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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
沧政发〔 2022 〕 39 号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勐省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现将《沧源佤族自治县 “ 十四五 ” 质量发展规( 2021—2025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5 月 6 日
2021—2025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6(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71. 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 72. 工程质量保持稳定 .................................................................... 73. 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 84. 环境质量整体优良 .................................................................... 85. 质量基础更加坚实 .................................................................... 86. 商标专利建设成果有效发展 ....................................................97. 资金发展质量持续向好 ............................................................9(二)存在问题 ......................................................................... 101. 产品质量存在下滑风险 ..........................................................102. 工程质量安全隐忧较多 ..........................................................103. 服务质量提升空间较大 ..........................................................104. 质量基础设施依然薄弱 .......................................................... 115. 质量信用保障能力不强 .......................................................... 116. 基层执法监督难度较大 .......................................................... 117. 群众质量满意度有待提升 ...................................................... 118. 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 ......................................................12二、总体要求 ...................................................................................12(一)指导思想 ......................................................................... 12(二)基本原则 ......................................................................... 131.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 ......................................................132. 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 ......................................................133. 坚持质量引领,创新发展 ......................................................134. 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 ..............................................135. 坚持社会共治,共享发展 ......................................................136. 坚持企业的质量发展主体地位 ..............................................14(三)发展目标 ......................................................................... 141. 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152. 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 ..........................................................163. 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 ..........................................................174. 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 ..................................................18三、重点任务 ...................................................................................19(一)实施产品质量创优工程 .................................................191. 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 192.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可靠 ..........................................................203. 提高绿色工业产品质量竞争力 ..............................................214. 促进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提质升级 ..........................................22(二)实施工程质量安心工程 .................................................231. 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质量 ..................................................232. 提升五网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243. 提升惠民富民保障工程质量 ..................................................25(三)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工程 .................................................251. 提升以生态文化旅游为主的生活服务质 ..............................252. 提升以现代物流和信息产业为主的生产服务质量 ............. 263. 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27(四)实施产业质量升级工程 .................................................281. 开展区域品牌创建行动,充分发挥产业集群优势 ............. 282. 开展先进质量方法推广行动,提高创新中小企业治理水平 . 303. 开展绿色产业升级行动,助推生态环境质量优化 ............. 314. 开展健康产业升级行动,满足群众品质生活需求 ............. 31(五)实施质量治理效能提升工程 .........................................331. 培育全民质量意识,推动全民质量共治 ..............................332.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质量人才支撑 ..............................343. 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提升质量创新能力 ..............................354. 开展基层能力建设,提升质量监督水平 ..............................35(六)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夯实工程 .........................................361. 建立新型标准体系 .................................................................. 362. 健全认证监督体系 .................................................................. 373. 完善计量治理体系 .................................................................. 384. 优化检验检测体系 .................................................................. 39(七)建设质量诚信管理体系 .................................................401. 加强质量信用管理 .................................................................. 402. 推进质量诚信建设 .................................................................. 41(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411. 加快质量法治建设 .................................................................. 422. 建设特色质量文化 .................................................................. 42四、保障措施 ...................................................................................43(一)加强组织领导 ................................................................. 43(二)加大财政支持 ................................................................. 44(三)健全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45(四)完善质量发展激励制度 .................................................45(五)完善配套政策 ................................................................. 46(六)狠抓工作落实 ................................................................. 46(七)强化检查考核 ................................................................. 47
