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澜政发〔 2022 〕 17 号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澜沧县 建 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工作机制》的通知
糯福乡、雪林乡人民政府,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专班成员 单位:
经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领导同意,现将《澜沧县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澜沧 政府
2022 年 3 月 18 日
澜沧县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 2021 — 2025 年)的通知》(云办发〔 2021 〕 20 号)精神,根据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工作总结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启动会、澜沧县委常委会议及澜沧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统筹力度,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目标,结合澜沧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调整完善澜沧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专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情况总结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启动会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为高质量完成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任务,决定对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专班及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充实。
(一)专班成员
组 长:罗嘉明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孙征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郭 庆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 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柴象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陆荣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蒋少波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任 杰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何应昭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
李诗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杜福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卫佳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永兴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刘 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非公经济组
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王子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局长
张 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
任、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龚老五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钟云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杜福藩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健荣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 彬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周爱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里耀 县民政局局长
李忠明 县财政局局长
王建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秦递武 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局长
顾 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 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志明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谭 应 县水务局局长
李文强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绍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廖宗颖 县审计局局长
左志华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杨丽娟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思科 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谢照祥 澜沧供电局总经理
王杰思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资金保障组、规划编制组、项目整合组、宣传引导组、要素保障组、督查指导组。
办公室主任:龚老五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
务局局长
副 主 任:陈发新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成 员:李金明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对各职责部门及项目建设的日常督促指导;组织召开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项目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并将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反馈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确保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顺利推进;完成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及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组 长:李忠明 县财政局局长
副 组 长:郭青婧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彭绍红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雪林乡、糯福乡分管财政副乡长
资金保障组设在县财政局,按照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资金管理主体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资金下达方式不变、资金监管权限不变”的“四不变”原则,负责统筹做好各部门项目及资金的衔接和落实,优先统筹保障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每个沿边行政村省级资金总投入不低于 3000 万元; 完成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 长:杜福藩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副 组 长:田树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昆明理工泛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佰城佰村城乡规划设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糯福乡、雪林乡党委、政府。
规划编制组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多规合一”要求,负责统筹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一村一方案”和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五年规划编制工作以及整体项目库的建立。
组 长:杨丽娟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 组 长:李 平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 员:李长鑫 县乡村振兴局财务规划股股长
雪林乡、糯福乡分管副乡长
项目整合组设在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所有项目优先纳入各边境乡乡村振兴的项目库中,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组 长:禄正春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 组 长:张 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人民政府新闻
办公室主任、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丁杏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夏 玲 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许露月 县广播电视局专职副局长、县委宣传
部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电影科科长
李 酋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罗雨华 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宣传引导组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在 8 个沿边行政村加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等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边境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引导边境村民进一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组 长:罗嘉明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孙征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 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柴
象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陆
荣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罗健荣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李
忠明 县财政局局长
王建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秦递武 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局长
谭 应 县水务局局长
彭 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左志华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周世发 澜沧供电局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
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要素保障组各部门职责,要素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专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组 长:何应昭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
