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政办发〔 2021 〕 12 号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各单位: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经第 17 届县政府第 86 次常务会议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目 录
前 言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十四五”( 2021 — 2025 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元江县全力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内陆港、滨江园林旅游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时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元江县委关于制定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出 2021 年至 2025 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本规划是指导元江县“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也是元江县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规划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工贸、城市建设运行、农林牧渔、功能区、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涵盖安全责任、行政执法、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科技支撑、社会共治等方面。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元江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自 2016 年开始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局)的正确指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注重源头控制,着力改革创新,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十三五”期间,各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在玉溪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及考核指标数范围内,全县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十三五”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十三五”期间,制定出台《元江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元江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元江县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试行)》,全面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指示批示,带队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检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实现全县 7 个乡镇、 3 个街道、 81 个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四级五覆盖”,部署推进“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有效提升。县应急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 6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 7 个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建设要求,推进全县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监管执法主体资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落实惩戒制度,制定出台《元江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执法改革工作。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在 2018 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县级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全县初步建立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有序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编制,实现全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编制部门专项应急预案 7 个,应急救援视频会议系统全覆盖,各专项应急预案及指挥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开展全县应急资源普查,编制《元江县安全生产应急装备手册》;组建了政府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2016 年以来,全县开展各种形式应急演练 93 次,参演人数达 2000 余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实战能力不断增强。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扎实推进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落实 4 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闭推出,完成 22 户加油站双层罐升级改造。烟花爆竹:全县 1 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加盟经营店 50 户,连锁经营率达到100% 。非煤矿山:全面完成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改造升级目标任务 13 座,完成率 100% ;整合重组目标任务 2 座,完成率100% ;淘汰关闭目标任 7 座,完成 100% 。注销采矿许可证 8 座,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座。开展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非煤矿山4 座。完成在产地下矿山、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各 1 座。道路交通:完成 1549 个隐患点以及县乡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整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449.825 公里,落实 9 座危桥改造治理。实现 52 辆不具备限速功能客运车退出运输市场。建筑施工: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以减少人员伤亡和实现控制指标为重点,努力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 2016 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逐年下降, 2017 年至 2019 年元江县建筑行业未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2020 年元江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起数较往年有所增长。消防:检查单位7955 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14516 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5 家;实现 29 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推进 36 个重点行业部门职责清单化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区域联防组织 10 个,共有市政消火栓 112 个数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数量 275 个。金属冶炼:实现全县在产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元江县康达铁合金有限公司、元江县洼垤铁合金有限公司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特种设备:强化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打非治违”查处隐患 70 余条,立案查处 4 起,有效打击了特种设备非法安装、改造、使用的违法行为。
顺利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改革。按照机构改革要求,顺利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职能划转工作,厘清了部门之间监管职责,完善了县、乡镇(街道)、社区职业健康卫生监管网络,建立了元江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全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危害严重企业共 17 家,均按照国家和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相关要求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17 家重点行业企业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 17 家进行粉尘危害申报、16 家开展定期检测,按照体检周期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487 人次,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达 100% ;开展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现状调查,对我县 10 个乡镇(街道)的53 家企业进行调查,完成率为 106% ;全县共有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基础资料 34 例,职业性尘肺病随访调查任务数36 人(存活 13 人、死亡 18 人,失访 5 人),完成 31 例,完成率达 86.11% ;经工伤保险精准扩面,截止 2020 年 12 月全县尘肺病重点行业企业共 17 户,从业人员 1376 人,实际参保户 8 户,参保人数 1189 人,参保率 86.4% ,享受工伤待遇尘肺病 6 人,待遇支付 15.37 万元。
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积极推广运用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实现“三个道路运输安全闭环业务系统” 100% 覆盖,在产地下矿山、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安全监管“大数据”应用水平和风险预防预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安全宣教和文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严格教考分离,积极推行“云南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试,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市场化运作,“十三五”期间实现“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300 余人次。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安全生产月”“ 11·9消防宣传日”“ 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 12·4 宪法宣传日”为契机,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1. 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企业“小、散、弱”基础状况短时难以改变,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生产水平程度较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仍然突出,企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淡薄,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管理缺失,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现象屡禁不止。二是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当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内涵不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未真正理顺,安全监管信息化滞后,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整合后,尚需厘清安全生产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构建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管理格局。三是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不足。现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全县乡镇(街道)等基层监管力量更为薄弱,各级监管队伍在经费、车辆、装备保障方面仍存在相应困难,与监管范围、监管任务不匹配。
