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进一步加大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发〔 2022 〕 26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临沧市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6 月 28 日
临沧市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办发〔 2022 〕 21 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2 — 2024 年)〉的通知》(云办发〔 2022 〕 32 号)精神,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用高质量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开办企业
1 .优化流程、压减时间。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精简银行开户程序,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环节 1 天办结。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运用,探索实现“办”“取”同步网上完成,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无介质、零跑动办理。
2 .提升便利度。在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一照多址”等改革。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3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提供企业注销“一站式”服务。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措施,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 45 天压缩至 20 天。
4 .强化市场主体活跃度考核。制定市场主体活跃度考核办法,把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增长量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改善成效的重要指标,引导各县(区)、各部门加大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市场主体、引进市场主体的工作力度。
5 .降低成本。免费发放税务Ukey。落实省级免费刻制印章工作部署。
(二)办理建筑许可
6 .优化流程减环节。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项目立项程序。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加快落实“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的工作机制,列入储备的投资建设项目,推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通过各类规划数据整合和规划底图叠合,利用“多规合一”的“一张图”进行项目预选址。推进“多测合一”,执行联合测绘技术规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精简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办理环节。
7 .并联审批减时间。工程建设项目自申请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除国家、省级审批事项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50 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50 个工作日以内,小型仓储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间压缩至 24 个工作日以内,报告表审批时间压缩至 12 个工作日以内。
8 .全程网办增便利。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材料共享、一网通办、限时办理、统一发证”。加快落实区域评估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按照指标体系要求,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降低投资项目运行成本。
9 .创新机制提质量。探索建筑师负责制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支持保险企业开发建筑师负责制职业责任保险产品。对于未列入必须委托监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的,可以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三)获得电力
10 .优化流程。严格执行低压两环节、高压三环节办电流程,并应用移动融合APP 完成内部业务流转,打破内部流程壁垒,加快内部业务流转效率,实现业务现场办理供电方案答复、在线签订合同、竣工检验流程,实现业务在线流转,切实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严格落实《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接入工程线上并联审批的通知》(云能源电力〔 2021 〕 271 号)要求,按业务并联审批模式,实现电力接入工程线上审批。
11 .压减时间,降低成本。成立临沧供电局产品运营中心,将业扩报装 12 项基础服务纳入产品质量管控,每天编制产品运营日报,每周对产品质量进行通报,每月进行排名考核。全面实现全市 8 个县城范围内 160 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农村地区 100 千瓦以下零投资。
12 .提升便利度。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引导客户通过南网在线APP 移动应用、网厅、微信、支付宝、掌厅等多渠道办理用电报装,互联网业务比例达 99 %以上。通过南网在线APP 在线获得居民身份证信息,实现居民报装客户“刷脸办电”,实现在线获取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实现“无证办电”,编制在线办电案例,下发各县级供电单位执行。加强部门协同,实现业务数据共享,提升客户办电便利度。
13 .提高电费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制定或调整的电价。每月提前三天通过南网在线APP、网上营业厅及时向社会、用户公布代理购电价格,确保用户第一时间清楚掌握电价变化。严格清理规范城镇供电行业收费,免费为客户实施移表业务,每月对新装高压业扩全量进行回访,对低压报装用户进行抽样回访,杜绝乱收费、违规收费情况。每月通过 95598 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电子电费账单。通过南网在线APP 向客户提供电费日历,方便客户及时动态掌握每天用电情况。向客户提供在线电子发票,客户通过南网在线APP、网上营业厅及时获得电费发票。
(四)获得用水
14 .深化市政设施接入审批改革。加快 7 县用水报装信息系统建设,争取 2022 年底前基本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全程网上办。加快供水企业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系统的有效衔接。
15 .获得用水。采取建设信息系统、实行外线简易工程承诺制等措施,全力优化用水报装服务时限,争取无外线工程的用水报装当日办结,有外线工程的用水报装 5 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登记财产
16 .优化流程。完善不动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同步过户,探索网上不动产申请、审核、缴税,实现水、电、气联动过户。
17 .压减时间。进一步梳理不动产登记事项清单,完善自检规则,精简审查材料,提升登记效率。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减至 5 个工作日。
18 .提升便利度。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受理审核,探索实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工作,不动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逐步实现预告登记、首次登记等登记业务登簿时,同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逐步实现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应通尽通,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网络互连和信息互通共享。推进结婚证、司法判决书等电子文件材料获取进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体系,促进业务申请的材料免提交。扩大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范畴,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举措,提升公证服务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认真执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深化首问负责制,扩大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范围,提升窗口服务效能,畅通咨询答复渠道。
(六)纳税
