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永久
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永仁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永仁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方案
2022 年 1 月 6 日
永仁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永仁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按期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高效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的落实,成立永仁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 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彭 鉴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春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杨 扬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礼英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绍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杜 萍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钱 磊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景高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文韬 县水务局局长
王 超 县林草局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孙礼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和工作协调,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
二、工作任务
以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开展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 “ 三调 ” )成果和卫星遥感影像,根据耕地利用现状,开展核实整改补足。将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不稳定利用耕地等实事求是调出,在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利用耕地中补足。
三、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科学划定。 站在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做到应划尽划。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不稳定利用耕地实事求是调出,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中稳定利用耕地布局,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和布局的稳定性、真实性。
(二)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加强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的衔接,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耕地按要求退出;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时,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以 “ 开天窗 ” 的形式予以保留,做到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
(三)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后,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级下达保护任务,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集中。
四、整改补足规则
(一)继续保留
依据 “ 三调 ” 成果,在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 “ 三调 ”调查为稳定利用耕地的,原则上继续保留。不得以零星分散、图斑面积小为由,擅自将永久基本农田中符合要求的稳定利用耕地调出。
(二)调出
1. 非耕地地类。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湿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
2. 不稳定利用耕地。 25 度以上坡耕地(不含梯田)、河道耕地、湖区耕地、林区耕地、牧区耕地、沙荒耕地、石漠化耕地。
3. 生态保护红线内耕地。
4. 经国务院同意,纳入生态退耕规划范围的耕地。
5. 土壤污染为严格管控类、经论证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
6. 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占用的耕地,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未明确前暂不调整。
7. 批而未用、已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
8.“ 三调 ” 后受自然灾害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复垦的耕地。
(三)补足
依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在稳定利用耕地中,按照以下质量优先序,调整补足永久基本农田:
1. 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已建和在建高标准农田;
2. 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集中连片优质耕地;
3. 土地综合整治新增的耕地;
4. 坝区范围内的耕地。
(四)举证要求
1. 国家批准纳入生态退耕规划范围的耕地,需提供图斑编号、坐标、文件依据等核实举证材料,提供单独图层;
2. 土壤污染详查严格管控类、经论证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占用耕地的,需提供项目清单、图斑编号、坐标、规划依据,提供单独图层;
4.“ 三调 ” 时为耕地, “ 三调 ” 后新增的建设占用、植树造林等,经论证确实无法恢复的,需提供图斑编号、坐标、照片、专家论证意见等核实举证材料,提供单独图层 ;
5.“ 三调 ” 后受自然灾害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塌陷无法复垦的耕地,需提供无法复垦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等资料 ;
6. 已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的重大建设项目、批而未用的耕地,需提供用地批文、坐标等举证材料,提供单独图层。
五、工作步骤与方法
按照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技术服务单位全程参与的方式开展核实整改补足工作,确保成果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一)资料收集
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对 “ 三调 ” 后耕地卫片数据、土地卫片数据、农用地转用等数据进行收集, 7 个乡镇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需要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收集,县级各部门需加强与乡镇的对接,将需要实施的项目告知 7 个乡镇,提交相应的举证资料。
(二)图斑梳理
利用 “ 三调 ” 数据对部下发图斑进行对比分析,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退耕、土壤污染等相关资料开展图斑梳理,按照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中 “ 三调 ” 非耕地、 “ 三调 ” 不稳定耕地、国家批准生态退耕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耕地、土壤污染详查严格管控类耕地等图层,分层梳理图斑,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中稳定利用耕地图斑。
