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十四五”规划(丽生态委(2021)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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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十四五”规划

2021 年7 月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一系列创新理论,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树立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达成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的共识。在新的五年规划来临之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 十四五 ” 规划的谋划,生态环境部早在 2019 年就开始谋划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五 ” 规划,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五 ” 规划的前期研究,为科学谋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五 ” 规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 “ 十四五 ” 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 十四五 ” 规划》作为丽江市 “ 十四五 ” 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由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在充分了解丽江市 “ 十三五 ”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紧密结合国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基于丽江市实际,以习近平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思想,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及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发展的契机,紧密结合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按照 “ 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 ” 的思路,明确了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目标和具体指标 25 项,提出 64 个重点工程,预计投入资金 81.05 亿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2020 年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保护理念,本规划 “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助力丽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 作为规划首要任务之一。其次,丽江市作为长江上游金沙江干流流域的重要区域,其 98% 以上的国土面积均属于金沙江流域,金沙江干流由西到东、由北到南流经全市五个区县(古城、玉龙、宁蒗、永胜、华坪),金沙江流域丽江段的水环境保护对于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重点工程的谋划将丽江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将 90% 以上的重点工程总投资用以保护丽江市的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的重点流域、重点湖库及饮用水源地,与 “ 十三五 ”规划相比,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投入比例由 81.17% 提高到“ 十四五 ” 的 93.67% ,充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的指导思想。

目录

第一篇总论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丽江市人民政府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丽江 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丽江 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十四五”规划作为丽江市“十四五”重 点专项规划之一,由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为提高部 门专项规划质量,使规划内容既符合丽江实际,又能更好地体现 国家和省的最新环保政策,使更多的规划内容纳入省和国家的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争取到更多的环保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市 生态环境局专门成立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协调领导小组,全面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编制的质 量和进度。

2020 年是 “ 十三五 ” 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关键一年,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 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 守护丽江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为进一步巩固丽江市污染防治 攻坚战取得的成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丽 江市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深化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改革和管理,促进丽江市生态文明排头兵的 建设,基于对丽江市 “ 十三五 ”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结评估,摸 清丽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开展了 “ 十四五 ” 生态环 境规划的前期研究,并紧密结合国家和省对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 的要求,编制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五 ” 规划,为丽江市开展 “ 十 四五 ”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规划范围为丽江全境,包括丽江市一区四县,即古城区、玉龙县、永胜县、宁蒗县和华坪县。

规划以 2019 年为基准年,规划实施时限: 2021-2025 年。

第二篇丽江概况

一、自然环境状况

丽江市位于云南省西北部云贵高原与青藏高原的连接部位,地跨东经 99°23´ ~ 101°31´ ,北纬 25°59´ ~ 27°56´ ,东西最大横距 为 212.5km ,南北最大纵距为 213.5km ,处于金沙江中、上游,青 藏高原和云贵高原结合部,属低纬度内陆高原山区。北连迪庆藏 族自治州,南接大理白族自治州,西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东与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和攀枝花市接壤。

二、社会经济概况

(一)行政区划及人口状况 丽江市辖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共有 65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466 个社区居 (村)委会,其中村民委员会 400 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66 个 ,5384 个居(村)民小组。 2020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 1236067 人,出生 人数 13499 人,死亡人数 10370 人。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目标 范围内,市域范围内居住着纳西、汉、白、傈僳、普米、彝、苗、 藏、回、壮等民族。

(二)经济发展概况 2020 年,丽江市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GDP ) 5127537 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4.6% ,增速高于全国 2.3 个百 分点,高于全省 0.6 个百分点。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775330 万元,增长 5.5% ,比上年回落 0.1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 加值 1654970 万元,增长 9.7% ,比上年回落 6.7 个百分点;第三 产业增加值 2697237 万元,增长 1% ,比上年回落 6.1 个百分点。 经济增长主要由第二、三产业支撑。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 长的贡献率分别为 15.6% 、 72.7% 和 11.7% ,分别拉动经济增长 0.7 、 3.3 和 0.5 个百分点。

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 688892 万元,比上年减收 37740 万元,下降 5.2%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31501 万元,比上 年减收 22601 万元,下降 5% 。全年完成农业总产值 1356164 万元, 比上年增长 5.5% ,完成农业增加值 775330 万元,比上年增长 5.5% 。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 18.71 万公顷,比上年增长 2.9% 。全年完 成全部工业增加值 907005 万元,比上年增长 8.7 % 。全年规模以 上固定资产投资(含房地产开发投资,不含农户投资)同比增长 12.3 % ,增速比上年下降 7.9 个百分点。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 2335665 万元,比上年下降 7.2% 。全年进出口贸易完成 3.2 亿元,同比下降 7.0% 。

(三)产业发展及布局 2020 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 13.4:31.6:55 调整为15.1:32.3:52.6 。第一、二产业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 1.7 和 0.7 个百 分点 , 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下降 2.4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下降 主要由于受 2020 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全年旅游业接待国内外游客 人数 2625.1 万人次,比上年下降 51.4% 。实现旅游总收入 510.4 亿元,比上年下降 52.6% 。实现国内旅游收入 508.1 亿元,下降 50.6% 。第一产业的高原特色产业建设成效明显,烤烟、中药材、 花卉、以雪桃、芒果、花椒为主的经济林果等特色农产业不断发 展壮大,农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化进程稳步推进,全部工 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 17.7% ,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为 39.5% 。 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为 2780351 万元, 同比增长 2.7% ,占 GDP 的比重为 54.2% ,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 为 33.1% 。

2020 年,丽江市工业化率为 32.28%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9.5% ,比上年回落 6 个百分点。分重点行业:煤炭开采 和洗选业增加值同比下降 93.8% ;电力生产业增加值同比下降 0.8% ;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4.2% 。未来五年,将持续发展壮大文化旅游、清洁 载能、高原特色农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等重点产业,逐步实现 由 “ 一业独大 ” 到 “ 四轮驱动 ” ,加快构建 “1+7” 产业体系,形成 “ 八柱 支撑 ” 产业发展新局面。 7 个百亿级产业包括:丽江文化旅游千亿 级产业和清洁载能产业、金沙江绿色农业、高原生态养殖业、大 健康产业、数字产业、商贸物流业、生态环保产业等。

三、主体功能区划及发展定位

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014 年),丽江市位于云南省 “ 三屏两带 ” 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青藏高原南缘生态屏障区 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类型的通知》(发改办规划〔 2017 〕 201 号),丽江的一区四 县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有玉龙县、宁蒗县和永胜县,均属于 云南省限制开发区域,发展定位为:永胜县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 也为水土保持类型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 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产品及工业品为其他功能,需要在国土空间 开发中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农产 品生产能力的区域。要以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为重点,切实保 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效增强农产品供给 保障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在水土保持方面,主 要以退耕还林、综合治理,防止水土流失,降低人口密度为发展 方向。玉龙县和宁蒗县均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类型的重点生态功能 区,发展方向为在已明确的保护区域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多种珍稀 动物基因库。

古城区和华坪县为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发展定位为:以丽江古城为核心,香格里拉建塘镇、泸水六库镇为支撑的据点式城镇 发展区,是我省进入西藏的交通咽喉,大香格里拉旅游区的主要 组成部分,世界级精品旅游胜地,我省独具特色的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基地、重要的水能基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区。

禁止开发区包含有自然保护区:拉市海、玉龙雪山和泸沽湖;文化自然遗产地:丽江古城、三江并流区域;风景名胜区:三江 并流和玉龙雪山;国家地质公园:云南丽江玉龙雪山、玉龙黎明- 老君山;饮用水源地包括清溪水库、三束河和文海水库。

综上所述,丽江市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区域,滇川藏交汇区交通枢纽,隶属于金沙江对内开发合作经济带,是全省重要 的资源富集区,是全省清洁载能产业基地,是云南省开展省际合 作的重点区域,在生态保护中的战略定位为:坚持生态优先,绿 色发展,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沿江开发规划和空间管制, 统筹推进岸线开发利用、水污染防治和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区域 生态共同建设、共同保护、共同监管,确保一江清水流出云南。 因此,丽江市空间管控格局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

第三篇生态环境工作回顾及环境状况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丽江市生态环境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以习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中央、省级环境保 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守护丽江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丽江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大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100% ;程海水质全湖均值 稳定在 Ⅳ 类( pH 、氟化物除外),泸沽湖水质全湖均值保持 Ⅰ 类, 拉市海水质保持 Ⅲ 类,全市市控及以上河流水质监测断面的水质 达标率为 86.4% ,市控及以上地表水(包括湖库)共计 29 个断面, 其中达到或优于 III 类水质断面共 21 个,占 72.4% ;金沙江干流丽 江段水质保持 Ⅱ 类;纳入国家和省级考核达到或优于 III 类水质断 面占比 68.75%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保持优 良;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辖区内未发生较大、特大环境污染事 件。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 8 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生态文明建 设和环境保护具体工作,全面推动了丽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进 程。蓝天保卫战从城市扬尘管控、加强机动车管理、 “ 散乱污 ” 企 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等方面入手,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建 立和细化了 “ 散乱污 ” 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碧水保卫战以重点流域、重点湖库和饮用水源地为基础,扎实推进了全市水环境污 染防治和优良水体水环境保护。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形成河 (湖)的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对漾弓江的水环境污染治理,启动 了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中 心城区水生态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四县一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 偿机制建设,推动丽江市和迪庆州、大理州、楚雄州建立跨州流 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搭建工作平台。积极多方争取各级资金, 不断加大对程海、泸沽湖、拉市海等重点湖库的水环境保护,持 续推进重点湖泊的水环境保护工作,极大地推动两大高原湖泊的 水环境保护项目的开展。组织完成了全市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 分和排查工作,建立了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名单,编制完成上 报了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净土保卫战取得初步实效。组织完成 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工业企业的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和涉镉等重 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固废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加 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针对现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能力不够和处理技术不高的情 况,正与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共商进一步提高丽江市医疗 废物处置的能力。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 预计 2020 年底将投入试运行。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形成 多部门联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主要污染物减 排工作持续强化,圆满完成省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任务。

三是环境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得到提升。印发《丽江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 2016 年本)》, 适当扩大了县(区)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权限,积极主动适应经济 发展和环境保护新常态。全面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在受理、拟审批及审批的信息公开。组织完成丽江市 “ 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形成“三线一单”初步成果,为协调丽江市经 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提供保障,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服务 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严格按照国家对环境监管执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厉打击全市 范围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保持丽江优良的环境质量保驾护 航。在生态环境领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 按要求建立完善了“一单两库”资料,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 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等工作。规范对全市境内的 国控企业、减排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减排量。持 续强化对程海、泸沽湖流域的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打击长江经济 带固体废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的 力度不断加大。全市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环境执 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是以生态创建为抓手,生态文明建设更上新台阶。推进落实《丽江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完成健 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严格红线管控、实行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等重要领域的改革工作。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 “ 细胞工程 ” , 开展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丽江市已成功创建 2 个国家级生态 优美乡镇,申报并有 16 个乡镇获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的云南省 生态文明乡镇街道, 38 个乡镇已列入省生态环境厅拟命名省级生 态文明乡镇的公示名单;古城区已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区创建验收, 并列入省生态环境厅拟命名的省级生态文明县(区)公示名单。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进一步加 强。

