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 2021 〕 30 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现将《文山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此件公开发布)文山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 2021 〕 7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 2021 〕14 号)文件精神,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活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我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 147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承接云南省设定的 2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 4 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 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我州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二、主要任务(一)实行清单管理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按照《文山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2021 年版)》、《文山州承接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2021 年版)》,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 4 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有关行业开展经营。(二)分类推进改革1 .直接取消审批。我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中,在全州范围内取消 15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直接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有关行政许可证件。2 .审批改为备案。我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中,在全州范围内将 9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照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备案方式原则上按照“多证合一”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确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3. 实行告知承诺。我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中,在全州范围内对 18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4 .优化审批服务。在全州范围内对 107 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含文山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事项 105 项、文山州承接云南省设定事项 2 项)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对国家、省下放审批权限的事项,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就近办理。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的事项,加强信息共享,减轻企业办事负担。对优化审批流程的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有关事项,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有关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回应企业关切,积极探索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 .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审批权限属于国家部委、省厅局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属地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审批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审批部门要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县(市),要建立健全审批主体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管衔接、协调配合机制,避免出现推诿扯皮和监管空白。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2 .健全监管规则。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原审批部门依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依法实施监管。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审批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备案信息不实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下放审批权限的事项,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3 .实施分类监管。对一般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要科学制定联合抽查计划,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4 .强化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有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增强监管威慑力。坚持公示为常态、不公示为例外,除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外,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深入推进“互联网 + 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精准预警风险隐患。(四)规范企业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监管总局编制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实现登记方式由叙述式“自己填”向概括式“选条目”转变,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高效便利服务。切实履行好“双告知”职责,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告知有关主管部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州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文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本行业领域改革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地改革工作负总责,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二)开展宣传培训。 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改革工作业务培训,根据需要邀请专家专题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环境。要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改革政策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改革红利充分释放。(三)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依法推进。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情况,对规范性文件相应调整,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涉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修改的,由实施部门研究提出修改草案,按照立法程序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审议并颁布实施。二是优化流程。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认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制定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加快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提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优质高效服务,大力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继续深入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对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认真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有益经验,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加大督办考核力度。三是健全信息归集机制。把信息归集共享作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必要支持和重要保障,坚持“谁产生、谁提供”的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着力推进电子证照运用,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凡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附件 1文山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2021 年版)
(共 147 项)
备注(云南 省政务服 务事项基 本目录对 应事项)序号 主管 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 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 和部门
优化 审批 服务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省地方金融 监管局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 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 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 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 2. 开展“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 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典当业 特种行 业许可 证
典当业特 种行业许 可证核发县级公安 机关 √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 证核发”。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 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3. 加 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单 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 展失信惩戒。
从事测绘 活动的单 位乙级、丙 级、丁级测 绘资质审 批
将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 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 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 质的许可条件。《中华人 民共和国 测绘法》州级自然 资源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 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3. 加 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单 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 展失信惩戒。
从事测绘 活动的单 位乙级、丙 级、丁级测 绘资质审 批
将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 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 丁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 质的许可条件。《中华人 民共和国 测绘法》州级自然 资源部门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 《城市房 地产开发 经营管理 条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 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 开展失信惩戒。 3.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 作用。
房地产开 发企业资 质核定(二 级及以下)州级住房 城乡建设 部门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 《城市房 地产开发 经营管理 条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 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 开展失信惩戒。 3.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 作用。
房地产开 发企业资 质核定(二 级及以下)州级住房 城乡建设 部门
√
建筑业企 业资质核 准(总承包 特级、一级、 部分二级 及部分专 业承包一 级、二级除 外)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 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 严厉 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 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 资质。 3.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 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 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 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 条件。州级住房 和城乡建 设部门施工企业资 质认定(三级)
√
1. 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 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 2. 加强教 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 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 3. 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 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 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 规知识。 4. 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 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 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拖拉机驾 驶培训学 校、驾驶培 训班资格 认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 安全法》农 业 农 村 部州级农业 农村部门 √ 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 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对风险 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 监管。 3.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 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 信用记录。
不再保留水产良种场类别, 原有良种场纳入一般水产 苗种场管理,不再实施特别 的管理措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 渔业法》
水产苗种 生产审批
