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签〔2021〕—23号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城区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便签〔2021〕—2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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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城区

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1 〕— 25

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市城区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1 年 12 月 11 日

腾冲市城区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区背街小巷乱停乱放、乱堆乱放、私拉乱接等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腾冲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 “ 世界文化旅游名城 ” 的总体定位和“ 云南美丽城市、中国美丽城市、世界美丽城市 ” 工作目标,从民生细节、百姓需求入手,深入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工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深化街巷文明创建,提升精治、共治、法治水平,确保背街小巷环境优美、文明有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把背街小巷打造成为城市治理的亮点、和谐宜居的家园,推动美丽腾冲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街道主体 。作为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的 “ 主战场 ” ,腾越、西源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综合整治主体作用,统筹协调推进整治提升工作。

(二)部门主责。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扛起职能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协调联动,落实工作措施,形成攻坚合力,推动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三)社区主抓。 各城市社区要履行属地责任,担当起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的主力军,做好短板排查、日常巡护管理等工作,全面参与整治工作,通过实施 “ 社区吹哨、部门报到 ” 举措,调动网格单位、党员干部,以及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充分整合辖区各方资源,推动综合整治聚力增效。

(四)门前主包。 各居民户、个体经商户、企业(公司)要提高 “ 门前三包 ” 意识,严格落实 “ 门前三包 ” 责任制,共同维护好环境卫生;要履行好互相监督责任,营造居民、经营户共同监督“门前三包”、共同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执法主罚。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拒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的进行严厉处罚,确保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有序。

三、工作目标

为巩固 “ 全国文明城市 ”“ 国家卫生城市 ” 创建成果,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生活品质,打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助力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整合资源,全覆盖、无死角开展城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达到 “ 路平、车齐、沟清、面洁、空净 ” 的目标,实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小巷停车文明有序,背街小巷空中管线分类处置,综合治理常态长效。

四、工作任务

(一)路面修复

对路面坑洼积水(含裂缝、麻面、沉陷、坑槽)、管线沟槽回填处四周路面破损等情况进行修复;对人行道板缺失、破损、松动、拱翘进行修复。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负责宽度 8 米以下(含 8 米)的小区内部道路的路面修复,市住建局负责宽度 8 米以上小区外围连接城市主干道的市政道路路面修复。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二)整治乱停乱放

1 .规范和新增停车位。 对占用公共区域私设的地锁进行铲除,对阻挡物进行清理;对原有停车位重新核定,影响通行条件的予以清理,满足要求的予以保留,泊位线不清晰的进行补划;摸清整治区域范围内适合停车区域,做好周边市民、单位宣传动员工作,收集适合划线停车位路段资料,在保证消防通道宽度、转弯半径、交通运输的基础上,原则上在 5 米以上的街巷道路在不影响应急车辆通行情况下合理新增机动车泊位,在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停车位的划线工作。

牵头单位: 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 市执法局、应急局、住建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2 .强化宣传引导。 市执法局、交警大队、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及各网格单位要加强联动,强化对驾驶人和小巷内居民的宣传教育,让群众掌握交通安全常识,知晓背街小巷违法违规停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引导驾驶员规范停放车辆。

牵头单位: 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 市执法局、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各网格单位

整治时限: 长期坚持

3 .严格处罚。 交警大队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乱停放车辆及时拍照取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和停车秩序。

牵头单位: 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 市执法局、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各网格单位

整治时限: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长期坚持

4 .整治规范。 在市政府发布通告后,车辆一律停放在划定车位内,一律 “ 顺向靠边 ” 停放(即副驾靠墙);对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交警大队依法处罚。

牵头单位: 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 市执法局、交警大队、各网格单位

整治时限: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长期坚持

5 .开放单位停车场。 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每日 20:00 至次日 07:30 定时向周边群众开放。各车主必须服从单位关于疫情防控、内保管理要求。

牵头单位: 市机关事务局

责任单位: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整治时限: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长期坚持

(三)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整治

1 .全面排查。 排查城区街巷排水管网运行状况及排水体系,对有干管无支管,有支管无干管,雨污合流情况排查上报至市住建局。对破损、渗漏、冒溢的排水管网进行维修;对直排路面的排水立管进行差异化整改,对违章占压排水设施的构筑物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对排水设施进行改造。

牵头单位: 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执法局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2 .主次管网修复。 市住建局根据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排查情况对主次管网进行修复,对损坏严重丧失使用功能的排水管段拆除新建;对排水管网未分流到位的街巷,在核算过水能力后,按需新增雨、污水管网。同时,要研究吃透相关政策,掌握上级安排资金进度、项目安排计划,主动出击,积极争取,将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打包入库。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

