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 “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5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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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

“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51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6 月4 日

临沧市“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

2022 年5 月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形势...................................... 5第一节 产业现状................................... 5第二节 优势机遇及存在问题......................... 8第二章 总体思路.................................. 14第一节 指导思想................................... 14第二节 基本原则................................... 15第三节 发展目标................................... 16第三章 总体布局.................................. 18第一节 发展品种................................... 18第二节 产业布局................................... 18第四章 重点任务..................................... 20第一节 种苗繁育.................................. 20第二节 基地建设.................................. 21第三节 产地加工.................................. 24第四节 融合发展.................................. 25第五节 主体培育................................... 26第六节 品牌打造.................................. 28第七节 科技支撑.................................. 30第八节 质量保障.................................. 32第九节 交易平台................................... 34第五章 林地监管与生态监测评估.................... 35第一节 林地监管................................... 35第二节 生态监测评估............................... 36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36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36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 37第三节 强化服务力度.............................. 37

第一章 发展形势

第一节 产业现状

一、中药材产业基本情况

截至“十三五”末,全市以滇龙胆、云茯苓、滇重楼、滇黄精等为主的中药材种植面积达70 万亩,产量达4 万吨,总产值达到30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3 亿元,第二产业产值9 亿元,第三产业产值8 亿。

(一)产业基础。从产业分布来看,主要集中于全市8 县(区)中的66 个乡镇(街道),主要种类有滇龙胆、云茯苓、滇重楼、滇黄精、石斛类、草果、砂仁。目前滇龙胆种植面积、产量、农业产值均居全省第一位,是全国最大的龙胆草种植基地,云茯苓种植面积、加工产值居全省第一位,双江自治县成为农业农村部挂牌的云茯苓“全国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二)市场主体。全市目前从事中药材产业的企业有370 户,其中种植加工企业33 户。有3 户企业获得GMP 药品生产许可资格认证,云南福滋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5 户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多年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得到培育和壮大,云南福滋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滇奇”牌云茯苓荣获2018 年度云南省绿色食品“十大名药材”评选第六名,临沧道地中药材种植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云南白药中药材种植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耿马四方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

(三)科技支撑。云县、永德县、临翔区、双江自治县、耿马自治县被省科技厅认定为“云药之乡”。全市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 户,省创新型试点企业1 户,省中药材加工科技型企业1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8 户,良种繁育基地4 个,科技示范园9个,星创天地1 个,科技经济合作组织4 个。建立了中国工程院朱有勇院士林下有机中药材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中心、华中科技大学临沧市临翔区院士(专家)工作站,依托院士专家及大学人才、学科、技术优势,在有机三七、金线莲、雪胆等中药材组培和林下种植技术研究方面开展技术合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四)组织化程度。“十三五”末,全市有中药材行业协会9个,从事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87 个。经济合作组织在有效衔接小生产与大市场,及时掌控市场信息,引导农民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连接种植户、企业和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基地建设的主力军。

二、林下中药材产业基本情况

林下中药材是中药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临沧森林面积广阔,林药资源丰富,林药产业发展具有先天优势。2014 年,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39 号),对全省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作出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林地产出逐步从理论认知转向实践探索并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林下中药材产业,按照药材种类生长发育的自身规律,让药材回归山林,推行“药效第一”的种植模式,林下中药材有机种植研究取得突破,探索出一条由传统种植向林下仿野生、有机种植的绿色发展之路。林药以其高价值、高产出、高收益成为广大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撑。

目前,全市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44.4 万亩,其中,三七0.25 万亩、滇龙胆草10 万亩、滇鸡血藤1 万亩、滇黄精1.5 万亩、云茯苓3 万亩、石斛(铁皮石斛、紫皮石斛)1 万亩、滇重楼0.5 万亩,其他品种27.15 万亩。产量达3.5 万吨,综合产值25 亿元,其中,一产产值11 亿元,二产产值8 亿元,三产产值6 亿元。

三、中药材市场现状

近年来,中药材及饮片市场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有关研咨询数据显示,我国中药材市场规模2010 年为232 亿元,至2019年为685 亿元;中药饮片2011 年市场规模为813 亿元,至2019年达1960 亿元。

我国中药材及饮片也具有很好的国际认可度和国际市场。全球有40 亿人使用中草药产品,占世界总人口的53%。据统计数据,2019 年我国中药材及饮片出口总量为20.1 万吨,总金额11.3 亿美元,相比2018 年呈正增长。2020 年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中医药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球抗疫提供了“中国方案”,有力助推了中药材及饮片的出口。2020 年上半年,我国中药材及饮片出口总量为11.74 万吨,总金额为6.18亿美元,同比增长近20%。中药材及饮片的海外需求及市场呈扩大趋势。