六是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均逐项到位。“十三五”期间,严肃认真对待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省级环保督查等各级督查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各项整改问题落实到位。 自 2016 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相继印发了中央环保督察、省 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 回头看 ” 及其他环境问 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推进整改;就 环保督察整改以及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 务会、专题会议、督办会议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其他有关领导多次到现场督导督办。

二、“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

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 十三五 ” 规划共计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环境管理三大类, 16 项指标,其中生态环境质 量 6 项指标,污染防治类 4 项指标,环境风险防范类 3 项指标, 环境管理类 3 项指标,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见下表 3-1 。

表 3-1 “ 十三五 ” 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完成情况以 2020 年的相关数据进行评估,数据的主要来源有《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0 年污染防治攻坚 战工作的情况报告》(丽报〔 2020 〕 48 号)、《丽江市第二次全 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及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从评估的结果看, 16 个指标中,未完成的指标共计 5 项,占总指标数的 31.25% ,未完成的指标中,生态环境质量指标有 2 个, 即水环境功能水质达标率及声环境质量达标率,根据丽江市 2020 年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数据,全市河流水质监测断面中,有漾弓江 龙兴村、三束河市区南郊、五郎河沙马村和总管田、仙人河永胜 城南及隧道口共计 6 个断面的水质未达到水环境功能目标的要求。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中发现,昼间噪声超 2 类标准的网格数为 18.2% ,故有部分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 求。污染防治指标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和规模化畜 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2 项指标均未能达到规划目标。环境管 理指标中的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未达到 90% 以上的目标,在 本规划开展之前,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随机抽取全市不同地区 的公众,开展了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环境保 护的满意度为 89% 。

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丽江市在 “ 十三五 ” 期间,生态环境的压力持续加大。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局部地区的水环境质 量出现不断下降的趋势,从水质不能达到功能区要求的区域来看, 水质不能达标的河流断面均为流经城镇的河流,在城镇下游河流 断面水质不断恶化,充分体现出随着城市的扩张,城镇环境保护 基础设施滞后的状况一直未得到有效改善,导致城镇下游河流断 面水质超标;二是工业行业和农业生产领域的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难度大,经济发展模式未实现实质转变。工业固废综合处置利 用率(现状数值来自 2017 年丽江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统计数据) 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两个指标是绿色发展模式转 变的体现之一,而该两个指标在 “ 十三五 ” 期间未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环境保护投入资金不足,丽江市经过多方努力,在 “ 十三五 ” 期间争取到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 特别在泸沽湖、程海两大高原湖泊的保护方面,土壤环境的保护 方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均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然而,面对日趋复杂的生态环境保护态势,环境保护投入不足的 问题将日益凸显。综上所述,结合丽江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 充分表明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将面临越来 越大的压力和挑战,部分地区水环境不断恶化的压力和丽江市经 济发展模式对环境保护带来的压力将在“十四五”乃至未来一段 时期内存在,对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需求也将日益增加。

三、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质量状况:丽江共有三束河、清溪水库、黑龙潭 3 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所有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多年保持 稳定达到 Ⅱ 类,达标率为 100% 。农村 “ 千吨万人 ” 饮用水源地水质 监测共计 5 个点位, “ 千吨万人 ” 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满足水环境 类别要求。主要河流水环境总体良好。在 29 个监测断面中,水环 境功能区达标率为 77.3% ,其中达到或优于 III 类水质断面共 23 个,占 79.3% ;金沙江干流丽江段水质保持 Ⅱ 类。县级及以上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两大高原湖泊泸沽湖、程海的水 环境状况较为稳定,三个湖库水质均达到水环境考核目标的要求。 程海和拉市海均为中营养状态,泸沽湖营养状态为贫营养,基本 趋向平稳。

丽江市共划分水功能一级区 86 个,二级水功能区 22 个,根据 2015-2019 年丽江市水资源公报,采用全因子评价方法,丽江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起伏变化,变化不大, 2018 年和 2019 年的水 功能区达标率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按双因子评价:全年监测 和评价的水功能区共 38 个,达标个数 35 个,达标率为 92.1% ;其 中,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及开发利用区的达标率分别为 92.3 %、 100 %、 100 %和 80.0% 。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自 2015 年以来,丽江市城区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连续 5 年优良率为 100% 。但是,空气质量优的天数 也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近五年来,空气质量优的天数最多为 2016 年 328 天,最低为 2019 年 242 天, 2020 年空气质量优的天 数回升至 286 天。玉龙县、永胜县、宁蒗县、华坪县城镇区环境 空气质量优良,优良率均达到 100% 。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根据《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划定技术报告》,丽江市不存在重金属企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工业 园区、重金属防控区、历史遗留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类型等, 无区域纳入云南省最终划定的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对古城区和 玉龙县的农用地土壤环境铬、镍普遍超标,部分样品铜、砷、镉 超过筛选值,少数样品砷和铬超过管制值;拉市片区的铬、镍、 铜超筛选值占比显著高于其他区域,关坡和七河片区的砷、镉含 量较高;镍、铜、砷、镉有效态含量相对较高,镉的有效态占比 最高达 68.84% ;玉龙县及古城区内主要农用地区受玄武岩及灰岩 地质围绕,土壤重金属来源与周围地质母岩,可以证实土壤重金 属来源非人为污染,与高背景地质有关。对玉湖村和恩烈村内农 田、果园和饮用水周边土地的土壤监测点结果显示,总镉、总铬、 总砷、总汞均出现超标现象,经分析,各场地周边无人为污染源, 玉湖村土壤中金属元素超标可能由该区域金属元素本底值较高引 起的。

声环境质量状况:丽江市一区四县均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昼间交通噪声全市路长加权平均声级值近年来变化较大,均达到标准要求,但夜间和昼间交通噪声全市路长加权平均声级值每年 均在个别点位出现超标情况。城市环境功能区噪声 1 类区的昼间 超标率在所有区域间保持最高, 2 类区的昼间超标率一直下降,而 4 类区的昼间超标率一直增加, 1 类区和 4 类区的噪声超标率多年 来相当。从中心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好或较好区域占比变化看, 总体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较好。然而,自 2015 年来,区域声环 境质量好或较好区域占比逐年下降,到 2018 年达到五年来最低, 2020 年占比有所上升。

农村环境状况: 2016 年始,丽江市开展对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监测村庄有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湖村、古城区恩烈村。 2019 年新增永胜县灵源社区、宁蒗彝族自治县洛水村两个村庄。 参与监测的农村近年来总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基本能达到预期 的环境功能要求,但也反映出随着农村地区的逐步发展,农村地 表水、土壤环境质量正面临巨大的挑战。

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多年环境监测结果显示,丽江市辐射环境保持良好。丽江市各类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各指标监测值均低于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 - 2014 )中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辖区范围内相关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及结果多年未发现异常变化。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根据 2015-2019 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总体来看,由于永胜县、华坪县在近几年的 生态环境质量轻微变好,其余区县均基本保持稳定,表明自 2015 年至 2019 年,丽江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中向好发展。

公众环境满意度: 100% 的参与调查的公众认为当地的总体环境质量为优良,且认为优的人占大多数。丽江市大气环境质量优 良得到了 100% 公众的认可。将近一半的公众仅认为丽江市的水环 境质量状况为良,对主要的环境问题,大多数的公众关注生活垃 圾、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对 “ 十四五 ” 规划应关注的问题,绝大多数的公众认为地表水、饮用水、生态环境和土 壤环境比较重要。最后,公众对总体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为 89% 。

四、主要环境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水环境问题及成因分析 1. 总体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局部区域水环境呈现恶化趋势 丽江市总体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有部分监测断面水质不断改善,如金沙江干流观音岩大桥断面、玉河黑龙潭排水口断面、 玉河古城下断面、宁蒗河挖开桥和红旗断面等。然而,也有部分 河段水质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包括漾弓江的龙兴村断面、三束 河市区南郊断面、仙人河永胜城南断面。主要河流水质的变化情 况显示出丽江局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日益恶化,主要集中在城镇 区域,以古城区、永胜县为代表。造成古城区漾弓江流域水环境 质量日益恶化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漾弓江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水资源量减少成为影响水质的因素之一。二是丽江市旅游业发展 迅猛,对旅游业发展集中区域的水环境保护压力持续加大。因此, 对古城区、玉龙县城及其周边区域的水环境,须关注城镇生活污 水收集和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周边区域生活 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同时,随着城镇化发展加速,县城及乡镇 镇集镇区生活污水不能得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逐渐成为丽江市 重点流域的主要污染来源之一。

2.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处理水平低,仍有削减空间 丽江市工业源排放水污染的主要行业有食品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医药制造业四大行业。水污染物 的排放中,食品制造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量虽然不是主要的水污染 物来源,但其削减率低,仍旧有不断削减的空间。

3. 农业面源依然是水环境的主要污染来源,治理难度大 丽江市大部分流域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依然是主要污染来源,面对农业农村污染源分布广、分散、管理难等实际情况,丽江全市除古城区和玉龙县小部分区域,其余绝大部分区域均为广 大多山的农村地区,现有农户耕作模式粗糙,为增加农作物产量, 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逐年增加,致使农业面源的贡献居高不下。另 外,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成分多样化, 排放量不断增加,农村地区的水环境质量面临严峻考验。

4. 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缺乏整体的评估 地下水的环境保护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但是,由于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较晚,丽江市至今未开展过对全市地下水 环境质量状况的评估工作,缺乏科学有效的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 的技术支撑,包括对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来源情况、与 地表水及土壤污染的关联性等科学问题仍处于空白状态,极大地 影响了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有效开展。

5. 水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较为突出 丽江位于云南西部,受交通条件限制,属于云南发展落后的区域。随着交通体系的日趋完善,高速公路的通车、飞机的通航, 丽江由于其得天独厚的自然和人文景观,逐渐成为外来投资的热 点地区。凭借日益增多的旅游人数,多家国内国际知名企业到丽 江投资,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不足,其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 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导致水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

