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政发〔 2022 〕 6 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江县贯彻落实稳住
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有关单位:
现将《元江县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8 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江县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做好 “ 六稳 ” 工作,完成 “ 六保 ” 任务,确保全县经济稳中有进,全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做到 “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 ,结合元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政策加力加效( 7 项)
1. 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6 月30 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年按时序进度完成退税税额。优化减税降费服务工作,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及减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小型微利企业 “ 六税两费 ” 减半征收等应退尽退、应退早退。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扩大实施社保费用缓缴政策,把握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时间节点,根据政策要求扩大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行业范围。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
3. 加快财政支出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力争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 5% 以上,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支出。强化非税收缴,加大土地整治工作力度,加快指标入库进度,实现指标收入 1.9 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预算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 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对全县各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其他收入资金等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所有结余资金和连续 2 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全部收回,统筹用于“ 三保 ” 支出、疫情防控、债务化解等领域。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 清理盘活国有资产。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理,对闲置、被占用等国有资产依规采用拍卖拍租、调节使用等方式公开处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 加快专项债券的申报、储备和使用。围绕在库的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红河谷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园区(一期)建设工程、县城排水防涝综合建设、县综合停车场建设、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县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及配套、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改、云南省 S45 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元江段) 8 个专项债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债券额度,确保发行成功。重点抓好美丽县城(老旧小区、棚改、地下综合管廊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红河谷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园区、县人民医院迁建、县中医医院改扩建、西拉河水库至甘庄引调水工程、南溪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项目的包装、争取工作,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申报专项债券的四要件(可研批复、土地、规划、环评),加强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沟通对接,力争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成功争取到专债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甘庄街道办事处
7. 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支持政府融资平台与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扩大面向小微企业和 “ 三农 ” 主体贷款覆盖面,落实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降费让利和财政给予补贴的相关政策。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金融单位
二、货币金融政策用足用好( 4 项)
8. 实施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组织协调县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对困难群体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相关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用好国家汽车企业商用货车消费贷款 6 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元江县支行
责任单位:各金融单位
9.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相关农业企业申报贷款贴息补助,做好主体、金融机构贷款纽带作用。利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等平台协助农业主体申报贷款。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元江县支行
责任单位:各金融单位
10. 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谋划 “ 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路网调质量发展 ” 、河道水生态修复治理(砂石经营 + 城市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地流转 + 产业 + 基础设施)、蝴蝶生态产业园(含金盆傲月景点)、滨江旅游休闲带城市客厅、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产业服务中心、江东片区土地盘活利用等项目,不断优化项目融资结构,做实项目前期,争取更多更长期限贷款投放。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金融单位
11. 激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县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建立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金融机构融资联动协同机制,更好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信贷投入,持续加大信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金融政策,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按月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制定《元江县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暂行办法》《元江县财税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银政企沟通交流平台,每季度召开财税金融联席会议,不断增强银政企关系,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金融单位
三、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持续发力( 8 项)
12. 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充分依托我县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最新的支持方向与投资导向,找准元江发展与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的有机结合点,对我县重大项目再谋划再包装再储备;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省、市安排的前期工作经费基础上,县级争取再统筹安排 2000万元的前期经费,做深做实年初确定的 35 个重大前期项目的可研、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成熟度和投资项目支撑率。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3. 大抓产业投资。尽快开工建设 50.5 万千瓦光伏发电、年产 20 万吨硅锰合金及尾气废渣综合利用、红河谷热海二期、镍产业园、元江街子、依江风农文旅融合等项目,早日形成投资实物量。加快推进小坂碧光伏、塘房光伏、雪茄烟种储加销、元江府、年产 8 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吉宝石材二期等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日完工,实现全县产业投资增长 25% 以上。积极协调,争取园区规划修编方案早日得到市政府批复。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14. 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积极跟进国家烟水资金项目那诺一库扩建工程(总投资 11000 万元)。全力争取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力争实施西拉河水库除险加固(总投资 5000 万元)、南掌水库除险加固(总投资 1500 万元)、假莫代河甘庄段治理(总投资 3652 万元)、西拉河西拉河村段治理(总投资 2000 万元)、 “ 一江两河 ” 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总投资 4500万元)、清水河水库(总投资 76000 万元)、铜厂冲水库(总投资14000 万元)等项目,积极开展新元大型灌区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15. 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争取羊街、那诺、洼垤、咪哩、龙潭 5 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计划实施总里程149.477 公里,预计争取上级资金 47832.64 万元(每公里 320 万元)。争取农村公路项目 450 公里以上,其中: 2022 年 170 公里、2023 年 130 公里、 2024 年 150 公里。争取农村危桥加固、拆除重建及新建桥梁项目 7 个:哈施桥、小河垤桥、草坝水库桥、撮科河桥、鲁布水库 1 号及 2 号桥、车垤桥等。 2023 年 12 月前完成元江通用机场前期工作,争取 2024 年纳入省级规划,并取得立项批复,早日启动实施。加强与省、市有关单位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国高网 G8511 昆磨复线项目路线方案重大优化调整,使其有利于元江发展。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6. 提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5G 基站建设工作,2022 年底全县计划完成 5G 基站建设 200 座以上,全年预计完成投资 6300 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 190 座(县城中心 150 座、乡镇政府驻地 40 座, 30 万元 / 座),投入项目资金 5700 余万元。持续推进行政村范围内 20 户以上人口聚居区 4G 信号补盲项目,2022 年预计完成 40 座站点建设,争取上级项目资金 600 万元( 15万元 / 座)。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中国移动元江分公司、中国联通元江分公司、中国电信元江分公司、中国广电元江县公司、中国铁塔元江办事处