第二节 优势机遇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优势

(一)自然条件优越。临沧地形地貌独特,气候类型多样,全年平均气温18.5℃,全年霜期较短,平均霜期14 天,年日照时数1863—2292 小时,立体气候特征十分明显,为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提供了优良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有机质高、保肥、保水效果较好的林地土壤非常适宜中药材生长。根据药用植物生活型的统计,超过1/3 的药用植物是阴生或者半阴生植物,37.62%的药用植物适合在林缘或者林下生长。

(二)种质资源丰富。临沧地处低纬度高海拔地区,既是云南“两王国一花园”典型代表地区,也是天然的“药物宝库”。有维管植物5800 多种,其中药用植物1620 种。药用植物中有珍稀名贵药材23 种,道地药材9 种,大宗常用天然药材400 多种,药用植物包括《中国药典》收载品种128 种,《云南省中药饮片标准》收载品种96 种,其他文献收载品种595 种,民族习用但无文献收载品种23 种,有药用价值但无任何文献记录品种778种。全市中药材总储量为61.2 万吨,其中野生药用植物主要品种储量为58.5 万吨(滇龙胆、滇重楼、滇鸡血藤、诃子等常用野生药材储量为5900 吨,具有药用价值的华山松、红豆杉、柏树、灯台叶储量为57.9 万吨)。全国濒危野生药材诃子80%产于云南,永德县产量居全国首位,年产诃子干品200 吨左右,占全省产量的80%。全国对照药材项目中的滇龙胆、马尾黄连、灯台树三个样品均采自临沧。

(三)林地资源广阔。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临沧丰富的森林资源,全市森林面积2487.3 万亩,森林覆盖率为70.2%,森林蓄积量1.17 亿立方米,林地面积2290.7 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4.65%,是全省2 个森林面积超过林地面积的州市之一。依据《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剔除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地、自然公园中属于禁止开发的林地、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Ⅰ级的林地、划定的天然商品林停伐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林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内的林地等六类禁止利用林地及不可利用的林地外,尚可提供林下产业用地约700万亩。丰富的林地资源为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关键技术突破。林下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品种选育、种植及栽培管理技术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2020 年,中国工程院朱有勇院士专家团队进驻临沧,在临翔区小道河林区开展了林下有机三七种植示范并加大推广,截至目前已完成1000 余亩林下三七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将以示范基地为载体,采用“科技团队+企业+农户”的合作模式,探索专家授权使用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专利技术组织操作技术培训,企业作为投资和经营主体,林地所有权者通过土地入股或出租林地,林农投劳等为主要投资要素的合作形式,推动有机三七等林下中药材种植推广。

(五)民族医药文化深厚。临沧中药材种植历史悠久,各族群众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中药材种植,积累了丰富的医疗知识和经验,形成了以佤医药、傣医药等形式多样、具有鲜明地方性和民族性的传统医药,其中以佤族医药最具代表性。佤医药以植物药为主,用药植物种类多达600 多种,分属100 科201 属。多年来,通过佤医药工作者收集整理和研究,共收集整理佤族民间单验方152 个,出版了《中国佤族医药(第1—4 册)》《佤族民间常用植物药》《云南佤族医药》等书籍,部分单方验方被收录入《中国民族药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1992 年、2013年、2016 年相继成立佤医佤药研究所、沧源县佤医医院、佤医佤药协会,2018 年1 月,临沧市佤医医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州市级佤医院。民族医药的深耕厚植和近年来的蓬勃发展,为发展林下中药材奠定了深厚的人文基础。

(六)配套政策逐步完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39 号),原省林业厅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包括林下中药材在内的林下经济发展目标任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又进一步完善了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资金扶持等配套政策。2020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 部门出台《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 号),省林草局印发《关于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七条措施》(云林发〔2020〕64 号)、《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云林规〔2020〕4 号),2019年、2021 年,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临沧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 年)》《临沧市中药材种植加工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林下中药材发展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

二、面临机遇

(一)国家和省的全力支持,为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迎来政策叠加机遇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医药文化的传承发展,要求“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并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对中医药发展进行全面谋划和系统部署,明确了新形势下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7年7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实施;2019 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出台;2021 年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林下中药材产业的发展符合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导向,是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

(二)“三个示范区”建设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为林下中药材发展锚定了新目标。2021 年5 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临沧现场办公会,为临沧经济社会发展把脉定向、开方抓药,提出了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围绕“三个示范区”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决定三方案一机制”,制定详细的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将大力发展康养产业,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到2025 年,建成中药材基地100 万亩的具体目标。作为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下中药材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导向,迎合市场用药需求,匹配地方资源禀赋,满足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能大幅度、长周期为群众增收致富,与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高度适配性,是引领未来发展、支撑乡村振兴的绿色生态产业。

