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丽教体发〔 2021 〕 67 号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
《丽江市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在丽高校:
现将《丽江市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2021 年 11 月 18 月
丽江市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校内校外统筹,部门地区联动、治标治本并举、短期长期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深入整改问题短板,有效遏制校园安全问题多发势态,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做好校园安保维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整顿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
三、排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具体措施:
1.及时部署。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紧密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全面部署落实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各县(区)、各学校方案及开展落实情况请于 11 月 22 日前报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安全稳定科。
2.完善制度。 各学校参照《校园安全管理手册》,进一步完善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必须纳入绩效考核、年终考评范围。
3.严格考评。 各学校必须有明确的校园安全责任分工、校园安全责任落实计划和考评机制。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必须纳入述职述廉主要内容,作为评优晋级主要依据。
责任部门: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
责 任 人:市、县(区)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各学校校(园)长
(二)学校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情况。
具体措施:
1.定期研判。 每月不少于 1 次开展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校园安全风险、校园周边安全分析研判。
2.包案化解。 根据研判结果制定有效措施,实施领导包案化解制度,主动及时预防。
3.跟踪监测。 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联系职能部门,实施动态跟踪监测,提前预警,主动防范。
责任部门:党工委办
配合科室:局办公室、安全稳定科
责 任 人:主要领导李建国,分管领导和学骞
责任科室负责人:曾顺国
(三)学校安防体系建设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四个100 %”(专职保安员、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公安机关护学岗)达标情况。
具体措施:
1.提升“人防”能力。 通过政府采购、学校配备、学校教职工兼任等方式,配齐配强学校保安队伍。每学期开展保安人员培训不少于 1 次。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进校开展工作不少于 1 次。协调公安部门加快落实“一校一警”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充分整合带班领导、学校保安、值周教师、家长志愿者等力量,落实“护学岗”制度。督促各县(区)落实政策,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安保人员工资统一纳入财政保障。
2.提升“物防”能力。 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各学校使用好 2021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规范使用 2300 多万资金,按期完成 1050 个物防技防建设项目。多渠道投入资金,各学校努力补齐围墙残破不高、安保器械不全、消防设施不足、线路电器老化等物防不足问题。
3.提升“技防”能力。 加快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设施设备的建设应用,实现覆盖率 100 % 。视频监控存储时间不少于90 天,并与公安部门进行联网。各学校创造条件加快技防建设。教育部门加快学校安全智慧平台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平台等的建设应用。
责任部门:安全稳定科
责 任 人:主要领导李建国、分管领导朱晓南
责任科室负责人:史敬忠
(四)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校车安全等情况。
具体措施:
1.强化日常监管。 各学校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落实丽江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溺水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每周 1 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涉校涉生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建立健全问题矛盾清单台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安排专人负责,限期完成整改。
2.强化重点监管。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各学校根据 10项内容 60 项指标开展自检自查。配齐配优学校食堂安全员。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等制度。加快推进学校食堂“ 6 T ”建设,建成一批示范性“网络厨房”、“视频厨房”。严格落实校车依法审批监管制度。
3.强化督导检查。 将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检查内容。市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带队对全市各学校进行实地暗访、随机督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组对全市各县(区)、各学校进行随机督查。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责任部门:安全稳定科
责 任 人:主要领导李建国、分管领导朱晓南
责任科室负责人:史敬忠
(五)加强师生安全法治教育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情况。
具体措施:
1.开展法治教育。 积极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学习活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学习民法典及相关法治知识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责 任 人:主要领导李建国、分管领导朱晓南
责任科室负责人:金高
2.开展安全教育。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防溺水、防欺凌、防火灾、防交通意外及其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每年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校(园)长、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从业人员、班主任、相关科任教师及家长,进一步增强群防群治意识,增强安全防控能力。
3.开展应急演练。 结合实际,参照校园安全管理手册,制定完善可行可用的应急预案。各学校制度化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责任部门:安全稳定科
责 任 人:主要领导李建国、分管领导朱晓南
责任科室负责人:史敬忠
(六)防范校园欺凌及涉校违法犯罪情况,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包含对校园及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受过司法打击处理、思想偏执等人员的排查管控情况。
具体措施:
1.实施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整治。 通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安全教育、依法处理违法人员、依法追责失职人员、科学开展心理疏导、及时引导公众情绪等方式预防校园欺凌。进一步加强对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离异家庭学生、家庭重大矛盾学生、劳教人员子女学生、涉毒涉黄人员子女学生、留守儿童学生、疑似辍学学生、抽烟学生、喝酒学生、打架学生、早恋学生等的服务监管。
2.实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联合职能部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整治行动,对重点学校实施挂联包保制度。特别是极端气候、洪涝灾害、地质滑坡等安全隐患的预防整治。
3.实施学校周边环境监测制度。 各职能部门、各学校随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发现危害学校安全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职能部门联动及时处置。
责任部门:安全稳定科、各职能部门
责 任 人:主要领导李建国、分管领导朱晓南
责任科室负责人:史敬忠
(七)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安全情况。
1.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设施。 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整合社会心理健康教育力量,服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2.充实心理健康教育人才。 招录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人才充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队伍;培训一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聘请一批社会心理健康教育力量,支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利用课堂主阵地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利用劳动教育阵地融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利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开展心理健康危机干预和疏导。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责 任 人:主要领导李建国、分管领导赵文
责任科室负责人:张晓燕
(八)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
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最新校园疫情防控指南。 认真落实晨午晚体温监测、师生轨迹追踪、校园环境消毒消杀等制度,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2.严格执行学校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教体、疾控、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校园疫情风险评估处置。
3.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处置机制。 密切关注全国疫情防控动态,指导学校每月开展自检自查,规范组织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发现异常及时预警、科学处置。
责任部门:体卫艺科
责 任 人:主要领导李建国、分管领导胡建英
责任科室负责人:王菊喜
(九)校园网络安全情况。
具体措施:
1.全面开展排查。 对全市校园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务邮箱、公务 QQ 群及相关网络应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2.全天开展监测。 开展校园安全网络信息舆情监测,发现不良信息、异常动态及时报告、化解、处置。
3.全员开展培训。 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网络操作应用。
责任部门:电化教育馆
责 任 人:主要领导李建国、分管领导冯天祥
责任科室负责人:罗秋云
(十)独立学院转设及安全稳定有关情况。
具体措施:
1.专人开展服务。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设置专人开展独立院校转设服务,及时公布、宣传动态信息。
2.专人开展监测。 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丽江市教育体育局派专人对师生思想动态稳定情况、相关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发现苗头及时化解处置。
3.专人化解风险。 教体部门、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指定专人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部门联席会,分析研判、及时化解安全稳定风险。
责任部门: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责 任 人:主要领导李建国、分管领导朱晓南
责任科室负责人:史敬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体育党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市直学校校(园)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稳定科。各县(区)、各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学校自查、部门督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对校园安全隐患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迅速整改、完结销号;对仅靠学校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当地相关部门推动解决。各地通过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指导学校全面排查问题、精准解决问题。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主动服务,切实给予学校多方面支持,推动解决一批涉校安全难点问题。
(三)专项整顿、全面提升。 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为抓手,落实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查缺补漏,深化行业治理,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集中排查治理一批大隐患。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总结提炼新举措、新方法、新成效,补全学校安全监管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落实情况请于每月 22 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安全稳定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