2. 机遇与挑战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元江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发展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和政治思想。二是当前各级信息预警监控能力建设、高危行业自动化升级改造等系列工作初见成效,新一轮科学技术正在蓬勃发展,加速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运用,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逐步实现由“科技兴安”到“科技强安”的转变,为元江县安全监管工作创新、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元江县打造“三区一胜地”远景目标,找准打造云南数字经济第一城元江定位,新型基础设施加速布局,为元江县安全生产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同时也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物联网、新能源、新经济的不断兴起,新兴行业安全风险不断涌现,传统行业领域存量风险和新增风险交织叠加,生产环境益发日趋复杂,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云南省“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发展要求,结合元江县打造“一极两区”深化玉溪之变的元江精神的远景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筑牢安全底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关系,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经济建设发展的更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管控。坚持关口前移,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机制,实施精准防控,把风险隐患控制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提高元江县经济社会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系统治理,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抓好责任落实。强化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管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建设,共同压实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执法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学习及运用,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更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坚持科技引领,提高监管效能。主动顺应发展趋势,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强化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深化安全生产规律性研究、关联性分析,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隐患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运用现代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坚持综合治理,实现共建共治。治理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综合施策、多方发力、齐抓共管。要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三)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治理法治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社会公众风险观念和安全感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保持下降态势,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
到 2035 年,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
三、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持续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元江县委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元江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建设要求,全面履行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决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
厘清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设立安全监管内设机构,全面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部门监管关系,完善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解决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完善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指导和规范各类工业(产业)园区等功能区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消除安全监管责任盲区。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方面,依法依规抓好所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全过程可追溯。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建立并公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促进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建设。强化企业安全投入保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推动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加大淘汰落后力度;督促企业健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严格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推进危化品的生产、存储、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落实,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地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各级安委会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一票否优”制度。建立健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跟踪评估体系建设,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四、深化执法改革,健全监管执法体系
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将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厘清县、乡两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执法范围、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采取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或委托执法等方式,加强乡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保障。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严格准入门槛,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按照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把应急管理执法装备、服装、执法用车和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执法工作经费按照政法 B 类标准确定,制定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准军事化管理的标准规范,配备执法装备。
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推进执法目录建设,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高安全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处罚裁量标准参照市级执行。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推进“执法 + 专家”“互联网 + 监管”“互联网 + 执法”建设,不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加强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评价体系,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依法严惩严办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源头管控,扎实推进精准监管
加强安全生产规划和其他规划设计之间的统筹和衔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严控高风险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有关准入条件,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探索建立企业风险管控与行政审批换证挂钩制度。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系统建设与应用,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预报能力,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力度,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统筹融合。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两客一危一货”、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渔业船舶、铁路运输、文化和旅游、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完成以“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安全风险告知栏和岗位告知卡)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落实风险动态分级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促进各乡镇(街道)和各类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隐患排查,实施一般事故隐患分级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提醒、警示、通报、约谈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六、推进行业治理,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从 2020 年起,在全县持续推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以全面排查、建立清单、整治提升、健全机制为主线,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加快补齐各项短板,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
深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延续和新设标准条件,严把新立矿山准入关,严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质量,对标清理现有非煤矿山,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力度,推进实施非煤矿山“电子封条”信息化管理,持续解决非煤矿山“小、散、弱”等突出问题。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 200 米的尾矿库,严禁审批“头顶库”、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进一步防范化解“头顶库”安全风险,落实尾矿库闭库治理和销号,建立健全尾矿库退出机制。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持续推进“五化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强化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推进边坡高度在 200 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在 200 米以上的排土场、所有生产地下矿山、在用尾矿库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
(二)坚决遏制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完善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部署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四区分离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持续深入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企业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工作;深化安全设计诊断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回头看”,全面查找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操作人员学历、职称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合理规划处置设施建设,重点监督检查和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问题。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
(三)持续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水平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布点符合省应急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规划要求,科学合理规划零售店(点)布点,严格落实“两关闭三严禁”,强制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推行批发企业连锁经营,逐步提高连锁经营率。重点整治违法分包转包、非法存储、“三超一改”“六严禁”等行为。
(四)坚持多措并举抓好消防安全