整治时限: 长期坚持

3 .雨污分流。 加强新建房屋雨污分流管控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要从严审批,新建房屋必须雨污分流。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整治时限: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长期坚持

4 .露天排水沟整治修复。 对城区背街小巷露天排水沟进行明沟加盖,对需要新建地段进行施工,确保沟清水畅。

责任单位: 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5 .从严处罚。 对公民、法人、组织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对有条件接入城市排水管网但未接入的,按要求限时整改;对排污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加工作坊、工商户等坚决关闭。

责任单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四)环境卫生整治

1 .各网格单位接受社区工作安排,组织人员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按要求落实清扫保洁任务,督促网格内的居民户、商户落实好 “ 门前三包 ” 责任制度。

牵头单位: 市创文办

责任单位: 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各网格单位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 .加强公厕管理、沟渠密封通畅,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卫生死角,无 “ 五堆十乱 ” 现象,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烟头、渣土。

牵头单位: 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 市执法局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3 .对沿街小巷建筑立面小广告进行清理、粉刷,严禁外立面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督促居民修补破损墙面;清理楼栋间乱堆乱放杂物,清除沿街堆放物料;拆除影响道路宽度、通行安全或私搭私建的临时构筑物;清理拆除违规设置或有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清除非法小广告、牛皮癣。

牵头单位: 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执法局、各网格单位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五)统一规范建筑工地

对各类建筑工地统一管理,严管违法违章建筑、严控建筑风貌、严格建筑工地卫生环境,建筑工地必须符合住建部关于城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的标准;所有建筑工地要设立不低于 2 米高的施工围挡,围挡上张贴不少于 30% 的公益广告;所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得就地倾倒、堆放。对施工现场及时清理,恢复原有地貌和环境。

牵头单位: 市住建局、执法局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六)管线私搭乱接整治

1 .对各种网络、通讯缆线实行统一走管,对原有乱接明线等进行规整,尽量隐蔽走线,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弱电下地,不能下地的进行弱电捆扎。杜绝乱晒、乱牵、乱挂等行为,拆除无用、废旧缆线,消除空中 “ 蜘蛛网 ” 。

牵头单位: 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 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电力公司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 .大力整治 “ 飞线 ” 充电行为,严禁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牵头单位: 市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 市住建局、电力公司、铁塔公司、各网格单位、腾越街道办事处、西源街道办事处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3 .对供水管网进行整治,全面排查城区供水管网系统,对老旧、锈蚀、漏水管网进行整改,消除城市供水公共管网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 城乡供水公司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七)规范经营行为

加大对背街小巷无照经营的日常巡查、监管、查处等,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背街小巷流动摊点规范化管理,取缔无证占道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 市执法局、各网格单位

整治时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 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整治是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推动美丽腾冲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响应市民期盼、改善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扣重点,高效推进。 有关单位要按照目标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群众诉求,因地制宜,细化方案,明确节点,做好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各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背街小巷乱停乱放、乱倒垃圾、乱排污水、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切实保持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有序。

(三)明确范围,多级联动。 把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作为城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 按照方案明确的背街小巷提升整治范围,各网格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 “ 十户联组 ” 要多级联动 ,抽调人员参与集中整治,工作过程中要加强沟通,主动担责,高效推进各项整治任务 ,确保提升整治取得实效。

(四)压实责任,加强宣传。 背街小巷整治坚持管理、整治“ 两手抓 ” ,做到整治一条、巩固一条,对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加强社会宣传,注意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对不执行、不服从的移交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附件:腾冲市城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腾冲市城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腾冲市城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创文”“创卫”成果,提升城市品质,成立腾冲市城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青海 副市长

副组长: 李庆林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怀自 市工信局局长

杨永明 市住建局局长

郑兴统 市应急局局长

黄宗金 市执法局局长

邵 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彬仁 腾越街道党工委书记

段其孝 西源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 员: 李 蕖 市工信局副局长

尹其定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欧阳建玲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双明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杨有柱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余永华 市执法局副局长

杨映丽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副局长

蒋开国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赵 斌 腾越消防救援站副站长

范正雄 腾越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本辉 西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庆升 中国移动腾冲分公司总经理

马 江 中国电信腾冲分公司总经理

何学晓 中国联通腾冲分公司总经理

张玉清 中国铁塔腾冲分公司经理

施 敏 腾冲广电网络公司副经理

段忠强 城乡供水公司总经理

何新成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经理

各城市社区居委会党组织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腾越街道办事处,由腾越街道办事处主任范正雄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工信局、住建局、应急局、执法局、交警大队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腾越街道析置完成后,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腾越街道和西源街道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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