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镇政办发〔2022〕26号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雄县推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
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雄县推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27 日
镇雄县推动实施市场主体
倍增计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昭通市招商引资暨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部署要求,着力在市场主体培育上打硬仗,推动市场主体培育更上新台阶,为镇雄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大抓招商、大抓市场主体、大抓营商环境。拉满弓弦、铆足干劲,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潜力和动力,在登记主体上实现新提升,在壮大实力上实现新提升,通过 3 至 5 年努力,让镇雄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严格落实每年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数量。到 2025 年底,全县市场主体达 8 . 6 万户,实现市场主体数量倍增。其中:个体工商户达 6 . 8393 万户,农业企业 573 户(涉农龙头企业 126 户),建筑业 1037 户(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 15 户),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3300 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25 户),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2720 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5 户,生产性服务业 1337 户,工业企业 810 户,中小微企业 7800 户,特色小微涉旅企业 50 户,等级旅游民宿企业 4 户,新业态企业 4 户。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放宽市场准入,让市场主体多起来
1 .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措施。 “证照分离”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拓展,是回应市场主体关切的创新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治理水平和能力的生动实践。作为政府部门,应以更开放、更包容、更公平的管理方式给予市场主体自主权和准入机会,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简约高效、公开透明、宽进严管的市场准营规则,切实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合力提高市场主体营商便利度和可预期性。(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县交运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持续简化企业开办流程。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大力提升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开户预约、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全流程“一网通办”效率。全面推行“一表申报”“一网通办”“并联审批”模式,严格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登记、公章免费刻制等便民利企措施,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运用,认真贯彻落实“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一照多址”等改革决策部署,实现开办企业全程零跑动、零成本办理,将企业开办全环节办理时限压减至 1 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镇雄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全力放宽市场准入。一要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 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年版)》等政策文件要求; 二要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以外的体“法无禁止皆可为”; 三要 建立违背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机制,畅通市场主体对各类市场准入问题的反馈渠道,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 2017 〕 197 号)《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的通知》(发改投资〔 2020 〕 1439 号)等有关规定; 二是 依托云南省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构建高效快捷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机制,持续深化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市场监管,让市场主体活起来
5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 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机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和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收费,进一步推进收费事项公开,强化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大力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涨价等行为, 降低企县交运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优化包容审慎监管。 对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四新企业”非现场监管模式,能够通过书面检查、信息化报送、电子设备检测、大数据检测等非 现场轻微、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实施“首违不罚”、责令整改代替行政处罚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并依法建立“容错”机制。(牵头部门:县发改局,责 任单位:县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 严格落实放管相结合、放管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 二是 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合理性和系统性,拓展部门联合监管覆盖范围,强化市场 主体信用监不扰”。(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科局、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教体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以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廉洁办案为准则,变被动为主动,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切实形成行政执法合力,既做到监管执法有为,又要做到监管执法有畏,坚决制止执法扰民现象发生,全面杜绝行政乱作为、行政不作为,全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对市场主体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引导扶持,让市场主体大起来
9 .培育壮大规上企业。 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扶持培育一批技术先进、成长性好、发展后劲足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快项目投产纳规工作,加大对有退规风险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稳住现有规模以上企业“防退规”,确保每年升规企业不少于 3 户;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通过产品升级转型、营销模式创新、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激活现有存量,确保其能稳定运行;促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挖潜增效,帮助企业加强产销衔接和要素保障,开拓市场,以销扩产,增加盈利。主管部门要建立规上企业培育监测机制,稳住存量规模以上企业“防退规”。(牵头部门: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10 .引导建筑企业健康发展。 构建建筑业发展诚信体系,进一步健全建筑业监管体制机制;推广建筑业节能减排新技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建材,着力打造现代建筑产业集群;支持县内建筑企业与县外知名建筑企 业合作加快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建筑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加大税费奖励扶持、金融扶持、用地等政策措施保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县工科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11 .培育商贸流通市场主体。一是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打造一批物流、电商和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培育一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引导企业积极 开展外是 聚焦文旅康养领域,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建成一批景区景点设施和高端酒店;开展旅游主题品牌创建活动,促进休闲、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加强特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三是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加强科技金融服务,落实各类鼓励政策,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牵头部门:县工科局、县发改局、县文旅 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府(街道办事处))
