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丽教体发〔 2022 〕 40 号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丽江市教育体育
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丽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市体育发展中心、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丽江文化旅游学院:
为切实做好丽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调整后的《丽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丽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8 月 22 日
丽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丽江市教体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章之尧 市教育体育党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
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和学骞 市教育体育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李淑芳 市人民政府正处级专职督学
和德琼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晓南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清鸿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史敬忠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顺琼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冯天祥 市人民政府副处级专职督学
成 员:
胡建英 市教育体育局三级调研员
赵 文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关正辉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高世福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李东升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职成教科科长
曾顺国 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主任
肖克都 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菊喜 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何云帅 市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科科长
张晓燕 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金 高 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稳定科、政策法规科科长
肖三林 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主任
邱爱平 市教育体育局体育经济科副科长
张 雄 市教育体育局群体竞训科负责人
和香根 市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杨习武 市教育体育局教科所所长
赵咏梅 市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主任
罗秋云 市教育体育局电教馆副馆长
和学军 市体育发展中心主任和学宬 市青少年业余体校校长
张庭钧 古城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建勋 玉龙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金发斌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向天 华坪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胡建文 宁蒗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卢堡生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杨锋元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李冠华 丽江市实验学校校长
何国梅 丽江市幼儿园园长
杨秀菊 丽江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张丽娟 丽江市第二中学校长
何 莹 丽江市幼儿园和乐分园执行园长
马华麒 丽江文林实验学校校长
何玲娟 丽江民族特殊教育学校负责人
李 德 丽江市祥和中学校长
和晓花 丽江小天鹅幼儿园园长
李新峰 丽江润泽高级中学校长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丽江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由市教体局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
2. 根据工作需要,参加联席工作会议,结合学校实际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3. 加强教育体育系统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歼灭战。
4. 做好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舆情引导和管控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 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 组织教育体育系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3. 做好疫情信息调查、收集、报告、处置等工作。
4. 做好与市指挥部及市卫健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系工作,安排部署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及公共体育场馆按照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1. 局办公室: 统筹协调局机关各科室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的管控、消毒工作,开展全局干部职工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人员调配、核酸检测、物资储备、风险排查、标语投放、在岗在位督查及其他综合服务工作。 (责任领导:和学骞 责任人:肖克都)
2. 党工委办: 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战斗中。党员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网格制度,细化网格责任任务。负责做好有关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与舆情监测,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新闻宣传的审核把关,统一对外宣传报道,跟踪研判并及时有效处置涉及教育体育與情,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师生思想稳定。协调有关部门营造学校疫情防控良好氛围。负责组建党员先锋队。 (责任领导:和学骞 责任人:曾顺国)
3. 体卫艺科。 负责综合协调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与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联络。研判发现疫情防控风险并及时上报,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措施建议。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疫情的日常监测,负责对各县(区)、各学校疫情 “ 日报告 ”“ 零报告 ” 情况的收集、分析、汇总和对外信息报送。做好在丽高校的收、放假时间及学校及学校数、学生数统计上报工作,处置、回复涉及在丽高校疫情防控的有关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做好在丽高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的指导、检查和处置工作。 (责任领导:刘清鸿 责任人:王菊喜)
4. 安全稳定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指导学校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公共应急防疫物资储备。遇到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有关校园安全、维稳等工作,研究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加强宣传并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相关工作规定。 (责任领导:刘清鸿责任人:金高)
5. 基础教育科: 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民办教育机构、外国籍师生的监管,对违反规定提前开学、开展聚集性培训或不按规定退还预收培训费用的机构作出相应处罚。根据疫情防控动态,及时公布开学时间。 (责任领导:史敬忠 责任人:张晓燕)
6. 督导室: 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应急准备情况、值班执勤情况、开学准备情况等的督查。 (责任领导:李淑芳 责任人:肖三林)
