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巧家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巧政办发〔2022〕18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8:15
收藏
详情

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巧家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巧家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 0 2 2 年 3 月 1 8 日(此件公开发布)

巧家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等十一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 2 0 2 1 ﹝ 2 2 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 2 0 2 1﹝ 1 6 3 号)、《昭通市财政局等十一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昭财农﹝ 2 0 2 1 ﹝ 7 9 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巧家实际,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是指将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进行统筹整合,集中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三条 整合资金管理是指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的分配、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的管理。

第二章 整合资金范围及安排使用

第四条 资金整合范围: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资金统筹整合后,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进行安排使用。

第五条 整合资金安排:整合资金的安排将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按规定将整合资金安排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垃圾污水治理等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统筹安排使用。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水利、交通、农产品仓储保鲜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第六条 整合资金项目监管: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做好项目储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到资金到位即可实施。各资金使用单位对整合资金的项目监管负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分配到本单位的整合资金管理,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县乡村振兴、发改、财政、民宗、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文化旅游、林草等部门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整合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整合资金分配下达: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的涉农资金后会同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规定进行资金整合,同时将涉农资金整合情况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县乡村振兴局根据资金整合情况在 1 0个工作日内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同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请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进行批复,原则上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予以批复。县财政局根据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项目资金批复将项目资金计划分配到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明晰核算各级各类资金来源,根据项目性质明确列支科目和资金支出时限。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在 6 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县财政局收到用款申请后及时将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

第三章 整合资金支付管理

第八条 规范整合资金支付管理,整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杜绝违规转移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项目合同规定支付资金;严禁违规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向本单位实拨资金账户、上级主管单位及所属下级单位转拨;严禁违规采取“ 以拨代支” 方式将资金拨入村集体等各类非项目实施单位账户;严禁违规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外的单位其他账户资金垫付部门预算已安排的整合资金支出;严禁在项目资金支付过程中违规支付质量保证金。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第九条 整合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几项支出:

(一)单位基本支出;

(二)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三)修建楼堂馆所;

(四)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五)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等;

(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

(七)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原则上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安排,整合资金不再安排用于以上社会事业支出(“ 雨露计划”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的事项除外);

(八)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第十条 结合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由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情况按规定统筹提取项目管理费,报请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使用,各单位不得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第九条规定的各项支出。

第十一条 强化整合资金结转结余管理:各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转结余的资金,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年度预算热行中形成的整合资金结转结余,因规划滞后导致的,由具体规划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的,若属于资金分配计划提供不及时或未及时申报项目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若属于其他情况的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的,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结余资金导致的,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的,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整合资金财务档案和项目实施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将项目申报至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及其他档案资料,按照时间顺序归档、立卷并装订成册,作为资金拨付使用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并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第四章 整合资金监管

第十三条 县财政局要定期向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报告整合资金收支情况,建立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程监控资金运行,包括资金下达、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等环节,实时监控资金运行情况,强化资金监管,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县财政局可停止拨付项目资金,限期整改或终止项目执行,收回项目资金。

第十四条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对本部门的项目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汇总,与同级财政部门核对预算收支数据,及时申报本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并充分预计结转资金,对不需要继续支出的资金及时清理为结余资金,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财政局收回。

第十五条 各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拨付进度,建立整合资金使用台账,如实记录本单位整合资金的项目进度情况、资金收支情况等,对资金使用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收集、整理、完善、管理项目基础资料,对提供资料、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及时明晰产权,办理资产移交,及时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在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现违法违纪的问题,一律从快查处、从严问责,一经查实点名通报曝光,并实施“ 一案双查”。集中精力强化对主责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严明工作纪律,对资金实现全程监管,对出现把关不严、乱补贴、滥补贴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财政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五章 综合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实行资金使用单位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按照“ 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的原则,资金使用单位对资金绩效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制定专项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任务为主要标准,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县财政局要会同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或聘请中介等第三方机构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

第十八条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资金使用综合绩效评价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项目推进快,资金使用效益高、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实施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以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责任领导、问责等处罚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巧家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巧政办发〔 2 0 1 9 〕 7号)同时废止;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