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昭区政办发〔 2022 〕 30 号
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医疗
乱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昭阳区医疗乱象整治行动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7 月 25 日
昭阳区医疗乱象整治行动方案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迸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围绕社会关注热点,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整治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执业范围、执业地点等依法执业情况进行核查,严厉杜绝超范围执业、《医生执业证书》转借、虚假证明、虚假病历、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严厉查处医疗系统人员利用“院外配药”“患者分流”充当“影子股东”等“靠医吃药”“欺权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医疗机构在挂号、诊疗、检查、取药等服务过程中重复收费、串换收费、捆绑收费、超量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肃处理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四、组织保障
成立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泽云 副区长、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朝勇 区卫健局局长
副 组 长:邓龙启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 颖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
李兴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耿玉坤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钰雯 区医保局副局长
成 员:从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部门抽调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健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成立监督检查组。
组 长:文贤毅 区卫健局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戴正平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按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区卫健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参加,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区卫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区委宣传部: 组织开展整治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组织清理,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组织应对整治中的网络舆情 ;
区发改局:将医疗乱象整治主管部门推送的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相关部门对严重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
区公安分局: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等相关行为;
区医保局: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022 年 10 月,分 3 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22 年 7 月)。制定印发整治行动方案,宣传动员、安排部署整治行动工作。
(二)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 2022 年 8 月 —10 月)。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全方位、多角度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针对被举报的院外购药问题线索,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学习,不断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廉洁意识;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监控管理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和行风教育培训;通过调阅医院 HIS 系统、医嘱管理系统、电话访谈、群众举报、线索排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利用智能审核、实地稽核等手段,加强对医保基金结算(含异地)费用监管;对大额结算费用、医保部门要对进销存台账和医院 HIS 系统进行实地核查;持续加大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和医保检查相结合,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召开医疗机构安全事故约谈会,民营医院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转诊转院程序。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 50% 以上。
(三)建档立制阶段( 2022 年 11 月)。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交流发言,存在问题的单位作整改表态发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结合“两个专项行动”“五个革命”和效能建设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要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健系统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制,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且纳入医师的医德医风考核及年度考核。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师,由纪检审计部门进行谈话,根据情况给予处理。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的涉事医务人员暂停执业职格,报相关部门处理。
本次整治行动工作,各成员单位每半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情况,领导小组每月听取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及电话:马斓, 13378708552 ,1002714645@qq.com 。
附件:昭阳区医疗乱象整治行动清单。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