2021—2025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云南省 “ 十四五 ” 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云市监发〔 2021 〕 4 号)、《临沧市 “ 十四五 ” 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临质强发〔 2021 〕 1 号)要求,把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明确以质量提升为主题,走出一条质量更优、效益更好、结构更合理的质量强县之路,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 “ 十三五 ” 时期,沧源自治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 “ 质量 ” 作为发展的基本导向,推动沧源自治县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 “ 十四五 ” 全面实现沧源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条件。
“ 十三五 ” 期间沧源自治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全面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积极探索建立大质量工作格局,推进多元共治,全民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改善,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 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农产品质量可靠性较高,果蔬定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8% ;果蔬定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100% ,屠宰检疫合格率稳定在 100% ,粮油作物合格率在 93% 以上;食品药品安全有保障,食品抽样检测合格率在 98% 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在 98% 以上;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综合合格率达到 85% 以上。
2. 工程质量保持稳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可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 100% ,竣工项目永久性标牌达 100% ,无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水利工程质量持续稳定,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 100%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交通工程质量稳步向好,质量监督检查累计合格率达97.69% ,路基工程抽检合格率 95% 以上,路面工程抽检合格率98% 以上,桥梁工程抽检合格率达 98% ,原材料抽检合格率 97%以上。严防 “ 地条钢 ” 在工地出现。主要检查在建工程进场钢材的产品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复检报告、钢号、吊牌,现场钢材的外观质量等内容,对主体工程已完工的项目进行资料查阅,到目前未发现受监工程出现使用 “ 地条钢 ” 的情况。
3. 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沧源自治县旅游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及时化解旅游纠纷,结案率达 100% ;依托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完善导览导游导航、在线预订、在线投诉、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等智慧旅游服务功能,全县旅游投诉处置系统投入应用,完成各类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让 “ 服务 ” 更到位。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乡村医生 222 人,持证率达 99.8% ,全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标率 100% ;邮政快递服务能力整体强化,全县建制村通邮达标率 100% ,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100% 。
4. 环境质量整体优良。
全年气候温暖,年均气温 18 ℃ ,日照充足、雨量充沛、空气清新、湿度宜人、水质天然,水资源人均占有量、森林覆盖率、负氧离子含量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 洁净沧源 ” 成效明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水源水质明显改善,国家考核的 14 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率保持 100% ;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2020 年末县级所在地空气质量优良率达 99.5% 。
5. 质量基础更加坚实
—— 计量基础得到夯实。全县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 85% 以上, “ 医用三源 ” 受检率达到 100% ,电能表、水表、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等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 98% 以上。 “ 云南计量信息管理系统 ” 在线推广使用。共在网络上报审核注册企业数 38 家,备案器具数 403 台,应检器具数 385 台,应检次数 468 台,已检次数 130 台,受检率 27.78% ,检定合格次 130 台,检定不合格 0 台,检定合格率 100.00% 。
—— 标准作用不断凸显。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凸显。企业标准备案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目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的企业 32 家,公开标准54 项,涵盖 12 个产品。
—— 技术支撑更加坚实。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全县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共计达 6 家,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6. 商标专利建设成果有效发展
紧扣质量强县战略工作,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建设。着力开展商标、专利申请、指导、注册服务。截止 2020 年 12 月,全县共有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累计达 912 件,有效发明专利 3 件。
7. 资金发展质量持续向好
稳增长措施成效显著,投融资机制不断完善,支出结构得到优化,民生支出 1087929 万元,占比达 82.44% 。稳增长措施成效显著,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累计达 1139.63 万元。供给质量初步改善, “ 地条钢 ” 、 “ 危险化学品 ” 得到有效防范,主城区高耗能锅炉全部淘汰。淘汰水泥落后产能 22 万吨、全县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 5 户、通过强制性审核 2 户;沧源南华勐省糖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绿色工厂。水泥行业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1 户企业获 “ 国家级绿色工厂 ” 称号, 1 户企业获国家工信部 “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 称号。完成 2 户煤矿企业30 万吨产能整体关闭退出,并争取奖补资金 3150 万元;主城区高耗能锅炉全部淘汰。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讲,质量基础相对薄弱、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仍然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最为突出的短板之一,质量发展总体水平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主要表现为:
1. 产品质量存在下滑风险。
沧源自治县 “ 十三五 ” 期间产品质量整体处于向好趋势,但产业结构单一,发展不平衡,大多处于产业分工低端,产业发展集中度低、方式粗放、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个别领域依然存在着质量下降的风险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不够稳定,并趋向下滑,应引起足够重视。
2. 工程质量安全隐忧较多。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数量不足,经费有限,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监理单位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普遍低,责任心不强;施工单位工作质量管理能力较弱。
3. 服务质量提升空间较大。
服务质量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差距较大,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旅游服务与发展高水平生态文化游存在差距,旅游产业激励机制不健全,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不高,各类服务品牌特色不明显。
4. 质量基础设施依然薄弱。
标准与技术水平、研发与技改能力、核心技术能力以及市场适应能力、发展能力等仍远低于全市、全省平均水平,计量、认证与检验检测业务能力不强,人少事多,业务能力与新时代市场监管需求不适应,专业服务能力较弱;标准化工作依然在中低水平徘徊,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不足,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和人才支撑薄弱,标准体系不够完善,泛标准化现象严重。
5. 质量信用保障能力不强。
信用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干部监管理念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不强,有利于质量信誉提升的消费环境尚未形成;投诉举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偏低,业务技能单一,不能满足岗位需求;消费者投诉渠道不够畅通,维权成本较高。
6. 基层执法监督难度较大。
群众对基层质量监督执法能力反应较为强烈,消费者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基层执法机构不健全,基层市场监管人员未能及时提升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相关工作甚至处于停滞状态;群众质量意识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客观形成了工作阻力。
7. 群众质量满意度有待提升。
