潭政办规〔2025〕1 号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平市建阳区实现一季度经济社会
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实现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1 月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建阳区实现一季度
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和省上一揽子增量政策,夯实经济回升向好基础,推动全区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开门迎客做大流量
1.鼓励发展“入潭游”。 对 2025 年度,各旅行社组织市外游客,单团人数在 30 人及以上,游览打卡我区 4 个及以上环带打卡点,其中至少包含 1 个售票点位的(其中考亭片区最多认定3 个点位),给予 20 元 / 人的奖励;对在建阳境内住宿 1 晚的,额外给予 30 元 / 人的奖励;每季度组织“入潭游”人数累计达 6000人及以上的,额外给予 10 元 / 人的奖励。人数不可跨季度累加,此项奖励全年累计不超过 250 万元,即每季度奖励不超过 62.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财政局等)
2.鼓励发展疗休养。 对 2025 年度旅游市场主体组织市外团队到建阳境内开展疗休养活动,在我区住宿 2 晚及以上,且游览打卡我区 7 个及以上环带打卡点,给予 15 元 / 人 / 晚的奖励。此项奖励全年累计不超过 10 万元,每个申报主体每季度奖励不超过 5 万元,已申报“入潭游”奖励的团队不得重复申报疗休养奖励。(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总工会、财政局等)
3.鼓励引入各类文旅主题活动。 对 2025 年各类行业组织和企业引进区外的各类专业会议,包括论坛、研讨会、洽谈会、订货会、发布会、培训会、年会等,会期 2 天以上(含 2 天),且至少在我区住宿 1 晚的,按规模分档次给予 0.2 万元至 6 万元的奖励。对 2025 年各类行业组织和企业引进区外的各类专业会展,需举办 3 天以上(含 3 天,不含布展天数),按规模分档次奖励给予 5 万元至 3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财政局等)
4.鼓励引进各类体育赛事。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对 2025 年度在我区举办的各类具有较大规模体育赛事的,按赛事规模进行奖补,全年累计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每年度同一类型赛事仅可奖补一次,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资举办的活动不予奖补。(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财政局等)
二、深挖潜力提振消费
5.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 组织和支持企业开展家电、汽车、手机数码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巡展、年货节、美食嘉年华、“全闽乐购”消费券等线上线下主题促消费活动 15 场以上。参照省上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车身价(购车发票金额)予以分档补贴,可以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叠加。落实新一轮“两新”政策,切实执行上级政策奖补,开展手机、平板电脑、 3C 数码等产品以旧换新预备工作。(责任单位:区工信商务局、财政局等)
6.激发冬春文旅市场消费活力。 紧抓元旦、春节等节日旅游热点,组织开展“春节七天乐”“元宵喜乐会”“文化科技三下乡”等迎新年活动,营造富有文化气息的浓厚新年氛围。抢抓 2025年大武夷青山演唱会、武夷山水城嘉年华等活动契机,策划“探秘宋慈世界点亮法医学光”研学游、首届古汉城国华酒文化节、考亭游园会等文旅活动,联动万达、建发、嘉禾商圈,开展“全闽乐购、畅游潭阳”活动,持续带动文旅消费。(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工信商务局,城投集团等)
7.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抓住“两节”人员返乡潮,继续加大“共有产权房”“房票”等政策落实力度,由市区两级国企为符合条件的“共有产权房”购房人提供不超过 20 万元的购房房票支持,由区财政为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购房人提供不超过总房价款 3% 的购房补贴。持续探索共有产权政策的可拓宽范围,适时吸纳商业房地产参与,推动共有产权房扩面。稳步拓展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定期开展银行与房企对接会,主动服务,保障交房融资,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满足在建项目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前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金融监管支局等)
8.支持商贸及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 第一季度销售额 ( 营业额 ) 同比增长超过一定幅度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根据营收情况给予其做大做强奖励 2 万元、 3 万元、 4 万元、5 万元,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享受:限额以上的批发企业第一季度销售额达到 5000 万元及以上、 1 亿元及以上、 3 亿元及以上、 5 亿元及以上且增幅 30% 以上;对限额以上的零售企业第一季度销售额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 3000 万元及以上、 5000 万元及以上、 8000 万元及以上且增幅 30% 以上;限额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 1000 万元及以上、2000 万元及以上、 5000 万元及以上且增幅 30% 以上;规模以上居民服务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娱乐业企业第一季度累计营业收入达到 250 万元及以上、 500 万元及以上、 750万元及以上、 1000 万元及以上且增幅 30% 以上;规模以上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企业第一季度累计营业收入达到 400 万元及以上、800 万元及以上、 1200 万元及以上、 1600 万元及以上且增幅 30%以上;规模以上数字信息化企业一季度累计营业收入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 1000 万元及以上、 1500 万元及以上、 2000 万元及以上且增幅 30% 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信商务局、发科局、财政局等)
三、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9.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区领导“一线解难题、奋力开好局”活动,鼓励省市重点项目在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月度动态跟踪,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分级分行业管理推进机制和区领导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年产 12 万吨功能性微细旦卫生纤维材料项目、建阳区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麻阳溪千载文脉文化走廊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一季度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 10 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发科局、工信商务局等)
10.加力实施重点领域项目。 加快推进国家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抢抓政策“窗口期”,用好用足上级政策工具,统筹抓好“硬投资”和“软建设”,系统谋划、滚动接续策划储备一批优质项目,积极争取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支持,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拓展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区发科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卫健局,建阳生态环境局,区环带办等)
11.强化项目招商落地。 鼓励在外乡贤(专家、优秀人士)携项目、资金、科技成果返乡投资,对给予成功推动招商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在外乡贤(专家、优秀人士)奖励。积极参加南平市科技成果转化招商推介会、企业家大会等重大活动,强化“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力争签约 3 个以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召开全区企业家大会。(责任单位:区工信商务局、发科局,建达集团、城投集团等)
四、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12.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且 2025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 5% 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 2025 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 0.1 元奖励,其中: 2025 年一季度新建投产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 2025 年一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 0.02 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奖励金额在 0.3 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对符合省、市增产增效奖励的企业,按照“就高享受”原则享受省、市增产增效奖励政策,不再享受区级增产增效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区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国网建阳供电公司等)