7. 财务基建科: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按规定保障并及时拨付疫情防控相关资金。 (责任领导:朱晓南 责任人:何云帅)
8. 人事人才科。 负责指导督促市教体局离退休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责任领导:李淑芳 责任人:李伦超)
9. 群体竞训科: 强化对群众体育活动的监管,科学、安全开展聚集性群众体育活动和赛事活动。 (责任领导:杨顺琼 责任人:张雄)
10. 体育经济科: 科学研判体育赛事风险评估,强化赛事活动监管指导。 (责任人:杨顺琼 责任人:邱爱平)
11. 招考办: 根据疫情防控动态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考试时间。 (责任领导:史敬忠 责任人:和香根)
12. 教科所: 督促高中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创新开展高考备考工作。 (责任领导:史敬忠 责任人:杨习武 )
13. 电教馆: 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高考备考、线上教育等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 (责任领导:史敬忠 责任人:罗秋云)
14. 市体育发展中心: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清馆、闭馆、体育场地消毒、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责任领导:和学骞 责任人:和学军)
15. 市少体校 :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教练员运动员健康监测工作,抓好假期及日常青训工作开展。(责任领导:杨顺琼 责任人:和学宬)
16. 局机关其他科室: 根据需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人:相关分管领导 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
17.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 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会同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学校落实防控措施并及时报送信息;严格监测疫情态势并适时做出预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按照 “ 谁审批、谁监管 ” 的原则,加大对培训机构、民办学校的监管。对疫情防控阶段发生的违反规定行为进行从重处罚、从严处理。 (责任领导:各县(区)教体局局长;责任人:相关分管领导和各相关股室负责人)
18. 各级各类学校: 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会同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预设隔离观察场所;建立校(园)长负总责与分管校(园)长具体抓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具体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高中学校加强家校对接,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高考备考工作。 (责任领导: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人)
19. 公共体育场馆。 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会同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根据体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场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切实保障健身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领导:公共体育场馆负责人; 责任人:公共体育场馆具体工作负责人)
二、具体防控措施
(一)假期间防控措施
1. 做好应急值守。 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值班值守,全面落实市、县(区)教体局、学校领导带班, 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相关人员必须在校在岗,带班落实安保值守,加强校门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 发挥党员先锋队作用。 教体党工委组织丽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党员先锋队,开展党员先锋执勤备勤、防病防疫、环境卫生整治和其他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 科学安排学校开学。 根据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科学确定全市所有学校(含民办)开学时间,原则上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教学日历安排,结合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指导意见开学。
4. 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全市所有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属地教体部门、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指导意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5. 开展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正确渠道,广泛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和家长正确认识疫病疫情,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
6. 加强物资储备。 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按照提前购置好必要的、足量的、合格的消毒药物、口罩、体温监测仪器等必备物品,在开学前完成对学校环境的综合整治和校园全范围的消毒消杀工作。
7. 服从防控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广大师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好教育宣传、监测处理、防护救治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在丽高校要加强对滞留丽江学生的管理,严格进行健康检测,严防严控疫情。
8. 开展疫情排查。 开学前要对返校师生教职员工开展排查工作,落实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国内来丽人员管控措施要求。并倡议师生和家长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讲究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已外出的丽江籍师生按要求自觉接受健康检测。
9. 实施线上备考。 学校安排独立教室、教师在确保安全卫生条件下开展远程授课,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网络辅导备考。
(二)开学后防控措施
1. 开展宣传教育。 各学校紧密结合课堂教育教学持续开展疫病防控知识的普及,通过宣传橱窗、学习园地、校园网络、学校广播、展板标语、微信微博等阵地广泛深入开展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2. 严格疫情监测。 所有学生入学前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入学后实行动态监测和报告制度,发现发热、咳嗽或其他疑似传染病症状立即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时间、所在班级(部门)、姓名、年龄、症状、就诊医疗机构、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等,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同时按规定上报。
3. 规范疫情处置。 学校师生员工感觉身体有异常症状必须到医院就诊,发现疑似疫情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到指定医院救治,同时报告学校领导、主管教育部门,由主管教育部门及时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规程进一步处置。学校要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其所在班级学生、任课教师、校舍舍友等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扩大筛查范围。
4. 及时报告信息。 发现疑似疫情后,由发现疫情的值班老师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报告主管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报告卫生健康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核定后报送政府领导。师生、学校、教育体育部门不得擅自发布相关疫情信息。严格执行 “ 日报告 ”“ 零报告 ” 制度。
