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22〕2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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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政发〔 2022 〕 21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和《云

南省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建设科学

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持续优

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将《保山市贯彻“十

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

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

序,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一体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完

善和效能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革创新、提升效能,有

效市场、有为政府,依法行政、公正监管,系统观念、统筹施策”

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

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保山市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

代化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

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深入研究谋划,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大

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逐项逐条抓好各

项任务落实落地。各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

各责任部门要主动配合、当担作为,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主动加强与市直有关单

位的工作对接,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督办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开展动态监测、

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实时掌握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加强典型引

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困难问题,重要情况及时

报告市人民政府。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此件公开发布)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年 2025 年 属性

1 全市市场主体总数(万户) 16.08 31.67 预期性

营商

2 全市市场主体活跃度( % ) — 70 预期性

环境

3 企业开办平均时间(天) 2 ≤ 1 预期性

4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71 1.00 预期性

知识

5 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万件) 1.49 1.90 预期性

产权

6 知识产权案件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 % ) — 85 预期性

7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 98 ≥ 98.5 预期性

市场

8 全市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批次 / 千人) 4 5 约束性

安全

9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合格率( % ) 97 ≥ 97 约束性

监管

10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 ) — ≥ 93 预期性

11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 92.50 ≥ 93 预期性

市场

12 消费品质量合格率( % ) 87.06 ≥ 88 预期性

质量

13 市政府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分) 73.63 75 预期性

14 市级社会计量公用标准(个) 92 100 预期性

质量

15 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个) 151 560 预期性

基础

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修订

设施

7 12 预期性(项)

建设

17 检验检测从业机构(个) 68 120 预期性

18 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 % ) 95 96.5 约束性

消费

环境

19 举报按期核查率( % ) 90 92 约束性

任务名称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一、围绕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政务服务局,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提升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深化“先照后证”、 企业名称登记、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等改革,探索优化歇业登记 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一)深化市场 主体准入准营退 出制度改革

3 .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深化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运用, 推进涉企电子证照运用,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 应用,巩固保山市企业开办 1 个工作日成果,将企业设立登记时 间压缩到 0.5 个工作日以内

市市场监管局4 .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规范企业清算与注销程序,全面实施 简易注销,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到 20 天,降低市场主体退出 成本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住房城 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 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1 .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研判、预警、应策、 推动、问效制度,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 监测和分析,用好用足税收、信贷、社保等政策,深化知识产权 金融服务,促进新设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

(二)培育激发 各类市场主体发 展活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促进民营经济暨 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扶持个体工 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完善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力度,严格落 实收费公示制度、平台收费监管规则,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费降负 市市场监管局

1 .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跨 区域、全链条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 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积 极申报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坚决查处侵犯商业秘 密违法行为,落实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 则,依托省级知识产权数据库,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2 .取消对专利和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严格落实保护和激 励高价值专利政策,应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 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 形成标准,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 聚,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三)增强市场 主体创新动能

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 .探索符合平台经济、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 等新经济特点的监管模式,严格落实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 时租赁、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规则和标准,引导平台 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优化适应新经济发展的监管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1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动态更新调整统一抽查 事项清单、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 对象名录库,科学制定抽查工作计划,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 根据问题线索开展的靶向监管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 查一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实现监管“无事不扰” 而又“无处不在”,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权威性公 正性

市市场监管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升公正 监管水平

2 .适时更新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 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市场监管行政 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依法规 范监管执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二、围绕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统筹提升 反垄断和反不正 当竞争监管能力