13.全力促外贸稳外资。 全面贯彻国家对外开放部署要求,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及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零”要求,引导外商投资我区重点产业。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境外展会拓展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会 3 场次以上;支持建阳版“五个一”生态优势产业“销全球”,提高展会补助比例。开展合规运营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平台)政策宣传辅导,切实执行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按照省上政策,开展“送政策稳信心,促增资扩产能”专项行动,引导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对全区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实际到资金额符合有关条件的,按最高 2% 给予分类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
五、强化服务保障
14.做好企业用工服务。 对春节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接送省外员工返岗或新招聘省外员工来潭务工,给予一定交通补助。经工信商务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的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实际在岗生产职工数300 元 / 人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最高奖补 50万元。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社会机构(含商会)等为我区企业引进劳动力,按学历和技能水平分档给予 500 元— 2000 元 /人,其中引进对象为市外夫妻工的可再上浮 100% 。组织开展山海协作、“春风行动”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我区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招聘活动,按每场次市内500 元 / 家、省内市外 1000 元 / 家、省外 6000 元 / 家的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等)
15.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按照省上政策,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力争实现对正常经营小微企业走访全覆盖、有效融资需求对接 100% 。加力推动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聚焦支农支小,重点为单户 10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减少重复尽职调查。持续优化银担合作模式,推进“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理提高融资担保放大倍数,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业务占比不低于 85% 。(责任单位:区发科局、财政局、金融监管支局等)
1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企业家下午茶”活动,紧扣民营企业发展需求,常态化开展专题活动。深化营商环境集成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体化能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智慧化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推动“一网通办”加速迈向“一网好办”;深化“税收廉情监测点”工作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企呼我应”平台建设,推动涉企服务向“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增值服务迭代升级,持续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提质扩面,推动实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持续打造营商环境法治化,落实“初次违法免于行政处罚”“综合查一次”。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市场准入清单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政协经济委、人大预算工委、团区委,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信商务局、发科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
17.增强企业创新活力。 做实做深与东华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合作,加快打造 ES 纤维产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竹产业工业设计研究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鼓励科技型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科技企业培育,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挖掘科技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壮大高企队伍。持续提升县域重点产业链实力、集聚水平、创新能力,支持龙头企业瞄准国家战略方向创建高水平实验室,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鼓励企业协同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鼓励现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开展对外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区发科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等)
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18.加强民生兜底保障。 强化春节、元宵以及异常天气、突发事件等重点时段的价格监测预警,重点关注生猪、蔬菜等价格走势变化,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适时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建立健全全链条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加强对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社会散居孤儿等群体的探访关爱,实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保障各类困难群众温暖过节、安全过冬。(责任单位:区发科局、工信商务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等)
19 做好冬春农业生产。 落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各项政策,加快推进撂荒地整治,对撂荒 2 年耕地复垦后,用于种植水稻 ( 相对集中连片 10 亩以上 ) ,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 700 元;用于种植甘薯、玉米、大豆等其他粮油作物 ( 相对集中连片 10 亩以上 ) ,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 600 元。鼓励双季稻种植,对相对连片种植双季稻 30 亩及以上的种植主体或行政村种植面积达500 亩及以上的农户,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 300 元 (30 亩及以上种植双季稻可叠加享受省级补助 200 元 ) 。扶持再生稻生产,对相对连片种植再生稻达 30 亩及以上的主体,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 200 元(省级示范片可叠加享受再生稻高产高效项目补助)。积极编制省级财政竹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方案,争取项目落地实施;分解下达省级财政造林绿化任务,其中珍贵树种造林补助 500 元 / 亩,力争一季度完成年度植树造林 9940 亩任务的80% 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
20.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文保单位、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高风险场所,组织开展“安全专项体检”,实施“一库三单”信息化闭环管理。加大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做好汛前准备,及时帮扶救助受灾群众。加强人流车流物流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涉稳风险,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社会大局安定稳定。(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建阳分局,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