5. 改善卫生环境。 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校园进行消毒消杀。配置好学校的洗手设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工作。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在开学前必须必须进行体检,提交健康体检报告,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件,进入食堂前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和必要的清洗消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生食堂。学生食堂肉食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学校食堂购买食材时必须做好索票索证工作。
6. 强化入学管理。
( 1 )请假。需要从疫情区返回到丽江入学的学生,必须服从疫病防控管理,发现病情及时向学校报告,经学校同意后可根据政策因病请假、延长假期或暂缓入学。因特殊原因提前返回学校的高校学生,必须经过学校批准。
( 2 )休学。经卫生健康部门检查,确诊患有疫病学生,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学生必须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进行隔离治疗。
( 3 )复学。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确保安全后方可申请复学
7. 建立完善制度。 各学校按照疫病防控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完善三案九制,加快推进疫情防控、安全教育、环境整治、应急值守等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压实 “ 四方责任 ” ,强化值班值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守住校园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二)落实工作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 第九版 ) 》要求,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 5 版)》和《云南省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事项技术指引(第二版)》精神,落实 “ 四早 ” 要求,师生员工一体化管理,坚持 “ 人、物、技、环境 ” “四防”并重,沉着应对,积极行动,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
(三)强化应急值守。 市、县(区)教体局、学校领导带班,24 小时值班制度,执行 “ 日调度、日报告、零报告 ” 制度,发生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处置,确保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响应迅速、处置得当。各学校认真做好安保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县(区)、各部门、各学校要把疫情防控工作当成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对贯彻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力、报告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丽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切实保护全市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配合协作与信息共享,保障校园、体育领域疫情防控平急转化高效畅通,处置快速有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压实 “ 四方责任 ” ,按照 “ 一县一策、一校一案 ” 要求,将学校应急处置纳入属地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坚持 “ 统一指挥、防治结合、协同作战、运转高效 ” 策略,按照内紧外松、科学防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全市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一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章之尧 市教育体育党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和学骞 市教育体育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李淑芳 市人民政府正处级专职督学
和德琼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晓南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刘清鸿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史敬忠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顺琼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冯天祥 市人民政府副处级专职督学
成 员:
胡建英 市教育体育局三级调研员
赵 文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关正辉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高世福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李东升 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职成教科科长
曾顺国 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主任
肖克都 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菊喜 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何云帅 市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科科长
张晓燕 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金 高 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稳定科、政策法规科科长
肖三林 市教育体育局督导室主任
邱爱平 市教育体育局体育经济科副科长
张 雄 市教育体育局群体竞训科负责人
和香根 市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杨习武 市教育体育局教科所所长
赵咏梅 市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主任
罗秋云 市教育体育局电教馆副馆长
和学军 市体育发展中心主任和学宬 市青少年业余体校校长
张庭钧 古城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建勋 玉龙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金发斌 永胜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向天 华坪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胡建文 宁蒗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卢堡生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杨锋元 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李冠华 丽江市实验学校校长
何国梅 丽江市幼儿园园长
杨秀菊 丽江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张丽娟 丽江市第二中学校长
何 莹 丽江市幼儿园和乐分园执行园长
马华麒 丽江文林实验学校校长
何玲娟 丽江民族特殊教育学校负责人
李 德 丽江市祥和中学校长
和晓花 丽江小天鹅幼儿园园长
李新峰 丽江润泽高级中学校长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丽江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电话:0888—5126056 ),由市教体局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
2. 根据工作需要,参加联席工作会议,结合学校实际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
3. 加强教育体育系统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卫健委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歼灭战。
4. 做好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舆情引导和管控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 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教育体育系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3. 做好疫情信息调查、收集、报告、处置等工作。
4. 做好与市卫健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系工作,安排部署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及公共体育场馆按照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1. 局办公室: 统筹协调局机关各科室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的管控、消毒工作,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风险排查和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统筹落实应急处置人员调配、物资储备、标语投放、在岗在位督查及其他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和学骞,13988826789; 责任人:肖克都,13988862485)
