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卫健联发〔 2021 〕 12 号
关于印发托幼机构健康管理工作方案的
通知
县各托幼机构,县妇幼保健院: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盐津县托幼机构健康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盐津县卫生健康局 盐津县教育体育局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盐津县托幼机构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依据《云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托幼机构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幼儿园健康管理工作,促进学龄前儿童眼视力、身高、生长发育各项健康管理指标满足托幼机构儿童保健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托幼机构健康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全县托幼机构健康管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余智慧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李 静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宁勤凯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肖 琼 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股股长
黄 金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秦乾鹏 县教育局安全办主任
刘广益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妇幼股股长
高发勇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谢良琼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刘期银 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部长
各托幼机构负责人,各幼儿园园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托幼机构健康管理日常事务,负责拟定方案,负责项目工作的协调,每年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学龄前儿童体检相关数据,掌握工作进度,提出工作措施,为下年度入园体检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领导组成员职位变动后由接替该职位的同志继续担任,不再另行发文补充。
二、工作职责
托幼机构健康管理主要是监测学龄前儿童健康状况,对托幼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幼儿双眼视力、生长发育筛查和评估,为学龄前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医疗临床技术支撑,促进托幼机构改善卫生环境,加强营养指导,更好促进托幼机构健康发展,同时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加以指导和干预,是托幼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托幼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入院幼儿健康体检工作,将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放在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切实保障广大学龄前儿童的身体健康。
(一)县教育体育局。 负责托幼机构健康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把入托幼儿健康体检工作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监督全县托幼机构组织完成学生体检工作。
(二)县卫生健康局。 承担托幼机构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卫生保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开展健康体检质量抽查,指导体检机构规范建立入托幼儿健康体检质控管理体系,建立数据分析系统,利用数据分析和专业优势为教体局、托幼机构提供健康干预处置措施,不断促进托幼机构卫生管理水平。
(三)各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各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专人分管,建立合理的儿童生活、卫生消毒等卫生保健安全制度,建立教师、儿童健康档案,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定期提供托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
(五)健康体检机构。 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县托幼机构健康管理的体检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卫生技术要求的体检项目开展体检,如乡镇托幼机构有需求时,可指导辖区卫生院开展相关体检,也可派出儿科医生到园开展工作。要规范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和数据分析信息系统,为学生生长发育作出评估,为健康管理和制定干预措施作出技术指导,配合学校做好疾病防控和托幼机构卫生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托幼机构是儿童集居生活的重要场所,加强和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是保障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改善托幼机构集居儿童的生活环境,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中、重度营养不良和重度缺铁性贫血及铅中毒,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
四、管理方法和内容
(一)托幼机构及工作人员管理
1. 实行卫生保健合格准入制。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必须向县妇幼保健院提交“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县妇幼保健院在收到申请的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价。卫生评价合格的,一周内发给《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评审不合格的,上报县卫健局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发证,逾期不改的,上报教育体育局进行处理。各托幼机构只有取得《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后,方可凭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和申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否则视为非法办园(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有效期为 3 年,期满后各托幼机构须重新申办。
2. 实行《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合格证》制度。托幼机构按照收托 150 名儿童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由县妇幼保健机构对保健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三年,期满后须重新培训发证。
3.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负责协调全体保教人员共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各园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做好本园卫生保健工作。