3 .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反 垄断线索排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竞争监管与知识产权保 护协同,加大公共事业、医疗、药品等领域竞争执法力度,依法 查处商业混淆、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违法有奖销售等误导消费 的行为,强化行业管理、执法和司法衔接,提高竞争执法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 .认真落实线上市场准入、产品质量安全、价格、广告等监管制 度机制,明确线上各类市场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企业落实平台内 经营者资质、商品质量等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推广应用云南 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推动信息共享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督促平台企业规范规则设立、数据处 理、算法制定等行为,依法查处“二选一”、歧视性待遇、虚假 宣传、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强制搭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落实线上线下市场监管和行业 管理法定职责,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 强食品药品、保健用品等重点民生用品的线上监管,加大互联网 虚假违法广告、线上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网络传销、 规范直销,严格落实第三方平台责任,规范线上营销秩序

(六)统筹优化 线上线下市场竞 争生态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4 .密切关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竞争态势,有效防范虚假宣传、 侵权假冒、误导消费等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围绕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市场循环充分通畅

1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推进地区和行业涉企政策、标准、 规则协调统一,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 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持续清理废除要素供给、监管规则 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七)落实维护 全国统一大市场 的政策规则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加强竞争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后评估 制度,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建立公平竞争 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 转型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3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实行政策制 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积极推行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建立公 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 考核、公示、举报处理回应和第三方评估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 .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禁止违法违规出台歧视性政策 措施,及时纠正制定交易、限制商品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流动、阻 碍异地经营等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保障企业自主登记权,不得 对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八)落实维护 全国统一大市场 的有效措施

2 .强化数据要素、严格执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的规则和标 准,清理妨碍优胜劣汰的不合理政策措施,淘汰落后产能,提高 要素配置效率

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推进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放开竞争性业务准 入,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化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竞争执 法和计量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 .积极参与全省、全国等重大区域市场监管协同治理,主动融入 全省、全国重大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九)健全维护 全国统一大市场 的监管机制

2 .加强与周边州市监管联动,协同试行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跨 省通办”、联合执法等措施,加快实现准入、信用、计量、标准、 合格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规则的衔接

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围绕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健全质量政策体系,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1 .出台保山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标准化发展纲要》 《计量发展规划( 2021 — 2035 年)》实施意见,强化政府对质量 工作组织领导,发挥联席会议制度、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健全工 作统筹协调等保障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巩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大力推进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培育和申报工作,广泛开展“质 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树立崇尚质量、 追求卓越的价值导向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 .统筹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特种设备 等质量技术资源,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机制,积极 服务地方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2 .开展先进测量能力提升工作,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 推动技术机构改革创新发展,加快计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提升 量值传递和溯源能力,强化民生领域计量监管,社会公用标准达 到 100 项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发挥质 量基础设施支撑 作用

3 .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具有保山特色、覆盖优势特色 产业的标准体系,组建市级综合标准技术委员会,积极申报各级 各类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新增云南省地方标准和保山市地方标 准 100 项以上,培育先进适用团体标准 3 项以上,培育企业标准 “领跑者” 2 户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4 .推进实施质量认证能力提升工程,推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质 量认证制度,强化认证机构监管,严格落实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 制,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行动,鼓励企业参与 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着力推进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 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5 .推进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加大认可和检验检测改革创 新力度,规范检验检测认可市场秩序,着力构建具有保山特色的 检验检测认可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慧农业,提升农业标准化、规范化、绿 色化水平,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和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 展,促进保山特色农产品迈向价值链高端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实施优质制造工程,支持企业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生 产,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加大“专精特新”产品研发 生产力度,鼓励开展“中国·首台(套)”评定,推动重点工业 产品高端化,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 93% 以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直有 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责(十二)持续开 展质量提升行动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 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围绕产品设施安全可靠、人民群众放心消费,严守“四大安全”底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政府食安委成 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责1 .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防 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 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 .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 腾冲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4 .按全省统一要求,全面推广使用云南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 鼓励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茶叶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运用 信息化手段,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鼓励支持食用农产品生产 经营者建立追溯体系。逐步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经营环节延伸, 实现主要食用农产品和主要食品信息可追溯

