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民政府关印发福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福政发〔2022〕6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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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福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

福政发〔 2022 〕 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

现将《福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1 月 10 日

福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

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 “ 四上 ”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发展 后劲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工作实施方案》(怒政发〔 2021 〕 53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激发创造力和发展活力。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策落地,提高创新能力。发挥政府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作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坚定不移兴产业、强企业。到 2025 年,全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州中上水平,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一)市场主体多起来。 到 2025 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 9821 户、年均增长 12.50% ,全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 86 户以上;全县企业数量实现 发展 壮大,达到 1153 家,年均增长 15.83% ,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 10.1 家以上。

(二)市场主体大起来。 到 2025 年,全县 “ 四上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企业数量达 33 家,年均增长20.48% 。大力引进、发展、扶持 “ 链主 ” 企业,积极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 “ 链主 ” 企业发展壮大。

(三)市场主体活起来。 到 2025 年,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 70%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 GDP 比例进一步提高;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 1 万个左右。

(四)市场主体强起来。 到 2025 年,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 1 家,新业态企业 2 家, 4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2 个,等级旅游民宿 1 家。力争全县 “ 三品一标 ” 认证农产品数量达到 30 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行动。

1. 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围绕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着力建设农业特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聚力发展绿色香料产业、大峡谷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等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集群。大力支持农民工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创建一批省级、州级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持续推进福贡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到 2025 年,全县农业企业不低于 90 户、年均增长 16.47% 。其中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 10 家、年均增长 37.97%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提升行动。开展 “ 万企兴万村 ” 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业,推动形成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生产、加工、服务企业。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壮大提升,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福贡本地民族特色市场主体。到 2025 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低于 300 户、年均增长 3.3%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 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以优势特色产业品牌创建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全力打造 “ 绿色食品品牌 ” ,品牌效应逐步显现,进一步提升福贡绿色食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到 2025 年, “ 三品一标 ” 农产品达 30 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培育壮大工业企业行动。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项目、企业、人才、技术在福贡落地,资金、土地指标、电力保障等要素向产业发展倾斜 , 着力打造绿色香料产业园、峡谷特色农业园、建筑产业园等园区成为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做大园区经济。因地制宜以主导产业为核心构建产业链,打造产业群。加快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生态良好的产业集群和企业集群。实施工业企业成长工程 ,完善工业企业成长升规常态化支持政策 , 加快项目投产纳规,持续推动中小企业培育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支持中小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培育更多服务型生产企业、优质企业。到 2025 年,全县工业企业达 105 家、年均增长 13%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 6 家、年均增长 15% 。(牵头部门 : 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 : 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行动。

1. 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美丽县城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景点景区建设、美丽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依托重大工程形成一批大项目,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到 2025 年,全县建筑业企业不低于 136 户、年均增长13.88% 。

2. 推动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支持力度,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实施 “ 走出去 ” 战略,鼓励支持企业到县内外建筑、市政、电力、水利、交通等领域承揽工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项目建设。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到2025 年,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达到 20 家,年均增长27.23% ,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到 9 家、年均增长 17.61% 。

3. 引导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防范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规范房产中介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到 2025 年,全县房地产企业总体实力明显提升。

(牵头部门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 :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培育壮大商贸企业行动

1. 实现商贸企业壮大。深化扩大内需政策,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发展。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实施培育新型消费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吃穿住用行等传统消费提质扩容,培育壮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积极搭建电商孵化平台,引入知名电商企业落地福贡,推动本土企业联动发展,大力孵化电商市场主体。到 2025 年,全县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不低于 365 户、年均增长 14.81%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力争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强化资金、项目等资源支持,确保达限企业及时纳入统计。到 2025 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 7 家、年均增长 11.84% ;等级旅游民宿达 1家。(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行动(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货物运输、仓储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大力推进物流枢纽建设,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打造物流产业集群。强化国家邮政主干网络建设,加快推动邮政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培育一批物业服务业企业,推动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智慧社区运营、住房租赁等领域服务业企业。围绕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建设 , 充分挖掘我县文化旅游资源潜力,推动民族文化与创意设计、现代时尚、数字技术等融合发展,做精做优做特专业型骨干文旅企业和中小微文旅企业 , 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文创企业、智慧旅游创新企业。积极引进康养服务品牌企业落地,加快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到 2025 年,全县服务业企业达到 228 家、年均增长 11.55%, 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 120 家、年均增长 13.40% 。(牵头部门 :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 县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福贡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省福贡县分公司、人民银行福贡支行、县银监办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动