17. 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加快推进县城强弱电入地改造项目、县城排水防涝综合建设项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县城污水全收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申报工作。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改造,加快推进西门村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2022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玉溪元江供电局,澧江街道办事处、红河街道办事处
18.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不断强化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投资自主权,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放宽 “ 产业和市场准入 ” 管制。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 两新一重 ” 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流向,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 PPP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进一步增强民间投资能力,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引导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 “ 保姆式 ” 做好全程跟踪协调服务,确保惠企红利精准落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帮助万绿、大有为等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9. 抓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统筹做好资金、土地、林地、能耗等要素的计划安排,重点向重点项目、工业园区倾斜。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政银企、要素保障部门“ 早餐会 ”“ 茶叙会 ” 等沟通协商活动,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加大对企业、实体的帮扶、培育力度。加快提高土地、林地等环节审批效率,严格落实《元江县投资项目容缺预审审批办法(试行)》,建立重大项目审批 “ 绿色通道 ” , “ 保姆式 ” 做好全程跟踪协调服务,确保重大项目快速推进。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金融单位
四、促进消费复苏政策加力释放( 3 项)
20.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通过开展电商培训、加大电商产品宣传、积极对接省市电商平台等方式,不断提升电商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中小微企业电商利用电商平台扩大销售的能力。根据《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29 条措施》,组织云南元江大有为食品有限公司、云锡元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申报 “ 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后补助经费 30 万元 ” 的项目。积极开展元江县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可研等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1. 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做好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工作;根据《玉溪市充电基础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 2022 年,完成红侨停车场、安定村电气化示范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
22.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按照《玉溪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管好用活商品房预售资金,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广泛动员乡镇居民进城购买惠隆佳园、元江悦府、书香雅苑、高桥二期等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鼓励开发商给予一定幅度的购房优惠及其他福利。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商住房改为社区用房的工作。针对目前我县商品房库存较大、去库存周期较长的问题,结合 2022 年元江县西门村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城中村连片提质改造)和 2022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消化部分现房,鼓励采取以购代建方式购买市场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玉溪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元江管理部
五、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筑牢筑稳( 3 项)
23. 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最低保护价格和种粮补贴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今年 1.9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争取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2.7万亩。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4. 推动实施一批新能源项目。紧盯已签约的国投、国电投、中电新能源、中广核等新能源企业,加快推进塘房、小坂碧、普力冲、横山、干坝、县城分布式等 16 个光伏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今年开工建设 50.5 万千瓦光伏项目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沙坡、大哨山、咪哩 3 个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省级争取风电指标。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5. 提高电力供应能力。稳定全县发电量,加强电力调度,保障全县企业用电需求,确保不出现拉闸限电。
牵头单位:玉溪元江供电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支撑有力( 7 项)
26.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全面落实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 “ 欠费不停供 ” 政策,出台相关指导意见,降低企业成本。开展治理涉企违规收费 “ 纾困减负 ” 行动和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整治,对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降低资费、在招标领域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等政策。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国移动元江分公司、中国联通元江分公司、中国电信元江分公司
27. 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 3 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8. 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积极向企业宣传贷款支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贷款,对获得绿色认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的企业,组织申报省级财政认定费用补助。做好省级 “ 一县一业 ” 示范创建县、元江县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申报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9. 加大制造业发展支持力度。围绕工业倍增计划,抓实 8个制造业全产业链项目,用活用好工业园区优化升级政策,加强要素保障,尽快出台工业园区土地出让综合指导意见,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年产 20 万吨硅锰合金及尾气废渣综合利用、润晟木业二期等项目建设,力争引进铝精深加工等重大项目落地园区。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元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0. 促进旅游业复苏提质。积极争取省财政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发放贷款,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文旅企业 2022 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 50% 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 5% 。抓住全省发放文旅消费券、自驾游电子油券等促进旅游市场消费的机遇,持续加大元江旅游精品线路、景区景点推介力度,积极 “ 引客入元 ” 。落实好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开展核酸检测给予补贴的政策。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金融单位