1. 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 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 2. 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 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3. 将诊所执 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 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 4. 向社会公 开诊所有关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 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 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 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县级卫生 健康部门 √
《云南省 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 482 项涉及 省级行政 权力事项 的决定》 (云政发 〔 2020 〕 16 号)附件 1 第 92 项, 取消计划 生育技术 服务机构 执业许可
1. 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 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 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3.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 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 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 行统一审批管理。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机构 设立许可
√部分医疗机构 (除三级医 院、三级妇幼 保健院、急救 中心、急救站、 临床检验中 心、中外合资 合作医疗机 构、港澳台独 资医疗机构 外)《设置医 疗机构批准 书》核发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 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 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 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 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 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 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 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
1. 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 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 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 组 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 3. 依法及时处 理投诉举报。省卫生健 康委;州、 县级卫生 健康部门《医疗机 构管理条 例》
√
《云南省 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 23 项行政 权力事项 的决定》 (云政发 〔 2020 〕 31 号)附件 1 第 9 项,职 业卫生技 术服务机 构乙级(除 煤矿外)、 丙级资质 认可,部分 取消。取消 丙级资质, 整合至乙 级资质。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 确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审 批,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 国。《中华人 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 治法》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州级卫生 健康部门 √关于准 予广告 发布登 记的通 知书
1. 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 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依法查处。 2. 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 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州、县级 市场监管 部门
广告发布 登记
√ 取消“广告发布登记”。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 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 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 行监测监看。 3.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 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 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
广播电视 视频点播 业务许可 证(甲种) 审批
取消“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 务(甲种)审批(初 审)”,申请人直接向广电 总局提出申请。省广电局; 州级广电 部门14 广 电 总局
√草原作 业许可 证(草原 经营性 旅游活 动)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草 原征占用行为监管过程中,一并对有 关经营性旅游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 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省林草局; 州、县级 林草部门
√ 取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 旅游活动审批”。
1. 加强对备案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 现未依法备案、提供虚假备案材料、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理。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 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 处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强跨部门联合 监管和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 体开展失信惩戒。
设立保安 培训单位 审批
√ 取消“保安培训许可证核 发”,改为备案管理。
建筑业企 业资质核准 (总承包 特级、一级、 部分二级 及部分专 业承包一 级、二级除 外)《中华人 民共和国 建筑法》 《建设工 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 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 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 严厉 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 业依法予以处理。 3. 加强信用监管, 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取消“施工企业资质认定 (专业作业)”,改为备案 管理。
√
1. 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 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 2. 加强 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 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 3. 开展“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对培训学时造假 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4. 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对弄 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予以处理,情 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中华人 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 安全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 条例》
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 许可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 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 可”,改为备案管理。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 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 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 企业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2. 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 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3. 支持 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 对外贸易 法》
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 案登记
√ 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 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 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 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 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 2. 完善医疗服 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 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 3. 加强监督管 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 法严肃处理。 4. 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 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 强化信用约束。 5. 向社会公开诊所备 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医疗机 构管理条 例》
医疗机构 执业登记
1. 将报关企业备案纳入“多证合一” 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 备案手续。 2. 市场监管部门将备案信 息推送至海关,海关做好对备案信息 的核对工作。 3. 加强信用监管,综合 运用稽查、缉私等方面数据,及时调 整企业信用等级。 4. 加强报关企业年 报管理。中华人 民共和 国报关 单位注 册登记 证书昆明海关 或者其授 权的隶属 海关《中华人 民共和国 海关法》
√ 取消对报关企业的许可准 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 健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 系统,利用通关数据校验有关信息。 2. 强化海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 的信息共享。 3. 加强信用监管,多渠 道完善信用信息采集。 4. 通过企业年 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出口食品生 产企业实施监管。《中华人 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 法》
取消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 管理。22 海 关 总署主管海关 √
1. 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 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 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 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 为。 2. 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 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 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 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 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 畅通投诉举 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1. 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 改为备案管理。 2. 将“食品 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纳入“多证合一”范 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 并办理备案手续。《中华人 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 法》
食品(含保 健食品)经 营许可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 √
1.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 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 业。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 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 体开展失信惩戒。 3. 严厉打击弄虚作 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 处理。国 家 粮 食 和 储 备局州、县级 粮食和储 备部门
粮食收购 资格认定《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旅馆 业治安管 理办法》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
1. 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 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处 理。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旅馆业 特种行 业许可 证
旅馆业特 种行业许 可证核发县级公安 机关 √《国务院对 确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项 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 《印铸刻字 业暂行管理 规则》
1. 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 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 处理。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 加强公 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 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 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
公章刻制 业特种行 业许可证 核发公章刻制业 特种行业许 可证核发县级公安 机关 √
《云南省 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 482 项涉及 省级行政 权力事项 的决定》 (云政发 〔 2020 〕 16 号)附件 1 第 43 项, 决定将互 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 场所中信 息网络安 全审批改 为部门间 征求意见 (文化和 旅游部门 向公安机 关征求意 见)
1.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 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 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 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 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 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2. 申请 人无需单独向公安机关提 出申请,由文化和旅游部门 受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时 一并受理,申请人选择按照 公安机关公布的告知承诺 书作出自愿承诺的,文化和 旅游部门不再向公安机关 征求意见,直接办理;申请 人不采用告知承诺的,文化 和旅游部门向公安机关征 求意见后统一办理。