(二)大气环境问题及成因分析

1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但保持优的天数有逐年下降的趋势

自 2015 年以来,丽江市城区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连续 5年优良率为 100% 。但是,空气质量优的天数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 势,持续保持丽江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100% 优良在 “ 十四五 ” 期间将面临压力。丽江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指标超标的主要污 染物为臭氧。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来源为移动源。随 着丽江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城镇建设的步伐加快以及农村地区宅基地改扩建的增加,生活源产生的颗粒物在一定时期内仍将不断增 加。同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与建筑行业、装修行业、日常 生活办公的生活源密切相关,也将在一定时期内不断增加。

2. 工业源的大气污染物的削减进入瓶颈期 工业源产生的二氧化硫为丽江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主要来源,由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包括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水泥 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等行业产生和排放。 上述工业行业涉及的企业均达标排放,受市场需求、企业盈利能 力、工业技术革新等多因素的影响,拟在 “ 十四五 ” 期间进一步削 减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进入瓶颈期,对逐步削减丽江市工业源 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土壤环境问题及成因分析 1. 总体土壤环境好,仍存在局部土壤污染风险突出的问题 丽江市无云南省重点土壤污染防治的区域,不存在大面积和大范围的土壤污染地块,但局部区域土壤污染风险依然存在,主 要包括工业企业的尾矿库、废弃煤矸石堆场等区域,在丽江市各 区县均有分布。

2. 缺乏对全市及重点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评估 “ 十三五 ” 期间完成了丽江市土壤污染的详查工作,详查结果尚未公布。丽江市也未开展过对全市和重点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 评价工作,仅对局部地区开展过零星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总体上仍不了解和掌握丽江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给下一步顺利 开展科学的、有的放矢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

(四)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管理问题及成因分析 1. 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不足,需进一步提升 丽江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为 57% ,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为 54% 。丽江市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的水平 还远未达到云南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要求,特别是煤矸石,作为丽江市一般工业固废的主要构成,其综合利用率偏低。 “ 十四五 ” 期间应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率。

2. 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丽江市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由丽江市齐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对丽江市范围内的医疗废物进行处置,丽江市医疗 固废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 输能力和医疗废物的处理技术水平,丽江市的危险废物种类少, 产生量不大,有进行自行综合利用的能力。然而,危险废物的危 害较大,仍需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

3.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刚起步,配套收集和处置能力不足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对丽江全市城乡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相配套的收集和处置能力提出了严峻 的考验。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面临 的难度和问题将在“十四五”期间越加凸显,主要体现为山区居 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问题增加了对丽江市广大农村地区生活 垃圾的收集和处置的难度。因此,需要积极探索和尝试适合农村 地区,特别是山区和半山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方式。

4. 农田固废的综合利用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丽江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为 79.5% ,地膜回收率为 78% 。农村地区农田秸秆及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诸如地膜、农药化肥的外 包装随意丢弃等情况较为普遍,成为农村地区农田固废的又一组 成部分,而现在还未形成系统的管理模式,长期积累对农业生态 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另外,农业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对水环境影 响的贡献越来越大,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的程度对当地 的水环境质量和农田生态环境均有影响。

(五)声环境问题及成因分析 丽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状况好,存在局部区域噪声污染扰民的情况,同时,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好的比例逐年下降。从噪声扰民的污染源看,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如 餐饮娱乐设施)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等是丽江市主要的噪声污染 源。丽江市各区县县级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工作已完成, 为下一步开展科学声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然而,现有声环境质 量的监测能力不足,声环境管理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生态环境问题及成因分析 1.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旅游开发加大了局部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

丽江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市森林覆盖率 70.34% 。境内有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拉市海国际重要湿地、玉龙雪山省 级自然保护区、三江并流文化自然遗产等自然环境状况保持良好 的区域。然而,随着丽江市旅游开发活动的加剧,如玉龙雪山风 景名胜区、拉市海、泸沽湖的游客接待数量日益增加,游客产生 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量也不断增加,对当地的环境造成巨大 压力。如三江并流文化自然遗产范围内的老君山景区,环境基础 设施仍不健全,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边的自然景 观和环境状况均带来污染风险。

2. 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弱 随着《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地方法规的颁布实施,基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2012~2030 年)》 的相关要求,丽江作为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九大优先区域之一 的滇西北高山峡谷针叶林区域中高黎贡山片区的区域之一,然而, 丽江市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基础薄弱,主要体现在:一是物种 保护方面,缺乏对丽江全市完备的生物物种名录;二是尚未开展 过对丽江市生物多样性重要地区的生物物种调查,包括丽江市的 自然保护区、省级湿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等重要区域的调查;三 是由于缺乏相关的调查,丽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难以开展具有针 对性、可操作性的保护工作,不利于长期的有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四是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缺乏,缺乏开展基础调查研究的经 费,缺乏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经费。

(七)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1. 多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同管理机制 为了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城市不断扩张带来的管理问题,丽江市政府对部门间的职能职责、机构进行了多次的调整和改革。 但是,部门间协同管理机制不顺、职能职责不清等管理问题依然 存在,导致各部门各自为政,未形成统一的有效的多部门共同协 作的环境管理机制,导致工作无法推进或互相推诿。特别在水环 境管理和移动源大气污染物的协调管理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2. 尚未形成多方共同合作保护跨界水体的有效机制 丽江市与周边州市、丽江市内一区四县、丽江与四川均存在跨境水体。 2018 年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丽江与迪庆、大 理等已初步形成多方共同合作保护跨界水体的有效机制。但仍有 部分河湖和饮用水源地缺乏跨界水体保护的有效机制。如文海水 库和雾坪水库涉及市境内跨区县的跨界合作水环境保护,泸沽湖、 金沙江干流缺乏跨省境的流域水环境合作保护机制。

3. 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丽江市及各区县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在人员配备方面、技术人员能力方面、仪器配备等方面,还未完全达到国家相关环境监 测和监察的标准化建设要求。目前,丽江市环境监测站、永胜县 环境监测站、玉龙县环境监测站、华坪县环境监测站等已具备一 定的监测能力,但是,随着环境监测和监察要求的提高,如下一 步在土壤监测、地下水监测、辐射污染监测、应急监测等方面的 新要求,对地方的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4. 环境宣教能力不足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现有的环保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滞后,目前还没有专业设备、专业人员开展工作,特别是开展针对生态环境伴随式采访工作,很多时候需要借助“外援” (各级新闻媒体、专业广告公司),往往因经费等问题搁浅,导 致现有宣传能力跟不上新形势下快速提升的各项环境宣传工作要 求,急需要上级部门给予专业设备配备、技能指导、业务培训及 工作交流的机会,全面提升宣教工作能力。

5. 生态环境保护研究能力不足 丽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研究能力不足,缺乏对市级及各区县分局的技术支撑团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业性强,在配合国家 及省级要求完成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时,往往需要开展一定深度的 环境保护研究工作,以更好地支撑环境管理及治理的现代化发展, 而丽江市目前在市级及区县分局均无专业的环境保护技术研究能 力,对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工作带来不容忽视的困难。 因此,须进一步增强丽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及研究能力。

第四篇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和全省的发展 战略,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丽江市“十四五”社会 经济发展中,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丽江现场办公会精神,紧密结 合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继承发扬十八大以来的好经验、 好做法,巩固、提升丽江市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成果,按 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思路,本着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精准施策、协同治理、上下联动,形成合 力的基本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 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和环境风险 管控,着力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大生 态系统的保护力度,着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切实担负起维护祖 国西南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坚持保 护与修复并重,探索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坚持推进丽江市生 态旅游、文化名城发展战略,为丽江市深化绿色发展,建设成为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力争丽江生态环境 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生态屏障,为全省生态文 明排头兵建设的战略目标贡献丽江的力量,为建设独具特色的生 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最美丽江奠定坚实基 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夯实“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切实把绿色发展理 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 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 境保护,推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地贯彻“绿水青 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丽江经 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精准施策,协同治理。巩固丽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果,在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生态 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从源头防控入手,在不同区域,因地制宜, 精准施策,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和可操作的技术,密切结合政策、 经济、环境等多种手段,形成多方位协同推进污染防治的良好局 面。

坚持政府主导,共治共享。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力,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企业绿色转型,激励企业 履行治污减排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 企业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利用新技术新手段,畅通社 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机制,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 识,牢固树立“共治共享”的理念,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自愿参 与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三、目标指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巩固丽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取得的成果,到 2025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 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 水平进一步提升。丽江中心城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保持稳 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达到国家和 省级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 Ⅲ 类以上水体 比例持续提高,持续保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 类,泸沽湖水质保持 Ⅰ 类,程海水质保持稳定并力争有所 提升;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 级下达的目标要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发展,环境 监测和环境监察能力得到提升。生态文明理念、绿色发展理念全 面深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方各面,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 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到 2035 年,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更加健全,以绿色发展为主导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和能力与经济 社会发展相适应,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全市生态 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并实现稳中向好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持续减少,全市基本建成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 山水美、人文美的美丽丽江。

根据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目标,遴选出六大类, 25项指标。分别为生态环境质量类,包括 7 项指标,涵盖饮用水源 地、地表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方面的指标;污染防治类共计 5 项指标,包括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等方面的指标;生态保护类共计 2 项指标,包括生态红线 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考核两个指标;环境风险防范类,有 3 项指标,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指标;碳减排指标,共计 2 项指标,包括单位 GDP 能源排放下降率和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 放下降率;环境管理及能力建设类指标,共计 6 项指标,涵盖全 市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境信息公开、公 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详见下表 4-1 。

4-1 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五 ” 规划指标表

第五篇规划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助力丽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从优化产业布局、增加绿色供给、积极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着手,持续深化生态领域“放 管服”改革,完善环境保护机制体制,以丽江市人民政府牵头, 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 环境管理体系,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生态 文明的新景观。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1. 优化产业布局 将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环保引导和调控作用,严格落实环境空间管控,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 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积极引 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 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坚定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 路。严格执行差别化环境政策,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 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开发区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快推 动产业转型升级,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防止污染转移 和过度开发,推动区域产业聚集化和绿色化发展。

基于丽江实际,全市除古城区和华坪县为省级重点发展城镇外,玉龙县、宁蒗县和永胜县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属限制 发展区域。根据丽江市工业化发展处于初期阶段的现状,全市重 点发展产业:建材行业( 5 区县均涉及)、矿产业(以永胜县、华 坪县、宁蒗县为主)、清洁载能产业(以华坪县和宁蒗县为主)在全市各县区均有分布,其中清洁载能产业以缓解水电弃水,拟 发展单晶硅、多晶硅、水电铝、金属镁及镁合金等高耗电行业, 华坪县提出发展矿电结合试点。因此,在 “ 十四五 ” 期间,应严格 按照丽江市 “ 三线一单 ” 的要求,以丽江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 针对优先保护单元(生态保护红线、特殊保护地、一般生态空间)、 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空 间布局约束,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措施,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针对各区县的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现 状,严格按照各县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基于环境管控单 元的特点,制定各区县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布局,对于清单中在重 点管控单元明确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如禁止新建工业项目, 禁止新建及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或及改扩建涉及有 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等,应严格按照清单不予进行审批建设。 对重点区域,如金沙江沿岸、泸沽湖和程海高原湖泊流域、集中 式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清单的 相关规定。在城市发展规模上,全市应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 模,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等。总之,以丽江全市及各区县 “三线一单”为基础规划布局全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发展布 局。

