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红政办通〔 2022 〕 19 号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红塔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
现将《红塔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贯彻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4 月 29 日
红塔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贯彻落实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1 〕166 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 2022 〕 1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玉溪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结合红塔区实际,制定本贯彻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各乡(街道)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级关于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决策部署,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加大耕地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扭转全区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逐年减少的被动
局面。
二 、组织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
组 长:周 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丽红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左红余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普 剑 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成 员:喻海明 区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
黄云俊 区水利局局长
邹 著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秦江文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桂宝宏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光祥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金华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雷玉红 区商务局局长
普联义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聂建勋 区民政局局长
杨 曦 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副局长
耿 超 洛河乡乡长
龙川阳 小石桥乡乡长
段 俊 玉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煜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波 玉带街道办事处主任
雷庆文 北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夏海俊 李棋街道办事处主任
熊智鹏 春和街道办事处书记
代 瑞 高仓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学林 大营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旭 研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杨丽红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左红余、普剑同志兼任,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好耕地用途管制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乡(街道)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的监督、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红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相应
的目标作物、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
监管、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红塔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国土空间规
划的充分衔接、根据国土“三调”成果及时完成林草数据融合工
作等。
乡、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耕地用途管制相关工作,严格
耕地保护,制定本行政区内“进出平衡”方案。
区属有关部门:负责在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项目选
址等贯彻耕地用途管制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分解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深入贯彻落
实中央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
按照国家、省级、市的安排部署,按照统一的规则和标准,将耕
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位置分解下达,落实到
具体地块,红塔区人民政府与各乡(街道)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
任书。(责任单位: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有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将国土“三调”
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统一底数、统一底图,按照“永久基本
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落实
三条控制线,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确保永久基本
农田均为优质耕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资源保障。结合永
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保护档案等,规范标识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严格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要求落实补划。“十四五”期间涉及空间需求的各类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协调空间矛盾冲突,实现“多规合一”。统筹交通、水利、能源等专项规划的用地需求,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责任单位: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区属有关部门、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做好耕地卫片监督工作。 把《通知》和《实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与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通过“耕地卫片监督系统”,做好耕地变化情况的监测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全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对下发的耕地疑似问题图斑开展分析研判,对梳理出的问题图斑指导乡(街道)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逐图斑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遏制全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 。(责任单位: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全面实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红塔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恢复为耕地的农用地潜力状况调查,明确转进地块;开展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及实施,科学核定耕地“进出平衡”规模、布局和时序,编制红塔区级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原则上在区域范围内自行平衡,按照“先进后出”的
原则组织实施,对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
查结果列入乡(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内容。(责任
单位: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红塔区林草局、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相关部门)
工作程序:
1 、乡(街道)耕地转入、转出申请
每年 3 月底前,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恢
复为耕地的农用地潜力状况调查,明确转进地块。根据本辖区农
业及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农民种植结构调整需求,开
展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需求调查,落实具体项目、及建设时序、拟占用耕地规模、地类
及布局等内容,提出本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耕地“进出平衡”申
请,填写耕地转出申请表和耕地转进计划表,向红塔区人民政府
提出耕地转出申请。
2 、红塔区方案编制论证
红塔区人民政府根据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情况,按照转
出范围,在红塔区内统筹拟定实施整治恢复耕地面积、位置和地
类。 4 月底前组织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林草、交通、
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转出耕地
的合理性、转进地块实施复耕整治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科学
合理核定本年度内红塔区耕地“进出平衡”规模、布局、时序等,
编制年度红塔区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查。
3 、市级审查备案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组织专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方案的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每年 5 月底前将审查通过的方案分别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4 、组织实施