1. 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时将承诺书信 息推送给公安机关。 2. 公安机关加强 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 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处理。 3.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 加强信用监管, 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 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互联网 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 管理条例》省公安厅; 州、县级 公安机关批准文 件
√
1. 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 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 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 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 不实的依法处理。 2. 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 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 等实施重点监管。 3. 加强信用监管, 依法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 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依法依规对失 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
中介机构 从事代理 记账业务 审批《中华人 民共和国 会计法》县级财政 部门 √
民办职业 培训学校 设立、分立、 合并、变更 及终止审 批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 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 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中华人 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 促进法》县级人力 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 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 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县级人力 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 服务许可
√从事生 活垃圾 (含粪 便)经营 性清扫、 收集、运 输、处理 服务许 可证
1. 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 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 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 证件。 2. 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 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 3. 推 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 运营信息公开。
从事生活 垃圾(含粪 便)经营性 清扫、收集、 运输、处理 服务审批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州、县级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
1. 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 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 2. 在实施许可 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 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 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 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3. 发 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 条例》道路运 输经营 许可证
道路货运 经营许可
1. 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 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 2. 向社会公 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 3. 在实 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 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 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 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 条例》
道路旅客 运输站(场) 经营许可县级交通 运输部门 √
1. 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 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 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 诚信管理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港口企业信用状况。《中华人 民共和国 港口法》
港口经营 许可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
1. 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统一归集企 业信用信息,依法进行公示。 2. 完善 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制度。 3. 密切与有 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跨部门监管。 4. 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 拍卖法》
从事拍卖 业务许可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 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 息。 3.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 处理投诉举报。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州、县级 卫生健康 部门
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 2. 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 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 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 3. 加强 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 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对 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 惩戒。公众聚 集场所 投入使 用、营业 前消防 安全检 查合格 证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公众聚集场 所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 安全检查州、县级 消防救援 机构37 应 急 部
√
1. 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证的 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 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 依法处理。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 公开结果。 3. 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 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 诺情况。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 国境卫生 检疫法实 施细则》国境口 岸卫生 许可证38 海 关 总署主管海关 √
1.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 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 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 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 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 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2. 市场 监管部门审批新增、变更业 务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进 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或续期 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 质时,征求海关总署意见。 3. 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新增或 续期的林草种子质量检验 机构资质时,征求同级林草 部门意见。 4. 市场监管部门 审批新增或续期的林业质 检机构资质时,征求同级林 草部门意见。《中华人 民共和国 计量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 法》《中华 人民共和 国计量法 实施细则》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认证认可 条例》《医 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 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 报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 2. 对以告 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加 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 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 法处理。 3.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 会公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 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 展失信惩戒。市场监管 总局;州 级市场监 管部门
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 认定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
√《中华人 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 法》《中华 人民共和 国工业产 品生产许 可证管理 条例》
1. 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 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 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 要依法处理。 2. 对许可有效期届满延 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 诺情况。重要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 证核发(食品 相关产品、化 肥)
重要工业 产品生产 许可证核 发市 场 监 管 总局
√从事包装装 潢印刷品和 其他印刷品 (不含商标、 票据、保密印 刷)印刷经营 活动企业(不 含外资企业) 的设立、变更 审批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 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 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 可证件。 3.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印刷经 营许可 证州级新闻 出版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 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 3. 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 依法向社会公开。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 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 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 场作出许可决定。
林草种子 生产经营 许可证核 发省林草局; 县级林草 部门
√
1. 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 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 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 近 2 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审计结果等材料。 2. 在民办 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 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 求提交近 2 年年度检查的证 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3. 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 可证到期延续审批时限均 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 工作日。 4. 对民办学校申请 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 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 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 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 1 年有效期。 5. 每半年 1 次公 布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 况。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 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 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 为的查处力度。 2. 推进民办教育信用 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 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 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 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 3. 依法依 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 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 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 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 重点监管。 4. 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 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 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 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实施中等 及中等以 下学历教 育、学前教 育、自学考 试助学及 其他文化 教育的学 校设立、变 更和终止 审批《中华人 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 促进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 促进法实 施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 国民办 学校办 学许可 证州、县级 教育体育 部门43 教 育 部
√