副 组 长:李诗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
室主任
周永兴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成 员:龚老五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
局局长
李忠明 县财政局局长
廖宗颖 县审计局局长
杨丽娟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督查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督查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分别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及县级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以问题为导向督促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有序推进。
(二)专班主要职责小康村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
施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定。
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工作。
二、建立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三牵头”工作机制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总抓,负责总体工作的推进;县财政局统筹保障建设资金;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 2个边境乡科学合理建立项目库,细化实化项目建设内容,确保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承担澜沧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专班及专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职责,负责起草《澜沧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实施方案》,协助 2 个边境乡 8个沿边村完善“一村一方案”做好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五年规划编制。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指导检查边境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按照工作专班要求,组织检查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及时向工作专班领导汇报。
县财政局:统筹保障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按照《云南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资金统筹保障方案》规定,对每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财政资金投入不低于 3000 万元。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积极引导金融及社会资本投入“示范型”村建设,加大对“示范型”村的投入力度。建立资金统筹保障方案,制定资金使用和审核决策机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并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强 对省级统筹下达的各类资金的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县乡村振兴局:指导县级各行业部门和 2 个边境乡按照《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办法》《云南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资金统筹保障方案》,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建设管理要求,细化建设项目内容,纳入年度项目库管理,并把 符合涉农整合资金投向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计划纳入年度 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监督项目的落地实施,做好定期调度,跟踪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三、建立项目管理和资金决策机制
各行业部门根据行业资金到位情况和任务下达情况,提前谋划认真分析研究行业年度考核任务与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任 务相结合,根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没的目标任务,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提出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方向。由财政部门制定《澜沧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资金统筹保障方案》并负责统筹各渠道资金进行支持。牵头部门根据各行业部门提出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审核,将符合建设内容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管理,由行业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使用。同
时,对无法统筹用于边境小康村建设的项目和资金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后,由工作专班召集行业部门和乡(镇)对项目库中实施不了和不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及时做出调整修改,经工作专班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逐级上报。
四、配合部门职责
县委组织部:加强边境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选好带头人,向边境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组织各类优秀人才下乡返乡参与到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培育好先锋队。确保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比例和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
县委宣传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五个认同”,在边境地区开展国旗、国歌、宪法、法律、国家 纪念日、国家安全意识等内容宣传和教育,不断增强边民守土固边的责任感、自豪感和自信心,积极配合协调统筹相关新闻宣传等工作
县委政法委:健全完善村级矛盾纠纷化解制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群防群治、基层社会治理等平安创建工作。严打毒品违法犯罪、走私违法犯罪、偷越国(边)境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犯罪,严防瞒报和参与从事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完善“一村一方案”和做好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五年规划编制,积极组织申报中央、省级、市级项目,统筹做好县级相关部门各种项目并建立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总库,加强项目科学规范管理。根据上级政策变化、项目进度和项目需求,对项目库进行适当动态调整,加强边境村网络建设和用电保障工作。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抓好通讯网络建设,确保到2024 年沿边行政村实现 5G 网络全覆盖,增强抗邻国信号干扰能力,积极搭建边境贸易平台,大力发展边境贸易,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扩大村民增收致富渠道。
县教育体育局:抓好教育发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 2024 年以前远程教育覆盖率要达到 100% ,加快普惠幼儿园建设,确保 3 年内有条件的行政村实现“一村一公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学校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堂。
县公安局:支持边境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将立体化防控体系“硬隔离”与云南智慧边境大数据中心“软实力”有机结合,推动公安传统手段、公安警务终端、公安“智慧边境”数据模型与边境人工智能防控体系深度融合,加快建设覆盖物理拦阻设施、村寨周边、主要道路、公共活动区域的高清视频监控体系。严防村民参与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县民政局:统筹好民政公益事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 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 ,健全特大重病疾病医疗保险和
救助制度,落实国家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合理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返贫长效机制,健全受灾人员救助和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等制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落实返乡入乡创业扶持政策,健全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服务体系,探索实施农村创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支持有能力的边民实现自主创业。依托农村加工流通、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直播直销等新产业新业态和乡村养老育幼、家政服务、资源回收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努力拓宽边民就业渠道。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促进边民充分就业。
县自然资源局:协调指导做好“多规合一”工作,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相结合,协助和指导完善“一村一方案”和全县 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五年规划的编制。
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大力开展“两污”治理,两年内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 60% ,实施好乡村绿化亮化工程,实现村村美、处处绿、户户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确保三年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不低于 70% ,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公 路危桥排查改造、路旁安全防护栏和路标路牌建设,确保 2022年底前有国境线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沿边自然村通硬化路
(路基宽 4.5 米)比率要达到不低于 95% ,形成村村通路、路路畅通、四通八达的路网体系。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结合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盘活用好村集体资产,确保到 2023 年底 8 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水平达到 10 万元以上。抓好产业发展和村容村貌整治,推进爱国卫生“ 7 个专项行动”,做好公厕、户厕的改造提升工作,确保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0% 以上。做大做强传统产业,依靠科技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指导每个行政村创建 1 个主导产业和 1 个以上规范运作的农民合作社,将沿边行政村纳入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化管理,全部实现“一村一品”。
