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政发〔 2022 〕 10 号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技能昭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技能昭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5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技能昭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1 〕 48 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 2021 〕28 号)精神,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助力昭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服务昭通“六大战略”和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主线,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动力,着力强基础、优结构,扩规模、提质量,建机制、增活力,补齐技能人才发展短板,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推动昭通建成脱贫致富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滇东北开发开放新高地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立足新发展阶段,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刻认识省委、省政府对昭通“三个定位”目标和“四篇文章”要求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坚持党管人才,突出重点领域,统筹诸要素各环节,系统谋划、优化政策、整体推进,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围绕打造全市“三个千亿元级”产业集群和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兴市、交通强市、城乡融合、生态优先、人才支撑等目标任务,把人才链建在科研创新链、产业链上,充分引导人才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集聚。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以解决制约技能人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及补齐补强短板弱项为导向,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推行职业培训全覆盖,加强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创新,强化职业技能竞赛引领。
——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聚焦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培育,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强化激励保障,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三)发展目标
通过强化“十个一批”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实施“九个专项”人才专项培养工程、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四个载体建设”、健全技能人才“四个评价激励机制”、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发展“三个引领”,到 2025 年,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 25 万人次以上,技工院校新增招收昭通籍学生 1.3 万人以上,技能人才新增 12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新增 0.77 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环境更加优化,技能人才培养优质平台数量明显增加,技能人才总量持续增长,高技能人才引领作用日趋显现,形成目标优化、结构合理、政策配套、高效协同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技能人才规模、质量、结构和效能与昭通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
1. 实施“技能人才提升行动”培养一批。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能人才提升行动,高质量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质量年活动,优化职业培训结构,提升职业培训品质,逐步提高职业资格类、技能等级类培训率和持证率,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继续做好长江流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到 2025 年,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25 万人次以上,其中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类培训不低于 50% ,中高级以上培训不低于 20% 。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2. 实施“乡村振兴技能人才计划”培训一批。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稳就业、促增收为目标,依托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培训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对新型农民、农村创业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市场经纪等培训。依托“找政府”平台,对有培训就业意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实现职业培训全覆盖,确保每户至少一名劳动者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到 2025 年,培训 5 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
3. 实施“康养云师傅计划”培训一批。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依托有关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照护师等培训。到 2025 年,培训 1.5 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4. 实施“生态卫士计划”培训一批。全面提升生态护林员职业技能水平,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全市生态护林员分期分批开展森林消防、森林管护、林业产业等技能提升培训。优先安排生态保护重点区、林长制试点县等地区开展培训。到2025 年,培训 1 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人社局)
5. 实施“昭通高原特色农产品计划”培训一批。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面向昭通苹果、竹子、马铃薯、花椒、天麻和特色养殖等行业,开展绿色食品的种植、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绿色食品深加工提升性培训,加快培养一批专业技能型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人才,全力打造“绿色食品牌”。到 2025 年,培训 3 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天麻特产局、市苹果产业发展中心)
6. 实施“马兰花计划”培训一批。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原则,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到 2025 年,培训 1.5 万人次以上。培育一批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7. 实施“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培训一批。针对本地高校毕业生和昭通籍高校毕业生,围绕软件工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行业领域相关职业(专业),推进青年高端职业(专业)培训项目,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中列支。开展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引领行动、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和权益保护行动。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计划”,在职业院校继续推广“学历证书 + 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积极组织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到 2025 年,培训 2500 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8. 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计划”培养一批。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需要,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支持校企双方采取菜单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培养技能人才。到 2025 年,实现每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至少 1 家,培养学徒 1200 名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9. 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壮大计划”培养一批。聚焦重大产业集群培育,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增强人才链与产业链契合度,全链条重塑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到 2025 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 2.97 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0. 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计划”培养一批。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加云南省首席技师专项选拔,到 2025 年,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 1 名首席技师。培养储备一批社会公认、技艺精湛、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激发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实施专项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11. 新型工业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围绕昭通“工业倍增”计划,依托硅、铝、绿色磷等优势资源和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加强全产业链人才培养,打造一支新型工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及转型升级中的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骨干工业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加强工业人才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定向班”“冠名班”,深化工业人才校企联合培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12. 乡村振兴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建设高素质农民队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作用,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大力培养本土人才。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
13. 文化旅游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聚焦文化旅游业,依托市内外高等院校和旅游企业组织开展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培养文化旅游研究型、创新创业型人才,支持开展创业项目。培养实践服务型人才,以文旅行业企业、旅游景区员工为培训对象,开展导游、讲解员、客房服务、旅游团队领队等培训。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14. 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工程。聚焦服务“交通强市”战略和“城乡融合”战略,紧扣“滇东北开发开放新高地”和“双百”大城市建设目标,以建设滇川黔渝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为重点,以“县县双高速、县县通高铁、公铁水航管融合发展”等项目为载体,健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人才培养措施,完善适应建设需要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将持有中级工以上技能证书人员数量或比例作为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评分项指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加大交通设施建设养护、城市轨道运营、交通安全与应急管理、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等方面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造就一支专业水平过硬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