1.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 关人员工作经验证明和无 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2. 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 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日。 3. 制定公布办事指南,推广网 上办理。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 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 处违法违规行为。 2. 加强信用监管,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 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 展失信惩戒。
保安服务 公司设立 许可保安服务许 可证核发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 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 利用技术手 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 定的依法处理。省公安厅; 州级公安 机关
爆破作业 单位许可
√
建设殡仪 馆、火葬场、 殡仪服务 站、骨灰堂、 经营性公 墓、农村公 益性墓地 审批
1. 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 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 2. 开展“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 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 效能。 3. 强化公墓年检制度,对违规 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 4.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1. 将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权 限由省民政厅下放至州级 民政部门,州级民政部门将 审批结果报省民政厅备案。 2. 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 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州级民政 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加强信 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 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 展失信惩戒。《中华人 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 法》县级人力 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劳务派遣 经营许可
√《中华人 民共和国 矿产资源 法》《中华 人民共和 国矿产资 源法实施 细则》《矿 产资源勘 查区块登 记管理办 法》 《探矿权 采矿权转 让管理办 法》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 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 条件等材料。将战略性矿产 以外矿种的探矿权出让、登 记和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的 部分矿种探矿权延续、缩小 范围、转让变更、变更探矿 权人名称、保留、注销(含 公告注销)审批权限下放至 州级自然资源部门。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违法违规探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 结果。 2. 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 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探 矿权人行为的监管。自然资源 部;省自 然资源厅; 州级自然 资源部门矿产资 源勘查 许可证
勘查矿产 资源审批
√《中华人 民共和国 矿产资源 法》《中华 人民共和 国矿产资 源法实施 细则》《矿 产资源开 采登记管 理办法》 《探矿权 采矿权转 让管理办 法》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 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 条件等材料。将战略性矿产 以外矿种的采矿权出让、登 记和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的 部分矿种采矿权延续、缩小 矿区范围、转让变更、变更 采矿人名称、注销(含公告 注销)审批权限下放至州、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 部;省自 然资源厅; 州、县级 自然资源 部门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违法违规采矿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 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 权人行为的监管。自 然 资 源 部
开采矿产 资源审批
√医疗使用Ⅰ类 放射源,制备 正电子发射 计算机断层 扫描用放射 性药物自用, 销售、使用 Ⅱ、Ⅲ、Ⅳ、Ⅴ 类放射源,生 产、销售和使 用Ⅱ、Ⅲ类射 线装置的单 位的辐射安 全许可证核 发《中华人 民共和国 放射性污 染防治法》 《放射性 同位素与 射线装置 安全和防 护条例》
1. 制定出台有关技术导则、操作标准、 技术程序,进一步规范地方生态环境 部门审批及监管工作。 2. 严格执行有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 格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3. 加强对有 关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培训,提升监 管能力。
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 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 全许可证,由州级生态环境 部门核发。辐射安 全许可 证
辐射安全 许可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 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 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 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 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 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 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 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 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 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 复印件。《中华人 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 防治法》 《危险废 物经营许 可证管理 办法》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 理确定抽查比例。 2. 畅通投诉举报渠 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 公开结果。 3. 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环境污染防 治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 用记录。省生态环 境厅;州 级生态环 境部门危险废 物经营 许可证
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 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 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 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工程 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 明材料。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 理确定抽查比例。 2. 对失信主体强化 信用约束,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 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 3.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 处理企业 资格审批生 态 环 境 部州级生态 环境部门 √《中华人 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 法》《中华 人民共和 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 治法》《中 华人民共 和国土壤 污染防治 法》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 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 行为。 2.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 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3. 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 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各地区各 部门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 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 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 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 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 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 息。生 态 环 境 部州级生态 环境部门 √
排污许可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 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 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 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 开展失信惩戒。
1. 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 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 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燃气经营 许可证核 发燃气经营许 可证核发
√
1. 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 定(专业乙级)审批权限下 放至州级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 2. 精简申报材料,实行 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3. 不再 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 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 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 料。《中华人 民共和国 建筑法》 《建设工 程勘察设 计管理条 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 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 加强 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 失信惩戒。
勘察企业 资质核准 (乙级及 以下、劳务)州级住房 城乡建设 部门
√
1. 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 定(部分行业乙级及部分专 业乙级)审批权限下放至州 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 精 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 报和审批。 3. 不再要求申请 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 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 资格证书等材料。《中华人 民共和国 建筑法》 《建设工 程勘察设 计管理条 例》
设计企业 资质核准 (甲级及 部分乙级 除外)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州级住房 城乡建设 部门
√
1. 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 工总承包乙级,部分专业承 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企业)审批权限下放至州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 精简 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 和审批。 3. 不再要求申请人 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 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 格证书等材料。
建筑业企 业资质核 准(总承包 特级、一级、 部分二级 及部分专 业承包一 级、二级除 外)《中华人 民共和国 建筑法》 《建设工 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 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 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 加强 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 失信惩戒。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州级住房 城乡建设 部门
√
1. 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 分专业乙级)审批权限下放 至州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 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 化申报和审批。 3. 不再要求 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 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 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 核准(综合、 专业甲级 除外)工程监理企 业资质认定 (部分专业 乙级)州级住房 城乡建设 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 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 2. 依 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 加强对国内 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 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 处理。 4. 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 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 检查。
1. 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 次”。 2.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 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 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 材料。 3.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0 个工作 日。省交通运 输厅;州 级交通运 输部门
国内水路 运输经营 许可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 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 2. 依 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 加强对国内 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 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 处理。 4. 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 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 检查。
1. 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 次”。 2.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 供营业执照,在线获取营业 执照等材料。 3. 将审批时限 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0 个 工作日。省交通运 输厅;州 级交通运 输部门