群众关心的质量热点问题较多,需要改进的空间较大,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环境质量、公共服务质量等问题。人民群众对质量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和获得感等仍需各方长期努力。其中,群众对饮食安全的关切未得到较好回应,医疗服务质量抱怨度较高,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的改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8. 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
工业持续增长后劲不足,下行压力凸显,新升规企业普遍量小质弱,工业结构单一,主要靠糖业、茶业、电力支撑;工业生产下行压力加大,第三产业增速放缓, “ 四上 ” 企业支撑经济增长后劲乏力。企业和产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制造业质量竞争力偏低;部分部门和企业对质量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认识不足,质量发展工作综合绩效评价力度和激励政策措施有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打造 “ 三张牌 ” 为重点,以 “ 对缅开放 ” 、 “ 绿色发展 ” 、 “ 乡村振兴 ” 为质量强市的三大突破口,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牢固树立 “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 的发展理念,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突出沧源优势特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聚焦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品牌建设、质量创新四大关键领域,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强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构筑全社会质量共治机制,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 “ 一带一路 ”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战略、桥头堡战略和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质量战略研究和规划引领,完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2. 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沧源 “ 十四五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做好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促进沧源产业由资源驱动型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资源集约型转变,加快推动质量总体水平提升。
3. 坚持质量引领,创新发展。要创新质量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的质量发展新思路、新机制。紧紧围绕全县原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积极引导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
4. 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从群众关心的质量领域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质量问题改起,时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质量工作的最高标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把群众获得感作为质量工作的行动准则,推动人民群众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5. 坚持社会共治,共享发展。要针对制约沧源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将更多优质资源转移到公共管理和服务上,让人民群众分享质量发展的红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6. 坚持企业的质量发展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大幅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建设质量强县取得明显成效,以质量手段和工具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以打造 “ 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 为重点,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质量全面提升,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质量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支撑产业聚集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业、品牌企业,打造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推动我县经济转型、民生改善、城市发展等各领域工作实现新跨越。基本建成 “ 国际知名、全国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 ”“ 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 世界佤族活态文化博物馆 ” 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政府质量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逐年提高,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沿边开放取得新成绩,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
1. 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专栏 1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发展目标( 2025 年)
2. 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围绕 “ 绿色能源 ”“ 绿色食品 ”“ 健康生活目的地 ” 三张牌,推动沧源自治县产业发展绿色化、品牌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沧源自治县产业发展质量,为沧源自治县跨越式发展注入绿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专栏 2 产业发展质量目标( 2025 年)
3. 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聚集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区域特色资源、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得到有效利用,高原特色农业进一步集聚,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经济呈现互联互通和差异化发展格局,涌现出一批特色小镇和产业特色明显的区域品牌。
专栏 3 区域质量发展目标( 2025 年)
4. 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健全,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系统完整、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的质量技术服务和支撑体系有效建立,高标准建设一批与沧源自治县与临沧市重点支柱产业和核心产品相适应的产品质检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等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技术机构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专栏 4 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目标( 2025 年)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品质量创优工程
重点发展高原特色农产品、食品药品、绿色工业产品、民族传统文化产品等四大产品质量。推动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全面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1. 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系列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 “ 中国最优、世界一流 ” 发展目标,围绕《中国制造 2025 》,坚定不移走 “ 两型三化 ” 产业发展新路子,实施更加精准的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一二三产业提质增效,融合发展。一要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构建具有沧源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要用发展新理念破解 “ 三农 ” 新难题,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点提升甘蔗、茶叶、橡胶、核桃、畜牧业等传统产业,做强做大澳洲坚果、烤烟、砂仁、咖啡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生物药材、桑蚕养殖、热带水果等特色产业。建成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扶持一批农业 “ 小巨人 ” 领军企业。二要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总体部署,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三要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具有沧源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四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作机制,建全沧源自治县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平台,鼓励农产品骨干企业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推动政府公共平台与企业追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五要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开展品牌提升行动。推动制糖、制茶等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六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2.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可靠。