31. 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维护运营好好老铁路开发好建设好中老铁路沿线三年行动计划 > 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老铁路货运补贴专项资金,助力企业降低物流成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力跟踪服务好相关企业,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办理通行证。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
32. 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县城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融资,加强与市开发投资公司合作,承接红河谷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园区仓储冷链、倒短运输、粮种加工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勇良种业进驻园区,形成 “ 储加销 ” 产业体系。抓住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机遇,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元江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快递寄收 “ 多站合一 ” 项目。
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同向发力( 3 项)
33. 加大送政策进企业力度。按照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 “ 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 ” 的要求,切实落实县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县级领导带头深入联系企业调查研究,组织发动干部全覆盖联系 “ 四上企业 ” 、中小企业、园区企业,开展 “ 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 ” 行动,上门落实惠企政策、解决实际问题、优化服务协调。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34.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政策,深化简政放权,优化登记审批服务,支持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努力实现 2022 年新增市场主体 3818 户、净增长 2146户, “ 四上企业 ” 净增长 16 户的指标任务。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充分运行省级 “ 个转企 ” 培育库,开通 “ 个转企 ” 线上 “ 一体化服务平台 ” 和线下 “ 一站式办理窗口 ” ,充分发挥 “ 小个专 ” 党建指导站作用,为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提供 “ 一站式 ” 服务。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35. 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根据全县产业布局实际,结合产业需求,以 8 个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为重点,积极谋划外出招商方案,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以 “ 一把手 ” 招商带动全员招商,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力争实现实际利用县外国内资金增长8% 。加快与老挝万荣县缔结友好城市步伐,以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为重点,积极争取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 1 亿美元贷款资金,积极策划包装红河谷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努力完成 2022 年净增 3 户外资企业(含分支机构)培育目标任务及 150万美元外资考核任务。
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8个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甘庄街道办事处
八、保障就业政策精准用力( 5 项)
36. 加大投入力度保就业。落实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努力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2800 人的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37. 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严格落实市级出台的 “ 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5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每人 5000 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应补尽补。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38. 实施企业稳岗支持政策。落实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和职工 2021 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 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等按 90% 返还。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吸纳城镇失业 1 年以上人员、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 6 个月以上的中小企业,按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财政局(国资委),县税务局
39.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抓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收入增百计划 ” 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最大程度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后期管护,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脱贫人口就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社区)创办公司吸纳脱贫人口就业。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0. 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全程网办、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深入实施 “ 证照分离 ” 改革全覆盖,着力降低个体工商户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提高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能力。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 36 个月)内扣减相应税费,企业招用其就业的,按对应标准扣减相应税费。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
九、保基本民生政策兜牢底线( 2 项)
4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 “ 四个不摘 ” 要求,建实用好 “ 一平台三机制 ” (政府救助平台和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机制、扶志扶智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帮扶全覆盖,务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切实把做好脱贫人口收入增长作为今后三年工作的重要任务,持续做实脱贫人口三年增收行动方案,实施人均收入 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 “ 一户一策 ” 增收计划。将产业就业帮扶作为着力点,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 “ 一县一业 ”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 55% 以上,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带动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千方百计稳住就业,通过组织劳务输出、提高帮扶车间吸纳能力、优化公益岗位等方式,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中有升。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2. 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和临时价格补贴。做好曼来镇团田村委会受灾群众搬迁安置和发展帮扶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抓好防汛抗灾、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未成年人防溺水、危化油气储备、消防火灾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支持本地产业企业发展壮大政策落地见效( 3 项)
43. 政府采购支持本地中小微企业发展。凡本地能够生产的产品,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采购。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上述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以及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提高至 40% 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 10%—20% 。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44. 支持本地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支持鼓励本地有资质的企业参与元江县域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45. 支持本地加工、文旅、健康等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的食材用品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按程序采购本地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鼓励工会主体单位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生产的农副产品和日用品。鼓励有订餐、集体活动等需求的单位以实际行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倡导支持到县内红色、民族旅游线路、景区景点开展工会、主题党日等活动。鼓励本地公职人员体检项目在元江完成。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