2. 增加绿色供给 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行节能低碳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建 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增强绿色供给。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制 定政府绿色采购产品目录,统筹 推行绿色产品标识、认证。建立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 逐步淘汰污染严重、健康风险大的包装材料。充分发挥链主企业 和龙头企业带头作用,组织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和国家 推广应用可循环、可降解、可替代产品。旅游、餐饮等行业应当逐步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办公 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减少使用一 次性办公用品等。

3. 积极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的要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要求,积极推进丽江 生态环保产业发展,以建设环保产业聚集区为抓手,注重发展循 环经济,推进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 等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推进中节能滇西北生态循环 经济产业园、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

积极探索和利用市场手段提高环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环境工程咨询、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 等市场机制,健全各类废弃物处理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好排污权 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及价格政策措施。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 推进林权流转、转让、抵押、融资等方面改革,探索发展碳汇交 易。

注重发展环保技术,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推动节能环保技术咨询、 系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综合发展,推动环 保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大力发展环境服务综合体。

探索及拓宽环境保护产业的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丽江的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中。大力鼓励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融 合,探索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BOT 、 PFI 、 BOOT 、 BTO 、 O&M 、 TOT 等多种模式开展丽江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运 营及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到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领域,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本融入到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中。

树立大环保理念,全市各部门协同推进丽江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认真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加快“三 湖”“两江”治理,强化河坝治理,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大 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推进国土绿化,构建完善生态补偿机 制。启动实施森林资源质量精准提升、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乡 村振兴绿化美化、林业生态扶贫、天然林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 监测体系及能力建设、森林防火建设等项目。抓好农业农村污染 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整县推进项目,着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进金沙江 流域内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发挥生物资源优势,建设高山花 卉园、中药百草园、珍稀植物园和滇西北野生植物基因库。鼓励 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生态经济型产业,培育野生植物产业, 增强森林食品、药品、林化产品等有形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加 强开发区、产业园区、高新区循环改造,开展园区废物交换循环 回收利用、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重点推进食品加工企 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断提高万元 GDP 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等 指标。力争到 2025 年生态环保产业产值达到 100 亿元。

(二)深化生态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环境保护机制体制

1. 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通过最大幅度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环评审批、最大程度压缩审批时间、最严格措施保证环评质量、最大努力提高服务质 量,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积极推进丽江市“绿色三张牌”和大滇 西旅游环线的打造和建设工作;同时,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 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实体经济,确保最大 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为守法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整治既无相关手 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严格禁止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保护守法 企业的权益,为其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 强有力的支撑。

2. 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 通过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领域,推动丽江市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 通过创新绿色金融政策、落实价格财税政策、创新环境经济政策、 建立完善绿色信贷、环境信用体系等制度,有助于把市场活力最 大限度发挥出来,推动经济走上依靠创新提质增效的发展道路。

3. 构建多样化补偿方式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丽江属于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地区,境内有森林、湿地、矿藏资源、世界自然遗产地,长江上游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为全 省、全国、乃至全世界提供着丰富优良的生态产品。紧密结合国 家生态补偿方面的相关政策,以玉龙县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为 示范,继续推进落实玉龙雪山旅游反哺农业、老君山旅游反哺农 户和资源使用补偿、拉市海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旅游转型升级补 偿;建立健全金沙江丽江段横向流域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泸沽湖、 雾坪水库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探索丽江市森林、湿地、流域、矿 产资源等各领域多样化补偿方式的生态保护机制建设,助推丽江 市生态文明建设。

(三)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从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健全 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健全环境治理信用 体系、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方面逐步构建丽江市现 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是支持丽江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丽江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工作之一,市委市政 府要积极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承 担丽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责任,加强丽江市级、区县级各 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在“十四五”期间,完善丽江市中心城区 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健全大气环境治理与减碳协同机制、健全 生态补偿机制等重点任务,逐步形成各部门有机协调合作的工作 机制,构建丽江市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制 度,强化对企业排污的监督检查,督促丽江市食品加工等企业行 业进一步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提高企业治 污能力和水平,健全企业承担自身的环境责任的机制体制。加强 对公众的宣传教育,畅通环保监督渠道,依托公众、新闻媒体等 及时反馈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加强对丽江市重点环境敏感区域, 如玉龙雪山、拉市海、古城、泸沽湖、老君山等的公众环境监督 力度;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 引导公民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中。进一步理顺丽江市生态环境监 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关系,推动丽江与迪庆、四川、大理等相邻 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推进丽江市、区、县环境监测能 力建设,努力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一区四县环境监察监测标准 化能力建设。推进丽江市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创新环境治理模式, 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丽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完善 并落实乡镇及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政务诚信系统建 设,推进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基于丽江实际,进一步完善相 关环境治理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完善丽江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 机制体制。

(四)推进政府主导,共治共享的体系建设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的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规划引导、完善立法、 财政投入、示范引领等方面的发挥带动作用,发动和鼓励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 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 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社会共治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压 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此外,还要落实企业 的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排污企业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的 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企业负责人环保责任,加快形成环境影响评 价是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是企业运行守法依据、执法督察是 监督兜底的环境管理基本框架。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推 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深化污染防治,向蓝天碧水净土目标奋进

以持续改善和提高丽江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注重源头防控,深化污染防治,强化精细化管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 根据区域、流域和问题类型差异进行分区施策,突出精准治污、 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 快丽江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形成有 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 活方式,向蓝天碧水净土目标奋进。

(一)持续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 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大局,全面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部署,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 心,始终贯彻落实“一河(湖)一策”的理念,“退、减、调、 治、管”多管齐下,推行精准施治,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 深度剖析丽江市水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从污染减排和 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环境 治理,以重点流域和重点湖泊为“十四五”期间水环境保护与水 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巩固丽江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已取得的成果,继续强化对水环境质量优良区域的保护,如金沙江干流及其 主要支流、拉市海等,加大对水环境质量呈现下降趋势的局部区 域水环境治理力度,如漾弓江、仙人河等重点河流,持续改善丽 江市水生态环境,逐步实现从注重水环境质量指标向“三水统筹” 的水生态系统健康发展转变。

1. 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大力推广节水器具 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保障为核心,以漾弓江和程海流域为重点,对丽江市中心城区(坝区)、永胜坝 区等重点水资源缺乏区域的水资源多年变化趋势、时空分布特征、 供需关系、用水结构和用水效率等进行分析,严格开展各流域、 区域的水资源论证,细化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因地制宜地统 筹优化水资源开发、调度和配置,进行合理的调水补水,充实漾 弓江和程海水资源总量,提升其水环境容量。同时,严格水资源 保护,实施科学的区域发展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进行用水总量 和强度双控。优化丽江坝区和永胜坝区工、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产业高耗水方式,促进程海螺旋藻企业等主要耗水对象推动落实 节水任务。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体系,进一步完善丽江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项目,并将雨水一 并纳入城区水资源配置系统,形成良好运作,为各县(区)水资 源使用效率提升提供参考和借鉴。

加快推进各县(区)海绵城市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的应用,以丽江中心城区、泸 沽湖景区、老君山景区为重点区域,针对区域内的餐饮、住宿等 旅游设施,通过政府引导、财政补助、加大宣传等措施,大力推 广节水器具(包括节水马桶、节水淋浴设施等),从源头减少以 旅游为主要产业区域的旅游用水和废水的产生量,切实实现水资 源的节约,实现源头防控的目的。

到 2025 年,全市水资源保护利用取得明显成效,漾弓江、程海等重点流域水资源总量和生态流量得到保障,丽江坝、永胜坝 等主要缺水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得到缓解。

2. 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持续保持丽江市 3 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 8 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建立水源地管理多 部门协调机制,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排查和防控,全 面消除现状存量污染,切实加强水质预警监测,落实从水源到水 龙头全过程监管,防止新增污染,确保水质安全。推进文海水库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完成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充分保障丽江市城区用水安全。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含千吨万人)保护体系,分步实施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并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必要的隔离防护设施,加强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管理,强化 水源周边环境保护,编制完成农村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优先对全市范围内的 39 个乡镇级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逐步落实农 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对全市范围内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千吨万人)环境问题的整治,实现 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完成全市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名单建立和 水源保护区标志等一级保护区的物理隔离工程。

到 2025 年,全市 11 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率 100%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千吨万人)水 质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3. 强化优良水体的环境保护,促进水生态系统健康发展 ( 1 )推进金沙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生态系统健康发展 推进金沙江干流水环境保护,严格按照“三线一单”的准入要求,加强对金沙江沿岸的管控,严禁在沿江设置各类准入清单 中禁止建设的项目和各种类型的开发。同时,加强对现有污染源的治理和管控,一是开展沿江地区农村畜禽粪污治理,收集沿江 村镇两污并进行妥善处理、处置,有效削减入江污染负荷,二是 实施金沙江干流特别是干热河谷地区生态恢复建设工程,进行沿 岸面山植树造林、河滨带和河岸缓冲带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等, 提升金沙江丽江段干流水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主要支流新庄河和马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针对村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河流生态进行治理,一是提升城乡生活 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开展华坪县城鲤鱼河沿岸生活污水 收集管网优化改造,实施华坪和永胜 2 个县 5 个乡镇的生活污水 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建设沿河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 并配置村镇垃圾收运设施。二是在新庄河和马过河中下游实施河 道沿岸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缓冲带和湿地,开展面山植被修复。 三是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实施新庄河流域煤矸石综合治理,建设 矸石堆场坡底挡墙和矸石挡墙坡下多级沉淀净化系统,并对马过 河流域已关闭煤厂堆场进行清理整治。

到 2025 年,金沙江干流及其支流水生态系统实现健康发展,新庄河 “ 新桥 ” 、 “ 入江口 ” 及其支流鲤鱼河 “ 阿支德 ” 三个断面和马过 河 “ 红星桥 ” 断面水质稳定达到 Ⅱ 类,金沙江干流各断面水质优良, 其中 “ 观音岩大桥 ” 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 Ⅱ 类及以上。