4. 托幼机构保教人员每年须经县妇幼保健院体检,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有效期一年,期满后须重新体检发证。
5. 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工作人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6.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卫生保健员应具备高中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儿童保健培训。
(二)托幼机构儿童健康管理
1. 儿童入园(所)要求:
( 1 )儿童入园(所)前必须在县妇幼保健院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统一使用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表》。儿童入园(所)报名时附带《健康体检表》、《计划免疫接种证》《 0-6岁儿童保健手册》。托幼机构应查验《健康体检表》、《计划免疫接种证》《 0-6 岁儿童保健手册》合格后方可入园。
( 2 )对离开园(所) 3 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县)返回时,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监控检查。
2. 儿童晨间检查:
托幼机构的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对入园(所)儿童应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热(可疑者测量体温);二看:一般情况(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三问:饮食、睡眠和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卫生、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儿童定期体检:
( 1 )托幼机构应给每一位儿童建立健康档案,一岁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岁至三岁以内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
( 2 )入园(所)儿童和婴幼儿每年应检查血色素,大班儿童每年检查视力二次,体检要做好台帐的登录并进行健康分析和评价。
( 3 )每年由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辖区内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对在园(所)儿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体检率达95% 以上,体检中发现缺点或疾病,应及时矫治,矫治率应达到90 %以上,并做出健康分析和评价,撰写体检总结报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
(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 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各园(所)要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休息制度。对各项内容的执行要提出质量指标。
2. 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及时合理添加辅助食品,确保儿童膳食平衡,满足其正常生长发育需要。各托幼园(所)要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不同年龄儿童的食谱,定期更换,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保证蛋白质量摄入量占应供给量的 80% 以上。
3. 保健室设备配备齐全,至少应配备桌椅、药品柜、保健柜、流动水或代流动水设施、诊查床、电冰箱、体重秤、身高坐高计、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软皮尺、敷料、外用药、防治常见病的中西药。
4. 确保在园(所)儿童饮食安全,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用具要清洁,生熟分开,儿童用餐具要做到一餐一消,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饭桌要用洗洁精或碱水洗干净使用。
5. 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6 、要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记录、登记、统计制度
( 1 )记录表、薄: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间检查记录表、体弱儿童管理记录表、体格检查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意外事故登记表、家长联系薄等。
( 2 )卫生统计: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出勤率、缺点矫治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
(四)卫生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 托幼机构室内外环境每日湿拭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安装防蚊、蝇设备。垃圾污物要有带盖容器集中存放及时消除。玩具每周最少消毒一次,图书要经常放在日光下暴晒。
2. 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卫生要求。门把、饮用水龙头、冲手用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要消毒 1 — 2 次,清洁用具(如扫帚、拖布、抹布等)要专用,每次用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厕所清洁通风、无异味,定时打扫,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3. 保证园内儿童每人一杯一巾,每天消毒一次,毛巾间距10 厘米。要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 儿童手绢个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及时更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哂。
5. 被褥做到专人专用,每 2 周换洗床单,枕巾一次。被褥保持清洁、干燥,每月晒被褥并洗被套一次,有污物时要及时更换拆洗。
6. 保护儿童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附表: 1.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2. 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3.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4.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5.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6.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
7.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附表 1
盐津县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家长姓名 地址 电话
既往病史 1. 先天性心脏病 2. 癫痫 3. 高热惊厥 4. 哮喘 5. 其他 过敏史体重 kg 评价 身高 cm 评价 皮肤
牙齿数体 格 检 查
口腔
右 右 右 龋齿数头颅 胸廓 脊柱四肢 咽部
心肺 肝脾 外生殖器 其他
血红蛋白
(Hb) 丙型肝炎抗体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检查结果 医生意见
医生签名: 检查单位: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盖章)化验单粘贴处
附表 2
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留存单)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离园日期 专人新园名称
既往病史 目前健康状况
家长签名
卫生保健人员签名: 转出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转出单位盖章)