2. 党工委办: 调动全市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以赴投入应对疫情防控战斗。落实党员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网格制度,细化网格责任任务。切实做好有关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与舆情监测,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新闻宣传的审核把关,统一对外宣传报道,跟踪研判并及时有效处置涉及教育体育與情,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师生思想稳定。协调有关部门营造学校疫情防控良好氛围。负责组建教体系统党员先锋队,具体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责任领导:和学骞,13988826789; 责任人:曾顺国,13988850708)
3. 体卫艺科。 负责综合协调调度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接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联络,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平急转化高效畅通,处置快速有力。研判发现疫情防控风险并及时上报,提出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应对措施建议。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疫情的日常监测,负责对各县(区)、各学校疫情 “ 日报告 ”“ 零报告 ” 情况的收集、分析、汇总和对外信息报送。做好在丽高校的收、放假时间及学校及学校数、学生数统计上报工作,处置、回复涉及在丽高校疫情防控应急时期的有关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做好在丽高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的指导、检查和处置工作。 (责任领导:刘清鸿13988814377; 责任人:王菊喜,13988888019)
4. 安全稳定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指导学校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公共应急防疫物资储备。遇到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有关校园安全、维稳等工作,研究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加强宣传并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相关工作规定。 (责任领导:刘清鸿13988814377; 责任人:金高,13688770771)
5. 基础教育科: 及时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民办教育机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加强外国籍师生的监管,对违反规定提前开学、开展聚集性培训或不按规定退还预收培训费用的机构作出相应处罚。根据市指挥部意见,结合疫情防控动态,及时公布开学时间、调整教学任务等信息。 (责任领导:史敬忠,13908888877;责任人:张晓燕,13508880922)
6. 督导室: 及时开展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应急准备情况、值班执勤情况、开学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并加强指导。 (责任领导:李淑芳,13987046863, 责任人:肖三林,18808895009)
7. 财务基建科: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按规定保障并及时拨付疫情防控相关资金,切实保障全市教体系统各项应急工作及时高效运转。 (责任领导:朱晓南,13988844988; 责任人:何云帅,13988823658)
8. 人事人才科。 负责指导落实市教体局离退休干部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领导:李淑芳,13987046863; 责任人:李伦超,13988898922)
9. 群体竞训科: 严格执行赛事活动 “ 一活动一方案 ” ,积极联动卫健、公安等部门,分析疫情形势,按照指挥部要求科学制定赛事疫情防控方案,审慎研判赛事活动的举办地点、组织规模、参与人群,在人员排查、两码核验、场地消杀等环节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指导各级公共体育场馆按照《公共体育场所清洁消毒技术指南》要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常态化开展消毒消杀,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人流限制;强化对群众体育活动的监管,科学开展聚集性群众体育活动。 (责任领导:杨顺琼,13988819397; 责任人:张雄,13988898475)
10. 体育经济科: 科学研判体育赛事风险评估,强化赛事活动监管指导。 (责任人:杨顺琼13988819397; 责任人:邱爱平,15912219048)
11. 招考办: 立即根据疫情防控动态和应急情况,及时调整各类招生考试时间。 (责任领导:史敬忠,13908888877; 责任人:和香根,13708829578)
12. 教科所: 及时指导落实教研、教学培训等活动全过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督促落实高中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创新开展高考备考工作。 (责任领导:史敬忠,13908888877; 责任人:杨习武,13988846272)
13. 电教馆: 立即做好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等工作技术保障,根据指挥部工作安排,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开展高质量线上课程,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授课模式切换工作提供信息化保障,及时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切换,保障教学进度和质量。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高考备考、线上教育等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保障。 (责任领导:史敬忠,13908888877; 责任人:罗秋云,13628889160)
14. 体育发展中心: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清馆、闭馆、体育场地消毒、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责任领导:和学骞,13988826789; 责任人:和学军,13578380352)
15. 市少体校 :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要求,落实教练员、运动员健康监测,科学开展假期及日常青训工作。 (责任领导:杨顺琼,13988819397;责任人:和学宬,13988827474)
16. 局机关其他科室: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相关分管领导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
17.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 会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实际调整落实疫情防控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防控措施并及时报送信息;严格监测疫情态势并适时做出预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按照 “ 谁审批、谁监管 ” 的原则,加大对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和教师校外兼职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对疫情防控阶段发生的违反规定行为进行从重处罚、从严处理。 (责任领导:各县(区)教体局局长;责任人:相关分管领导和各相关股室负责人)
18. 各级各类学校: 在属地指挥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启动本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落实隔离观察场所;落实校(园)长负总责与分管校(园)长具体抓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按照明确的信息报送责任人、报送程序报送信息;抓好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具体落实工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全市高中学校加强家校对接,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高考备考工作。 (责任领导: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人)
19. 公共体育场馆。 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会同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根据体育行政部门的部署,落实本场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切实保障健身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领导:公共体育场馆负责人; 责任人:公共体育场馆具体工作责任人)