( 2 )开展乌木河流域水环境保护,保持乌木河优良水质 乌木河流域下游华坪县境内流经船房傈僳族傣族乡及永兴傈僳族乡,以蚕桑和茶叶种植为代表,两乡镇农业发达。为确保乌 木河出省境水质持续保持优良,开展乌木河流域水环境保护,一 是加强对乡镇集镇及沿河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 处置,依托丽江市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设施 建设规划,开展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置;二 是加强对沿河两岸农村两污的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以《华 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基础,优先安排乌木河流域沿岸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逐步完善流域内农村生活 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程;三是以蚕桑和茶叶种植区域为重点,开 展农业面源防控工程,通过推广缓释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 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加强废弃农药包装物监管等多种绿色防 控措施。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削减乌木河流域入河污染负荷。力 争在“十四五”期间,乌木河出境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

( 3 )深化拉市海国际重要湿地水环境保护,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巩固和扩大拉市海保护治理成果,继续推动实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转变当地农业和旅 游业发展思路,推动绿色发展,协调好湖泊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 系。

深入推进沿湖污染治理。补齐拉市海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完成环湖截污一期工程,并推动后续截污 工程实施完成,促进绿色科学的环湖截污构建体系,实现对沿湖 区域污水的有效收集。完善沿湖区域村庄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健 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并按照集中与分散结合的原则,强化 农村“两污”末端处理与处置。聚焦马场污染防控,引导各马场 建立完善污染防治制度,加强对马场环保设施的提升改造,充实 马粪收集清运设施,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并加大对马场环境 卫生的督查力度。推进沿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探索拉市海生态 旅游反哺农业市场化补偿,促进实现农业生产结构、生产方式调 整,推动沿湖农业绿色发展。

开展湖泊生态系统的深入研究。开展拉市海水生态环境承载量评估,深入调查拉市海入湖污染负荷,摸清拉市海流域的主要 污染来源,重点关注马场及其周边主要污染源对湿地及保护区的 影响,为拉市海精准治污提供决策支撑。开展拉市海湿地水生态 环境状况的调查与评估,掌握拉市海水生态环境状况的底数,立足“三水统筹”的保护理念,科学评估拉市海水资源、水生态的 状况,研究湖泊水生态格局与水质响应间的关系,为科学制定拉 市海保护策略,开展拉市海高原湖泊湿地保护奠定理论基础。

强化湖泊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拉市海生态空间,强化湖滨带保护修复。全面拆除核心区和环湖沿线区 域的违法违规建筑,继续推进村庄整体搬迁和岸线清理工作。大 力推进拉市海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体制的建设,探索引入多种 渠道资金充实湿地生态补偿资金来源,采用多种生态补偿的方式, 以环境经济手段辅助开展湿地的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扩大退耕 还湿面积,逐步恢复湖滨生态带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积极改善 珍稀水禽栖息地的湿地生态环境,进一步巩固“人退鸟进”的保 护成果,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持的能力。

促进拉市海旅游经营绿色规范发展。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规划为引领,以湿地空间管控为约束,以生态旅游为主线, 创新拉市海旅游发展模式。完成旅游马匹和马场减量控制,挖掘 湿地游览、水鸟观赏等优质项目,提高生态旅游产品的供给能力。 完善拉市海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开展生态旅游环境教育实践,引 导游客积极参与。同时,以马场旅游服务公司为重点,加强旅游 市场管理力度,规范拉市海旅游经营活动,避免产生发展失控、 过度商业化、污染和破坏拉市海生态环境的不良现象,实现拉市 海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社会和谐的多重效益。

到 2025 年,拉市海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力争水质稳定保持 Ⅲ类,并在现有水质基础上努力进一步提升,湖滨带得到有效恢复, 旅游业实现绿色优质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整体成效显 著,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进一步缓解。

( 4 )加强两大高原湖泊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 加强泸沽湖水环境保护治理。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以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实现流域空间管控与生态系统恢复的有机结合,综合推进泸沽湖水环境保护 治理。一方面,确立泸沽湖流域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和 环境质量底线,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分区、分期提出空间管控策略,以协调推进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 保护为重点,规范旅游开发方式和秩序,实施“控湖转坝”工程, 建设流域外游客接待及集散地,缓解游客井喷式发展对泸沽湖流 域特别是沿岸区域的旅游污染压力。另一方面,强化科技支撑, 重点发力,推动构建全流域截污治污体系,巩固和提升控源截污 及生态修复的成果,加强与下游四川省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进一 步完善环湖环保基础设施,精准实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和旅游污 染治理,提升沿湖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收集转运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和削减入湖污染物总量。同时,充 分发挥生态保护屏障的规模化生态效应,在提升已建湖滨带运行 效果基础上,深入推进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和湖滨带恢复,增强泸 沽湖自然修复能力,促进湖泊生态系统稳定恢复。开展对泸沽湖 特有土著鱼类人工驯养繁殖技术研发和推广。此外,继续推动川 滇两省共治共管,建立川滇两省长效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完善环 境执法监管体制,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借助泸沽湖正日益成为 国内外旅游热点的现状,开展智慧泸沽湖建设及泸沽湖环境保护 展厅及环保宣传建设,扩大泸沽湖保护的影响力,倡导当地居民 和国内外游客主动参与到泸沽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

到 2025 年,泸沽湖水质稳定保持 Ⅰ 类,主要入湖河流山垮河、三家村河、乌马河、大渔坝河稳定保持 Ⅱ 类水质,水体保持贫营养。 全湖入湖污染负荷得到全面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得到有效落 实,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旅游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流域生态 功能明显提升,湖泊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加强程海水环境保护治理。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的思路,以着力解决突出的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为导向,逐步实现程海生态系统完整性恢复和可持续发展。在对程 海水资源供需平衡、污染物积累过程和水生态退化过程进行科学 解析的基础上,采取“水资源可持续循环、水污染全过程控制和 水生态正向修复”的治理路线,围绕“水资源保障、水污染防治、 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灾害治理、执法监管建设” 六大核心任务,以流域生态空间管控、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以 生态补水、节水减排、污染源精准治理与控制、水环境提质增效 为手段,以湖泊生态系统恢复为支撑,以流域智慧管理和生态文 明建设为保障,构建程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精准管控的保护治理 方案,实施程海水资源优化配置、节水建设、集镇及乡村两污治 理、面源污染阻隔、入湖河流水质提升、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 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执法监管强化等项目,综合实现程海水环 境提升和水生态恢复。重点为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流域内的两污收 集处理工程、加大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 综合利用、加强对沿湖入河河道及周边山洪冲沟的治理、开展程 海湖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湖滨带修复及水生植被和水生动物群落 恢复等工程。针对程海生态补水工程,开展对程海湖体水生态系 统流变的监控,定期实施程海湖水生态系统的调查,开展程海湖 水生态系统变化的评估。

到 2025 年,程海水位得到逐步恢复,力争水质逐步改善达到国家和省级的相关要求,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达到或保持 Ⅲ 类( TN 除外),湖泊水华风险基本得到控制,湖泊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 升。

4. 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改善局部水质恶化流域水环境质量 ( 1 )加大漾弓江等重点流域的不达标断面水污染防治力度 按照 “ 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构建“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的多层次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将保护责 任分解压实到地方行政区域,促进形成水陆统筹的保护空间,深化分区、分级、分类防治,提升各流域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水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推进各县(区)落实水污染防治任务。集中 力量治理全市范围内水质较差水体,以漾弓江、宁蒗河、五郎河、 仙人河为重点,以各流域不达标断面为切入点,识别各自存在的 主要问题,梳理各流域水生态环境现状与相关要求、标准的差距, 找准问题成因,针对性地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推进漾弓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针对漾弓江流域水资源不足、污染来源明确、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由丽江市政府牵头,多部门 共同协作,从提高丽江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合理调 配水资源、加强流域各类污染源管控、增强河流水生态自净功能 等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优化流域内农业、工业、 景观用水和再生水调配利用,促进漾弓江生态容量扩充。二是以 实现干流龙兴村及其支流三束河市区南郊 2 个断面稳定达到 Ⅳ 类 及以上为水质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紧扣漾弓江流域主要污染 来源为城镇生活源的情况,以减少丽江市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源入 河量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丽江市中心城区和玉龙县城及其周边区 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实施管网新建和改建,同时加快丽江 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建,扩建丽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 建丽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同步提高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处 理效能。另一方面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定期抽查并加大处罚力 度。实施丽江市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农村两污和漾弓江下游开南 街道、七河镇农业种植区面源污染治理,并选取流域内重点区域 开展漾弓江支流水系生态修复示范。

推进宁蒗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一是开展上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河流生态建设,削减入河生活污染物,治理拉巴河、宁利河、 树劳河等支流流域水土流失。二是实施中下游特别是宁蒗县城区 段水污染治理,完善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高县城污水收集 和处理率,并覆盖周边村庄。实施下游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源头防控,综合实现挖开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保 障出境水质达标。

推进仙人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一是优化流域内水资源调配利用,保证仙人河生态流量;二是开展永胜县城污水收集处理提升 改造工程,完善收集管网,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新 建永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县城城区及其周边区域居 民的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县城区域进入仙人河的生活 污染负荷;三是对下游河道两岸农田面源及沿河村落生活污染进 行治理;四是开展河流生态系统建设与修复。通过多点发力,力 争仙人河永胜城南和隧道口 2 个断面水质逐步改善。

推进五郎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五郎河流域包括永胜县和宁蒗县的部分区域,涉及永胜县三川、松坪、光华 3 个乡镇和宁蒗县 西布河、战河、跑马坪等 3 个乡镇。针对五郎河总管田水质监测 断面水质呈现不稳定的现状,从如下四个方面推进流域的水污染 防治,一是开展对五郎河流域主要污染来源的调查研究,重点调 查流域主要污染物的来源及产生的原因,基于调查,形成五郎河 流域精准治污的策略,指导开展五郎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二 是实施沿河 8 个乡镇和周边沿河村庄两污收集处理,建设 8 个乡 镇集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依托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 优先开展五郎河流域范围内沿河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善流 域内集镇和乡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置设施;三是以三川坝农业 面源污染治理为示范区域,在五郎河流域范围内推广农业面源污 染源头防控技术,促进区域内农药化肥减施减量,鼓励农户使用 有机肥、缓释肥替代无机化肥,使用绿色病虫害防控手段替代农 药;四是开展五郎河干流沿河两岸的水土流失防治,特别针对五 郎河两岸废弃的砂石开采区域,开展国土绿化、修复和水土流失 防治工程,力争总管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到 2025 年,丽江市水质恶化河流水质逐步改善,河流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控制,流域生态空间管控格局得到优化,流域水资源 流域生态功能明显提升。漾弓江龙兴村断面、三束河市区南郊断 面、宁蒗河挖开断面、仙人河永胜城南和隧道口断面、五郎河总 管田断面水质逐步改善,力争实现稳定达标。