深入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缓解因停车难造成的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集中开展高层建筑、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以及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突出风险对象的消防安全治理,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及充电装置,对所有老旧小区实行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完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建设任务,补齐农村消防安全短板。完成历史文化名村、文物建筑、传统村落的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深化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数字元江”建设和打造“七彩云南 · 云上政务”新窗口等信息化规划布局,推进消防工作进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稳步推进中心城区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并逐步建立完善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五)重点防范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持续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坚决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推进网约车“两类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两客一危一货”等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汽车客运站、旅游客运、网络包车、长途客运、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督促“两客一危”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
完善交通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加快危旧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美丽公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县管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严把路面管控关,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限超载”等突出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
(六)切实强化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行业治理
持续深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强化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 , 强化收寄验视、实名收寄防控模式,突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水上运输安全治理,严厉打击自用船非法载客、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非法采砂运砂、“三超”运输、“三无”船舶非法运输、违章航行、私自驾船等行为。
(七)持续深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实施三级巡查四级预警机制,健全完善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以钢铁、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严格治理国家明确要求禁止使用相关设备及工艺的问题和隐患,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安全标准的工艺、装备和产能,重点消除钢铁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和安全管理;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进一步巩固涉氨制冷重大隐患治理成果,督促指导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力争液氨使用量达 10 吨以上企业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八)全力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全力加强房屋市政、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施工队伍资质、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源头管理,严厉打击违反工程强制标准及施工企业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电力设施周边工程建设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制度。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防范高处坠落、坍塌、火灾、触电、特种设备事故等专项整治理,积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及改造活动的指导工作。
(九)重点关注农林牧渔业安全发展
进一步厘清理顺旅游发展、交通运输(地方海事)、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范围及职责,消除安全监管责任盲区;组织渔业船舶调查清理,摸清渔船基本情况,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严把渔业船舶准入关;突出重点节点、重要时段渔业生产专项治理,切实加大渔船安全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渔船脱管、渔船超员作业、涉渔“三无”船舶、违法载客运货等行为专项执法检查,对事故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推动渔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让广大船员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救和应急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掌握相关操作;完善水上安全执法船只、水上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打造高原湖泊综合执法、应急救援典范。
持续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数字化水平,加强变形拖拉机整治和社会化检测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切实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开展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农药产品市场监管,坚决打击违规添加隐性农药成分、制售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推进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专柜销售、台账记录、溯源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对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服务场所风险源管控,切实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兴废利旧安全改造处置,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加强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事故风险防控。完善林区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加大重点部位巡查,强化重点人群管护,严格落实禁火令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十)联动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监管
建立智慧化旅游安全保障服务系统,健全与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实时监控、跟踪探测、实时发布,为旅游应急预警机制提供基础数据,进行自动检测、及时预警、即时警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强化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假日旅游安全联合督查检查,严密排查文化娱乐场所、星级酒店、A 级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安全隐患;推动文物保护单位“一项一策”消防安全整治,推进景区景点安全防护设施提升改造,配套完善智慧旅游安全监管系统。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客运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强化游船安全监管,严禁水上娱乐经营单位超经营范围经营,严格执行游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
(十一)全面推进城市建设运行安全工作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加快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推动实现市级、县(市、区)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城市安全现状调查与风险分析,编制安全风险白皮书,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工作。加强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农贸市场、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逐步落实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严格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存储、充装、供应、末端配送等环节的违法行为。推进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集聚地点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
(十二)积极推进新能源领域风险管控
强化风电、光伏发电、储能电站等新能源领域安全监管,扎实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强化建设项目实施前的评估论证工作,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现象,加强新能源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有序推进配电自动化、负荷控制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持续提升项目运营安全管理水平。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控洁净型煤产品质量,规范洁净型煤生产销售行为,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七、健全应急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县、乡镇(街道)两级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应急救援职责分工,完善县、乡镇(街道)、社区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应急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各级政府综合预案及各类生产安全专项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社区预案有效衔接。健全应急救援军地协同机制,完善武警部队和民兵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方法。
提升应急救援效能。进一步充实完善元江县政府专职救援队伍力量建设,建大建强县、乡两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充分整合加强县、乡镇(街道)防灾减灾救灾投入,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提升综合应急、消防救援能力,完成甘庄小型站、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曼来、因远)、二级消防专职消防队(洼垤、羊街、咪哩、龙潭)、乡镇志愿消防队(那诺)建设。引导其他行业领域建立区域性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促进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单位依法建立专职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整合优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制定完善地震、洪涝、干旱、危化品等灾害事故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建设安全生产案例库、应急演练情景库、应急处置预案库、应急处置专家库、应急救援队伍库和应急救援物资库,基于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仿真、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快速响应能力。
强化应急保障能力。依托元江县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完善政企之间、部门之间联动互通,逐步实现与市级、省级、国家级平台的对接,建设集应急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政府储备,加强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应急物资储备,通过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加强区域物资统筹调配,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征用补偿政策,强化应急救援装备及技术的推广与运用。
八、强化科技支撑,助力安全生产发展