四、应急处置
(一)疫情启动应急程序。 学校值班教师发现疑似疫情后,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在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规程送医救治。同时按照程序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政府分管领导和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需要按规定逐级上报。
(二)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校园内发现确诊传染病病例时,学校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预判疫情发展与变化趋势,发生的原因或可能因素,采取的有效防治措施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治疗,防止疫情蔓延。
(三)积极做好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 各学校在医务人员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师生疫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营造宽松的学习、生活环境,及时消除恐慌心理,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认真做好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各学校要在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力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加强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发病人员曾经活动区域、教室、礼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通风,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消杀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学校报告程序: 发现病情 → 向校长报告 → 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报告 → 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 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处置程序: 发现病情 → 就地隔离 → 向校长报告 → 停止聚集性活动 → 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报告 →根据需要扩大隔离范围 → 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 协调卫生健康、疾控部门介入核查 → 根据需要延长假期或停课 → 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 按规程进行后续处置。
六、工作任务
(一)报告处置疫情。 发现病情后立即报告,就近选择合适场所,按照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原则,先后隔离病人、亲密接触者、交叉接触群体。在相关部门未派员到达之前,隔离区外有人值守、看护,保障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安全。立即停止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必要时可以停课或延长假期,严防疫情传播。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上级要求开展处置工作。
(二)落实防控措施。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按照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学校传染、杜绝学校传播。
(三)服从防控管理。 坚决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开展医学调查,主动预判疫情发展与变化趋势,发生的原因或可能因素,采取的有效防治措施等。督促学生和家长不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讲究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四)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正确渠道获取疫情信息,广泛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和家长正确认识疫病疫情,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
(五)严格疫情监测。 入学前对学生进行体温监测,入学后实行动态监测和报告制度,发现发热、咳嗽或其他相关疫病症状立即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时间、所在班级(部门)、姓名、年龄、症状、就诊医疗机构、排查结果、采取措施,建立规范的管理档案。根据情况督促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及时上报诊断情况。
(六)进行心理疏导。 各学校应在医务人员的配合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师生疫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营造宽松的学习、生活环境,及时消除恐慌心理,保障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开展消毒防疫。 各级各类学校提前储备足够的合格药物、优质口罩和体温检测仪器,在开学前完成对学校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和校园全范围的消毒消杀工作。开学后,根据需要对必要的场所进行经常性消毒。学校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件,进入食堂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清洗消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生食堂。学生食堂肉食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学校食堂采购食材时必须做好索票索证工作。
(八)整治校园环境。 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做好校园、体育场馆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教室、礼堂、体育场地及其他公共场所的通风,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消杀工作。
(九)强化入学管理。
1. 请假。 需要从疫情区到丽江入学的学生,必须服从疫病防控管理,发现病情及时向学校报告,经学校同意后可根据政策因病请假、延长假期或暂缓入学。
2. 休学。 经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检查,确诊患有疫病学生,可以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学生必须按照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隔离治疗。
3. 复学。 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确保安全后方可申请复学。
(十)规范信息报送。 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通过正确渠道了解疫情,学习防护知识,做好防护工作。专门指定人员统一口径准确上报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强大局意识。 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单位、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落实 “ 四方责任 ” ,强化值班值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沉着应对,积极行动,坚决守住校园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二)严肃工作纪律。 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必须服从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力、报告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没有按规定暂缓开学、暂停聚集性培训、不全额退还预收培训费、举办其它聚集性活动等行为,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履行工作职责。 严格落实《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对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进行提级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市、县(区)教体局、学校领导带班, 24 小时值班制度,执行 “ 日调度、日报告、零报告 ” 制度,发生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处置,确保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响应迅速、处置得当。各学校认真做好安保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四)《丽江市教育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