19 .优化流程。推进税费项目办理流程标准化,扩展网上办税事项范围,动态更新业务操作规范和办税指南。精简纳税申报流程,实现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
20 .压减时间。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按照上级税务部门统一部署,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开具服务。
21 .提升便利度。聚焦市场主体发展要求,全面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依法落实西部大开发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深化大数据分析和运用,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
(七)跨境贸易
22 .提升通关效率。推行便利化通关模式,深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推广“不陪同查验”“委托监管场所经营人陪同查验”模式。简化通关流程,精简单证及证明材料,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压缩整体通关时间。
23 .提升收费透明度。对孟定清水河口岸、南伞口岸、永和口岸人员、车辆(含货物运输)在跨境通关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和其他收费共三类收费项目进行动态规范和清理。所有收费项目均向社会公示。
24 .提升便利度。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持续全面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动态化管理。持续推广“单一窗口”应用。
(八)获得信贷
25 .扩大信贷规模。引导商业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提高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加大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等产品推广力度,提高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的余额。
26 .提升融资便利度。鼓励金融机构在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信贷支持力度,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全流程的线上业务办理、“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升级“一部手机云企贷”等企业服务平台。选择成熟的产业链及产业园区,探索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及园区综合金融服务,为符合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争取更多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降低银行机构对抵押物的依赖,强化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对接,发挥担保“获客、增信、分险”功能作用。引导各银行机构深入了解辖内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结合科技型小微企业、缺少信用记录的“首贷户”、供应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特点创新服务金融产品。
27 .降低融资成本。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 1 %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 1 %,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 1 . 5 %。积极引进发展会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专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金融中介水平,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金融服务链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实际利率的潜力。强化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督查和消保考评工作,进一步压实银行机构主体责任;持续查处银行业违规行为,维护良好金融环境。
(九)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28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进地方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系统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及服务网点建设。
29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探索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建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服务网络。
30 .提升商标注册便利度。加大商标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宣传,充实商标受理窗口力量,加大线上办理力度,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十)劳动力市场监管
31 .优化从业条件。降低部分行业就业门槛,简化相关手续。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风险防控,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促使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职业资格和技能等各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将企业技术能手,具有一线丰富工作经验和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作为培训师资,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
32 .压减时间。与全省同步推行事项办理标准化,设定办理时限引领标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 20 个工作日压缩至 5 个工作日内;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办理时限由法定 20 个工作日压缩至 5 个工作日内。
33 .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制度,健全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监测机制。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中选取 90 户企业作为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点,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动态监控。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处理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劳动争议,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处质效。
(十一)政府采购
34 .加强平台建设。加强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交易系统、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系统( 832平台)运用;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流程、格式、时限等标准化,建立预警机制,督促采购单位依法及时发布采购信息;推动和完善临沧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着力构建互联互通的统一平台体系,逐步完善规则统一的交易制度,共同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开放的统一市场,建立规范统一的供应商及商品管理机制,实现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息注册服务“一网通办”“省内通办”“手机办”“掌上办”。
35 .优化采购流程。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现行的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督促和指导好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规范采购结果公告,规范项目信息、监管信息发布,规范采购单位合同验收、支付行为,及时支付合同款项,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合同履约质量。
36 .提升采购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效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探索建立采购资金预付款制度,健全合同支付信息备案机制,优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流程,及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十二)招标投标