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最严格的覆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完善餐饮行业监管与引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餐饮行业食品监督抽查力度,根据人口密集度,分年度确定餐饮行业食品抽样检验批次,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动餐饮企业开展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创建工作。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和食品摊贩备案制度,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在学校、景区、公园等重点区域,根据人口密集度分年度确定食品抽样检验批次,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落实药品全过程安全保障措施,鼓励医药企业开展GMP 认证、 GSP 认证、 GLP 认证,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实施农村药品协管员管理制度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实施食品提质创优工程,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销售、售后等全过程台账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质量控制手段;完善食品监管信息互通机制,推动监督检查部门之间,监督检查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及时通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
3. 提高绿色工业产品质量竞争力。
提升绿色工业企业设计研发能力,鼓励规模以上绿色工业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以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开展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质量攻关,并以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为基础,按照制定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标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广绿色工业产品第三方认证与评价,积极推进绿色工业产品第三方认证,引导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建立各方协作机制,开展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试点,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企业绿色文化与绿色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培育员工的绿色意识,使绿色企业文化深入人心;支持引导绿色工业企业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保护,并开展 “ 品牌日 ” 活动,重点开展对绿色工业企业品牌宣传,提升绿色品牌影响力。推动企业开展精益化的绿色生产,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促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研发设计、原材料供应、加工制造和产品销售等全过程精准协同,实现生产资料、技术装备、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共享,实现生产资源优化整合和高效配置,减少生产和流通环节资源浪费,提升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4. 促进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提质升级。
实施民族传统文化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行动,鼓励企业对民族传统文化产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依法打击民族传统文化产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鼓励民族传统文化产品知识产权所有人依法维权。完善民族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发扬机制,加强与高校合作,建立传统工艺人才培养基地,推动传统技艺和现代化商品生产有机结合;鼓励各行各业开展 “ 质量工匠 ”评选,培育 “ 工匠精神 ” ;鼓励优秀传承人申报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等职称评选。创新民族传统文化产品供给模式,推动民族传统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广 “ 互联网 + 产品 + 服务 ” 的产品供给模式。营造优质的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消费环境,引导企业向社会公开产品或服务质量承诺,推动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加大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民族传统文化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信息公开力度,营造诚信经营的消费氛围。
(二)实施工程质量安心工程
以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为抓手,突出沧源自治县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重点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五网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富民基础工程等三大工程质量。
1. 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质量。
加强对沧源自治县流域生态保护系列工程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和管控,规范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强化生态保护系列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坚持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加强工程投资咨询、建设监理,协调各方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指导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实施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保护工作,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在村落污水收集工程、村落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态库塘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立并推行绿色施工标准,倡导绿色施工,实现工程施工绿色化,明确重要河湖岸线功能区,落实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推进建立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制度建设。加强沧源自治县级流域相关工程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及监督执法。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沧源自治县流域生态保护系列工程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工程质量责任,推动任务与责任具体化、可量化,强化考核,实现工程质量责任可追溯,推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配合沧源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我县流域生态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规划;加快调整完善沧源自治县流域产业规划和布局,制定远近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全面加强河湖空间管控。
2. 提升五网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提升五网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落实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完善五网基础设施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提高五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标准化水平。强化工程质量风险预控管理,加强五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风险分析与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明确界定五网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质量责任,深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完善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实现工程质量责任可追溯。强化五网建设廉政责任,严惩五网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违规违纪行为,把监督检查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违规违纪人员问责处理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领导干部职务晋升、绩效考核、评优评奖等挂钩。
3. 提升惠民富民保障工程质量。
明确自然村通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和 “ 兜底统建 ” 保障房等重点领域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强化 “ 第一责任人 ” 意识。实施工程施工单位黑名单制度,将违反合同约定、工程质量瑕疵、损害群众利益的施工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对其进行媒体曝光、资质降级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推进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现代庄园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全面执行节能标准,推广节能绿色建材,推进绿色生态小镇建设。推广建设工程信息化监管措施,推行 “ 智慧工地 ” 建设,鼓励施工企业利用建筑信息技术手段,实施工程全程监控,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工程
突出沧源自治县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重点发展以生态文化旅游服务为核心的生活性服务、以现代物流及信息产业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以及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三大服务质量。