国内水路 运输经营 许可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 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 2. 依 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 加强对国内 船舶管理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 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 处理。 4. 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 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 检查。
1. 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 次”。 2.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 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3. 将审 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 至 10 个工作日。
经营国内 船舶管理 业务审批州级交通 运输部门 √《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防治 船舶污染 海洋环境 管理条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 布航运公司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 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 2.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工作 日。交 通 运 输 部
√
1. 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 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许 可条件和办理流程。 2. 不再 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 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 信息。 3. 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 日。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通过有关信息化系统加强对港 口经营人作业活动和作业区域的监 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开港 口企业信用记录。《中华人 民共和国 港口法》
港口经营 许可
1. 加强信用监管,将港口岸线使用有 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2. 依托港口 岸线资源监测平台,利用遥感卫星图 片跟踪岸线资源利用情况,发现问题 要依法及时处理。
1.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 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 2. 不再要求申请人领取港口 非深水岸线使用证。
建设港口 设施使用 非深水岸 线审批《中华人 民共和国 港口法》州级交通 运输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 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 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 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 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 事故证明等材料。
1. 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 2. 加强社会 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 投诉举报。 3. 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 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 依法查处。《中华人 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 条例》
道路旅客 运输经营 许可道路旅客运 输经营许可
√
1. 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 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 过程安全管理。 2.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 作用。
危险货物 运输经营 许可州级交通 运输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 执照等材料。《中华人 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 条例》《放 射性物品 运输安全 管理条例》
1. 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 联合监管,强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全过程安全管理。 2. 发挥行业协会自 律作用。
放射性物 品道路运 输经营许 可道路运 输经营 许可证州级交通 运输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 执照等材料。道路运 输经营 许可证、 网络预 约出租 汽车经 营许可 证《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
1. 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 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 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 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 依法及时处理 投诉举报。 3.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州、县级 交通运输 部门
出租汽车 经营许可《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道路运 输证、网 络预约 出租汽 车运输 证
1. 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 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 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 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 依法及时处理 投诉举报。 3.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出租汽车 车辆运营 证核发
√
1. 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 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 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 采期、可采量。 2. 对公益性 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 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 不再同时开展河道(含长江) 采砂行政许可。 3. 采取灵活 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 合实际采取招标等公平竞 争的方式实施许可。 4. 鼓励 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1. 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 管部门、现场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 门四方责任。 2. 开展“四不两直”暗 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 3. 对长江干流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 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 4. 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 频监控、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手段进行 动态监控。 5.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河道采 砂许可 证、长江 河道采 砂许可 证有关流域 管理机构; 州、县级 水务部门
河道采砂 许可
√
1. 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 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 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 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 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2. 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 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 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3. 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 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 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 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 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 表管理。 4. 简化技术审查环 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 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 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 时间)。对报告表实行备案 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 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 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 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2. 加强信用 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 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 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中华人 民共和国 水法》《取 水许可和 水资源费 征收管理 条例》有关流域 管理机构; 省水利厅; 州、县级 水务部门71 水 利 部 取水许可 取水许 可证
取水许可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 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 实时掌握运营情况。《乳品质 量安全监 督管理条 例》
生鲜乳准 运证明核 发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 将生鲜乳准运证明有效期 由 1 年延长至 2 年。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 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 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乳品质 量安全监 督管理条 例》生鲜乳 收购许 可证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 压减至 10 个工作日。
生鲜乳收 购站许可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 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 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 业实施重点监管。 2. 强化社会监督, 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 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1. 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2.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 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 享获取相关信息。
农作物种 子(含食用 菌菌种)生 产经营许 可证核发省农业农 村厅;县 级农业农 村部门《中华人 民共和国 种子法》
√
种畜禽生 产经营许 可证核发 (家畜卵 子、冷冻精 液、胚胎等)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 获取相关信息。《中华人 民共和国 畜牧法》种畜禽生产 经营许可
√
种畜禽(蜂、 蚕种)生产 经营许可 证核发(家 畜卵子、冷 冻精液、胚 胎等除外)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 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 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 业实施重点监管。 2. 强化社会监督,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 果向社会公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 获取相关信息。《中华人 民共和国 畜牧法》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
种畜禽(蜂、 蚕种)生产 经营许可 证核发(家 畜卵子、冷 冻精液、胚 胎等除外)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 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 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 业实施重点监管。 2. 强化社会监督,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 果向社会公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 获取相关信息。《中华人 民共和国 畜牧法》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 查处结果。 2. 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 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次 数和抽检兽药数量,实施重点监管。
兽药经营 许可证核 发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 压减至 20 个工作日。《兽药管 理条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 投诉举报。 3. 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 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 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 风险。《中华人 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 法》
动物诊疗 许可证核 发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 压减至 15 个工作日。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 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 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 加强信用 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经营企业 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 失信惩戒。
1. 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2. 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 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 电子文档。农药经 营许可 证
农药经营 许可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 现隐患并处置。 3. 强化社会监督,依 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中华人 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 法》
