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动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 2022 〕 64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21 〕 18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 2022 〕 3 号)精神,为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进一步提质增效,更加强化精细化管理,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促进健康临沧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进一步提高效率;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进一步提高质量;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转变,进一步提高能力,基本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的目标。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力争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市人民医院和 8 个县(区)人民医院建成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临翔区人民医院、云县人民医院和凤庆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 8 个县(区)人民医院均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6 个县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县域内住院率达 90 %以上,基层诊疗量占比持续稳定在 65 %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 50 %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 .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组建成立公立医院党委,及时配备专职书记,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明确公立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公立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各级公立医院党委要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并与医院等级评定、巡视巡察、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 .组建城市医疗集团。组建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的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工作。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加强协作、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形成资源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深入学习借鉴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全面总结推广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经验,持续推进“五个打包”,落实“三个清单”,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支持边境县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加强边境口岸城市公立医院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筑牢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快推进临沧市传染病医院、镇康县传染病医院、耿马县孟定国门医院和孟定国门疾控中心建设;完成县级医院核酸实验室、负压病房和ICU,市、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提升,县级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后备医院、发热门诊及传染科病房改造,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持续提升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能力。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 .着力打造专科集群。认真落实《临沧市学习借鉴福建省三明市经验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按照错位发展原则,区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和 8 县(区)人民医院功能定位,重点打造适合当地发展、医疗技术顶尖、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到位、群众满意度较高、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力的临床重点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着力推进技术创新。健全完善促进医疗技术创新机制和办法,促进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持续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逐步提高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和每百名卫生技术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比例。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着力创新医疗服务模式。积极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动区块链、5 G、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强化医疗健康信息系统融合与运用,推广网上便捷医疗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面深入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 .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体系,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治病救人的功能定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认真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 .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挖潜增效,形成动态编制管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报经同级人社、卫健部门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限制。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 1 : 2 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委办、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引进医疗卫生人才援建边疆帮扶临沧工作,完善服务保障政策,确保引得来、用得上、留得住,最大限度发挥作用。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强化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和保障群众就医公平,支持医疗技术进步,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医疗机构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完善“总额打包,结余留用,超支自担”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营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创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就医环境,打造有温度的医院,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健康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尊重维护患者知情权、选择权。
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氛围。(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营造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落实投入责任。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边境 3 县医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对标对表《云南省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组织开展监测评价,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