15. 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开展高级研修,选送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短期集中培训。采取分期集中授课,满足参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需求。对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创业培训,开展创业辅导。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16. 数字化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紧盯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城乡信息化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养数字产品研发、先进制造、数字化运营和数字营销等方面的数字化人才。面向市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开展计算机编程、数据分析等培训。面向互联网创业者、网络新媒体从业人员、企业员工等开展用户体验设计、数字平台运营、动画制作、计算机软件测试培训。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17. 电子商务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聚焦新一轮互联网经济发展机遇,以创新带动创业,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开展 SYB (“创办你的企业”)创业、电商客服管理、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乡村电子商务等培训。通过搭平台、育主体、抓试点、拓市场等举措,加强校企合作,重点扶持“网红达人”、“带货主播”等新业态创业者。针对有电子商务从业意愿的农村青年、返乡创业者、退伍军人等群体,开展电子商务服务生活实操运营相关技能的初级培训;针对乡、村服务站长及有一定基础的电商创业人员,开展网络店铺经营、直播带货营销技巧、增值业务操作等技能的中级培训,通过专业电商人才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当地农特产品上线;针对电商企业、电商产业园、电商协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电商模式创新、电商信息系统规划、电商营销策略与数据分析、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品牌经营管理和电商经理人职业规划等技能的高级培训,帮助企业做大做强;针对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帮助传统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触网”转型升级,拓展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带动周边相关产业电商化转型升级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18. 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生产服务、消费服务、信息服务、健康管理等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强化智力支撑。加强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发挥院校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引导市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加强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建设,加快培养行业紧缺人才,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9. 村(社区)干部技能提升工程。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贯彻落实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求,以培养致富带头人为目标,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整合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双提升”工作相关教育资源和职业培训资源,将村(社区)干部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紧贴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种植养殖类、经营管理类、农村电商等适合村(社区)干部的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村(社区)干部至少学会1 项职业技能,注重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不断提升村(社区)干部技能素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三)推进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20. 推进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加快市级公共实训基地投入使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市技工学校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依托市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1 家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认定 1 — 2 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 2025 年,建设 1 个示范引领、高技能人才聚集的“工匠园区”,建设一批县级公共实训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1. 推进职业培训数字化建设。提升职业培训数字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 + 职业技能培训”,依托“一平台、三机制”,实现低收入劳动者技能培训需求掌上办、网上办,实现有培训意愿低收入劳动者技能培训全覆盖。依托“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接入技工院校优质线上学习平台,丰富线上学习课件,加快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推广应用,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2. 推进技工学校建设。支持市技工学校建设成为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基地。鼓励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融合发展,深化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发展,鼓励校企联合招生,支持学校与行业商(协)会合作,实施“双元育人”,深化“厂中校、校中厂”建设,支持技工学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等要素参与办学。鼓励市技工学校和学校教师为社会提供培训服务,允许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校内绩效分配时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到 2025 年,技工院校新增招收昭通籍学生 1.3 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
23. 推进技能培训评价师资队伍建设。围绕技工学校专业建设,开展技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训、进修计划,定期组织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实施技工院校“教学名师”计划和技工院校书记、校长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盘活教师资源,鼓励支持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市技工学校可探索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或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到 2025 年,培训师资 500 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四)健全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机制
24. 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将自主评价结果与人才使用和待遇挂钩。结合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分行业、分区域布局,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到 2025 年,在全市遴选不少于 12 家具备良好评价资质、社会公信力高、注重公益效果的职业技能评价组织。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5. 健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强化技能贡献。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鼓励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6. 健全技能人才成长机制。重视在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和评选劳动模范,积极推荐技能人才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在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活动中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鼓励高技能人才走进校园。探索推动面向技术工人、技工院校学生招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落实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的相关规定。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按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照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技能人才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27. 健全高技能领军人才激励机制。优先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和“兴滇人才奖”、“首席技师专项”等荣誉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选拔推荐地方优秀高技能人才参与全省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入选云南省“首席技师专项”的,按规定由省级人才专项资金给予专项培养经费和特殊生活补贴。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实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等激励办法,对参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作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资金、股份或期权等方式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
(五)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引领
28. 强化特色劳务品牌引领。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实施劳务品牌计划,结合人力资源禀赋、文化元素、产业基础、从业人员规模等实际,加快培育、创建、发展一批地区特色鲜明、标杆特征明显、规模优势显著、就业带动性强、社会认可度高的劳务代表品牌,通过精准有效培训、举办技能比赛等途径,提升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打造全国知名“劳务输出基地”。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9. 强化“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管理,依托市内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完善教学、实训、实习、竞赛为一体的青年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以赛促学、以赛促教。通过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储备一批优秀技能人才,建立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库,组建市级裁判员、教练员队伍。加大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培养投入和办赛保障,定期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对我市选派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参加其他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各赛项金、银、铜牌的选手,参加全省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和其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以及相应的教练团队,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30. 强化“技能兴昭”岗位练兵引领。引导行业企业立足生产实际,采取以工代训、技能竞赛等形式,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劳动竞赛、争创岗位标兵、技能练兵比武、巾帼建功立业等活动。实施“技能兴昭”职业技能大赛市级重点赛事计划。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统筹,做好培训需求对接,实现“菜单式”培训向“点菜式”培训转变,注重提高培训质量,将技能培训与劳务转移输出有机结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动员各方参与。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开展好“技能创造美好生活”宣传,打造技能人才工作宣传品牌,组织好“ 7 • 15 ”世界青年技能日等活动,对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人才楷模和创新举措、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推进“技能昭通”行动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参与的筹资机制。进一步加大培训资源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企业应落实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 的政策,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的部分不低于 60% 。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跟踪督促“技能昭通”行动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检查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