( 2 )排查整治疑似黑臭水体 防控城市建成区疑似黑臭水体。强化控源截污,推进丽江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综合开 展城市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提升东界河、清溪河、渔米 河、昌洛河等多条城市河流水质,实现建成区河流河畅、水清、 岸绿、景美的目标。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推 进疑似黑臭水体精细化管理,及时对各县(区)建成区内疑似黑 臭水体进行成因分析和整改,防止黑臭水体出现新增,确保长治 久清。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全市范围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善各县(区)农村黑臭水体名册台账,细化黑 臭水体名称、点位、污染成因、污染状况等,并按照“控源截污、 内源治理、水体净化”的思路展开治理,做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的衔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及其潜在环境风险,严防新增污染。 在有基础、有条件的水体设置监测点位,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将 丽江市农村水环境治理全面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推动责任落 实。

推进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以金沙江流域及其重要支流为重点对象,以一区四县为单位,开展对入河排污口的排查与整 治工作。关注重点流域沿岸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生活区等 区域的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情况,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 置监测点位、标志牌、计量及监控系统等,为下一步实施精准治 污奠定坚实的基础。

到 2025 年,丽江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疑似黑臭水体,农村无黑臭水体,城乡河道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入河排污口管理精 准有效。

5. 进一步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体制建设 全面落实丽江市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夯实丽江市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体系,深入落实生态补偿实践。强力推 进金沙江干流和各县(区)内非跨境重点管控河湖市级对责任县 (区)的补偿考核清算,并针对漾弓江、五郎河等跨县(区)重 点子流域实施“拓展版”补偿示范,精准细化小尺度范围内的污 染排放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以资金支持水生态保护和水环 境治理项目为主要形式,通过补偿实践充分调动流域水环境质量 提升的积极性,压实治理责任,以目标倒逼漾弓江、仙人河、宁 蒗河等局部水质恶化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推动丽江市水生态系 统全面健康发展。

不断完善丽江市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随着纳入补偿范围的各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变化情况,进一步细化补偿 方案,针对具体流域,综合考虑水质类别、水质月份数、特征污 染物浓度变化情况、流域污染排放量、环境治理投入需求等因素, 调整补偿考核方式,优化补偿考核目标和考核细则要求,构建综 合全面的考核体系,配套权责对等的资金筹措办法,强化资金分 配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机制,提出更加公平科学的资金分配方式。 通过相关资金的整合和提质增效,拓宽合理有据的支持范围,促 进形成扎实全面的项目储备,并探索经济援助类、技术支持类等 资金补偿以外的多元化补偿模式。建立补偿动态跟踪和定期评估 机制,充分压实各县(区)生态补偿和保护治理责任,推动流域 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建设,促进形成丽江市金沙江流域 共治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以文海水库和雾坪水库为主要对象,推动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清晰划分水源管理属地玉龙县、宁蒗县和受水地丽 江市中心城区、华坪县的污染排放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综 合考虑水源地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以及生态服务价值, 对属地由于满足水源地环境保护需求带来的资源开发受控、产业 发展受限进而引发的自身经济损失和发展机会丧失进行补偿,缓 解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属地与受水地区之间的矛盾,扎实保障饮用 水水源安全。

着手开展文海水库和雾坪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深入分析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的要素,厘清补偿主体、补偿 客体之间的关系,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态补偿模式, 探索从中央下达的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奖励资金中统筹和预留一 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文海水库和雾坪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 的来源之一,由市牵头,协调玉龙县与古城区、宁蒗县和华坪县 积极协商构建饮用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机制,并制定生态补偿的实 施方式、考核清算要求以及监督管理和评估机制。在生态补偿机 制建设过程中,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发展优势的文海水库,鼓 励采用产业补偿的方式,建立文海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绿色生态环 保乡村生态产业链,重点打造观光农业和游憩休闲服务,将水源 保护区内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优质的 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转变“供血” 式补偿,整体提高区域的“造血”能力。

积极融入到“长江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国家战略规划中,在现有金沙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省内 跨州市的金沙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与迪庆州、大理州等上下游 州市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体制;努力融入和推动长江流域上 下游省际间的生态补偿工作,协调好金沙江丽江段与下游各省份 之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到 2025 年,丽江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形成完善体系,全面覆盖金沙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跨区县境的饮用水水源地。各地区、 各流域污染排放和治理责任划分清晰,补偿机制整体运行良好, 补偿资金清算划拨合理有据,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成效显著,流 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流域保护大格 局得到确立。

6. 防控水环境风险 防控突发性水环境风险。根据丽江市主要流域水环境风险问题及其成因分析结果,以各流域内存在较高水环境风险的企业为 重点对象,配套设置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 设施等预防性设施,有效防范风险。根据水生态环境保护需要, 明确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应急队伍建设、风险防范制度建设 和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应急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饮用水水 源等敏感受体和环境风险较高、事故频发区域为重点,开展预警 体系建设,针对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续性有机污染物,提出在线 监测设施建设的要求,明确预警监测、预警管理机制。

探索逐步建立防控累积性水环境风险的机制。适时对河湖底泥开展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累积风险调查评估, 逐步建立对重点湖库、河流底泥有毒有害污染源或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长期定期监测的机制体制,逐步建立长期的累积性水环境风 险的评估的数据库,为化解累积性水环境风险提供科技支撑。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协同减排 认真落实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进一步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多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持续实 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排,强化工业、机动车、扬尘等多污染 源综合防控,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促进绿色低 碳发展,推进丽江市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加强城市扬尘治理

加强对全市城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工地、交通道路、渣土运输车辆等城市扬尘主要来源的重点管控。对扬尘污染问题日趋严重 的区域,如宁蒗、永胜县城及其周边区域,以县政府牵头,联合 住建、交通、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切实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 到位”、“六个百分之百”管理措施:做好工地周边围挡、物料 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和渣土 车辆密闭运输,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 机制。加强各县(区)交通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城镇道 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扩大各县(区) 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绿地规模,加强“三沿”(沿河、沿湖、沿路) 区域绿化,促进减尘抑尘。力争到 “ 十四五 ” 末,县城道路清扫率 达到 60% 以上。

2. 强化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 落实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升级改造。推动丽江市建材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推进污染物的减排措施。 对启动超低排放改造以外的重点涉工业炉窑行业(水泥行业)进 行深度治理,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结 合丽江市中心城区所在地天然气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适时开展 “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综合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的同时,力争不断降低排放总量。

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针对丽江市建材加工、汽车涂装、印刷装潢、汽修行业、家具行业等重点行业和生活源产生的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低(无) VOCs 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开 展储藏设备、生产工艺和治污设施提升改造,通过选用适宜的技 术及其组合,有效提升 VOCs 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 和去除率,强化有组织排放治理、无组织排放控制。从源头结构 调整、污染深度治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整治,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的 有效减排。

3. 深化多部门协同管控移动源,推广新能源机动车 巩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成果,持续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落实国家加快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量的要求,一是加大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在丽江市尽快建立并推 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 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三是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 应用,丽江市尽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 控系统,利用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排放检验机构联网、重型柴 油车远程排放监控,以及路检路查和入户督查抽测,对柴油车开 展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监控,积极按照国家、省级的部署,加 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 网。

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 2020 年),市政府引导推广新能源机动车的使用, 鼓励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优先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鼓励家 庭或个人使用低耗能、低污染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逐步提 高新能源机动车(私家车)在丽江市的销售比例。完善充电基础 设施建设,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 “ 新基建 ” 项目统筹推 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4. 逐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的相关部门,逐步优化完善全市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网,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推进大气污染物来源解 析和排放清单业务化,提升空气质量模拟与预警预报能力。在全 市重点工业园区设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更换老旧自动 监测设备,完成大气污染成因解析移动观测实验平台建设。科学 配置执法资源,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突出重点发力,推进责任落 实,完善丽江市大气污染执法监管机制。

针对丽江市臭氧超标问题,从加强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入手,实施丽江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臭氧污染来源解析 的研究,明确丽江市主城区臭氧污染现状,主要污染源排放及分 布特征,定量解析各污染源类对环境空气中臭氧的贡献率,为制 定长期臭氧污染防治方案提供支撑依据,为政府决策、重污染天 气应急响应及大气环境管理提供向导及技术支持,为丽江市主城 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供帮助。

到 2025 年,丽江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保持稳定,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细颗粒物、二氧化硫 等环境空气质量主要监测指标年均值保持稳定,臭氧监测指标年 均值力争保持稳定,县城清扫率达 60% 以上,全市环境空气监测 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精准治理水平得到提高。

5. 多措并举,促进碳减排 按照国家提出的 “ 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力争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 的碳减排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减排的相 关政策和措施,编制丽江市低碳发展 “ 十四五 ” 规划,摸清丽江市 碳排放的主要来源,编制丽江市碳排放清单,提出丽江市 “ 十四五 ” 末碳减排的目标指标,明确丽江市 “ 十四五 ” 期间碳减排的重点工 作任务。

以实现绿色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全市碳减排,一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丽江市电力供应主要依靠水电 和新能源,在“十四五”期间,稳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力 度,加大天然气、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力度; 二是全面推进造林工作,增加森林碳汇,稳步提高全市的森林覆 盖率;三是加快耗能企业技改转型升级,加大推广信息烤烟燃煤 烘烤烤房,提高居民电气化能源供应;四是推广低碳交通系统, 以推进新能源汽车为龙头,扩充充电桩的数量,优先在城市公交系统中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及新能源出租车;五是开展低碳试点示 范建设,包括低碳建筑、绿色酒店等推广,以点带面,在一区四 县内遴选有代表性的示范点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学校示范建设, 提升低碳生活在公众中的影响力。

(三)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丽江市土壤污染防治核心工作,促进形成和健全土壤污染的预防、控制、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的制度体系和工作能 力,提升土壤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逐步减少 存量污染,显著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障人居环境和食品安 全。深入开展地下水现状调查评估,以重点或敏感区域地下水污 染防治为试点,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1.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在云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优先开展保护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加密调查,重点对粮食种植基地、中药材种植基 地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开展调查和定 位;选择典型的土壤资源,根据土壤污染、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同, 进行重点地区的加密调查。特别是对耕地、饮用水源土壤重金属 污染进行大尺度调查,优先摸清耕地土壤、饮用水源、工矿企业 周边、加油站、污灌区和大中城镇郊区等重点区域的土壤环境质 量状况。

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实现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的有效监管。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 期调查、例行监测和评估制度。重点对 12 个在产企业地块(煤炭 开采和洗选业 1 块,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 块,有色金属采选 4 个 地块,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 块,医药制造业 1 块,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 块,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 块)、各县(区)污水处理厂、各县(区) 生活垃圾填埋场、丽江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区域土壤设置监测点位,建立土壤保护及污染监管的长效机制。