县水务局:加快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做好供水管网建设、维护,解决好安全饮用水问题,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 88% ,确保 2022 年底前彻底解决季节性缺水和供水饮水难的问题。
县文化和旅游局:抓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加强硬件建设,确保 5 年内所有行政村都建有综合性公共文化场所和设施,确保文体器械自然村覆盖率达到 100% ,加大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供给,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文艺队伍。
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卫生健康服务,提升公共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卫生室行政村全覆盖,进一步改善业务用房和基本医疗卫生设备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 100% 。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救援相关设施建设和配备,争取在传统村落和居住较密集的村寨配套完善的消防设施。
澜沧县供电局:抓紧完成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不断提高电网供电可靠率,确保电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6.05% ,加大动力电配送,通动力电(自然保护区除外)实现同网同价。
县级专班成员单位要认真对标建设任务和《澜沧县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要求,认真对标对表,切实履 行好相关职能职责。
五、建立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建立澜沧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澜沧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是县级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专班为做好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的政策、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工作,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新情况、新问题,指导检查雪林乡、糯福乡党委、政府推进现代 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
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加强沟通联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总召集人:罗嘉明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第一召集人:郭 庆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 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蒋少波 县政协副主席
召 集 人:龚老五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
事务局局长
李忠明 县财政局局长
杨丽娟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王 清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
刘 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非公经
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张 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人民政府
新闻办公室主任、县新闻出版(版
权)局、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钟云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 镇 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陈思科 县边防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周爱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树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马德生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葵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陈发新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李海波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郭青婧 县财政局副局长
范丽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明亮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志丰 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副局长
段磊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登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志强 县水务局副局长
刀义和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永鹏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建平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平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罗俊清 国家统计局普洱调查队副队长
马春彦 澜沧县供电局副经理
陈昶元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职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经召集人同意后提交会议研究;负责通报全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检查 2 个边境乡开展工作,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按各自行业有关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要求,扎实做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相关工作; 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安排 1 名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并报备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后,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 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报联席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运行机制和要求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三个牵头 部门召集。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也可经总召集人同意后委托第一召集人或召集人召开。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参加会议,可视情况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要,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别抓好落实。重大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专班。
六、实行工作调度制度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专题研究调度、协调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工作专班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专题会议,听取雪林、糯福乡及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边境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月专题研究本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不少于 1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召开。
七、实行工作推进挂图作战制度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省级、市级部门的汇报衔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争取省级和市级在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领导小组办公室、雪林乡、糯福乡及涉及实施项目的行政村要围绕各项工作任务和项目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工作任务清单,列出进度表, 挂图作战。
八、建立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
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分别挂钩联系 2 个边境乡, 8 名副处级领导分别挂钩联系 8 个沿边行政村, 33 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挂包联系 69 个自然村。县处级领导每季度至少1 次到所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跟踪指导乡、村、组科学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级成员单位负责人每季度至少 1 次到联系点开展专项调研;县级单位负责人调研后形成报告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糯福乡和雪林乡的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及村班子成员要安排相应人员挂钩 联系村、组。县、乡、村要加强上下联动,定期走访、加强调研, 共同协商,出谋划策,帮助所联系乡、村、组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工作专班或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九、建立督查督导制度
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专项的督查。按照省级抽查、州(县)检查、县级自查的原则,从 2022 年至 2025 年,由县纪委负总责,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年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或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常态督查督导工作,组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到项目点开展联合督查督导和专题调研,及时全面了解掌握项目进度。对负责实施项目的两个边境乡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及时进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进度滞后、项目质量有问题或其他不按规范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投标、违规施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采取通报提醒方式,提出整
改时限和整改实效,并及时把情况反馈给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领 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