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镇政办发〔2022〕18号
202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镇雄县2022年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4 月 15 日
2022
为保障我县项目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破解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瓶颈,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土地整治工 作机制,全力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用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昭政发〔 2019 〕 18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按照“以开发促保护”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这一主题,用足用活土地整治相关政策,不断创新机制体制,通过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效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全力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我县 2022 年 2000 亩占补平衡指标任务,确保在 2022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报备入库。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引领示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通过分片启动,有序实施,形成联动效应,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坚持依法依规、量质并重的原则。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做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确保完成规划设计的数量和质量。
(三)坚持源头管控,长效监管的原则。按照项目实施及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施工单位及所涉乡镇(街道)作为土地改造后的监管主体,做好开发和改造后土地的长效监管,坚决遏制土地撂荒,严禁改造的土地上新增建筑物、构建物。
四、项目范围及规模
拟在花山、花朗、塘房、大湾和以古等 5 个乡(镇)内实施 2000 亩占补平衡项目(其中:花山乡涉及花山和黄莲村 8个地块 321 . 78 亩;花朗乡涉及花朗和文阁村 9 个地块 561 . 47亩;塘房镇涉及芒部山村 2 个地块 47 . 19 亩;大湾镇涉及大湾村、古镇社区、龙塘村和罗甸村 9 个地块 254 . 26 亩;以古镇涉及麦车和岩洞脚村 11 个地块 815 . 30 亩)。项目具体范围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
五、投资主体
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自然资源局与县开投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由县开投公司作为 2022 年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按照《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细则》(修订稿)的相关规范开展施工、工程量复核、竣工资料编制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验收、报备入库。项目验收入库后,工程款由县人民政府按合同约定,统筹相关资金予以支付解决。
六、投资收益
资金占用费:项目竣工验收后,县人民政府按审计结算后投资成本的 8 %,在一年内支付给县开投公司。
县人民政府一年内将投资成本费(组织、实施、管理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可研及规划设计费、工程施工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后期管护费等)支付 给县开投公司,后期管护费按投资成本的 2 %支付(管护
七、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常务副 组长,涉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发改局 、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县开投公司及涉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镇雄县 2022 年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及涉及乡镇(街道)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委托技术单位做好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及项目监理、竣工资料编制等工作,前期相关成果全部移交县开投公司,并牵头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及报备入库等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立项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拨付和监督检查,强化绩效考核,发挥资金效益,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立项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审计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承包经营权调整及耕地质量等级认定等工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立项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县林草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林地、草地、湿地手续办理或评估等工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立项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等相关工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立项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负责项目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立项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县开投公司: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支付(含可研、规划设计费,项目施工及验收入库等产生的费用),组织项目实施,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完成验收及指标报备等工作,做好后期管护工作(管护 5 年)。
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宣传引导、信访维稳、纠纷调解、配合协同项目实施及土地权属、后期管护等工作。
八、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
1 .根据省、市、县相关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召开涉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所所长、村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 .乡镇(街道)成立项目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相关站所、村组力量组建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好具体工作。
3 .委托技术优、信誉好、有工作经验的技术单位开展项目规划设计前期工作。
(二)方案编制( 2022 年 4 月 20 日前)
技术服务单位依据相关政策进行资源查找,对符合占于 2022 年 5 月 1 日前完成所有规划设计的立项审批。
(三)组织施工阶段( 2022 年 5 月 20 日前)
据资源核查情况,分批进行规划设计,结合规划设计批复情况,由县开投公司严格按照规划设计,逐步分批推进实施。施工质量严格按《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细则》(修订稿)的相关规范,施工时要收集好施工前、中、后的影像资料(同一位置、相同角度),施工中,县自然资源局要安排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施工及竣工资料编制指导。
(四)完善资料(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
县自然资源部门在县开投公司项目施工实施前,及时委 托项目实施中涉及的项目监理、工程量复核、竣工资料编制 、影像航拍等技术支撑单位,分别同步开展项目实施中相关资料的收集、竣工资料编制等工作,确保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全面完成 2000 亩占补平衡项目相关资料,并上报验收。
(五)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2022 年 6 月 10 日前)
1 .项目竣工并完善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后,县自然资源局要将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上报镇雄县 2022 年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项目初验,领导小组下达初验批复后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终验。
2 .指标使用及流转。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满足县级使用,若县级使用有多余部分,可申请新增耕地指标进入省自然资源厅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平台,进行交易。
(六)报备入库(2022年6月20日前)县自然资源局根据项目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数量和新增粮食产能,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指标储备库,并录入到农村土地整治监管监测系统。
(七)后期管护(管护 5 年)
县开投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所实施占补平衡项 目的监管力度,明确耕种和管护主体,建立管护责任公示牌,切实做好后期管护,待管护期过后将项目管护工作移交给项目涉及乡镇(街道)。项目涉及乡镇(街道)应防止土地荒废撂荒、低效利用,强化巡查检查,落实监管责任,从严管控随处建、随意建行为,坚决杜绝在复垦土地上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九、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 2022 年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入抓好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工作,保障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全力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指导把关,规范建设施工,确保 2022 年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有力有序推进、高质量完工入库。
(三)强化督查。县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领导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督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进度及质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不落实或落实不力、不到位,甚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通过严格问责倒逼履职尽责。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5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