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 证核发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 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 确定抽查比例。 2. 强化社会监督,依 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 加强行业监 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 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 区域性风险。 4. 强化政府内部信息共 享和核查。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 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 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生猪定点 屠宰厂(场) 设置审查州级人民 政府 √国家重 点保护 野生植 物采集 许可证, 出售、收 购国家 二级保 护野生 植物许 可文件
采集、出售、 收购国家 二级保护 野生植物 (农业类) 审批采集、出售、 收购国家二 级保护野生 植物(农业类) 审批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 获取相关信息。州、县级 农业农村 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 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2. 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 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1. 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 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 2. 将 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 减至 15 个工作日。
兽药经营 许可证核 发州级农业 农村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 布查处结果。 2. 强化社会监督,依法 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 社会公开。《中华人 民共和国 渔业法》
渔业捕捞 许可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对风险 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 监管。 3.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 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 信用记录。
水域滩涂 养殖证的 审核县级农业 农村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对风险 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 监管。 3.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 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 信用记录。水产苗种场 (不含原种 场)的水产苗 种生产许可 证核发《中华人 民共和国 渔业法》
水产苗种 生产审批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对风险 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 监管。 3.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 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 信用记录。水产原种场 的水产苗种 生产许可证 核发《中华人 民共和国 渔业法》
水产苗种 生产审批
1. 商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 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 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 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 各级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 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 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 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 失信惩戒。 3. 公安、自然资源、生态 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 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 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 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4. 市 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 及成品油零售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 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 可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信息以及发现 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 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 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成品油 零售经 营批准 证书
成品油零 售经营资 格审批州级商务 部门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对外贸易 法》《对外 劳务合作 管理条例》对外劳 务合作 经营资 格证书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对外劳务 合作经营 资格核准
√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 压减至 15 个工作日。90 商 务 部
1. 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 求。 2. 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 限制。 3.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 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 4.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 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5. 实 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6. 申请人无需单独向公安 机关提出申请,由文化和旅 游部门受理“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 审批”时一并受理,申请人 选择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 告知承诺书作出自愿承诺 的,文化和旅游部门不再向 公安机关征求意见,直接办 理;申请人不采用告知承诺 的,文化和旅游部门向公安 机关征求意见后统一办理。
申请从事 互联网上 网服务经 营活动审 批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加强信 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 信惩戒。县级文化 和旅游部 门
√
内资娱乐 场所从事 娱乐场所 经营活动 审批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加强信 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 信惩戒。
1. 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 求。 2.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 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游艺娱乐场 所设立审批
√
内资娱乐 场所从事 娱乐场所 经营活动 审批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加强信 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 信惩戒。县级文化 和旅游部 门
√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 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歌舞娱乐场 所设立审批
文艺表演 团体从事 营业性演 出活动审 批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加强信 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 信惩戒。县级文化 和旅游部 门文艺表演团 体设立审批
√
1. 推广网上业务办理。 2. 压 缩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从 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 一。 3. 精简审批材料,在线 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 4. 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 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5.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 用。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 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 开展失信惩戒。
国内旅游 业务和入 境旅游业 务经营许 可旅行社 业务经 营许可 证州级文化 和旅游部 门旅行社设立 许可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强化部 门协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向供水主 管部门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 查情况。 3.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 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中华人 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 治法》
饮用水供 水单位卫 生许可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 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对违法宣传疗效、非法添加违 禁物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3. 开展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 价试点工作。
生产用于 传染病防 治的消毒 产品的单 位审批《中华人 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 治法》州级卫生 健康部门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 治法》《放 射性同位 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 和防护条 例》
放射源诊 疗技术和 医用辐射 机构许可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放射诊 疗许可 证
√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 压减至 10 个工作日。
1. 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 2.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3. 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对产前筛查 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 制。 4.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 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 状况。 5.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6. 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 律。《中华人 民共和国 母婴保健 法》《中华 人民共和 国母婴保 健法实施 办法》母婴保 健技术 服务执 业许可 证
母婴保健 技术服务 机构执业 许可母婴保健专 项技术服务 许可
√医疗机构(三 级医院、三级 妇幼保健院、 急救中心、急 救站、临床检 验中心、中外 合资合作医 疗机构、港澳 台独资医疗 机构)设置审 批
1. 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 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 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 组 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 3. 依法及时处 理投诉举报。
医疗机构 设置审批 (含港澳 台)《医疗机 构管理条 例》
√ 加快推广电子化审批。
1. 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 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 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 组 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 3. 依法及时处 理投诉举报。省卫生健 康委;州、 县级卫生 健康部门
1. 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 2. 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 册登记。
医疗机构 执业登记
√
1. 严格执行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采购、处方开具、临床合理使用、回 收、销毁等各项规定,发现问题及时 依法处理。 2. 实时统计和跟踪药品使 用情况,掌握印鉴卡管理状态,实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全程闭环管理。
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 精神药品 购用许可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 件。州级卫生 健康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公 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 会公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信用状况, 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 2. 将审批时限由 45 个工作日压减至 30 个工作 日。
烟花爆竹 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 许可省应急厅; 州级应急 管理部门103 应 急 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公 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 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信 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 信惩戒。
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 2. 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 日。
烟花爆竹 经营(批发) 许可州级应急 管理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公 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 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 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 信惩戒。
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 2.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工作 日。烟花爆 竹经营 (零售) 许可证
烟花爆竹 经营(零售) 许可县级应急 管理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公 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 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 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 戒。
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 2. 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 日。