1. 提升以生态文化旅游为主的生活服务质量。
建立约束性的旅游行业自律机制,健全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逐步构建包括旅游诚信服务记录、评价、激励、惩戒的信用体系,落实旅游服务先行赔付制度,形成诚信经营的旅游市场氛围。建设游客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大数据可视化管理系统,实现应急指挥调度的 “ 智慧决策 ” ,实现对全景区的实时控制管理;推进旅游企业与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平台对接,落实 “1+3+N+1” 的旅游监管模式,开启全域旅游和智慧旅游新模式。原生态佤文化在传承中保留本真、创新发展,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成为世界品牌,文化和旅游业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建成翁丁南滚河世界旅游景区和司岗里崖画谷世界旅游景区,打造一批国家高 A 级景区,以创建高 A 级景区为目标,加快推进翁丁、司岗里崖画谷、葫芦小镇创建国家级 5A 级景区,积极推进班洪葫芦王地景区、勐董秘境边关小镇、糯良空港小镇创建 4A 级景区,作为全域旅游引爆点,发挥精品景区辐射带动效应。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旅游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打造综合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将物业、家政、社区医疗等服务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公建民营的养老院试点,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发布服务质量监测报告;开展服务质量分级管理,建立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开展各类服务质量顾客(游客)满意度测评,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推动服务企业实施质量改进措施。
2. 提升以现代物流和信息产业为主的生产服务质量。
以标准化为抓手,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质量创新,进一步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改进服务质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服务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高带动性方向发展。强化物流服务质量的基础设施支撑,加快推进以沧源自治县物流网为核心,物流节点为支撑,县级物流通道为轴线,公路航空管道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升物流服务专业化水平,重点发展快递物流和农村电商物流,促进物流服务、电子商务与沧源自治县高原特色农业、民族传统文化产业等融合发展,满足快捷、便利的物流需求。加快物流服务标准化建设,引入第三方物流服务,推动制造业企业剥离自建物流业务,提高物流社会化水平,发挥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物流服务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与应用。鼓励建立沧源自治县重点产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信息搜集与传递作用,鼓励行业协会整合金融、物流、技术、商务、运输、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信息,开展生产性服务质量评价活动,并向会员发布评价结果,打破信息不对称的瓶颈,促进生产性服务企业优胜劣汰,形成符合市场和各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生产性服务体系。扶持信息平台建设,在基础良好的物流企业中,推动物流实现信息化管理,形成电商与物流一体化平台。
3. 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构建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完善沧源自治县、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紧密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完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健全分级诊疗制度;鼓励社会办医,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或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解决公共医护资源不足的问题;建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医疗服务满意度。面向具有返贫风险的群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覆盖返贫风险群众的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体系,依托优质技工院校开展精准技能奔小康工作,加强具有返贫风险的家庭应、往届 “ 两后生 ” 接受免费技工教育或免费职业培训,完善与本地区技工院校、企业对接工作,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社会治理体系,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覆盖全县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平台融合、一网办理的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体系;健全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实施、监督、评价标准,实现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管理事项、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和监督检查等标准化运行,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能;建立健全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体制,探索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标准化体系和运作模式。健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与公众参与机制,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价机构,定期针对公共服务质量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并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提升服务质量满意度;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府热线、领导信箱等渠道,完善公众意见反馈处理平台。
(四)实施产业质量升级工程
1. 开展区域品牌创建行动,充分发挥产业集群优势。
推动区域产业集群化发展,完善龙头企业扶持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集群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扶持各类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和准龙头企业,鼓励其与中小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带动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 ” 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突出沧源特点、展现地域特色。切实解决好 “ 大产业无品牌、大品牌小产业 ” 的问题,推动沧源产品上网、下山、进城、出国。加大对品牌的推广和保护力度,提升沧源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大力推进 “ 品牌兴沧 ” ,引导企业主动承担品牌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加大投入打造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产品品牌,进而在全县形成品牌领域明显拓展、品牌经济总量明显增加、品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的良好局面。同时在非经济领域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区域品牌。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规范商标管理使用。运用自主创新、品牌营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加快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培育。鼓励和支持开展质量强县、知名品牌、有机产品认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 “ 同线同标 ” 生产标杆企业创建活动,争创政府质量奖、国家或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商标)、 “ 三品一标 ” 农产品,抓好 “ 沧品出沧 ” ,增强 “ 沧品 ” 知名度和美誉度。
推动区域产业品牌化发展,开展区域品牌创建,以高原特色农业聚集区和特色工业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努力打造高原特色农业地理标志,重点建设和培育高原特色农业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开展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委托国家级品牌价值评价机构或市场认可度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围绕市重点产业集群区域开展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不断提升区域产业品牌价值。
2. 开展先进质量方法推广行动,提高创新中小企业治理水平。