37 .加强平台建设。按照加快推进《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全覆盖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38 .完善交易规则。认真贯彻执行省级招标投标电子交易规则和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有关监督管理制度,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39 .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认真贯彻执行省级制定的评标系统,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十三)政务服务
40 .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大提升专项行动。通过“综窗”和“专窗”相结合,按照承诺件和即办件两种情形,推动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全部纳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地方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与各类寄递企业的合作,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41 .提升政务便利度。实施政务服务便利度大提升专项行动。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派驻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健全完善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同时,加快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建设,全面推行 24 小时自助服务。全面落实延时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优化服务措施。设置综合窗口,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42 .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机制。依托省级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平台,健全政策更新和精准推送机制,统一入口、一键申报、后台分送办理,推动普惠性政策“免申即享”。
43 .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施网上服务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 2022 年,市、县两级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 98 %以上,全程网办率达55 %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达 30 %以上,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 30 %以上,承诺法定办理时限在已压缩50 %的基础上再压缩 10 %。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使用、智能化大厅建设。
44 .提升政务服务“掌上办”能力。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大幅提升本地注册用户量、办件量,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十四)市场监管
45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完善“两库”,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级平台,汇聚各相关部门监管数据。探索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46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贯彻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性质、特点,分类实施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化。积极探索实行“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严格执行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47 .加强信用监管。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数据应用夯实基础。构建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记录、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公示、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健全失信行为认定、归集、共享、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社会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对守信主体采取优惠便利、增加交易机会等措施;对失信主体采取取消优惠、减少交易机会、提高保证金等措施。营造“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
48 .完善“互联网+监管+督查”。精细化梳理事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督促监管部门按照监管事项行使层次认领监管事项,及时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做好动态管理,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 %。精准化报送数据提高事项覆盖率及风险预警处置率。监管事项覆盖率达 80 %,处置反馈率达 100 %;督促监管部门每月至少更新 2 条监管动态信息。精益化管理推广系统应用。开展多样化业务培训、开启远程网上指导,采取“文件通报+电话督导+网上指导”形式对监管部门工作进行督办。
(十五)办理破产
49 .优化破产流程。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坚持破产案件申请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分离。加强企业破产制度建设,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为抓手,切实推进信息化应用。对于债务关系简单、资产规模不大、无风险隐患的小微企业破产案件,探索适用简易破产程序审理。健全落实破产重整机制,避免因程序转化不当拖延破产程序,完善破产重整、和解机制,提升债权“回收率”。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推进执行转破产案件选取和移送工作,依法将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行不能案件转入破产程序,促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50 .加强“府院联动”。继续完善府院协调机制建设,更好整合资源,统筹处理好财产处置与登记、税费缴纳减免、信用修复等问题,推动设立企业清算破产保障项目经费,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费用支持。
51 .强化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办案能力,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业务指导。
(十六)保护中小投资者
52 .降低维权成本。建立中小股东权益诉讼绿色通道,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的相关案件进行优先、集中处理。提高中小投资者保护专业化水平,提高诉讼便利度,提升投资者的司法体验和获得感,加强金融、公司纠纷等涉及中小投资者权益案件的调研,挖掘发布典型案例,精准普法惠企,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能力。加大诉前、诉中保全力度,提高执行质效。持续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力度。
53 .畅通维权渠道。强化对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公正高效审理涉公司类商事案件,充分尊重公司自治、维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平衡,引导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基本原则,妥善审理涉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案件,依法保护中小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监督权等权利,平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压实投诉问题办理责任,形成清欠投诉办理工作长效机制。
54 .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增强服务投资者意识。
(十七)执行合同
55 .优化流程。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畅通立审执破各环节,实现涉企案件“快立、快送、快审、快执”,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全面推行无纸化办案,强化诉讼全流程网上流转、监管,压缩立案登记、诉调对接、委托司法鉴定等各环节周转时间。严格落实休庭规则,强化审限监管、严格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