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 可106 应 急 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公 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 会公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信用状 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 戒。
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 2. 将审批时限由 45 个工作日压减至 30 个工作 日。
危险化学 品安全使 用许可州级应急 管理部门 √新建、改建、 扩建生产、储 存危险化学 品(包括使用 长输管道输 送危险化学 品)建设项目 安全条件审 查危险化 学品建 设项目 安全条 件审查 意见书
危险化学 品生产、储 存建设项 目安全条 件审查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公 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 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危险化 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108 应 急 部
√《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
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对 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现场 检查,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管。 2. 开 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检 查等,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1. 将许可证件有效期由 2 年 延长至 5 年。 2. 将审批时限 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 工作日。中国人民 银行各级 机构
√
1.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 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 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 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 失信惩戒。《中华人 民共和国 国境卫生 检疫法实 施细则》口岸卫生许 可证(涉及食 品、饮用水) 核发国境口 岸卫生 许可证主管海关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 理。保税物 流中心 ( A 型) 注册登 记证书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 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 抽查比例。直属海关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 理。出口监 管仓库 注册登 记证书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 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 抽查比例。直属海关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 理。保税仓 库注册 登记证 书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 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 抽查比例。直属海关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 理。经营海 关监管 作业场 所企业 注册登 记证书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 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 抽查比例。直属海关、 隶属海关 √
1.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 检疫处理过程加强监管,对检疫处理 效果进行监督评价。 2. 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对检疫处理单位、工作人员及其 操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入境 检疫处 理单位 核准证 书《中华人民共 和国进出境动 植物检疫法实 施条例》直属海关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 理。
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 2. 办理出境水生动物 养殖场、中转场注册登记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养殖 许可证、海域使用证、水质 检测报告等材料。 3. 办理出 口饲料生产企业注册登记 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生 产许可证明、产品审查批准 文件等材料。 4. 办理饲养场 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 人提供重点区域照片或视 频资料等材料。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 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 定抽查比例。 2. 发现被境外通报的质 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 查处。 3.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完 善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 信惩戒。《中华人 民共和国 进出境动 植物检疫 法实施条 例》116 海 关 总署直属海关 √进口可 用作原 料的固 体废物 国内收 货人注 册登记 证书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 结果。 2. 加强信用监管,通过现场检 查、验证、追踪货物环保质量状况等 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风险预警及 快速反应管理,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 信用状况。《中华人 民共和国 进出口商 品检验法 实施条例》直属海关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 理。
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并将审批信息统一归 集至有关数据平台。 2. 取消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 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 申请材料。 3. 对变更法定代 表人、授权签字人或计量规 程等无需现场审查的事项, 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自愿 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审批部 门对承诺内容进行形式审 查后办理。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 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 3. 加强信 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 定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 体开展失信惩戒。
承担国家 法定计量 检定机构 任务授权《中华人 民共和国 计量法》计量授 权证书
√
1.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 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 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 2. 加 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经 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 体开展失信惩戒。
1. 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 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 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 经营项目。 2. 不再要求申请 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 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 法》
食品(含保 健食品)经 营许可
√
1. 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 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 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将审 批权限由省市场监管局下 放至州、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 3.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 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请特 殊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 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 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 将 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 减至 10 个工作日。
1. 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开食 品生产许可信息。 2. 加强日常监督检 查,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 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 会公开检查结果。 3. 加强信用监管, 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省市场监 管局;州、 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
食品(含保 健食品)生 产许可
√
1. 由省市场监管局承接市 场监管总局下放的建筑用 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 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 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 5 类 产品审批权限。 2. 将发证机 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 改为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 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 4. 对电线电缆、危险 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 2 类产 品,在审批环节不再开展现 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单、 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法 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 全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合 格即发放许可证。
1. 对未经现场审查发放许可证的企 业,审批机关要在发证后 1 个月内开 展现场核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提 供虚假材料的要依法处理。 2. 对为企 业申请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 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 管部门要开展符合性检查,发现出具 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检 验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 3. 开展质量 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省市场监 管局委托 州级市场 监管部门 受理或审 批重要工业产品 (除食品相 关产品、化肥 外)生产许可 证核发
重要工业 产品生产 许可证核 发市 场 监 管 总局
√
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 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公开办理进度。 2. 采取政府 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鉴定评 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 评审。 3. 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 日。市场监管 总局;省 市场监管 局委托州 级市场监 管部门审 批特种设 备检验 检测机 构核准 证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 开结果。 2. 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 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 机构核准
√
1. 将申请资料简化为许可 申请书,不再将型式试验和 监督检验作为审批前置条 件。 2. 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 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质量 安全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 案等情况,且满足生产业绩 有关规定的生产单位,在许 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 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 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 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 申请直接换证。 3. 将审批时 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 安全法》 《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特种 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 开结果。 2. 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 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3. 检验检测机 构在开展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时对 持证生产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 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 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 的生产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 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特种设备 生产单位 许可特种设备生 产单位许可
√
1. 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 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 结案等情况,且满足充装业 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在 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 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 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 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 申请直接换证。 2. 将审批时 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至 20 个工作日。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 开结果。 2. 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 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3. 针对通 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 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 的,依法处理。《中华人 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 安全法》 《特种设 备安全监 察条例》省市场监 管局委托 州级市场 监管部门 审批