推行现代企业管理,鼓励中小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适当地引进亲情关系、友情关系、温情关系,建立以人为本的混合型管理模式;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逐步实行系统化、标准化、统筹化的管理,建立企业组织机构战略愿景管理、工作责任分工、薪酬设计、绩效管理、招聘、全员培训、员工生涯规划等七大系统,实现企业进一步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质量的主体,创建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单位。建立健全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产品 “ 三包 ” 、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及服务质量保障等法律法规体系,稳步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构建全环节责任追溯体系。强化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继续鼓励企业争创 “ 消费者满意示范店 ”“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 计量诚信单位 ” 。提升劳动者素质,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产品标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带动中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 “ 专精特新 ” 道路。制定有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行业准入政策,鼓励扶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和研发中心,支持和鼓励广大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和自主开发的投入力度。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质量标杆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提质降本增效;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质量风险管理、质量成本管理、品牌管理、标准化管理等活动,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质量竞争力;鼓励中小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导入 ISO 系列各类管理体系,建立以质量管理体系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模式。
3. 开展绿色产业升级行动,助推生态环境质量优化。
推动农、食产业绿色升级,在高原特色农产品和食品产业领域全面推进开展 HACCP 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等。推动能源产业绿色升级,鼓励以锗为主的新材料及新能源等重点企业开展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可再生能源或新能源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认定等,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推广清洁生产方式,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常规能源;减少有毒有害原料和中间产品使用,对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进行回收;提高产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减少原材料和能源浪费。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能源工业重点企业带动全产业链上下游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行绿色销售、包装、运输和使用,实现全产业链能耗和排放降低。
4. 开展健康产业升级行动,满足群众品质生活需求。
一是打造健康生活 “ 宜医 ” 目的地。加大医药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逐步理顺药品耗材价格,健全药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价格、质量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基础保障,逐步提高城镇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乡镇全科医生数等,满足居民需要,健全医疗服务保障体系。二是打造健康生活 “ 宜养 ” 目的地。探索完善医养结合新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建立医养联盟,推进医养结合模式进社区进家庭等试点,解决养老机构与医院之间资源割裂的问题,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推动建设宜养临沧;完善养老基础设施,不断增设城镇养老床位,满足本市老年人口和外来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打造健康生活 “ 宜游 ” 目的地,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 A 级旅游景区建设和澜沧江保护为核心,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旅游公共标识系统,完善厕所、停车场和救助站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 A 级旅游景区公共厕所设置密度;建设特色民居客栈,培育民族文化特色突出的旅行社和导游;开展旅游商品认定工作,打造 “ 临沧特产 ” 和 “ 临沧工艺品 ” 两大类旅游商品,积极组织特色旅游商品创意开发大赛和展销会等活动,提升旅游商品品质和知名度。三是打造健康生活 “ 宜居 ” 目的地。积极打造美丽乡村、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现代庄园等,加强古树名木和公共绿地保护,不断提升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形成老年宜居环境;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转型升级,鼓励新建小区建立智慧物业平台,改善传统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完善物业服务体系;规范家政服务业市场秩序,加强家政服务人员能力培训,扶持优质家政服务机构。
(五)实施质量治理效能提升工程
1. 培育全民质量意识,推动全民质量共治。
开展领导干部质量大讲坛活动,组织国内外知名质量专家学者面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开展质量强县专题讲座,打造领导干部培训的品牌课堂;面向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大市场监管改革背景下的大质量治理格局专题培训,顺应改革需要,维护大市场监管的统一权威。开展质量管理知识进企业活动,定期面向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帮助企业发现并分析质量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法;组织质量工作者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质量诊断、质量提升辅导活动;推动企业开展 QC 小组、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动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质量专家开展相关质量培训活动。
开展群众参与的质量主题活动,开展 “ 质量月 ”“ 安全生产月 ”“315 消费者权益日 ”“ 世界标准日 ”“ 世界计量日 ”“ 世界认可日 ”“ 中国品牌日 ” 等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设质量知识专栏,开展质量热点问题互动,普及基础质量知识;探索开展融合健康生活、绿色发展、质量提升等主题的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提升群众对质量的认知水平。营造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氛围,通过广泛征集,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沧源质量精神并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结合产业发展特色开展高原特色农业质量走廊、生态文化旅游服务业业质量走廊、民族特色文化产品质量走廊等创建活动,展示质量发展成果;完善市政府质量奖,对在质量创新与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表彰,营造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
2.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质量人才支撑。
构建质量人才培养教育体系,建设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普及质量知识,培育中小学生质量意识;推广质量技术职业教育,推动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质量人才培养主体,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积极探索质量高等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相关部门、骨干企业积极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开展质量人才联合培养,为省内外知名高校开展高等质量人才培养提供实验实习基地。建立质量人才交流互动机制,推动制定质量人才引进方案,重点针对政府质量监管能力、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第三方机构质量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大力引进相关质量人才;开展质量人才交流活动,鼓励通过外出挂职、借调、培训、在职学历教育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质量监管人员、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积极 “ 走出去 ” ,学习省内外先进质量管理知识。优化青年质量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定期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开展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青年质量提升项目研究等活动,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激发青年人才参与质量提升工作的热情。
3. 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提升质量创新能力。
构建 “ 政产学研用 ” 协同创新模式,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挥政策扶持作用,对重点行业及重点领域实施产业技术政策引导,开展国家科技与创新政策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创新意识;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联合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用户等各相关方面,构建技术创新共同体,弥补单个企业在资源、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缺陷;鼓励企业建立创新需求整合机制,不断收集市场、用户反馈信息,发挥用户需求对企业创新的导向作用。推动企业开展产品设计创新,鼓励工业企业积极优化产品设计,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提高产品扩展性、耐久性、舒适性等质量特性,满足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等需求。
鼓励企业开展以用户为中心的微创新活动,搭建微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孵化器平台,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低价或免费基础公共服务,调动全民积极性,掀起微创新热潮;鼓励企业内部设立年度创新奖、微创新项目研究基金等,鼓励企业员工开展以改善用户体验为目的的微创新活动。创新质量分级手段和方法,建立质量分级制度,重点围绕 “ 糖、茶、果、菜、畜 ” 等高原特色农产品开展质量分级,倡导优质优价,引导、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开展初级农副产品分级、筛选等初加工设备的创新活动,以质量分级手段推动按质定价、按需定价,实现高原特色初级农产品利益最大化。
4. 开展基层能力建设,提升质量监督水平。