(三)核实确认
基于 “ 三调 ” 成果(结合 2020 年变更调查情况)、最新遥感影像和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线性基础设施等相关资料,对永久基本农田中稳定利用耕地图斑进行核实,凡是能运用三调和最新遥感影像进行判读认定的,不需要实地核实。影像不能清晰判读,但现状已为非耕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参照 “ 举证要求 ” 提供。
(四)整改补足
在保护任务未确定情况下,将本行政区域内 65% 的 “ 三调 ” 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以乡镇为单位,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补足地块。补足地块不能为非耕地、不稳定利用耕地,不能为已批建设用地。未将集中连片稳定利用耕地补足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应提供举证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1. 影响最重大。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将对全县今后一段时期的城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是三线划定作为优先序的首线,直接影响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的划定。
2. 领导要重视。各乡镇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安排、强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形成试划工作方案,组建专班、精诚合作、加强配合,形成任务清单,具体任务具体分工,形成工作机制,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顺利进行。
3. 双保同兼顾。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合理规划编制,科学确定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统筹配置公共资源,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城乡均衡发展、一产二产协调发展,为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争取更多空间保障建设用地
1. 红线不能破。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事关 “ 粮食安全 ” 与地方发展也息息相关,各乡镇要坚持底线思维,要站在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的高度划好、补足保护任务;也要结合地方实际需求保障地方发展,全面掌握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情况,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
2. 政策要用活。各乡镇在客观上需要更多的土地来抓发展、抓项目、抓建设,整改补足中各乡镇要研究政策、把握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提高耕地产出效益。
3. 空间需留足。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要尽量争取更多的空间来保障城市建设用地和工业建设用地,充分考虑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园区发展等各项要素,合理规划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做到既服务当前,又为各乡镇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三)详实做好数据分析测算,超前谋划确保成果质量
1. 摸底数。以 2017 年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全面梳理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全面掌握已划定基本农田分布情况及种植现状,重点梳理基本农田中存在的划定不实及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同时结合三调后稳定耕地变化图斑核查、耕地保护督查、卫片执法等专项整治工作,依据核实整改补足政策,将不符合要求的地块全部调出。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各乡镇要结合国家 “ 非粮化 ” 相关政策,对拟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耕地利用状况开展复核工作,确保划入优质耕地,避免形成新的划定不实或违背国家 “ 非粮化 ” 政策。
2. 测目标。各乡镇要整体统筹,详细分析测算,在新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未下达前,参照上一轮永久基本农田任务,结合稳定耕地及项目用地需求情况,全面梳理测算整改补足划定情况,无法完成上一轮保护任务的乡镇要不等不靠、多措并举补足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
3. 严划出。各乡镇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新对 “ 十四五 ”项目的用地需求进行复核、梳理。明确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县市、乡镇、村委会规划项目清单,落实项目用地矢量数据,结合核实整改补足政策做好项目选址引导调整工作,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切实节约集约用地。
4. 摸潜力。掌握最新整改补足政策,做好前期谋划工作。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要结合国家级整改补足试点经验,提前梳理论证三调后被认定为不稳定利用耕地,实地长期稳定种植的耕地(口粮地),通过论证及相关举证等手段,证明其具备可长期稳定利用,适时将其保留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或作为补充地块,以减少补划数量,确保完成保护任务。并结合 “ 三调 ” 标注的工程恢复、即可恢复地块,梳理近期能够恢复为耕地并满足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图斑,适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补划任务。
5. 优划入。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要结合上一轮下达任务及测算目标,实事求是的将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及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集中连片优质耕地等,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以确保完成保护任务。
6. 重整改。对 “ 三调 ” 后新增的建设占用、植树造林、产业结构调整的地块,结合近期开展的耕地保护督察图斑整改、稳定耕地变化图斑整改、耕地卫片及土地卫片执法整改等工作充分统筹衔接,按照相关政策做好整改工作,避免因整改迟滞或不到位,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形成新的违法违规用地。
7. 汇成果。规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分级做好报送审查工作。为规范全县整改补足工作相关程序,各乡镇务必组织村组做好全面审核工作,成果上报前出具审核意见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查。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上报成果情况组织成果审查会,并出具审核意见,通过审查的县级成果,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送州级。各乡镇要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前上报经梳理审定的 “ 十四五 ” 项目用地需求矢量成果,并于 2022 年 1 月 11前将乡镇整改补足成果上报至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现场专班分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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