(三)严格耕地管理的刚性约束,为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拓展了新空间。发展中药材林下种植,不仅能够结合药用植物自身的生境特征,也能够利用全市广阔的林地资源,为合理解决中药材种植规模不断扩大造成占用大面积粮食生产用地问题提供了科学有效的途径。中药材种植回归山林,能够有效缓解耕地资源短缺的现实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经营主体“个头小”,产业运营水平低。全市林下中药材种植以小规模散户为主,大户和龙头企业较少,难以形成规模优势;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产供销信息不畅,种植户交流渠道匮乏,经营主体种植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销售信息与市场脱节,产量或供不应求或供大于求,产品供求关系失衡,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种植户遭受经济损失;缺乏深加工,大部分中药材以原料销售到省外,产业链短,附加值低,产业处于低水平运营;市内中药材企业多为种植和初加工企业,中药饮片和制药企业严重不足,目前仅有3 家企业通过GMP 认证,产业处于“一流的原料、二流的加工、三流的市场”和“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状态,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难以带动二三产融合发展。

(二)配套设施“筋骨弱”,规模扩张进程缓。由于缺乏专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之适宜发展林下中药材区域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网络通讯、仓储物流等设施覆盖率不高,基地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机械化、设施化投入成本高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和制约林下中药材规模化发展和集约化经营。

(三)品牌打造“气力虚”,经营理念更新慢。目前全市仅有少数企业获得 GAP 和有机产品认证,加之申请地方标识保护和商标注册意识不强,产品标准和产品检验检测体系还比较欠缺,中药材绿色有机认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严重制约中药材质量提升和品牌打造。

(四)资金注入“血脉堵”,市场培育动能小。因中药材种植具有生产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市场波动大、风险高的特点,许多企业因融资难、融资贵,后续资金投入不足,难以扩大生产规模,加之地方财政困难,政府引导资金少,产业投入严重不足。

(五)体制机制不健全,科技创新能力弱。涉及中药材产业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业的技术队伍,缺乏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科技创新配置机制和服务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种质资源保护、保存和良种选育研究工作薄弱,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滞后,产品加工、认证、销售全流程管理服务支撑不足,中药材种植、加工、制药、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人才缺乏,尚未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服务体系,不能满足林下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目标,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开发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为重点,科学、规范、有序发展林下中药材。抓实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主体培育、品牌打造、市场建设、科技支撑等关键环节,着力提升林下中药材产业的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水平,努力把林下中药材打造成临沧生物医药健康产业的拳头产品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的金字招牌,为推动乡村振兴、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作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规划,科学发展,建立“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机制。发展林下中药材要注重与生态相协调,确保生态不受破坏,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不改变林地用途。重点在人工商品林、退耕还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强化林地利用监管,严格林地利用范围和开发利用强度,依法执行林木采伐制度,严禁以发展林下中药材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乱砍滥伐,确保林下中药材产业科学规范发展。

二、突出特色,高点定位

依托临沧中药材种质资源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优选有机三七、滇鸡血藤、滇龙胆、云茯苓等种植历史悠久、产地特色鲜明、产品品质优良、竞争优势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中药材品种重点发展,适当发展一般品种,突出精、优、特。坚持高点定位,品质优先,着力打造林下中药材高端品牌,引领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规划引领、政策引导,完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培育林下中药材市场主体,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下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

四、合理布局,严格管控

依据中药材种类生长特性、区位条件、发展水平,定品种、定产地,科学布局林下中药材生产基地,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供给有力的林下中药材生产格局;规范林下中药材生产基地管理,推行林下中药材品种、销售情况、产地来源、销售去向台账管理制度;加强种植规模、产品质量管理;通过科学规划、年度计划、强化管控、适时调节,切实把林下中药材发展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防止一哄而上、无序发展。

五、科技赋能,创新驱动

加强中药材基础研究,加快林下中药材育种创新,培育一批适应性强、抗逆性好、品质优良、质量稳定的林下中药材品种。依托院士专家团队,加快林下中药材有机栽培新技术、新模式研究。制定林下中药材生产技术标准、监测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推动建立体现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导向的市场定价标准。加快产品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在创新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 年,全市林下中药材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良种选育扩繁、一流基地创建、市场主体培育、特色品牌打造等关键环节实现重大突破,规范化、绿色化、有机化生产体系和完善的现代化产业服务体系初步确立,产品知名度、美誉度、效益度大幅提升,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林下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基本形成,林药助推乡村振兴权重明显增加,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更足,努力实现临沧林下中药材产业从“跟跑”“并跑”向“领跑”跨越。

——建设优质种苗基地。良种选育扩繁基本实现自主化、优质化、高效化,全面满足市内需求,兼顾周边地区发展,建成良种育苗基地0.5 万亩。

——打造一流示范基地。高标准推进林下中药材基地建设,实现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80 万亩以上(其中新增规范化种植基地20 万亩),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基地规模逐年增加。

