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怒江州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 — 2023 年)的通知
怒政办发〔 2021 〕 55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怒江州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实施方 案( 2021 — 2023 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落实。
2021 年 12 月 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 — 2023 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新型消费蓬勃发展。“互联网 +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消费业态模式不断丰富。到 2023 年,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 10% 左右;全州旅游总收入达到 34.1 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 2 亿元,力争年均增长 20% 。
新型消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信息网络深度覆盖,信息产品供给和消费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新型消费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到 2023 年,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实现 5G 网络全覆盖,“ 5G+ ”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加快推广;数字城市和数字社区试点建设有序推进。
新型消费环境更加优化。消费质量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升,消费信心不断增强。到 2023 年,创建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市场、示范商场和示范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
1 .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加快培育文化体验、康养休闲、农耕体验、科普研学、健身旅游等新业态,谋划一批户外运动、康养旅游等新业态示范基地。积极参与省级新业态示范基地评选。引导旅行社开发各种主体的新型精品旅游产品。实施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
2 .培育文旅消费集聚区。大力创建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积极推动景区景点连点、成线、扩面,培育发展一批网红打卡地、名品展示地、文化娱乐场所群等特色时尚文旅消费集聚区。保护利用好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文化遗产,引导乡村民宿集群有序发展,形成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积极争取创建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3 .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智慧交通、智慧酒店、智慧景区建设和 5G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应用试点。待省级出台智慧景区建设标准后,对照标准推进我州景区智慧化建设。围绕建设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目标,以旅游业为牵引,以丰富资源为依托,加强商贸、文化、旅游、体育资源联动,借助“一部手机游云南”等互联网平台和每年的草果文化周、阔时节、皮划艇野水公开赛等重要节庆活动吸引客流。鼓励开发应用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搭建智慧文旅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二)发展绿色健康消费行动
4 .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推进绿色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鼓励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落实禁塑令有关规定,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深化与国内知名电商企业合作,结合怒江州品牌培育工程,推动全州品牌产品进驻知名电商平台,扩大上线规模,宣传怒江品牌,销售怒江产品。 2021 — 2023 年,积极参与省级组织的绿色饭店、绿色餐饮、绿色商城以及省、州组织的“ 10 大名品”和绿色食品“ 10 强企业”、“ 20 佳创新企业”等评选活动。
5 .积极发展“互联网 + 医疗健康”。培育新型养老托育消费。推动“互联网 + 医疗健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预约挂号、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在线查询、分时段预约诊疗、电子处方、药品配送和远程会诊、远程健康咨询等。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为社区提供医院、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到 2023 年,建成州、县市二级健康医疗信息平台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健康医疗信息服务网络,远程医疗覆盖全州 100% 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 .培育新型养老托育消费。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社会工作组织等资源,激发社区养老服务活力,不断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支持幸福食堂、暖心食堂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就餐服务。开展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改造工程,到 2021 年底,实现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县级全覆盖。 2021 年开展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力争培育形成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发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模式。到 2023 年底,全州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 1 个。
7 .加快发展新型体育消费。打造怒江“体育基地”品牌,积极培育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指导、技能培训、服务咨询等融合互通的产业新业态。推动体育与旅游、健康、休闲等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彩票等为主要支撑,构建具有怒江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发挥资源、气候和地理优势,挖掘怒江特色民族体育文化资源,开发全民健身休闲新产品和新业态文化资源,开发全民健身休闲新产品和新业态,创建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打造运动休闲小镇。提升体育用品、体育健身等传统体育消费,培育电子竞技等新兴体育消费,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扩大居民体育消费。积极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 2021 — 2023 年争取每年举办全省性体育赛事。
(三)扩大新型信息消费行动
8 .加快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怒江”建设,全面提升我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继续加快大数据、 VR/AR 、5G 、区块链等技术在各类场景中的应用。积极推动“双千兆”网络建设,优先在泸水、兰坪主城区推动千兆网络升级和光纤到户建设,按照省级部署开展城乡宽带“双提升”专项行动。适时开展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9 .加大新型信息产品供给。积极推动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引导实体企业开发利用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到 2023 年,全州完成 3 户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上云”企业达到 100 家。打造“数字社区”,增加购物、订餐、家政等一站式服务供给。
10 .拓展信息消费应用场景。推动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步行街、小店等消费场景数字化。 2021 — 2023 年,加快“一部手机逛商圈”在全州的推广应用,加大“数字消费季”系列主题活动的宣传推广,鼓励通过“一部手机逛商圈”领取平台消费券。
(四)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行动
11 .开展消费促进主题活动。加强州市县联动、政银企联动、线上下联动、内外贸联动,开展怒江“品质生活·峡谷新消费”系列促进活动。支持各地结合当地消费热点、风俗文化和特色优势,确定消费促进主题,着力打造消费促进品牌。鼓励各地以发放消费券、现金补贴、免费开放场馆设施等方式,引导消费需求释放。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慧商超、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智慧微菜场,支持发展线下无人超市、智能售货机、智能垃圾回收机等智慧终端。
12 .扩大汽车和家电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应用,落实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政策措施。加快新能源停车位建设力度,城市公共停车位按照不低于 10 %的比例规划为专用停车位并配套充电设施。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开展“充电进小区”示范项目。鼓励研究“汽车下乡”补助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对农村居民购买 3.5 吨及以下货车或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价格优惠。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家电下乡和消费者购买家电等大宗商品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出台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城市闲置物品交易大集市”活动、开设跳蚤市场和闲置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等促进闲置物品共享流通。
13 .推动传统专业市场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提升价格形成、信息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科技交流、会展贸易等功能,推动形成与农业生产布局相适应的产地流通体系。积极推动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有效降低交易费、摊位费等经营成本,发挥公益便民服务水平。
(五)建设新型消费载体行动
14 .积极推动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怒江现场办公会关于把怒江建设成为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的目标定位,以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将泸水市培育建设成消费中心城市。加强县城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县城商业设施,积极建设县、市消费中心,形成聚集消费效应。鼓励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以多业态集聚健全社区商圈。
15 .升级夜间经济商圈。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继续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优化公交线路、开通延长夜间公交的运营时间等,为夜间商业活动提供基本的通勤保障。提升夜间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计水平,打造符合怒江城市风貌体现怒江城市文化底蕴的立面环境。合理规划建设安全卫生管理区。
16 .营造“美丽乡村”消费新场景。不断提升和优化乡镇和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的配套服务功能,积极协调配合邮政管理部门,整合全州快递物流资源,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便利化。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推动农商旅文消费集聚。强化农村电商主体培育,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和农民就地创业创新。以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主要实施区域,围绕怒江特色农产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六)完善流通设施服务行动
17 .加强新型消费流通设施建设。结合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布局,加强商业网络配套建设。改造提升流通基础设施,促进形成以城镇为中心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推动邮政快递物流网络设施与农村有效衔接,到 2023 年底实现物流配送中心县域全覆盖。发展城市共同配送、“无接触”配送,适时建设城市末端智能配送设施及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探索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智能生鲜柜、取餐柜等配送设施进社区、园区和小区等。鼓励具备条件的大型社区、工业园区、院校、医院发展无人前置仓、机器人配送。