进一步巩固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道路交通安全、房屋市政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系统建设运用,推进中心城区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结合“工业互联网 + 安全生产”“数字玉溪”行动计划,逐步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数据、平台和系统互通与融合,构建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全要素、全产业链的连接和监管,具备安全感知、监测、预警、处置、评估等功能,提升跨部门、跨层级的安全生产联动联控能力。
大力扶持高危行业领域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着力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代替人”工程项目。持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生产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支持工业企业、重点功能区基于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设运用。
突出信息化应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化应用能力。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配备内置专家诊断系统的执法终端,简化执法信息输入,提供表单式的执法检查、过程记录等功能,提高执法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 5G 信息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城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高层建筑、超大综合体、城市管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监测预警产品,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防预警体系建设,实现城市安全风险的自动识别、检测预警及报警处置一体化、智能化管理,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元江县智慧城市建设及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九、发挥市场能效,构建共建共治格局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制度。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健全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
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抗拒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舆情监控机制,完善网络平台、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
十、强化安全宣教,引领凝聚安全文化
加强“生命重于泰山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组织观看、专题学习、专栏宣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干部队伍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轮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工作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在全县形成学习重要论述、领悟重要论述、践行重要论述的浓厚氛围。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考核制度,实施政府安全监管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计划,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持续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充分运用信息网络、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技术,培育建设一批实操、情景模拟、体验式培训基地和示范考试点,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在线培训,实现安全培训理论与实操、现场与模拟、线上与线下、企业与社会的有机结合。
健全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或专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按照《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安委办〔 2020 〕3 号)的要求,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活动,夯实社会安全基础。
持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把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公园、街道、社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区示范建设活动,建设一批安全和应急文化主题社区、主题公园,探索建设集城市减灾防灾、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实景体验与避险实操为一体的多功能基地和应急管理科普馆。持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不断巩固创新安全文化建设成果,努力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机制、新途径,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促进元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十一、抢抓发展机遇,促进区域应急合作
抢抓滇中城市群一体化、昆玉同城化发展机遇,贯彻落实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合作。以促进合作、增进友谊、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为目的,建立应急管理合作工作会议、工作交流制度,促进双方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突发事件信息、应急管理资源、应急平台的有效利用及合理共享,共同推进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建立健全相互尊重、协调共赢机制。
十二、重点工程
(一)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元江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提升“互联网 + 监管”能效,依托省级系统,加快县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的综合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有关本部门(本企业)信息化监管系统与云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整合、融合,逐步建成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在线巡查、监管执法、统一指挥、应急处置等功能。
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全县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改造升级,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 100%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工程。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相关要求,落实推进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片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较高的化工园区予以关闭退出。
(二)非煤矿山安全基础能力夯实工程
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程。对“十三五”期间逾期仍未转型升级到位的非煤矿山,依法依规处理,按期完成省级下达的非煤矿山关闭任务。将不符合国家或省级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全面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非煤矿山,列出清单依法予以关闭。
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 3 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按期完成闭库治理。
非煤矿山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推进边坡高度在 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堆置高度在 200 米以上的排土场建成在线监测系统,督促所有生产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完善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贯彻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尾矿库企业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湿排尾矿库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在线监测。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尾矿库安全隐患实时监测提醒和尾矿库动态风险预警。
“五化矿山”建设工程。持续推进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矿山”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力争建成“五化矿山”。
(三)道路运输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完成事故隐患治理;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完成普通县管省道连续长陡下坡 2km 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的增设工作;优化和提升县管省道路口、重点路段交通组织和安全设施;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推进村组道路硬化,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两客一危”营运车辆安全提升工程。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完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和视频防碰撞安全运行系统,完善公交车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建设,实现“两客一危”车辆“五小工程”(视频动态监控终端、安全视频播放设备、安全带、灭火器和安全应急锤)全覆盖。
(四)元江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思路,全面拓展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功能,结合“工业互联网 + 安全生产”发展趋势以及“云南数字经济第一城元江定位”建设目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环境保护、治安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信用管理等部门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强化各部门公共数据资源整合,构建安全生产信息化全县“一张网”,实现基于智能化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的“智慧安监”工作新模式。
(五)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机制。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和全员轮训,着力培养专兼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到 2022 年年底不低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 75% 。按标准补充落实专业执法装备(移动式执法终端、现场监督检测常用设备、个体防护装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充实执法执勤必备业务车辆,切实提升执法装备保障能力。
(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统筹部门预算安排,进一步推动安全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引导各行业领域建立区域性专业化救援队伍,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在“十四五”期间,全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初心、知安全、懂防范、会应急、能救灾、责任强、担使命,能力素质双过硬的综合性常备应急救援骨干力量。
十三、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区域规划、部门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间协同联动,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要建立规划实施评估监督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加大政策支持
按照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建立与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抓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
(三)强化示范引领
以改善安全状况、推动安全发展为目标,广泛开展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平安工地、安全工业园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平安校园等安全工程创建活动,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推进全县安全发展各项工作,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严格考核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