——持续培育市场主体。新增培育林下中药材生产省级龙头企业2 户以上,培育1 户以上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创建1 个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林下中药材品牌。

——提升林药综合产值。林下中药材年产量8 万吨以上,实现农业产值40 亿元以上,林下中药材加工产值35 亿元以上,批发零售与文旅服务产值25 亿元以上,综合产值100 亿元以上,林下中药材产值占全市中药材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发展品种

一、品种选择原则

——药材道地性。所选品种为传统道地药材,并具有名、特、贵、优等特点,或已广泛引种成功,品质优良的名贵中药材。

——适宜林下发展。所选中药材品种适宜在林下发展。

——经济效益显著。优先选择药食同源并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的品种作为林下中药材发展品种。

——产业基础良好。所选品种在本地已广泛栽培,且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产业链,市场前景良好。

二、品种选择

重点发展品种。充分结合地域资源条件及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选择有机三七、滇鸡血藤、滇龙胆、滇重楼、云茯苓、滇黄精、红花、大黄藤、黄芪、石斛、丹参、砂仁、雪胆、金线莲、半夏、草果、花椒等品种重点发展。

一般推荐品种。选择具有传统种植优势的白及、金银花、续断、天冬、附子、葛根、南板蓝根、西南远志等品种兼顾发展。

第二节 产业布局

根据海拔、土壤、气候类型、生态条件和药材资源禀赋,按照“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海拔1800 米以上的冷凉山区,重点发展有机三七、滇鸡血藤、滇龙胆等中药材;在海拔1400—1800 米中暖区域,重点发展云茯苓、滇黄精等中药材;在海拔1400 米以下低热区域,重点发展红花、大黄藤等中药材。

各县(区)林下中药材种植品种区域布局表

序号 县(区) 重点发展品种

1 临翔区 有机三七、云茯苓、丹参、黄芪、雪胆、金 线莲、滇黄精、滇鸡血藤2 云县 滇龙胆、滇黄精、云茯苓、丹参、滇鸡血藤3 凤庆县 滇鸡血藤、丹参、红花、半夏

4 永德县 丹参、滇黄精、黄芪、红花、滇鸡血藤

5 镇康县 草果、砂仁、大黄藤、滇鸡血藤

6 耿马自治县 滇重楼、滇黄精、石斛、滇鸡血藤

7 沧源自治县 滇龙胆、石斛、砂仁、花椒、滇鸡血藤

8 双江自治县 有机三七、滇黄精、云茯苓、大黄藤、滇鸡 血藤

第四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种苗繁育

以临沧道地药材为重点,加强濒危中药材资源保护和利用。在“前端”种业发力,加强良种繁育,确保种源优良,从源头上保证药材品质。利用现代种苗繁育技术,培育性状稳定的优良种苗,降低人工育种成本,提高种苗均一品质。鼓励经营主体科技创新,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根据发展规模和布局,升级现有良种繁育基地,依托县(区)中心苗圃或保障性苗圃改造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品种选择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其他,在满足全市用种需要的同时,兼顾周边县市发展需求,实现保障自给,适当供给。到2025 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5 个省级良种繁育基地,3 个市级良种示范基地。

专栏: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规划

到2025 年,建成5 个省级良种繁育基地,3 个市级良种繁 育基地,实现种苗供给自主化、优质化、高端化。省级良种繁育基地: 分别在临翔区、云县、耿马自治县、 双江自治县和镇康县建立以三七、云茯苓、滇雪胆、金线莲、 滇重楼、滇黄精、砂仁等为主的5 个以上良种繁育基地。市级良种繁育基地: 分别在凤庆县、永德县、沧源自治县 建立以滇龙胆草、滇黄精、滇鸡血藤、红花、大黄藤、石斛等 为主的3 个以上良种繁育基地。

第二节 基地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集约发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高标准打造一批示范基地,着力建设一批规范化种植基地,以“中国林下有机三七核心基地”建设为引领,推动林下中药材标准化种植、规范化管理、组织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一、林地利用规范化

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利用必须符合《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云林规〔2020〕4 号),以人工商品林和退耕还林地为主,严格控制林地利用范围,并应选择土壤质地良好、无污染、重金属不超标的林地。按照中药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坚持适地适品种的原则,在人工商品林范围内合理确定允许利用的林地类型。其中滇重楼、滇黄精、丹参等品种重点选用核桃等乔木经济林地作为林下种植的林地类型。

二、基地建设标准化

按照中药材物种的生物学特性和道地性原则,在适宜区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按照各药材种类的规范化种植标准,建立林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推动基地生态化种植,鼓励开展林下中药材产地和初级产品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和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积极推进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申报定制药园,与大型药企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订单生产。