加强基层质量监督硬实力,摸清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基本构成,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强化基层质量监督执法能力,加强对基层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财政专项投入力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审计监督,提升基层质量监督抽检的财政保障力度。提升基层质量监督软实力,定期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能力考核,增强工作人员质量意识和执法监督能力,强化基层工作人员的基本质量素养,规范基层质量监督执法程序和工作方式;构建服务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强化基层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形成 “ 质量服务企业、质量服务发展 ” 的良好文化氛围,树立服务型市场监管新形象。
(六)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夯实工程
针对沧源自治县质量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不断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围绕临沧市特色和重点产业,把夯实质量基础设施作为主攻方向,全力建构标准化、计量、认证、检验检测四位一体的质量基础保障体系。
1. 建立新型标准体系。
健立绿色生产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加快在高原特色农业、食品加工行业等领域制定符合绿色生产要求的团体标准,以团体标准引领绿色种植、绿色加工;推动生物医药大健康、新材料及新能源等重点工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建立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广节能生产标准、节能设计标准,推动工业骨干企业通过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领全行业绿色生产;开展标准的对标、比对、实施、评估工作,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完善健康生活标准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围绕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志愿服务、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健康生活服务标准化体系;广泛宣传特色餐饮服务规范,推动餐饮服务体现临沧特色;全面落实导游服务质量等级、特色民居客栈等级、旅游购物场所等级、旅游特色商品等级、旅行社等级等覆盖旅游全行业的地方标准体系。构建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围绕澜沧江生态环境保护,探索构建生态保护管理标准体系,充分保护淡水、生物物种、森林等资源;重点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手段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升级。
2. 健全认证监督体系。
全面推进体系认证。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化认证后监管,实施监督检查和 “ 双随机 ” 抽查管理,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推进自愿性认证工作,围绕我县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环境、能源、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等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引导开展节能、节水、低碳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鼓励医药等行业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
创新认证监管模式,构建由政府部门、认证机构、获证企业、社会公众组成的协同共生、四位一体的认证监管模式,加强执法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完善投诉机制,实施认证失信公示制度;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强化诚信自律意识,广泛开展诚信认证宣传教育,规范企业和员工行为;鼓励公众监督,发挥媒体监督曝光和公众举报的作用,完善监督举报处理机制,营造诚信认证社会氛围。盘活认证服务市场,围绕六大重点产业,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推动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开展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M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 “ 三标一体化 ”认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认证机构和企业双向选择,实现优质认证机构与优质企业深度合作,淘汰劣质认证机构,实现区域内认证机构的良性竞争。开展认证乱象整治,落实 “ 认证乱象 ” 专项整治行动,逐一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全面推行 “ 双随机一公开 ” 抽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证书或者标志等行为,坚决维护认证认可公信力。
3. 完善计量治理体系。
健全计量管理体系。推进计量法制建设,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强化计量法制理念,提升计量法制意识,使计量监管依法、规范、有序、高效。统筹社会计量资源,合理规划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布局,有效提高计量服务能力,促进计量事业协调发展。
发挥计量服务民生基本需求的功能,积极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校准等工作,着力加强旅游服务市场、城镇农贸市场、村镇集市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计量监督;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随机抽查,严查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的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打击净含量不准,秤准心黑等计量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定期进行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加快构建计量诚信体系,培育企业计量诚信意识,加强对计量失信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发挥计量促进环境质量提升的功能,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生态环保部门,积极开展环境监测领域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工作,着力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助推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定、校准。发挥计量助力产业绿色发展的功能,重点针对高耗能产业,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计量法律、法规及节能降耗的计量技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依据国家标准,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健全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能源计量在节约资源中的作用;鼓励指导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依据国家计量法规,改进生产工艺、减少经营损失,推动企业降低产品综合能耗,实现节能增效。
4. 优化检验检测体系。
健全三级联动的纵向检验检测体系,巩固优势产业质检中心建设成果,大力支持特色产业质检机构发展,继续围绕沧源自治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全力支持沧源自治县质检中心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致力打造区域性的检验检测基地。推动检验检测技术和检测装备的研发,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手段,加快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方法的筛选、推广和应用;开展沧源自治县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与改革,合力为沧源自治县质量监督抽查提供技术支撑。完善覆盖重点产业的横向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检验检测市场开放力度,大力引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到沧源自治县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弥补质检公共服务机构能力不足和服务覆盖面不全的缺陷,全面提升针对高原特色农业和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大健康、现代物流、新能源及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的质检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各骨干企业建立内部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和实验室等技术机构,开展内部技术机构的资质认可与认定,推动企业内部技术机构提质升级,并面向同行业开展质检服务,逐步建立以骨干企业技术机构为核心的覆盖各重点产业的检验检测体系。
完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公信力,提高检验检测服务质量水平。
(七)建设质量诚信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社会监督合力,全面构建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诚信体系。
1. 加强质量信用管理
开展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数据采集统计工作,实施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推进主要农资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种子、水产行业信用评价。建立涉旅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公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依法推进完善对进口食品及农产品境外生产企业质量保障及信用监管,构建质量追溯信息共享机制。
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完善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加强对A 级以上企业服务力度,推动企业提升质量信用等级。建立完善质量失信 “ 黑名单 ” 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2. 推进质量诚信建设