56 .提升便利度。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进在线诉讼模式,强化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的运用,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强化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二审独任审理适用,提升诉讼便捷性。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通过合理确定保全担保数额,引入保全责任险担保等方式,降低企业保全成本,保障实现胜诉债权。压缩涉企案件各执行流程节点耗时,加大执行联动,及时发放执行到位款项。推行法官专业会议、类案检索制度,强化对下业务指导等,提高审判质量。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57 .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围绕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加速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创新创业载体功能和服务创新创业主体能力。健全技术经纪人制度,搭建综合性科技成果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平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58 .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组织开展“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大力培育和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产业人才、教育卫生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力度,围绕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落实攻关任务,落实《临沧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积极向上推荐“揭榜挂帅”项目,调动和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落实《临沧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59 .提升市场开放度。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贯彻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落实外商投资鼓励政策,制定发布投资指南,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便利外来投资者来滇投资。
60 .文化开放与包容。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接群众差异化、多样化需求,发挥公共文化阵地作用,提升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工作质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格局,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注重引入社会和市场力量,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力度。深挖特色文化资源,推进“临沧公共文化云”和边境“国门文化”建设,组织“戏曲进乡村”“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等,持续繁荣临沧群众文化。完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配齐村级文化辅导员。
61 .人才教育。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项目,学前三年适龄儿童 10 人及以上行政村建有幼儿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序扩大学位供给,促进办学条件、师资配置优质均衡。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强与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抓住补齐职业教育短板建设机遇,加大向上争取支持和横向沟通协调力度,全力推进临沧职业学院建设。加强对临沧技师学院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院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突出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方式,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补齐临沧职业教育短板,构建临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积极营造更加有利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和社会环境,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吸引力,服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
62 .医疗福祉。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医药改革。推动临沧市市级分中心建设。坚持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63 .养老服务。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 2022 年度“ 10 件惠民实事”云南惠老阳光工程项目任务。巩固家庭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上门服务,加强日间照料、老年餐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设施等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现机构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养老服务市场放得开、管得住。
64 .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道路运输行业绿色发展。严格落实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限值规定,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出行,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
65 .推进综合立体交通建设。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跟踪落实项目前期相关报件的批复工作,争取尽快获得“工可”批复。持续推进“空巴通”“公铁通”等综合交通运输方式发展,努力推进多种运输服务方式错位发展、无缝衔接的区域性综合运输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运输调整,促进货物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大宗物资运输“公铁联运”,推进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实行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财税金融贸易、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包容普惠创新 5 个专项组,由各领域分管副市长担任专项组长、相关指标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副组长单位负责协调落实本专项组组长工作要求,形成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专项组牵头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梳理各县(区)和市级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印发“一县(区)一清单”“一部门(单位)一清单”,动态监测问题整改和任务完成情况,形成“发现问题—汇总清单—落实整改—跟踪督查—考核问效”的工作闭环。各专项组成员单位(重点任务清单中市级指标牵头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标准、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聚焦营商环境难点、痛点和堵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强化工作督查。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在营商环境建设有关领域的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县(区)、部门履职尽责、持续改进作风,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缺乏责任担当、服务意识等影响营商环境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宣传工作重点,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深入宣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及先进经验,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临沧市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重点任务清单附件