通过新建基地和现有基地提升改造两种方式,建设林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到2025 年,全市林下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在地规模达到80 万亩,其中,新增发展规范化种植基地在地规模60 万亩,提升改造建成规范化种植基地在地规模20 万亩。

三、基地管理信息化

依托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选择种植较为规范的中药材基地建设高标准种植示范基地,完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从林地选择到适度整地、栽培措施、水肥管理、病害防控、适时采收等全过程实现种植生产和管理的信息化、可视化和智能化,为中药材质量全程追溯提供保障。到2025 年,全市建成林下中药材高标准示范基地20 万亩。

四、主要品种种植基地规划

重点选择有机三七、滇鸡血藤、滇重楼、滇龙胆、云茯苓、滇黄精、红花、大黄藤、黄芪、石斛、丹参、雪胆、金线莲、半夏、草果、砂仁、花椒等品种发展,选择具有传统种植优势的白及、金银花、续断、天冬、附子、葛根、南板蓝根、西南远志等品种兼顾发展。

下中药材基地分品种建设规模计划表

单位:万亩

期末保 有面积 重点选用林地类型

林分郁闭度0.7 以上、林龄为中 龄以上、坡度小于25 度的云南 松、思茅松、华山松人工商品林。三七 0.6 9.4 10

期末保 有面积 重点选用林地类型滇鸡血藤 0.8 6.2 7 人工商品林,可适当择伐的近成过 熟林地。

人工商品林,重点选用核桃、西 南桦、旱冬瓜等乔木经济林地或 退耕还林商品林地。滇黄精 1 3 4

云南松、思茅松人工商品林地, 重点选用云南松、思茅松采伐迹 地和急需开展抚育间伐的云南 松、思茅松中幼林或可适当择伐 的近成过熟林地。云茯苓 0.5 2.5 3

石斛(铁皮 石斛、紫皮 石斛)

1 3 4 重点选用商品乔木林地。丹参 0.5 0.5 1 重点选用核桃等乔木经济林地。

人工商品林,重点选用核桃、西 南桦、旱冬瓜等乔木经济林地或 退耕还林商品林地。滇重楼 1 2 3

滇龙胆 10 6 16 优先选择茶叶、木瓜等经济林。

林下砂仁长势良好的乔木林地, 重点选用具备培育成优质高效 砂仁基地的林地改造升级。砂仁 1 1 2

红花、大黄 藤、花椒、 黄芪、白芨 魔芋等其 他品种

28 2 30 新增规模重点选用空间开阔、植 株稀疏的核桃等经济林地。

第三节 产地加工

在林下中药材种植区域合理布局初加工生产线,以中药材饮片生产为重点,以龙头药企带动,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参与,立足产地,建立包括中药材净制、切制、干燥、分级、包装、保鲜、仓储等内容的产地初加工基地,提升产地初加工水平。

依托中药材生产龙头企业,对基地产出的中药材开展精深加工,实现林下中药材价值提升。运用企业的核心加工技术和先进设备,形成特色单品的集约优势,以高品质原料和高标准加工,吸引药企、药商建立与产地的直接联系,降低成本,提高药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市场需求,筛选和盘活一批已有批准文号休眠品种,加大药品生产能力,提高药品加工产值。开发药食同源产品,形成一批中药材特色品牌,打造一批规模化的生产加工基地。

加大林下中药材副产品利用的研发力度,提高药材利用率和原料加工率,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坚持创新驱动,促进加工生产与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技术相结合,联通产品、机器、车间和工厂,实现底层标识数据规模化采集、信息系统间数据共享和加工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

专栏:产地加工规划

专栏:产地加工规划

到2025 年,建设产地初加工基地3 个,培育规范化种植、产地初加工一体生产企业15 户。结合区域布局,充分考虑交通区位,兼顾相邻县(区)的可及程度,在8 县(区)选择新建3个产地初加工基地。每个基地结合可吸纳的林下中药材加工量和产区不同药品收获季节的差异互补性合理设计初加工生产线,优化加工生产布局。

第四节 融合发展

坚持以“绿色食品牌”为引领,推进林下中药材与“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有机结合,实现种植、加工与休闲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中药文化传播等融合发展,通过在林下中药材产区开辟中药材种植体验、中药文化和药食养生文化科普、鲜药配方、康体等服务类项目,提升林下中药材产区的价值链。运用移动互联技术,借助移动终端开展林下中药材文化传播和林下中药材产品科普活动,让大众更多地了解和使用林下中药材产品。在符合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将林下中药材产区积极融入区域性整体旅游目的地建设,打造一批林下中药材与健康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示范园。