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 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推进食 品安全标本兼治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发展改 革委,腾冲海关,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7 .按全省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及重大项目 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市、区) 2 级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 检测体系,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能力验 证、跟踪评价和检验人员培训等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 革委,腾冲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9 .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每年 2 批次 / 千人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0 .按全省统一要求,认真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重点 工程 市市场监管局

11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 市农业农村局

12 .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 建设,建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兼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全员岗位培 训

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3 .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重点抓好防范野生菌、草乌(附子) 中毒等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 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 养

市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4 .配合省级制定《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配合省级修订完善 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规定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 法院,市检察院,腾冲海关,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6 .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司法鉴定、故意违法民事赔偿等制度。落 实国家关于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规定,做好与民事和行 政诉讼的衔接配合

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17 .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和部门联动处置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化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能力建设

市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8 .认真落实《保山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评议考核机制, 建立常态化评估体系,突出结果导向和工作绩效,强化考核结果 运用

市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 .按全省统一要求,扎实开展“双安双创”示范引领重点行动 市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扩项,逐 步建立上下协同、功能互补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 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提升药 品安全治理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6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培训针对性、指向性和专业性,提升 基层监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强化稽查执法办案能力建设, 强化监管部门协同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7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 .推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形成以数据归集、智能分析 与应急处置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察体系,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健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追溯体系, 严格落实锅炉安全、节能、环保各项制度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回头看”,健全特种设备 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 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 重点设备和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

(十五)保障特 种设备运行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 .创新生产用工业品监管制度,采取认证检测等方式保证产品质 量安全,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鼓励企业投保产 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执行国家 CCC 认证制度,加强认证产品监 督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加强工 业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

2 .加大消费品安全监管力度,探索推动建立重要消费品生产企业 产品追溯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加强产品伤 害监测及干预,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强制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和人 身伤害赔偿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提升产品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强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完善消 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 ODR ),加强与全国 12315 平台的互联互通 信息共享,健全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组织与人民法院、 仲裁机构相衔接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提高消 费者权益保护水 平

3 .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提高重大维权事件的 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诉转案”工作机制,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 制度,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4 .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进放 心消费城市创建试点,改革完善产品质量“三包”制度,加大重 点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健全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 媒体等多位一体的消费维权格局,探索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 评价制度,完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围绕加强基础制度、基础工具、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 .落实市场监管基础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 护机制,落实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措施,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 制。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型开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 展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 .优化监管事项层级配置,合理划分市级以下市场监管权责事项 和配置监管资源,动态调整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明确案件事权划分

市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案件移交、执法反馈等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 衔接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分类执法机制,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市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 .完善阶梯式监管工具,针对不同的违法情节情形,选用不同的 监管工具,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实现规范市场行为、降低执法 成本、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效果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 .建立完善针对市场违法苗头性问题的提醒告诫制度,对主观恶 意较大、屡罚不改等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公共安全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创新丰 富市场监管工具

3 .运用市场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信用信 息运用,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 生态安全领域严格落实内部举报人奖励政策,加强行业自律,强 化舆情监测,切实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多元监管工具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 .持续加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力度,各部门依法依规及时将 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归 集至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 南)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应归集尽归集、应公示尽公示”

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 .严格落实信用约束激励机制,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及信用约束工作,按照“谁登记、谁修复, 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做到 “应修复尽修复”。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让守信 者畅通无阻、失信者处处受限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健全 信用监管长效机 制

3 .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配置监 管资源的参考依据,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业领域风险 防控等有机结合,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不同风险等级的 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强化信用赋能,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 有效性,实现“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

市市场监管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4 .强化信用监管,综合运用各类信用评价结果,提高信用监管科 学化水平,加快建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 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专门制度,建立告知承诺事项信用监管制度, 强化事中事后核查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 .加快推进全省在线监管平台试点项目,推进智慧监管。积极争 取科技项目,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推广市场监管先进科技手 段利用,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科技支撑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增强 市场监管基础能 力

2 .指导基层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监管条件, 提升基层监管现代化水平。健全市场监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 激励机制,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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