12 .培育壮大特色农业经营主体。 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统计范围。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积极打造家庭农场集聚区。做强特色竹产业、花椒产业、魔芋产业、天麻产业等,提高产业基地化率,努力培育产值达亿元的龙头企业。做好养殖业文章,着力培育形成集良种繁育、规模养殖、饲料生产、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市场销售和品牌塑造为一体的产业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 .加大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培育。 对参加创业服务类培训或者创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等五类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网络商户等十类创业人员给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新招用就业人员数量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带动劳动者就业的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返乡入乡人员创办实体且经营正常的分别优先给予“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各承办银行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做到精准施策,让市场主体强起来
14 .精准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一是 认真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县各领域惠企政策目录及文件,在政府网站、公众平台予以公开,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惠企政策的知晓率。二 是 用足用好支持产业发展的各项奖励政策,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提供“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完善“一事一议”和“一企一策”工作机制,确保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能落地并切实有效益。 三是 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减税降费政策和措施,提升减税降费工作质效,优化税收征管系统,提高所得税(费)减免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提升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便利性,确保企业涉税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四是 用工方面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用网方面继续开展宽带资费再降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用电方面平稳执行新 核定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工科局、县人社局、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镇雄支行、县总工会、县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重组,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大经营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进市场化选聘工作。争取大型企业集团与本地国有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分层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牵头部门:县国资局,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一是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支撑,建立“政商直通车”机制,构建“亲清”政 商高民营经济在我县经济发展中的比重。 二是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政策措施。 三是 建 立完善服务企业、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 划,健全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动产业基础创新,重塑生产服务模式,加快产品和服务迭代升级,催生一批新型企业。(牵头部门:县工科局,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 .加大品牌标准建设。一是 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的指导力度,鼓励、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 二是 支持、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先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三是 扩大有机产品认证规模,挖掘培育地方特色优质资源,培育一批农产品品牌;四是 进一步建立协同高效的协调机制和保护体系,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五是 借住“铁拳行动”、“双打行动”等 专项行动,大力击力度。(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联络。 一是 成立市场主体倍增计划领导小组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数据收集,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市场主体倍增情况; 二是 建立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工作协作联络机制,各牵头单位分别明确 1 名分管领导、 1 名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和信息反馈。
(二)强化服务效能。各单位要聚焦市委市政府赋予镇雄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增强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放宽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监管、强化引导扶持、做到精准施策”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推动工作提标、审批提速、管理提效、服务提质,着力打好市场主体倍增光荣战。
(三)强化目标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各指标板块,以 2021 年农业企业数量、建筑业企业数量、服务业企业数量、工业企业数量、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数量、个体工商户数量等为基数,确定 2022 年至 2025 年各年培育发展目标及培育发展总目标。自 2022 年 5 月起,县政府督查室将根据方案要求及分解任务目标,定期组织对县直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开展滞后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
附件: 1 .镇雄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
职责 2 .镇雄县 2022 年各行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表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27 日印发
附件1
镇雄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
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罗昌武 副县长
成员: 县政府办主任
申云聪 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县发改局副局长
余鑫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局长
朱 啟 才 县教体局局长
吴雄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邵忠才 县民政局局长
张翼鹏 县司法局局长
彭高敏 县财政局局长
罗以鑫 县人社局局长
胡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范泽顺 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局长
杨才章 县住建局局长
周铭强 县交运局局长
王家银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杜云平县水务局局长
王璨县文旅局局长
李超县卫健局局长
吴道国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正斌县林草局局长
赵静县统计局局长
朱绍钊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旭县能源局局长
陈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胡立县国资局局长
郭琨县金融办主任
晋家万县税务局局长
陈春桥县供电局党委书记
林东人行镇雄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吴道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审议重大决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全
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确保工作推进进一步落实落细。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及时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 2
镇雄县 2022 年各行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表
2022 年新增发展
数(户) 责任部门
农业企业 104 县农业农村局
建筑业企业 170 县住建局
服务业企业 510 县发改局
规模(限额)以上
特色小微涉旅企业
县文旅局
等级旅游民宿企业 1
工业企业 185
县工科局
批发零售和住宿餐
饮业企业
个体工商户 15000 县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