三七、石斛、丹参、滇重楼、白芨等种植基地,可依托药材植物优美的花形、花色和观赏价值,开发以观花为主的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园。借助重点产区相关旅游景区平台,向游客提供林下中药材药食同源产品品鉴机会,宣传品牌,扩大品牌知名度,促进林下中药材产区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

三七、云茯苓、滇黄精等重点产区,结合森林康养,引进国内知名餐饮企业开设药食药膳体验店,建立药补食疗融合发展示范园。根据《药食同源药膳标准通则》,开发菜谱、产品和炖汤中药包,促进林下中药材产区与餐饮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以林下中药材野生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圃、良种繁育基地、示范种植基地、主要药材产地初加工基地为依托,建立以林下中药材植物资源图谱、中药科普、文化展示等为主题的林下中药材博览园,促进林下中药材产区与自然教育、科普宣传、文化推广的融合发展。

专栏:林下中药材产区融合发展

到2025 年,力争在林下中药材产区建设4 个林下中药材融合发展示范园。按类型划分,观花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园1 个;药品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园1 个;药补食疗融合发展示范园1 个;中药科普文化博览园1 个。

第五节 主体培育

一、培育龙头企业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鼓励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林业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流企业,培育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有知名度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及产地初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林下中药材产业集约化、集聚化、产业化发展。加大对本土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及产地初加工生产企业的培育力度,重点支持云南广福药业有限公司、云南福滋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沧道地中药材种植科技有限公司、耿马四方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永德县溢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临沧耀阳生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扶持临沧福大吉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永德县大雪山药用生物科技种植有限公司、临沧惠康中药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有成长潜力的企业快速发展。加强林下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监测,围绕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制定扶持政策,变普惠政策为精准扶持,做强做大领军力量,促进林下中药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发展林药专业合作组织

继续鼓励支持组建林药专业合作社,加强建设指导,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强化财务制度、优化利益分配,保障社员合法权益。鼓励发展股份合作社,支持农户依法以资金、林地、产品、劳力等形式出资或折资折股入社形成利益共同体,由股份合作组织经营或统一对外出租,所得收益按股份进行分配。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培育种植大户

鼓励林农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通过林权流转、租赁、合作经营等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将分散的林地集中经营、统一管理用于种植林下中药材,不断提升林下中药材基地建设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

专栏:经营主体培育

1.培育龙头企业。 持续加大现有林下中药材种植、产地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到2025 年新培育国家级林下中药材龙头企业1 家,省级林下中药材龙头企业2 家。

2.培育林药专业合作组织。 积极引导和鼓励建立林药专业合作组织,到2025 年,新发展林药专业合作组织 45 个。

3.培育种植大户。 积极支持联合发展,培育一批种植大户,发挥龙头带动示范作用。

第六节 品牌打造

开展“三品一标”、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积极打造林下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实施大企业集团品牌发展战略,发挥大企业集团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在品牌创建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创知名品牌。积极支持林下中药材特色品种、大品种、药食两用品种原产地、主产区、集散地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打造知名区域品牌。开展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积极开展主要林下中药材的有机认证,扩大有机中药材市场份额。发掘整理佤药文献,扶持民族药医院制剂开发与使用,培育一批民族药材品牌。积极参加南博会、昆明农博会等重大展会活动,开展“临沧林下中药材”品牌宣传,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等品牌创建主体举办形式多样的品牌推广活动。

重点打造有机三七、滇龙胆、滇鸡血藤、滇重楼、云茯苓、诃子、滇黄精等道地药材品牌,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临药”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培育复方滇鸡血藤膏、藿香正气水、香砂胃痛散、三七粉等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专栏:品牌打造

1.品种商标注册。 2025 年前,有序推进重点发展的林下中药材品种商标注册。

2.打造区域品牌。 2025 年前,有序推进重点发展的林下中药材品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完成主要林下中药材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和“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

3.推进有机认证。 2025 年前,有序推进重点发展的林下中药材有机认证。

第七节 科技支撑

一、种质资源保护

加强野生药用植物种质资源的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建立濒危野生药用植物保护点、濒危野生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圃,开展濒危稀缺中药材物种繁育及回归研究,加强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种质资源的抢救和保护研究,对优质林下中药材种质资源进行引种保存,并进行观测、试验和研究,建立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

二、良种选育

开展林下中药材良种定向选育研究,将现代生物技术和常规育种方法相结合,以三七、滇黄精、云茯苓、石斛(铁皮石斛、紫皮石斛)、滇重楼等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为重点,定向选育优质、高效、抗逆性强、抗病虫害的中药材新品种,开展适合林下种植良种的选育研究和应用,力争在良种选育和新品种培育等方面取得突破。积极推进林下中药材良种的审(认)定和推广。

