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文山州学校体育 美育师资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 2022-2024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教体发〔 2022 〕 13 号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州直各学校:
现将《文山州学校体育美育师资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2 — 2024 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6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山州学校体育美育师资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2-2024 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学校体育美育师资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 年 ) 》(云教发〔 2021 〕 90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2 〕 49号)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全州学校体育美育师资配备场地器材建设水平及使用效益,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体育美育素养为目标,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
二、主要目标
到 2024 年底,以多种方式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骨干示范引领、有效满足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美育工作需要的师资队伍;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美育场地器材设施设备配备水平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管理水平、使用效益明显提升;体育美育课程课时有保障、上课有教师,体育锻炼有场地器材,美育实践有设施设备,竞赛展演展示有平台,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实施学校体育美育师资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五大行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浸润行动
组织高校与地方对口合作。州教育体育局与文山学院建立对口合作关系,依托文山学院体育美育师资和学生资源,为文山州中小学提供课程教学、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教师培训等持续性定向支持。
深化文山学院体育美育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高校、地方、中小学校三方互利、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协同育人机制。文山学院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安排相关专业高年级学生,到对口合作地区中小学开展一个学期的教学实习,强化学生教学实习管理,严格教学实习学分赋予工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同时有效缓解当地中小学体育美育师资紧缺矛盾。接收学生教学实习的中小学校要严格管理,真实鉴定学生教学实习结论,学生教学实习鉴定由当地县级教育体育局审核。
(二)师资培养补充行动
加大体育美育师资培养力度。依托国家和省实施的优师计划和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把中小学体育美育教师培养作为重点任务,招生计划优先保障文山州体育美育师资培养需求。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在小学全科教师、初中一专多能教师培养中,进一步增加体育美育课程内容,提高学分,有效拓宽培养口径。均衡配置体育美育师资。各县(市)在实施特岗计划、银龄讲学计划和开展教师公开招聘时,对照体育美育师资缺口予以重点补充;在申报、审批教师招聘计划时,优先满足体育美育学科教师补充需求;各县(市)结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县管校聘”、高考综合改革、高中教育提质培优等重点工作,均衡配置学校体育美育师资。
盘活用好现有师资资源。各县(市)学校通过鼓励有特长有意愿的其他学科教师转岗、引导已转岗其他学科的体育美育教师回归、政府购买服务、与体育艺术机构合作、“一师多校”走教、聘用退役运动员、聘请艺术工作者和民间艺人等方式,盘活用好现有体育美育师资资源。
(三)教师专业发展行动
1. 推动体育美育教师培训全覆盖。文山州依托省级国培计划和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等项目,用三年时间推荐培训体育美育骨干教师 200 人。各县(市)要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体育美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提高作用,组织并保障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体育美育教师开展二级培训,实现体育美育教师培训全覆盖。州级和各县(市)分别建设至少 1 个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工作室,工作室成员覆盖本地各县(市),以“ 1 带 N ”模式打造当地中小学体育美育教师专业团队。
2. 音体美教师技能提升培训。为进一步规范音体美教师教育行为,提升育人质量,陶冶情操,美化心灵,用三年时间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对全州高初小幼学校音乐、体育和美术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每学期至少由文山学院开展 1 期集中培训。3. 优化体育美育教师绩效考核。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体育美育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同时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近视率、教学技能竞赛成绩、带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展示成绩等纳入体育美育教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评聘中重要的作业绩。各级各类学校一视同仁安排体育美育教师承担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年级组长、学校管理人员等工作任务,支持体育美育教师申报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切实增强体育美育教师职业自豪感。
(四)场地器材建设行动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州级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教育专项工程资金,加大对中小学体育美育场馆设施建设和器材设备配备的支持力度。各级各类学校结合目标任务和配备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力争三年内配齐体育美育场地器材设施设备,完善配置、管理、使用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场地器材设施设备使用效益。
统筹校内外体育美育资源。各县(市)新建社会体育和艺术场馆项目优先建在学校内或周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和艺术场馆建设,团体和个人捐资修建的可享有命名权和优先运营权。鼓励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体育场馆和艺术场馆。推动校内资源与校外资源双向开放共享。
严格体育美育器材设备管理使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体育美育器材设备“损耗及时补充、闲置浪费追责”的督查、追责机制。新建、改扩建和现有体育美育场馆及设施设备器材、音乐美术功能室等严禁挪作他用,禁止将体育美育场地设施设备等改变用途,已经改变用途的及时改回原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在中小学布局调整、校点撤并过程中,确保体育美育器材设备不流失并做好优化配置工作,个人占用的体育美育器材设备及时归还并保证完好无损。初中阶段学校优先配置体育、音乐、美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必须的器材设备。开展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的学校,配备相应的器材设备。
(五)竞赛展演展示行动
搭建校内竞赛展演展示平台。结合“双减”“双升”工作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向学生常态化开放体育美育场地设施设备,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立足实际搭建全员覆盖、人人参与的常态化校内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展示平台,切实提高场地器材设施设备使用效益。
构建四级竞赛展演展示体系。省级每年组织大中小学生足球、篮球、排球、啦啦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跆拳道、武术、跳绳、拳击、体育舞蹈、轮滑等项目的竞赛和学生合唱、舞蹈、器乐、戏剧、朗诵、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创意制作等项目的展演展示;合并州学生运动会和州青少年运动会,改称州学生(青年)运动会,每 3 年举办 1 次,县(市)每 3 年举办 1 次学生(青年)运动会。每年重点打造以足球、篮球、排球、啦啦操、田径等运动项目为主的三级联赛总决赛,并利用寒暑假举办以足球、篮球、排球为主要项目的培训班。积极承办国家、省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各县(市)要利用城区学校集中优势,定期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校际间的主客场比赛。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建设各项目学校代表队,定期开展训练。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开展足球、篮球、排球、啦啦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跆拳道、武术、跳绳、拳击、轮滑等项目比赛。积极推动构建校、县、州、省四级纵向递进、各学段横向竞争的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展示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体育美育师资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亲自监督,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
(二)制定行动方案。 2022 年 6 月底前,各县(市)、各级各类学校对标对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普通高中体育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标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等文件的指标要求,全面摸清底数、摸准缺口,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 州、县(市)级教育督导部门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要求,对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督导评估;在普通高中“晋级升等”评价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体育美育师资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足篮排三大球代表队建设、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评价指标。对政策落实不到位、体育美育师资配备不足、场地建设和器材补充滞后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予以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宣传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师资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工作成功经验。要在广大家长中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参与艺术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各地各校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促进学校体育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 1. 文山州 2022-2025 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音
乐体育美术教师培训规划
2. 文山州中小学体育美育场地和器材设备配备现状
统计表
3. 中小学体育美育配备标准及目录和云南省义务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