18 .推动流通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强城市末端、县乡村寄递服务和物流运输网点建设,推广应用标准托盘和生鲜周转筐,促进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积极推进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工作和做好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持续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19 .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通过“走出去”强化展会推介和精准产销对接,积极组织全州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电商销售企业参加全国、全省各类展示展销会和产销对接会。借助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工作契机,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实施“互联网 +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引导企业入驻上海等东部沿海城市建设农产品 O2O 体验馆,实现品牌推介、产品宣传、产销对接。
(七)优化新型消费环境行动
20 .强化新型消费要素保障。根据国家和省的支持政策,积极申报和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消费领域有关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新型消费发展。落实优化消费有关用地用能支持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转供电用户改为直供电用户,严查转供电主体电价违法行为,鼓励具备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新型消费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证照办理。
21 .加强新职业开发培训和劳动权益保障。加强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互联网平台等协作,培训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新职业新工种,加强新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评价。落实国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兜牢劳动保障权益底线。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人员带薪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平台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2021 — 2023 年,积极利用各类学校、培训公司等培训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新职业新工种,认真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22 .强化消费市场监管和统计监测。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消费品市场统计监测。深化与移动支付、网上交易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完善网上零售统计。研究探索反映新型消费市场发展变化的活力指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州发展改革委为牵头部门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好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形势研判和监测评估,跟踪总结工作情况,结合实际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重要情况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各部门要结合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方案及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科学布局,注重实效,强化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通过云南广播电视台、怒江传媒中心等媒体大力推介我州优秀文旅资源。加强支持新型消费发展有关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附件: 1 .任务分工表
2 .怒江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 .怒江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名单附件 1
任务分工表
序 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单位)
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 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总工会、州工业和 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 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 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 县、市人民政府抓好落实,不再列出1 丰富文旅消费 新业态新产品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 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委网信办、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教 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 提升文旅智慧 服务水平
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 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 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 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4 大力倡导绿色 消费
州医保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商务局按照 职责分工负责
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 州教育体育局、州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 责6 培育新型养老 托育消费
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 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按 照职责分工负责7 加快发展新型 体育消费
序 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单位)
州通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 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广电局按照 职责分工负责8 加快信息消费 基础设施建设
州商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工业和信息 化局、州广电局、州国资委、州通管办按 照职责分工负责9 加大新型信息 产品供给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按照职责分 工负责
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体育 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州税务局、州国资委、州交通运输局、州 能源局、州公安局、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 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2 扩大汽车和家 电消费
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督管 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 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 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营造“美丽乡 村”消费新场 景
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 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州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7 加强新型消费 流通设施建设
序 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单位)
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 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 邮政管理局、怒江海关、腾冲出入境边防 检查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流通业供 应链创新与应 用
州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 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 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9 畅通农产品流 通渠道
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人社局、州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 管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 怒江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 强化新型消费 要素保障
加强新职业开 发培训和劳动 权益保障
州人社局牵头;州教育体育局、州农业农 村局、州乡村振兴局配合
州市场监管局、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 委、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统计 局、国家统计局怒江调查队、人民银行怒 江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消费市场 监管和统计监 测
23 加强组织领导 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牵头;州直有关 部门配合。
24 加强宣传引导 州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2
怒江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 2021 — 2023 年)》文件精神,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工作,加强消费形势监测分析,研究提出扩消费政策建议和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促消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统计局、州医保局、怒江海关、州税务局等 23 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州发展改革委为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由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并备案。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县、市,其他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形成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各方。重大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向州委、州政府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州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强化协作、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将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到实处,将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跟踪协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 3
怒江州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刘雪松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段何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尹宏剑 州商务局副局长
罗新宏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胡龙君 州科技局副局长
王红梅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和丽军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丰利海 州民政局副局长
杨建平 州司法局副局长
和福宝 州财政局副局长
和明远 州人社局副局长
段德荣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魏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慧海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吉文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沈 炯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余金成 州文化和旅游副局长
彭 俊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彭亚文 州广电局副局长
祝文明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冀云 州统计局副局长
柏建武 州医保局副局长
苏云飞 怒江海关副关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