三、种植及加工技术研究

开展林下中药材良种繁育、野生中药材人工繁育、林下仿野生种植、病虫草害绿色防治、生态种植等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和规范化种植技术体系。支持挖掘和继承道地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结合现代生物技术创新提升,建立优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规范体系。开展中药饮片加工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药饮片生产装备制造水平,实现中药饮片生产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开展林下中药材储藏技术研究,加强低温冷冻干燥、节能干燥、无硫处理、气调贮藏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减少药效损失,提高产品质量。

四、标准规范制定

加强林下中药材标准规范研究制定,涵盖种植、产地加工、经营和管理各环节。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研究制定三七、滇重楼、石斛(铁皮石斛、紫皮石斛)、滇黄精、云茯苓等主要林下中药材品种,从林地选择、种苗质量、栽培技术、园地管理到产地生态环境等各环节的林下种植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药材质量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制定林下中药材质量标准,加强对林下中药材种植从土壤分析检测到产出产品全过程进行检验和有机认证,为推进林下中药材优质优价品牌策略提供技术保障。

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依托朱有勇院士团队等科研力量在临开展的科技研发转化工作,积极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研究、集成和示范,对林下中药材种苗繁育、种植技术、储藏运输、生物防治、有机肥料、产地初加工技术及产品开发、克服连作障碍、新品种选育等领域展开重点攻关。加强新兴技术应用、基础应用研究以及产业支撑技术研发应用,开展技术授权点认证,为林下中药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研支撑保障。

专栏:科技支撑体系

1.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 加强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建立濒危野生药用植物保护点、濒危野生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圃。“十四五”期间,建立三七、石斛(铁皮石斛、紫皮石斛)、滇重楼等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圃3 个。

2.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 开展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品质检测、产地加工等基础研究以及中药材林下种植技术、加工关键技术与重大项目攻关。“十四五”期间推进8 个重点发展林下中药材品种的良种选育。

3.标准规范研究。 研究制定三七、滇黄精、云茯苓、石斛(铁皮石斛、紫皮石斛)、丹参、滇重楼等中药材林下种植技术标准和规范。

4.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朱有勇院士团队在临科技研发转化工作,建立全市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积极争取国家、省林下中药材领域创新平台建设重大工程落地。

第八节 质量保障

一、林下中药材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升林下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构建林下中药材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种子种苗、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等制度。研究制定林下三七等中药材产品质量地方标准,探索制定林下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激励政策,鼓励林下中药材种植企业生产林下中药材精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打击在种子、种苗以及药材贸易中的假冒伪劣行为和非法加工行为,鼓励中药生产企业使用源头明确的优质林下中药材原料。

二、质量检验检测

建立完善林下中药材质量检测体系,提升检测能力,完善检测制度,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公开发布抽检结果。建立健全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在推进林下中药材种植有机认证过程中,通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承担从土壤分析检测到产出产品全过程的检验和有机认证,并将认证产品纳入市场准入条件。

三、追溯体系建立

鼓励林下中药材种植、生产企业申请使用“云药质量追溯平台”建立追溯体系,完善林下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机制,采集产品种植、生产、流通和消费等主要环节信息,通过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和GS1 编码技术,形成完整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究”的信息溯源链条,实现产品的全周期信息可追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查自律及消费者查询监督相结合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制。

第九节 交易平台

一、交易市场搭建

依托中国工程院朱有勇院士林下有机中药材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中心的研发转化优势,支持滇南本草大养投资有限公司等经营实体做好以有机三七为主的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实现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全流程发展。发挥临翔区交通区位和商贸物流优势,适时规划建设临沧林下中药材展示交易中心,配套完善现代仓储、区域性药品批发配送、冷链物流等设施,实现产品集聚、商户集聚、服务集聚。推动互联网+林药深度融合发展,建设“临药”信息网和“临药”数据库、产供销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产地加工、销售信息数据收集和发布,通过互联网对接国内各大中药材交易市场供求信息,建立预警机制,引导经营主体及时调控林下中药材生产规模,避免盲目发展造成经营损失。

二、电商平台搭建

搭建面向全国的中药材产品销售电商平台,加快林下中药材新型现代营销体系建设。依托“十二省(区、市)中药材采购联盟”等,对接国内中药材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大型中药材批发市场,建立长期产销协作关系,将优质的林下中药材产品推向国内、国际市场,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开展直播销售,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扶持本土优秀电商直播平台,共建林下中药材直销直供产地加工基地。完善产品电子商务基础环境,加强林区通信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为本地电商发展提供全流程的运营支撑服务,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配送、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等方面的应用。

第五章 林地监管与生态监测评估

第一节 林地监管

林草主管部门是林下中药材的管理责任单位,对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利用范围、利用强度进行规范监管,充分利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手段,适时对利用林地范围、作业规范性和强度等开展监测和管理,保障林地利用安全。