2. 贯彻落实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和分类管理 按照丽江市已完成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严格落 实农用地和建设地土壤环境分级和分类管理,分别采用相应管理 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 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 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 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 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 离、阻断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3.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现有重污染工矿企业环境管控。在华坪、永胜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地区,提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环境管理要求, 对可能造成周围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禁止工矿 企业在废水、废气、废渣处置过程中违法将污染物向土壤、地表 水、地下水等环境转移,坚决查处在企业运行过程中造成污染的 行为。

重视潜在土壤环境安全隐患监管,加强对土壤环境安全隐患的防范。全面清查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风险管控区,丽江南口 工业园、永胜特有农产品加工工业区、华坪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 及其他重点区域的土壤污染潜在隐患,开展以涉重工矿企业、集 中污染治理设施、尾矿库等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严格监管 存在土壤污染事故隐患的工矿企业。

推进对历史遗留污染场地监管。开展全市历史遗留污染场地调查,调查和判定场地及其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建立全市层 面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清单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历史遗留场地环 境监管,“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监管计划。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方案,全面整治尾矿、冶炼渣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 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进历史遗留 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 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 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聚集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防治污染土 壤和地下水。

4. 开展土壤及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 结合丽江市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以玉龙县九河乡历史遗留矿渣污染综合治理、永胜县松坪 乡米厘置安铜厂历史遗留堆浸场、宁蒗县、华坪县煤矸石等厂址 及其周围场地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 理与修复。在华坪、永胜等县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其他 县(区)根据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后,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 区域。到 2025 年,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 用率均达到国家和省级的目标要求。

5.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 积极谋划,认真建立 “ 十四五 ” 时期丽江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根据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实际需求,扎实做好项目前 期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夯实项目实施基础,分批次、分类 别申报上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有效推动项目实施。

6.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快地下水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丽江市地下水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围绕 “ 双源 ” (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 源)保护和治理需要,衔接国家和省级地下水监测工程,整合国 家、省级和行业要求设置的各类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并实施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方案,并按照相关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基本建立丽江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共享。

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持续开展丽江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掌握地下水污染源的分布和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根 据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以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 染源为重点,严格地下水污染源监管,优先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 源环境安全。强化全市 4 个乡镇级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 区、工矿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医疗废物处置场等重点区 域、重点行业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 业名单,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切实担负起责任,全面加强全市地下 水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实施地下水污染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推进丽江市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区域与场地 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明确 地下水污染治理对象及任务,逐步建立全市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 并向社会公布,分期分批开展修复治理试点示范,为开展全市地 下水污染修复工作积累经验,有序推进丽江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 作。

到 2025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加强,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 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安全利用面积进一步 扩大。基本掌握丽江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典型地下水污染源 得到有效监控。

(四)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 生态化,切实解决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积极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村容村貌,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 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围绕丽江市的 “ 好水 ” 和 “ 差水 ”进行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科学部署,以水质较好的金沙江流 域、泸沽湖和程海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以及水污染 问题较为突出的漾弓江流域古城段和玉龙段、永胜县仙人河流域、 宁蒗县红旗河流域为重点,充分考虑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污 染现状和治理需求,并与各县(区)编制完成的县域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专项规划形成有效衔接,在整合已建设施,充分发挥现有 资源效用的同时,以农村生活污水的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为导向, 统筹不同区域、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排放规律、污染现状、周边环 境敏感点、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布局,实现全市农村 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全覆盖。同时,立足于丽江市已实施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经验教训,综合考虑各县(区)现 有和未来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能力,合理确定污水收集方式和处理 工艺以及发展布局,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 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治理措施, 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分类、分期、 分批梯次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优先开展具备条件较好的 村庄,通过示范点带动连片,由城郊→坝区→半山区→山区逐步 推进。实行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 运行、统一管理”,强化提升项目质量和效能,降低末端治理成 本。

完善配套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方式,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 积极参与,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治理。强化群众主体地位, 采取多元化的宣传教育手段和方式,实现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显著 提升,引导群众自觉自愿投身全市农村环境保护,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建立健全丽江市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化管理, 完善监管考核机制,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切实提高全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运营管理机制。为避免“晒太阳”工程,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实实现污水收集处理设 施的环境效益,应从运行模式、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两方面入手切 实解决农村两污收集和处置设施运行无保障的难题。以丽江市人 民政府牵头,出台丽江市农村两污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 要求须明确:一是丽江市一区四县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保 障农村两污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的模式,鼓励各县区通过第三方运 营的方式;二是运行经费的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作为农村两污设施正常运行的主要经费 来源,收费标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财政补贴作为运行 经费的补充;三是明确农村两污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作为县级、 乡镇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要求之一。

2. 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实施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参考外省或本省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以《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 行)》为指导,总结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在实 践中的经验,贯彻落实方案提出的 “ 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至 少选择 2 个以上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 点工作 ” 的要求,结合丽江实际,在全市一区四县 65 个乡镇(街 道)中优选一定数量的自然村开展丽江市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燃烧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充分依托丽江市中心城区城镇生活垃圾 分类配套设施的现有设施,探索本地区适宜的方法和模式并进行 推广,配套建立奖励引导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为下一步在全市农村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提供建设经验。

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和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及设备配置,合理设计垃圾收运路线,科学调配收运设备, 选用成熟可靠的处置工艺和设备,协调布局终端处置设施。因地 制宜,采用集中和就近分散的方式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实 现丽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全覆盖。各村组要建设必 要的前端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尽量做到防雨、防风、防渗、卫生。 鼓励普及使用密闭式垃圾收运车辆,相邻县(区)、乡镇共建共 享转运处置设施,逐步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均得到有效 收集和妥善处置。

3. 有序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持续推动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 畜牧业标准化普及率,优先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金沙江干 流及其主要支流、拉市海、泸沽湖、程海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逐步辐射扩大范围,实施全面治理。

积极整治各县(区)农村散养畜禽粪污,减少农村散养规模,指导和促进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养殖场过渡,推行清洁养殖技术 和生态养殖方式,通过重点扶持示范场(户),形成带动。将农 村散养畜禽粪污治理与改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清洁能源 开发利用等措施充分衔接,选用成熟可行、经济合理、维护简便、 务实管用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多种形式的畜禽 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切实加大畜禽养殖监管力度,落实生 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有效联动,全面排查整改村庄畜禽养 殖粪污溢漏流失问题,规范畜禽养殖粪污贮存处理。

到 2025 年,丽江市完成 200 个自然村的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在有条件的农村地 区逐步建立起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及设备运营管 护逐步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 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 主体的 “ 五位一体 ” 运维管理体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长 效机制得到健全。基层环保管理力量建设得到加强,农村环境监 测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五)提升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处置能力 全面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健全回收利用体系,实施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固体废 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固 体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理处置,保障全市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安 全。

1.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的监督管理 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持续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 立健全工业固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排查 行动,排查清理固废存量点位,按照 “ 清理、溯源、处罚、问责 ” 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量点位开展整改工作,并依托全省固体废 弃物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时清理 清运、处置非法堆存的固体废物,消除环境隐患。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结合工作职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主动申报工业固废有 关信息,采取防治工业固废污染环境的措施。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督促企业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 技术、工艺和设备,合理调配和使用能源资源,提高能源资源的 利用率。支持不同行业、企业延伸耦合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链, 重点提高选矿、冶炼废渣、煤矸石等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和循环利用率,推广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作为水泥、新型墙体材 料、有机肥料等的原料。构建区域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系统,培 育新产业动能,对形成产业规模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作为新 兴的环保产业加以孵化、培育,华坪县要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示 范基地建设,永胜县和宁蒗县要以铜和贵金属的生产为突破口发 展再生加工产业和深加工产业。

2. 完善危废及医废的收集和处置设施建设 紧密结合全省危废和医废统筹治理的部署,按照 “ 自我消纳为主、区域协同为辅 ” 的思路,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将丽江中心城 区及其他三县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全省及全市公共基础 设施进行规划布局、统筹建设,针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能力缺 口现状,加快推进一批危险废物收集、焚烧、填埋集中处置和突 出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缓解当前重点地区危险废物 处置压力。进一步摸清全市危险废物的来源,加强对危险废物的 管理。调查全市范围内汽车、电子维修危废、废旧电池、工业危 废等危险性废物的数量及排放方式,完善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清 单,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 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监管机制。

进一步完善丽江全市医疗废物安全收集和处置的设施建设。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的通 知》的相关要求,基于现有丽江市医疗废物处理设施老旧、处理 能力不足、处理技术落后等现状,积极引入有实力、有技术的企 业,新建丽江市医疗废物安全收集和处置设施。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等法律和规定的要求,全市统筹规划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 输、处置的设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医疗废物的收集范 围,在市级集中式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各县区都要形成医疗垃圾 从收集到转运、到处置的科学体系,从而达到所有的医疗废物的科学、有效、安全的收集、转运和处置。针对偏远地区确实暂不 能实现及时输运的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环保部门和卫 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自行处置医 疗废物的机构要及时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处 置情况。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版)》的相关要求, 对床位总数在 19 张(含)以下的乡镇和农村医疗机构,其产生的 医疗废物在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 进行消毒和收集的条件下,其收集和运输过程不按危险废物进行 收集和运输的豁免条件下,进一步提高丽江市全市医疗废物的安 全处置率,在 “ 十四五 ” 末实现全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

提升危废及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危废及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明确方案中应包含建立联动管理机制、 明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配套设施改造和建设要求等。 做好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的储备工作,一旦发生应急情况可先行投 入使用。县区要将危废和医废处置作为生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 的重要内容大力予以落实,探索将相似的环境基础设施整合后进 行统筹管理。将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生活垃 圾焚烧设施等性质和作用较为类似的设施统筹起来进行规划和管 理,探索将丽江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统筹为一个项 目包向社会开放,推动产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发挥优势企业 的力量,加强危废及医废应急处置设施统筹管理。

3. 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探索 “ 无废城市 ” 建设途径 基于《丽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按照政 府推动、全民参与、以点带面、分部推进的原则,以市级和各县 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各单位 安排专职领导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逐步建成以法治为基础、 政策完善、与丽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逐步推进丽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丽江城区的居民 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无物业服 务或物业服务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所属街道承担分类投放管理 责任人义务。居民小区必须配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选择居住小区内便于投放的位置 成组摆放,每个居民小区至少应设置 1 个收集点。

中转站改造:对传统的地坑式压缩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为箱体式压缩。箱体装满后直接运往处理厂或填埋场,并建设 除臭设备、污水处理设施、沥水设备。大中型中转站将设置二次 分拣场所,并设垃圾分拣员进行二次分拣。有条件的大中型其他 垃圾转运站可集约建设大件废弃物、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 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预处理设施。

