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 《迪庆州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 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迪教体发〔2022〕59 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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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青少

年学生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体发〔 2022 〕 1 号)精神,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深化体教融合,结合迪庆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建立和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监督、和管理体制机制,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2022 年至 2025 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要求逐年递增,青少年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 2025 年,配强体育教师,开足体育课,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工作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规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 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的纲性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 4 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 3 课时,高中每周 2 课时,严禁挤占体育课。按照各学段规定应学习的健康知识,参考健康教育教学要求,每学期开设 4 课时健康教育教学课程。

2. 高质量上好体育课。深化体育教学改革,转变教学观念,丰富体育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把握“教会、勤练、常赛”的内涵与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健康知识与基本运动技能,并作为体育课必修必学内容,积极探索高中“体育选项走班制”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学校开发校本课程,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特色体育课。特殊教育学校结合实际开展适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

3. 丰富青少年学生体育活动。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校内 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完善和巩固早操、眼保健操、大课间、体育课、体育社团活动、体育辅导、课后服务、冬夏令营、体育竞赛等活动制度。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 30 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探索实施体育家庭作业制度,提出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要求。

4. 认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电子档案,认真组织体质测试和数据上报。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 2022 年起,各县市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纳入学校考核,确保各学校每学期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学生达 100% ,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 98% 以上,到 2025 年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力争达 50% 以上。

5. 认真落实学生体育考试制度。贯彻落实《迪庆州初中学生体育考试方案》,充分发挥体育考试导向作用,引导学生掌握 1 一 2 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学生身体素质。

6. 建立校园体育项目运动队。落实《深化教体融合下的学校运动员选拔机制》,探索每所幼儿园建立一支幼儿体育项目兴趣队,每所中小学建立篮球、足球、排球三大球任选其一和其他特色项目运动队,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定期参加区域内联赛。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委宣传部、州卫生健康

委员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体育特色学校建设

1. 开展体育特色学校创建。鼓励学校积极创建全国、省、州体育特色学校、体育训练网点学校、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形成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体育后备人才成长的有效衔接机制。

2. 提高学生运动技能水平。充分利用冬夏令营及校内外体育活动,实施体育项目技能培训,组织力量提供专业体育训练和指导。对照所选体育特色项目,自小学三年级开始,将运动技能教学列入每学期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计划,让每名学生在各年龄段掌握相应运动技能。

-3. 联办共建州县市运动队。进一步规范项目布局,实施州县市运动队共建联办计划,鼓励体育特色学校积极申报设州县市运动队,促进州队、县队建设改革与学校运动队建设相衔接,在运动队训练、竞赛等方面给予相应保障,并将其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序列。

4. 推行体育自主招生。完善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自 2022 年起,在认定的“迪庆州体育特色学校”中逐步推行体育自主招生,香格里拉市,维西县探索 1 所初中学校实施体育自主招生,畅通体育特长学生成长通道。

5 强化监督考核。完善体育特色学校管理办法,每年对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评估,提高学校体育工作质量,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

员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体系

1. 制定竞赛目录,坚持年度竞赛制度、丰富赛事活动。立足校园,建立全员覆盖、人人参与的校内、校际联赛体系。每 3 年举办 1 次学生(青年)运动会,每年举办(州、县市、学校、三级组合型运动会)以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比赛为引领,其他项目为补充的青少年学生体育比赛,不断丰富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2. 实施全员参赛。定期举办学校运动会,逐步引入“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模式的体育竞赛,保证每名学生每年至少参加 1 次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委宣传部、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规范培育社会体育组织

1 加强社会体育组织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社会体育组织的指导和监管。改善营商环境,避免出现变相行政审批的现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2. 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各县市加快落实社会体育组织税收、场地、贷款等方面优惠政策,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各县市成立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支持市场化运作。

3. 实施俱乐部进校园准入制度。加强对各社会体育组织的监管,执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园标准,鼓励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活动。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机制,

(五)加大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1. 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未配齐的县市划出一定比例优先招聘符合相应条件的迪庆籍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办法,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 加强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深化体校改革,推动州县市体校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支持体校参与各级学校训练网点、特色学校、后备人才试点校的建设工作。为当地中小学提供场地设施服务,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和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继续贯彻落实《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推动体校与中小学校融合发展,为体校学生提供更好的文化课教育资源。

3. 实施教练员业务能力集群管理。将州、县市、校三个层级教练员进行业务能力集群化管理,推进教练员县管校聘的尝试,有效调配体育师资力量。在具有初级、中级职称的体育教师、教练员中,鼓励推行体育教师、教练员双向流动。

4. 提升体育师资权益保障。将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以及承担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任务计入工作量。系统规划体育师资队伍分层分类培训,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义务教育学校每年按照不低于 1500 元标准落实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经费,其他教育阶段学校及体育教练员参照执行。

5. 大力培养体育教研员队伍。州、县市两级教研机构配备配齐体育教研员,加强培养体育教研团队,增加体育教学队伍培训的机会与平台,依托高校体育师资和学生资源,为我州提供课程教学,教师培训。完成体育课题研究,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改善青少年学生体育场地训练条件

1. 加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在基本保障正常体育教学工作需要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完善体育场馆和适当修建风雨场地,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鼓励体育设施基础薄弱学校与社会体育设施共用共享。

2. 改善体育器材配备条件。优先配备学校所开设的“一校多品”运动项目的场地器材,满足体育特色项目训练和多选项的教学需求。配备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体育器材,加大场地器材设施的智能、智慧应用力度。

3. 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逐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综合利用好学校、公共体育设施。积极开发社会体育资源,适当解决学校体育场地不足的问题,确保体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完善评价机制

1. 推进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评价改革。将完善“健康知识 + 基本运动技能 + 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达到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对各类中小学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提高选材质量、提升科学训练水平、争创优异竞赛成绩、培养输送更多体育后备人才作为对各级训练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2. 完善体育师资岗位评价。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体育后备人才选拔,研究并逐步完善学校教练员岗位评价机制。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组织管理。建立由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编办、发改委、工信、教育体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建、卫健、市监、税务、共青团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学校体育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

2. 健全责任机制。州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统筹全州青少年学生工作,定期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督促县级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县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工作,督促学校细化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管理规定,建立校长、班主任负责制。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加大州、县市级财政资金对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的预算投入。不断优化教育、体育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州、县(市)两级财政将公办体育学校办学经费、训练备战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力度。各级学校统筹好生均公用经费及相关体育经费补助,适当提高生均公用经费用于青少年学生体育活动的占比。

(三)健全支撑体系

采取规范因地制宜的综合措施为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为愿意成为专业运动员的学生提供升学通道。逐步规范青少年运动员培训、参赛和流动机制,尝试进行培训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谁培养谁受益”。加强场地设施共享利用,鼓励存量土地、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场地设施。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督导机制

将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列入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履行教育体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加强青少年学生体育专项督导评估。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持续下降、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不力的地方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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