方案备案后,在尊重群众意愿、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方案计划安排,红塔区人民政府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组织实施,由红塔区人民政府实施土地整治,经市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按照规定组织验收,新增耕地用于耕地“进出平衡”,并纳入当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五)调整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新增养殖设施应尽量利用未利用地,严格控制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占用一般耕地,特别是坝区优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规定报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报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审查后,同时纳入红塔区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完成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备案,未在系统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纳入违法用地处理。(责任单位: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规范临时用地管理。 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
基本农田的,由红塔区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
基本农田的 , 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审批。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确保能够恢复
原种植条件,符合土壤剥离、复垦验收等相关规定。制梁场、拌
合站等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
久基本农田,可以建设用地方式或者临时占用未利用地方式使用
土地。(责任单位: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加大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 高标准、严要
求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优先支持粮
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种粮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
设,加强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加大土地整治项目提质改造力度。
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相关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
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加快把粮
食生产功能区 建成高标准良田 。(责任单位:红塔区自然资源
局、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 八 ) 严格管控耕地种植结构。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作
物种植,粮食作物种植情形包括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
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现状种植油、糖、蔬菜、烟草等非
粮作物的,可以保持不变,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向种植
粮食作物调整;严禁新植水果、花卉、中草药等不能一季恢复粮
食生产的非粮作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烟草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责任单位:红塔区农业农村局、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严格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要彻底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责任单位:红塔区农业农村局、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有序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按照国家、省级的安排部署和技术要求,及时编制玉溪市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方案,确保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工作有序推进 。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的原则,组织红塔区林草局对国家下发的造林绿化空间图斑科学开展适宜性评估。统筹确定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逐级审核后,把玉溪市红塔区造林绿化空间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实施带位置安排造林绿化任务,依据本地造林绿化空间,对照规划期内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标,有序安排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任务完成后尽快“落地上图”,及时更新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数据库,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造林绿化任务的依据。(责任单位:红塔区林草局、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 )制定红塔区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遏制耕地 “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等文件
精神,围绕科学、生态、节俭开展绿化,从合理安排绿化用地、
合理利用水资源、科学选择树种草种、规范开展绿化设计施工、
科学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节俭
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创新开展监测评
价等关键环节制定契合红塔区的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责任单
位:红塔区林草局、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 )做好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
充分衔接沟通。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三调”成果,及时完
成林草数据融合工作,联合红塔区发展改革委、红塔区生态环境
局等部门, 组织各 乡(街道)科学合理编制完成新一轮林地保
护利用规划 ,做好林地区划落界工作,依法依规保护林地 ,确
保林地保有量, 夯实红塔区生态建设基础 。(责任单位:红塔
区林草局、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 )严肃惩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进一步健全早发现、
早制止、严查处的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贯彻落实通报、挂牌、
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严起来”的要
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进一步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推进违法违规用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衔接机制建设,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监委及相关行政执
法机关等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开展联
合惩处和责任追究。以直接立案、联合查处、挂牌督办、 社会
通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和整治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查处的水平和效率。聚焦“年度 + 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耕地卫片监督工作,坚持“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责任单位: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区属相关部门、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红塔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高位推动,做好全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乡(街道)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各项要求,研究解决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压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 各乡(街道)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 “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责任主体,各乡(街道)自然资源管理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各项要求并加强监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的监督、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相应的目标作物、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加强工商资本下乡“非粮化”行为监管等;林草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充分衔接、根据国土“三调”成果及时完成林草数据融合工作等。各乡(街道)要严格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
强化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确保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各项措施落实
到位。
(三)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结合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耕地保
护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耕地保护主题,加强对严格耕
地用途管制政策解读,组织到乡(街道)开展宣讲活动,及时组
织乡(街道)相关人员专题研究学习《通知》和 《实施意见》
精神,准确理解把握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政策,通过下沉一级的方
式,将耕地用途管制的相关法律法 规宣传到土地承包人。充分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让群众、
工商企业等广泛知晓《通知》要求,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
好法治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对未落实好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相
关工作的部门、乡(街道),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对涉及耕地保
护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坚决查处耕地用途管制工作中发现的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