广泛开展质量承诺活动。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质量诚信管理体系,设立质量诚信负责人,制定企业质量诚信方针,开展质量信用承诺。全面推行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强化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诚信承诺。
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管理。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渠道,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开展质量信用信息分析与评价,为质量信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质量失信评估与处置。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失信评估与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和调查质量失信行为,查明失信原因,评估失信后果,采取适当措施,改进质量信用状况。
(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推动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质量发展社会治理格局,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1. 加快质量法治建设
规范执法监督。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养与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落实司法衔接。完善联动执法机制,质量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防止有案不立、有案不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违法违纪问题。推进 “ 两法衔接 ” 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录入行政执法动态情况、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案件咨询、更新法律法规等,做到质量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检察院、法院、政府监察、政府法制等单位信息互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渠道,设置专栏、专刊、专题,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诚信的社会氛围。及时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强化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2. 建设特色质量文化
着力打造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覆盖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质量走廊,广泛开展先进制造业质量走廊、现代农业质量走廊、旅游服务业质量走廊、工程质量走廊、生态环境质量走廊等创建活动,展示质量发展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标杆引领作用。
开展质量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 质量月 ” 、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食品安全周 ” 、 “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让质量知识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大力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清洁生产、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建立 “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 ” 的质量工作格局。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县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在推动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强化对质量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每年向县人民政府提交质量强县建设评估报告,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强化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党委和政府的质量工作决策部署,协同推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及产业发展质量、区域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打造质量强县战略升级版。行业组织、专业社团、研究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质量提升、建言质量提升、促进质量提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把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把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及有关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质量工作督察机制,探索构建县、乡两级质量督察工作体系,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把质量督察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至少开展 1 次督察。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质量工作测评机制,开展各行业各区域质量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倒逼质量提升。
(二)加大财政支持
加强质量发展工作基本财政经费保障,完善质量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所需经费,支持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质量管理与研究、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对新批准的各类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县试点项目等予以财政经费保障,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企业质量创新的财税政策扶持,对企业开展标准研制、微创新、专利开发等质量相关的研发经费投入,按照税法规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加大对获得国家、省级质量、科技等奖项的企业在金融、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在技术改造、科技立项、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健全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贯彻质量安全保障制度,落实缺陷产品召回、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安全保障制度;探索实施旅游消费先行赔付制度;完善产品质量申诉、消费维权、消费纠纷处理制度;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 一岗双责 ” 制度和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公布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质量安全保障行动,深入开展 “ 双随机一公开 ”“ 双打 ”“ 红盾质量维权 ”“ 质检利剑 ” 等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机制;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四)完善质量发展激励制度
加强对优质产品与服务的政府采购支持,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和产品,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全过程,形成保障质量和安全的政府采购机制;严格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切实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加强联合惩戒,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新闻媒体、各行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普及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报道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要成果、先进典型。加强质量公益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质量观念。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培育 “ 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 ”的质量文化,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级各类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让质量第一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五)完善配套政策
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县,注重本规划与“ 十三五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产业政策有机衔接,加强政策引导,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大对质量提升、质量创新研究、质量文化宣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得以实现。
(六)狠抓工作落实
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七)强化检查考核
将质量强县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县年度综合考核,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数据指标体系。切实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区域质量考核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质量目标和质量措施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质量工作考核不合格或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或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