1. 培育中小企业。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培育更多 “ 小巨人 ” 企业。落实落地稳增长政策措施 ,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 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到 2025 年,全县中小企业不低于 900 户、年均增长 13.54% ;特色小微企业达 13 户。(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福贡支行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力争个体工商户倍增。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 “ 个转企 ” 优惠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到 2025年,全县个体工商户不低于 8668 户、年均增长 13.18%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登记注册效率。 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持续完善企业开办 “ 一窗通 ” 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事项 “ 一网通办 ” 。便利企业网上办事,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将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全面推广 “ 一址多照 ” 、 “ 一照多址 ” 。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办理。(牵头单位 : 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福贡支行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围绕 “ 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 ” ,严格执行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 “ 一颗印章管审批 ” 。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再造投资审批流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 “ 多规合一 ” 、 “ 多表合一 ” 、 “ 多审合一 ” 、 “ 联合测绘 ” 、 “ 联合验收 ” 。深化 “ 证照分离 ” 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 4 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 , 着力推进 “ 照后减证 ” ,有效解决 “ 准入不准营 ” 问题。严格落实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坚决清理 “ 红顶中介 ” 。不断优化升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 加大乡村振兴等各类产业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精准投放,引导和激励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倾斜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健全完善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制度 , 建立健全从政策发布、申报审核到结果公开的网上全流程办理机制。建立完善 “ 四上 ” 企业奖励支持制度,对升规达限企业由县人民政府安排资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 “ 四上 ” 企业持续给予支持。进一步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 “ 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 ”范围。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依托 “ 一部手机云企贷 ” 等企业服务平台功能,推动 “ 信易贷 ” 平台上线运行,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有效增信。探索建设全县统一的政府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引进融资担保企业入驻我县,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和企业可持续经营。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 “ 一对一 ” 、 “ 面对面 ” 等融资协调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 “ 一企一策 ”制定融资服务方案。实施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开发惠农、惠企、惠主贷款产品,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账户服务费用。积极搭建银政企协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贷款便捷通道,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培育。(责任单位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人民银行福贡支行、县银保监办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要素保障。 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 , 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用工。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 , 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向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全面推行 “ 互联网 + 不动产 ” 登记,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责任单位 : 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福贡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支持创业创新。 加强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让企业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加强企业帮办服务,完善云南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平台,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大第三方服务专业公司培育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大 “ 贷免扶补 ” 创业担保政策扶持,畅通部门、园区、企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共享渠道,健全技能、场地、项目、资金等多环节政策链条,培育和优化创业创新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性高质量创业服务。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开展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准营标准。(责任单位 : 县发展改革局、县人社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按政策要求及时调整《福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福贡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依法查处利用行政资源违规设立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 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 , 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不合理收费,禁止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福贡支行、县银监办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市场隐形壁垒,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和企业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 , 切实打破 “ 玻璃门 ” 、 “ 弹簧门 ” 、 “ 旋转门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 ,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全面加强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责任单位 : 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摊派行为。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依法依规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鼓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 , 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依托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责任单位 :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 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经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县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 “ 一个项目配套一个推进组、一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 ”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对来福贡投资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各乡镇、有关部门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牵头部门 : 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 : 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 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入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在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完善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听取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反映和诉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依规帮助解决。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功能 , 常态化设置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专窗,做好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交办处理、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市场主体 24 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牵头部门 : 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福贡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股室负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 1 名股长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按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二)强化政策落实。 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意见及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的便利化措施,转变思维、打破常规,拓宽市场主体培育途径,主动帮扶培育,取消一切与市场主体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规定和要求。

(三)强化准入服务。 各级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要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不断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要全面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办理、跨省通办。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采取咨询帮办、容缺办理方式,推行提前介入、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不让一户市场主体漏登漏统的信心和决心,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局等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上级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加强与省、州级有关部门的对接,细化工作安排,并加强对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的督促指导。

(五)强化考核监测。 县政务服务局要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和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

(六)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 福贡县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2. 福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福贡县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年平均

职责分工

( % )一、企业 553 1153 15.83

牵头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 县

发展改革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

局、县供销社等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

民政府

牵头部门 :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 县

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 6 14.87

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

位 : 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财政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 6 20 27.23

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

民政府( 四 ) 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

牵头部门 :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 县业企业

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

乡(镇)人民政府宿餐饮业

牵头部门 :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 : 责任单位 : 县

132 228 11.55

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福贡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

教育体育局、县投资促进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云南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64 120 13.4

省福贡县分公司、人民银行福贡中心支行、县银监办

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 単 位 :

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投资促进局、中小企业 477 900 13.54

县税务局、人民银行福贡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投资促进局、二、个体工商户 4668 8668 13.18

县税务局、人民银行福贡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农民专业合作社 229 —— —— ——合 计 5450 9821 12.50

附件2

福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计划行动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发展 后劲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特成立本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明春鹏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旭勇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雪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伟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黎春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董嗣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光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褚忠昌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和学强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石宝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桥松 县司法局局长

和耀恒 县财政局局长

和镇修 县人社局局长

和寿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忠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 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桑合益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和耀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阿德文 县水利局局长

王 碧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肖建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苏库 县林草局局长

孙运欢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章勇 县统计局局长

李晓东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和利祥 县税务局局长

马金刚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颢建伟 县民政局局长

邓志忠 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杨炳全 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和雄明 人行福贡支行行长

和玉城 县银监办主任周 峰 县供电局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定期调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梳理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县级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目标任务,加强对各乡镇的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按月将工作推进、有关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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