移动式压 力容器、气 瓶充装单 位许可移动式压力 容器、气瓶充 装单位许可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 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 3.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 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并 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 用约束和失信惩戒。经营高 危险性 体育项 目许可 证
1. 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 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 用。 2.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 工作日压减至 15 个工作日。
经营高危 险性体育 项目许可县级教育 体育部门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 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 3.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 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对 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 约束和失信惩戒。《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
举办健身 气功活动 及设立站 点审批健身气 功站点 注册证县级教育 体育部门 √从事特定印 刷品(商标、 票据、保密印 刷)印刷经营 活动企业(不 含外资企业) 的设立、变更 审批
1. 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 网上办理。 2. 将审批时限由 60 个工作日压减至 40 个工 作日。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印刷经 营许可 证州级新闻 出版部门 √
1. 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 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 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 准,公开办理进度。 2. 精简 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 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 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明等材料。 3. 将审批 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 推 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出版物 经营许 可证县级新闻 出版部门 √
1.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 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 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 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 公开结果。 2. 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 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 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
1.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 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 2.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 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 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升放无人驾 驶自由气球、 系留气球单 位资质认定省气象局; 州级气象 主管机构
√《中华人 民共和国 烟草专卖 法实施条 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根据投诉举报开展重点检查。州级烟草 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 16 个工作日 压减至 5 个工作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 烟草专卖 法》《中华 人民共和 国烟草专 卖法实施 条例》
1. 将审批时限由 15 个工作 日压减至 7 个工作日,中国 (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 压减至 5 个工作日。 2. 参与 “多证合一”改革,不再发 放纸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证。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 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 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 取缔无证经营主体。烟草专 卖零售 许可证州、县级 烟草部门 √《中华人 民共和国 烟草专卖 法》《中华 人民共和 国烟草专 卖法实施 条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 强对持证主体合规运输烟草专卖品 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并公开结果。 2. 对无证运输或超量携 带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烟草专 卖品准 运证
√ 将审批时限由 3 个工作日压 减至 2 个工作日。烟草专卖品 准运证核发林草种子(林 木良种籽粒、 穗条等繁殖 材料,主要草 种杂交种子 及其亲本种 子、常规原种 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核 发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 记录并依法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主 体开展失信惩戒。 3. 发挥行业协会自 律作用。
林草种子 生产经营 许可证核 发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 场所权属证明、生产用地用 途证明等材料。
√
出售、收购 国家二级 保护野生 植物审批国 家 林 草 局
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无
1.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 办理。 2. 不再要求地质勘探 单位提供地质勘查资质证 书复印件,不再要求从事爆 破作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地质勘查和采掘施工单位 提供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复印件。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 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 果。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 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安全生 产许可 证(非煤 矿山)
非煤矿山 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
√国家外汇 局;外汇 局云南分 局;州级 外汇中心 支局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 法查处违规行为,适时公开相关案例。 2. 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 开展数 据统计与监测,掌握外汇业务情况。《中华人 民共和国 外汇管理 条例》
实现预审、审批进度和结果 网上查询,推动实现全程网 上办理。批准文 件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 法》《中华 人民共和 国药品管 理法实施 条例》
1.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 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 控制。 2. 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 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 合规经营。 3.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 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药品经 营许可 证
药品零售 许可批准文 件,在药 品经营 许可证 经营范 围中注 明
1.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 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 2. 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 依法严查重处。 3. 及时向社会公开许 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第二类精 神药品零 售业务审 批第二类精神 药品零售业 务审批州级市场 监管部门 √
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 营许可州级市场 监管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 压减至 20 个工作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 电影产业 促进法》 《电影管 理条例》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 通投诉举报渠道。 2. 发挥行业协会自 律作用。县级电影 主管部门 √ 实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1. 机构 设立类: 金融许 可证 2. 变更名 称、住所: 金融许 可证(换 发) 3. 其 他:批准 文件《中华人 民共和国 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 法》
1. 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 法查处。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 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 针对重 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 险防范长效机制。中国银保 监会;云 南银保监 局;文山 银保监分 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中国银保监会 出具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等材料。中 国 银 保 监会
√
1. 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 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 的处罚力度。 2. 加强信用监管,根据 违法违规情形和失信程度,依法依规 通过行业通报、社会公示、市场禁入 等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督促有 关人员依法履职。中国银保 监会;云 南银保监 局;文山 银保监分 局中资银行业 金融机构董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 资格核准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拟任 人个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 的征信报告等材料,改为申 请人作出有关承诺。中 国 银 保 监会批准文 件
√商业银行、政 策性银行、金 融资产管理 公司对外从 事股权投资 及商业银行 综合化经营 审批《国务院 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 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 定》
1. 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 法查处。 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 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 针对重 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 险防范长效机制。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投 资方股东(大)会同意吸收 商业银行投资的决议等材 料。中 国 银 保 监会批准文 件
√
1. 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开业 验收报告中提供保险机构 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 系统客户端程序生成的电 子化数据文件等材料。 2. 由 云南银保监局承接中国银 保监会下放的政策性保险 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审批权 限。 3. 保险公司因变更注册 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 修改公司章程的,无需审批, 改为报告制。保险公 司法人 许可证、 经营保 险业务 许可证、 批准文 件中国银保 监会;云 南银保监 局;文山 银保监分 局保险公司及 其分支机构 设立、终止及 重大事项变 更审批
1. 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 法查处。 2. 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 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中华人 民共和国 保险法》
√
1. 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 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 的处罚力度。 2. 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 失信程度,依法依规通过行业通报、 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对有关人 员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中国银保 监会;云 南银保监 局;文山 银保监分 局保险公司的 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 审批《中华人 民共和国 保险法》批准文 件
√
1. 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 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 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 的处罚力度。 2. 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 失信程度,依法依规通过行业通报、 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对有关人 员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中国银保 监会;云 南银保监 局;文山 银保监分 局保险代理机 构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 格核准《中华人 民共和国 保险法》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 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
1. 完善履职评价制度,在日常监管中 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管和跟踪评价, 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关人员 的处罚力度。 2. 根据违法违规情形和 失信程度,依法依规通过行业通报、 社会公示、市场禁入等方式对有关人 员进行处理,督促有关人员依法履职。中国银保 监会;云 南银保监 局;文山 银保监分 局保险经纪机 构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 格核准《中华人 民共和国 保险法》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拟 任人的综合鉴定等材料。附件 2文山州承接云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2021 年版)
(共 2 项)
改革方式
审批层 级和部 门许可证 件名称 设定依据
优化 审批 服务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云南省禁毒
省公安
1. 开展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 及时 处理投诉举报。
厅;县级 公安机 关
√许可证
1. 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 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2.
县级民 族宗教 事务部 门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 加强 信用监管。《云南省城市 民族工作条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