依据《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云林规〔2020〕4号)相关要求,经营主体在开展林下中药材经营活动前,应向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必要时还需编制实施方案。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后,出具备案表,并告知备案意见。经营主体依据备案意见或批复的实施方案所拟定的经营规模和用地范围,按“限制利用林地”和“优先利用的林地”不同经营强度要求,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经营活动。严格按本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控制林地利用规模、严格选用林地,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林下中药材种植。依法依规,严格加强林下中药材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管理。

第二节 生态监测评估

加强对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的生态监测与评估,研究制定生态监测技术规程、编制生态监测实施方案,将林地利用、生态评价、林木生长量等指标纳入监测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在典型种植区域科学布设生态监测样点,确保监测样点覆盖林下中药材种植全部类型并具代表性。通过对相同中药材品种、不同经营强度或不同种植模式下的监测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变化规律,科学评估分析不同林地利用强度和林地利用方式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探索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合理利用强度,为科学规范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和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基础数据和理论支撑。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临沧市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在政策、规划、项目、技术、标准、资金、监测、市场等方面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工作落实。将林下中药材产业作为中药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纳入全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重点支持范围。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

在确立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等市场经营主体作为投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和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扶持林药种植及林下中药材全产业链的健康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工程项目和扶持资金落地,特别是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重点争取中央、省财政在林下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和良种繁育、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和科技推广、标准及规范研究制定、林下中药材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等林下中药材产业公共领域的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对林下中药材产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

第三节 强化服务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创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标准制定和质量管控、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对规划范围内拟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的人工商品林地块,符合条件实施低产林改造、中幼林抚育的,应给予项目支持和倾斜。在需要使用木材培养共生菌的云茯苓等林下中药材生产过程中,林草主管部门应加强服务,积极为生产经营主体与具有森林采伐指标的国有林场或集体(个人)牵线搭桥,搭建对接平台,确保生产所需木材供应。

附表1

临沧市“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良种

繁育基地规划表

县(区) 县别 培育品种

以三七、云茯苓、滇雪胆、金1 临翔区 重点县

线莲为主2 双江自治县 重点县 以三七、云茯苓为主

3 镇康县 重点县 以草果、砂仁为主

4 耿马自治县 重点县 以滇重楼、滇黄精、石斛为主5 云县 一般县 以滇龙胆为主

6 凤庆县 一般县 以滇鸡血藤、红花为主

7 永德县 一般县 以三七、滇黄精为主

8 沧源自治县 一般县 以滇龙胆为主

附表2

临沧市“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

规范化种植面积年度规划表

单位:万亩

规范化种植基序号 发展品种

地规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合计 80 22.3 15.3 19.4 11.5 11.51 三七 10 0.5 2 2.5 2.5 2.52 滇鸡血藤 7 1 2 3 0.5 0.53 滇黄精 5 1 1 2 0.5 0.54 云茯苓 4 2 0.5 0.5 0.5 0.55 石斛 4 1 1 1 0.5 0.56 丹参 2 0.3 0.3 0.4 0.5 0.57 滇重楼 4 1 1 1 0.5 0.5

8 滇龙胆 16 5 2 3 3 3

9 砂仁 3 0.5 0.5 1 0.5 0.5

红花大黄藤

黄芪 花椒

25 10 5 5 2.5 2.5

白及 魔芋等

其他品种附表3

有机三七新增规范化种植面积年度规划表

单位:万亩序号 县(区) 县别 合计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临翔区 重点县 6 0.2 0.6 1.2 2 2

2 双江县 重点县 2 0.4 0.4 0.4 0.4 0.4

云 县

一般县 2 0.4 0.4 0.4 0.4 0.4

耿马自治县

滇鸡血藤新增规范化种植面积年度规划表

单位:万亩序号 县(区) 县别 合计2021 2022 2023 2024 20251 凤庆县 重点县 3 0.5 0.5 1 0.5 0.52 云 县 重点县 1 0.2 0.2 0.2 0.2 0.23 双江自治县 重点县 1 0.2 0.2 0.2 0.2 0.2

永德县

一般县 2 0.2 0.3 0.5 0.5 0.5

耿马自治县

滇龙胆草新增规范化种植面积年度规划表

单位:万亩序号 县(区) 县别合计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云 县 重点县10 2 2 2 2 2

临翔区

凤庆县

永德县

一般县 6 1 1.5 1.5 1 1

耿马自治县

沧源自治县

双江自治县

滇重楼新增规范化种植面积年度规划表

单位:万亩序号 县(区) 县别 合计2021 2022 2023 2024 20251 耿马自治县 重点县 1 0.2 0.2 0.2 0.2 0.22 双江自治县 重点县 1 0.2 0.2 0.2 0.2 0.2

临翔区

一般县 1 0.2 0.2 0.2 0.2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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