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文山州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 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政办发〔 2022 〕 108 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贯彻落实 < 云南省进一步
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 > 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6 月 28 日(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
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
纾困的安排部署,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
内疫情多发等因素影响,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担
质量,确保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取得实效,省人民政府印发
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
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2 〕 42 号)。
为确保国家、省政策落地见效,抓好我州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
发展工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我州经济实现平稳
健康发展,制定本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
清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任务分工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确保政策落实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大力开展把政策宣传解
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三进市场主体”活动。聚焦
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围绕“政策明”、“能落地”、“快兑
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
发力、精准发力,组织实施好“十大专项行动”。
(二)加力政策举措
围绕房租减免、税收优惠政策、融资服务、政府采购和招
标投标支持、困难行业帮扶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加力推动政
策落实。
根据省级工作方案,对“十大专项行动”“五个加力措施”
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明确我州部门工作任务(附件),采取分
块负责,集中汇总的方式协同推进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上下联动、
横向协同的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取得实效。各牵头部门要成立企业纾困发展工作专班,建立主
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州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日常调度机制、通报机制和政策落
实机制,每周调度 1 次,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十大专
项行动”开展。请各县(市)和州级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
每周四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州民营办根据省级调度适时报送我
州推进落实情况。
(二)实行“三办一销号”制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各
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企业,主动发现问题、主动研
究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在驻企业服务员工作机制的基础上,
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全力
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强化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制度。 按照要求规范中小
微企业发展统计监测指标,按月统计监测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加强数据分析,强化监测预警,适时通报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各级各部门要抓好政策宣传及推进落实工作,做好政策实施效
果评估工作,按要求组织做好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要加强督
促指导,对政策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
规定予以约谈问责。
(四)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中小)企业制度。 州 、
县(市)两级四套班子成员要加强对企业的调研指导力度,畅
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难题,助推
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随
着经济下行,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十分困难,党中央、国务院
多次专题研究稳市场主体、稳经济工作,各级各部门纾困政策
措施密集发布,为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请各级各部门要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协同配合推动工作落地见效,高效
完成稳住经济大盘工作任务,确保我州经济实现合理增长。同
时此项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
视,认真组织,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 10 大专项行动”、“五个加力措施”任务分工
附件
“ 10 大专项行动”、“五个加力措施”任务分工一、“ 10 大专项行动”任务分工
序
工作任务 主要措施 责任单位 备注号
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积极向中小微企业倾斜,纳入省级扩围
州财政局牵头;州工直达资金管理,实现财政惠企资金直达快享。在 2022 年初预算安排 5 亿元省
业和信息化局、州农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再统筹财力增加安排 5 亿元,聚焦“专精特
业农村局、州商务局、新”中小企业扶优扶强,促进大中小型企业融通发展。引导各州、市安排资金
州文化和旅游局,各支持当地特色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困难中小微企业房租、水电气费给予补助。
县(市)人民政府按安排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约 20 亿元,落实旅游高质量发展、文旅行业纾
照职责分工负责困帮扶、旅游业恢复发展等奖补政策,助力文化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对重点农业企业 2022 年新增贷款,按照不高于 5% 的利率给予 50% 贴息;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等农业重点环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投资奖补。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商贸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提高纾困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编制《云南省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指引》,开通服务中小微企业享受减税
州财政局、州税务局
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减税降费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行动
享尽享”。省财政统筹有关财力 50 亿元进一步加大对州、市、县、区的转移
州市场监管局按照
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进转供电、供水供气等环节价格监管工作。
州财政局、人民银行司从 2022 年 6 月 1 日起对小微企业、支农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对其他
文山中心支行、文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支小支农贷款担保降费给予 50% 的财政补贴。深入推
银保监分局牵头;州
发展改革委、州工业
和信息化局、州交通
运输局、州文化和旅
游局等部门配合信平台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涉企信息向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等开放共享,丰富征信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加大投入。广泛宣传金融助企纾困惠民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考核力度,多措并举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持续实现增量、扩面、降价,对企业能贷尽贷、能缓尽缓、能降尽降,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落实社会保险“降”(延续失业保险降费)、“缓”(缓缴养老、失业、工伤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牵头;州财政局、
州税务局等部门配
合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给予社保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抓实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助力稳岗位保就业。
配备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力量,严防通行管控层层加码、“一刀切”问题回潮,实行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 + “人员封闭管理”模式,用足用好全国统一
州交通运输局牵头;
州物流保通保畅工税费减免政策、金融供给政策。对符合“绿通”政策不超过 4.2 米的集装箱车、
作领导小组成员单
位配合努力实现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
加大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整治力度,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全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面排查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困难的 2022
牵头;州减负办各成年 6 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拖欠金额 200 万元以下的必须在 2022 年底前全部
员单位、州外办等部清偿,确保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健全完善通报、督查、约谈制度,
门配合,各县(市)强化追责问责,加大对违规拖欠单位、法人的处罚力度,力争清偿率不低于全
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国平均水平。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州教育体育局、州科
技局、州人力资源社创新创业
会保障局、州农业农专项行动
村局、州退役军人局、
州总工会、团州委、
州妇联、州科协等部
门配合贯彻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聚焦财税支持、融资支持、协同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培优
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 2022 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 1000
牵头;州级有关部门专项行动
户、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00 户,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业达到 60 户以上。
针对不同区域情况完善差异化疫情防控策略,落实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复工复产
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专项行动
保障到位、安全生产到位的能复尽复,到 2022 年底前,排除其他因素,确保
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率达到 95% 以上,争取中小微企业亏损面控
州文化和旅游局等制在 12% 以内。加快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审查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
部门配合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促进重点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州科技局、人民银行
文山中心支行牵头;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
政局(州国资委)、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州市场监管局、
州工商联、文山银保
监分局等部门配合化。探索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和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
二、“五在加力措施”任务分工
序
工作任务 主要措施 责任单位 备注号
州财政局(州国资委)2022 年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
牵头;州住房城乡建体工商户减免 3 个月租金,其中,对 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
设局、州商务局、州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 6 个月租金。鼓励各州、市
机关事务局,各县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
(市)人民政府按照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减免房租。
职责分工负责
州财政局、州税务局、
人民银行文山中心
支行按照职责分工基础上,确保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负责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
业和信息化局、州财
政局、州交通运输局、
州商务局、州文化和
旅游局、人民银行文
山中心支行、文山银
保监分局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除优惠由 6% — 10% 提高至 10% — 20%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
政局按照职责分工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 2% — 3% 提高至 4% — 6% 。政府采
负责购工程要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和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 2022 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 30% 以上阶段性提高至 40% 以上。
2022 年将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照重点人员核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
政局、州人力资源社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 5 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
会保障局、州交通运
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加力困难
州商务局、州文化和行业帮扶
缓交期限阶段性延长至 2022 年底。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可缓缴
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 1 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
局,各县(市)人民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经营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