备注:自儿童离园之日起有效期 3 个月
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离园日期 专人新园名称
既往病史 目前健康状况
家长签名
卫生保健人员签名: 转出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转出单位盖章)
备注:自儿童离园之日起有效期 3 个月
附表 3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编号
单位 岗位 民族
照
1. 肝炎 2. 结核 3. 皮肤病 4. 性传播性疾病
片
5. 精神病 6. 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身份证号
血压 心肺 肝脾体格 检查
皮肤 五官 其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滴虫
淋球菌 梅毒螺旋体化验 检查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其他
(念珠菌)胸片检查
其他检查
检查结果 医生意见
医生签名: 检查单位: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盖章)
备注: 1. 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指妇科检查项目。
2. 胸片检查只限于上岗前及上岗后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
3. 凡体检合格者,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合格证。附表 4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使用期 3 年,每年经体检合格后,由检查机构签发 1 次。
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应妥善保存,如有遗失,应重新检查,并申请补发。
姓 名 性 别 照
年 龄 婚 否
片岗 位 民 族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年度 : 年度 :
体检结果 :
医生签名:
年 月 日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单位盖章
年度 : 年度 :
体检结果
医生签名 :
年 月 日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单位盖章
附表 5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
本园(所)拟于 年 月开始招生,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评估。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附表 6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
托幼机构名称: 法人 /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 评价人:
评价人员职称: 专业:
从事托幼机构工作年限: 年
抽样班级数及班级名称: 评价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得分
三级指标 分值
单项 合计
每项 0.5 分,
共 1 分 现场
查看 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
每项 1 分,
共 2 分
室外
查验
塑胶活动场地有竣工检测合格报告 必达项目
资料
( 6 分)
查验
2 分
资料
现场
查看
室内环境的甲醛≤ 0.10mg/m3 、苯≤ 0.11mg/m3 、
查验
必达项目
资料
具的检测报告有“ CMA ”标志环境
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 1 分卫生
室内
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安装机械通风设施,必
1 分
要时安装空气消毒装置
( 6 分)
现场
室内采光良好 1 分
查看
有照明装置 1 分
每项 1 分,
共 2 分
每个班级有独立的厕所和盥洗室 1 分
厕所和盥洗室分间或分隔处理 1 分
卫生间通风、无异味 / 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
1 分
现场
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装置
查看
有照明装置 1 分
卫生间地面防滑 1 分
厕所内有污水池 0.5 分
盥洗室内有洗涤池 0.5 分
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 必达项目
≥ 6 个 / 班 2 分
4 ~ 5 个 / 班 1 分
<4 个 / 班 0 分
儿童有专用毛巾 必达项目
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用品 必达项目
每班有专用毛巾架 1 分
毛巾及
毛巾架标识清楚 1 分
设施
( 5 分)
毛巾间距合理,互相不接触、不贴墙 1 分
有毛巾消毒设施 1 分
有毛巾晾晒或烘干装置 1 分个人
儿童有专用水杯 必达项目
查看
每班有水杯架,放置在安全、卫生的位置 1 分(15 分 )
水杯及
水杯架有分隔 0.5 分
设施
水杯架标识清楚 0.5 分
( 6 分)
配备饮水设施 1 分
饮水设施有防烫伤等防护措施 1 分
有水杯消毒设施 2 分
有独自使用的儿童床位 1 分
床位及
床位安全、卫生 1 分
( 4 分)
儿童有专用被褥 2 分
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进行餐具的集中清洗 1 分
集中消毒 1 分
热力消毒 1 分
消毒后餐具有保洁存放设施 1 分
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 2 分
食物留样专用盒 0.5 分
食物食堂
查验资料,
留样卫 生
食堂管理制
( 3 分)
留样有专人管理 0.5 分(10 分 )
度中有管理
要求
三餐:
≤ 50:1 3 分
查验计算
>80:1 1 分
一餐 / 二餐:
≤ 80:1 3 分
>80:1 2 分
>120:1 1 分
非专职炊事人员
0 分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 必达项目
情况
卫生室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必达项目
使用
保健室或卫生室有独立用房 1 分
情况
面积≥ 12 平方米 1 分
( 2 分)
现场
有儿童观察床、流动水设施、消毒剂、移动紫
每项 2 分
查看
外线消毒车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20 分 )
有桌椅、药品柜、资料柜等设备 每项 1 分
设施
儿童杠杆式体重秤或电子体重秤、身高计、量
(18 分 )
床(供 2 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
每项 1 分
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压舌
板、体温计、手电筒等常用设备
查验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 必达项目
资料
卫生保
查验资料,
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托幼机构的法定
园内职责分
代表人或负责人
工
( 5 分)健人员
≤ 150:1 5 分配备
查验(15 分 )
计算
>300: 1 0 分
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市(地)级以上
查验
5 分
资料
考核合格工作人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取得《托幼机构工作
查验
任 1 人 10 分
资料
品从业人员健康证》(10 分 )
一日生活制度
卫生保
膳食管理制度
查验
每项 1 分
资料
体格锻炼制度
(10 分 )
卫生与消毒制度
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伤害预防制度
健康教育制度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评价总分
附表 7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幼儿园(托儿所):
根据你园(所)申请,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基本要求,我单位组织专家于 年 月日对你园(所)招生前的卫生保健状况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 1. 合格 2.不合格
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