临沧市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重点任务清单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优化流程,压 减时间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 服务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市税务局、人行临沧市中 心支行
2022 年 7 月前
2 .提升便利度 2022 年 7 月前
3 .完善市场主体 退出机制 2022 年底前
牟洪操 市市场监
管局一、开办 企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4 .强化市场主体 活跃度考核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2022 年底前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6 .优化流程减 环节
2022 年 7 月前
7 .并联审批减 时限 2022 年底前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
杨志厅 市住房城
8 .全程网办增 便利 2022 年底前
9 .创新机制提 质量 2022 年底前
2022 年 12 月 15 日前
10 .优化流程
11 .压减时间、 降低成本 2022 年底前
临沧供电 局三、获得 电力
杨志厅
12 .提升便利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 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 年底前
13 .提高电费透 明度
临沧供电 局 市发展改革委 2022 年底前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4 .深化市政设 施接入审批改革 杨志厅 市住房城
2022 年底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务服 务管理局,各供水企业
乡建设局
15 .获得用水 2022 年底前
2022 年 7 月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 民法院
王美荣 市自然资
17 .压减时间 2022 年 7 月前
源规划局
18 .提升便利度 2022 年底前
2022 年 7 月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 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 .压减时间 2022 年底前
赵子杰市税务局
21 .提升便利度 2022 年底前
22 .提升通关效 率
2022 年底前
市商务局、 孟定海关、 南伞海关、 沧源海关
23 .提升收费透 明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 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2022 年 7 月前七、跨境 贸易
石庆贺
24 .提升便利度 持续推进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人行临沧 市中心支 行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 2022 年底前
人行临沧 市中心支 行、临沧银 保监分局
26 .提升融资便 利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 2022 年底前八、获得 信贷
牟洪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中 级人民法院、人行临沧市中心支 行、临沧银保监分局
市政府金 融办、市财 政局
2022 年底前
28 .提升知识产 权创造能力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 业和草原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工业园 区管委会九、知识 产权创 造、保护 和运用
29 .加强知识产 权保护 30 .提升商标注 册便利度
管局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31 .优化从业条件
持续推进
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 障局
32 .压减时间 2022 年 7 月前
市司法局
33 .提升服务质量 持续推进
34 .加强平台建设
赵子杰市财政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预 算单位 2022 年底前 35 .优化采购流程
36 .提升采购质量
37 .加强平台建设
市、县(区)各公共资源交易行 业监管部门 2022 年底前 38 .完善交易规则
赵子杰 市发展改
革委
39 .推行全流程 电子化招标投标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40 .推行政务服 务事项标准化规 范化 王美荣 市政务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22 年底前
务管理局
41 .提升政务便 利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22 年 8 月前
2022 年 9 月(省 级平台投入运 行后 3 个月内 完成)
42 .完善惠企政 策直达市场主体 机制
杨志厅 市工业和十三、政 务服务
信息化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43 .提升网上政 务服务能力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22 年底前
王美荣 市政务服
务管理局
44 .提升政务服务 “掌上办”能力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2 年底前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
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
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
牟洪操 市市场监
持续推进
管局
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
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
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消
防救援支队、孟定海关、南伞海
关、沧源海关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市发展改
革委、市工
46 .实行包容审
各行业主管部门 持续推进
慎监管
化局、市市
赵子杰十四、市
场监管局场监管
47 .加强信用监管 市发展改
革委 市、县(区)有关部门 2022 年底前
+监管+督查” 王美荣 市政务服
务管理局 市级各部门 2022 年底前
49 .优化破产流 程 杨利民
市中级人 民法院 市级各部门 持续推进 50 .加强“府院 联动” 张庆星
51 .强化破产审 判专业化建设 杨利民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临沧市中心 支行、临沧银保监分局 持续推进
民法院十六、保 护中小 投资者
53 .畅通维权渠道杨利民 市中级人
民法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持续推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 局 持续推进
融办
55 .优化流程 杨利民 市中级人十七、执 行合同
民法院 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56 .提升便利制度
57 .提升创新创 业活跃度 杨志厅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 2022 年底前
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 障局、市委 组织部、市 教育体育 局、市科技 局十八、包 容普惠 创新
市委常 委、市 委组织 部部长
58 .提升人才流 动便利度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022 年底前
牵头 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市发展改 革委、市商 务局、市投 资促进局
59 .提升市场开 放度 赵子杰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7 月前
60 .文化开放与 包容 牟洪操 市文化和
旅游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2 年底前
市教育体 育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61 .人才教育十八、包 容普惠 创新
王美荣
62 .医疗福祉 市卫生健 康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2 年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 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 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2 年底前
64 .巩固提升生态 环境质量 冯卫庆 市生态环
市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 员单位 持续推进
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 革委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