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推进丽江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华坪县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加强宁蒗县垃圾填埋场管理,新建永 胜县生活垃圾热解厂,并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系统。

探索丽江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途径,开展丽江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前期工作准备,以统筹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方 面入手,以进一步加强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思路为指导,从 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方式、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加快形成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系统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丽江市“无 废城市”建设途径的探索。

4.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进一步加强塑料 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紧跟丽江市塑料污染治理工 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塑料制品的排查摸底,形成与 塑料产品相关的企业清单,通过严控生产流通、强化使用管控、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强化组织实施等手段,推动落实塑料污染治理。 到 2022 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 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 2025 年,塑料制 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 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 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促进治污减排,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十四五”期间,将治污减排作为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以污染源达标排放为底线,以骨干性工程推进为抓 手,改革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推进工业企业持续减排,加强农村 农业统筹治理,严格控制增量,大幅度削减污染物存量,强化治 污减排监督管理,持续减轻生态环境压力。

(一)推进工业企业持续减排 根据省级下达的减排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将减排目标落实到有关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减排工程项目清单,明确 相应减排措施与工程,按期完成减排任务,建立企业事业单位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工业企业持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台账制 度,开展自行监测,如实申报,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还要依法履 行信息公开义务。

基于丽江市污染源普查的结果,丽江市以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制造等行业及重点企业为水环境治污减排的核心, 特别是金沙江流域及其沿岸重点企业,督促企业开展工艺升级改 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加强水资源利用效益,完善再生利用设施, 减少污水外排。以水泥、采石、建筑等行业为大气环境治污减排 的主体,围绕污染源达标排放,区域总量控制、空气质量达标的 要求,加快脱硫、脱销及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加强工程建设施工 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二)强化从源头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排放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种植和养殖生产布局和结构,统筹推进空间优化,资源节约, 污染防治和循环利用,强化环境监管,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 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秸秆回收利 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基层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从源头削减农业面源污染。

以丽江坝区漾弓江流域、永胜坝区、程海流域、五郎河流域、仙人河流域,以及新庄河中下游和拉市海周边农业种植集中区域 为重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根据不同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的 成因,提出适宜的技术组合措施,应用于各个关键环节。即源头 上做好控制,实施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作 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过程中进行阻断,通过物理的、 化学的、生物的以及工程的方法对氮磷等污染物进行有效拦截阻 断和强化净化。末端强化治理,实现农区氮磷污染物源化和氮磷 减量化排放或最大化去除。综合推动丽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 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协调统一。一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推广测土配方 施肥技术,科学分析当地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高产施肥规律,通 过农业技术下乡模式,指导种植户适量使用农药化肥;采取有效 措施鼓励种植户使用有机肥、缓释肥等肥料,源头减少农业面源 污染排放;二是推广秸秆饲料、秸秆草编等利用模式;鼓励农户 使用“可降解、易回收”农膜地膜;加大农膜地膜的回收利用的 力度,提升全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三是推广“畜禽 粪便-沼气-农作物”的生态生产模式,促进种养结合,种养循环 等种养模式,推进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减少养殖业污染排放; 鼓励村民采用圈养的方式,改变原散养的养殖模式;在条件适宜 的河谷地区,因地制宜推进沼气池、沤肥池等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方式。

强化行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多部门联合展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对镇村的指导与服务,压实乡镇 工作职责,加大对破坏资源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 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整治 目标任务,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注重实效,不搞“一刀 切”,不搞形式主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 突出环境问题。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通过广播宣传、入村宣传、发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手册等方式,深入到广大农村 地区进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将农业农村 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清洁生产、爱护环境 卫生、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 防治信用约束机制,推动形成部门联动,上下合力的整治格局。

(三)全面推进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和处理 全面推进乡镇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进一步提高乡镇集镇区域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本着连片治理、资源节约的原则, 对丽江市还未开展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的乡镇开展统一规 划,在对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设计阶段,因地制宜 将集镇周边具备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到集镇生活污水收 集和处理的范围内,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根据区位条件、污水产生规模、排水方式、排水去向等,筛选生 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和设施设备,采用适合本地的污水治理技术 和模式。以县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 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开展协同治理,加强改厕与集镇、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积极将全市水环境纳入河长制、 湖长制管理。

以市、县、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加大对乡镇及其周边农村生活垃 圾治理力度。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采取“村 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 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加大乡镇及其农村垃圾 治理力度。各县区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加强区域合作,充分发 扬大局观,全面、系统的配合相关部门解决丽江市乡镇垃圾治理 问题;各乡镇要根据清运距离和成本,充分依托县城垃圾处理设 施,加强中转站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垃圾治理工程。 实施整治全流程监管,严厉查处在集镇和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 放垃圾行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化试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在建立乡镇保洁和垃 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基础上,设立村庄保洁公益岗位,稳定保洁队 伍。

建立乡镇及农村污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运维单位要制定明确的制度和措施,鼓励专业化、市 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县级负责建立县、乡、村有制度、有标准、 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应结合 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建立资金保障机 制,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已建成的乡镇 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开展经常性排查,对设 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应 通报批评或约谈有关负责人;对新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 维护资金没有保障的,不得安排资金和项目。建立并实施环境治 理依效付费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 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健全服务绩效评 价考核机制。

(四)加强污染减排的监督管理 细化监督管理能力。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层层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尤其要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上精准发力,及时整改落实。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典型行业污染 排放情况调查,摸清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污染治理水 平,建立重点排放企业清单,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 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限期改造,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监管和监控,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推进行业企业治 污减排工作。

强化清洁生产管理。开展清洁生产与排污许可衔接试点工作,将清洁生产理念有机纳入排污许可制度中,探索清洁生产与排污 许可证的结合创新;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的整体预防 作用,探索清洁生产在促进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的措施和机制; 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探索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产业 节能减排和升级改造的有效模式,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

推进企业污染减排的精细化管理。借助第三方技术机构的力量,为生态环境部门提供审核、培训等方面的技术协助,为重点 行业企业提供环保管家服务,推进企业污染减排的精细化管理。 制定相关政策,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型环保企业等具有 能力的机构、组织进入治污减排领域,加快培育环境管理的第三 方咨询和服务市场。

四、防范化解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理念,把防范风险贯穿到生 态环保工作全过程,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 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关 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增长处于增速换 档期,结构调整处于阵痛期,生态环境风险处于高发期和凸现期 的叠加阶段。面对当前复杂的生态环境,要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 险,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一)牢固树立生态安全意识 树立主动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的意识。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有效化解,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充 分认识到技术对生态风险规避的重要性,合理借助科技的力量, 研究技术生态风险,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充分调动市场 的力量,合理规避环境风险应对当前生态环境的现状有足够的紧 迫感和危机意识。

树立全面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的意识。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积极做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生态环境 安全底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重点做好工业企业、土壤、金沙江流域(丽江段)、危险废物、 核与辐射等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

提升公众生态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提升公众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意识,促使公众深刻认识到当前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稍有不 慎都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首先必须在社会大众中开展生态环 境氛围宣传教育,将“人与环境和谐共生”、“人人享有健康环 境”的理念灌输给公众,培养和提升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让人 们意识到生态环境风险已成为必须面对的全球性问题,营造全社 会关心、重视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其次,加强环境教育来进一 步约束和规范改造自然的行为,避免生态环境风险和危机的发生。 加强环境教育是多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做好环境伦理意识的培养 工作,如培养公众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等;其次要发挥好保护 环境工作的先进个人或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广大群众参与 到环境保护工作当中来;最后就是要根据不同对象和群体的实际 情况,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道德观念,培育社会大众的生态环境 意识,逐步在全社会形成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的自觉行动。此外, 提升公众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意识更重要的是培养社会大众的风险 意识,普及风险文化。通过长期的正确引导和精心培育,加强宣传教育,促使社会大众风险意识的形成,从而有利于树立健康的 风险心态,提高整个社会的风险承受能力,使公众面对生态环境 风险时更能临危不乱,从容应对。

(二)建立健全防范环境风险的机制与制度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执法与立法并重。要在新环保法的“钢牙”基础上,持续推动常态化、全覆盖的环保督察、联动执法,让执 行成为“杀手锏”,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共 同保障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的执法力度。通过渐进立法及体 制机制的不断创新,建立务实理性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生态环 境风险防范体制体系。

建立环境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明确监测预警的对象,寻找导致产生生态环境风险的警 源,并对生态环境风险的警情和警源进行理性、客观的分析,在 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环境信息 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制定不同的生态 环境风险防范预警机制,使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预警机制更加有效、 合理。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和《丽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 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评估等技术标准 体系,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与修复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 革。

持续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严格监管、稳健经营,风险可控、多 方共赢”的原则,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根据丽江市 环境风险实际,明确将涉及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的企业、涉危高环境风险企业列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范围,并鼓励其他企业积极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切实加快环境 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进,逐步完善丽江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制度。

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在风险评估、预报预警、信息 发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定制定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根据实 际需要和情势变化,及时修订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增强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的能力 建立科学预判生态环境风险的机制体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环境风险识别的能力,善于发现隐患因素和倾向性苗头,透过 复杂现象抓住要害,对各种可能的风险及原因要心中有数。主动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研判、风险防控协同和责任机 制,切实抓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机制,系统梳理 和掌握各类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提出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预案。 有效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应对生态环境风险挑战,要把风险化解 在源头;及时中止风险联动传导,阻断生态环境风险向其他领域 扩散传播的通道;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环 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风险防范队伍;同时, 加强生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 联动能力,需要应对风险的责任主体相互协调,行动一致,提高 风险应对效率。

(四)关注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 紧密结合《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按照国家、省级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各级卫生部 门逐步形成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的相关联的意识,关注丽江境内 生态环境与公众健康的关联事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关注丽 江市生态环境状况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

五、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着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以加强空间管控为主要手段,科学编制丽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加强丽江市 “ 三屏两湖一带 ” 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抓好 “ 一 江两山三湖 ” 的生态保护,以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世界自然遗 产等保护地为重点对象,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的力度,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旅游。力 争到 2025 年,不断加大丽江市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为云南省乃至 国家生态安全战略筑牢丽江市生态安全屏障。

(一)强化空间管控,逐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 科学编制丽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丽江市生态安全格局,以及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自然 保护地等生态环境要素的保护要求,科学合理规划丽江市生态保 护空间和社会经济发展空间,衔接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同步开展丽江市 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为国土空间规划完善提供生态环境 保护相关决策建议,同时为下一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提供生态环 境保护措施和建议。

加强丽江市“三屏两湖一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加强老君山山地生态屏障、玉龙雪山-拉市海生态屏障、泸沽湖- 程海高山峡谷生态屏障及泸沽湖和程海、金沙江干暖河谷地带生 态建设;强化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的生态源地、生态缓冲带生态 安全格局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加强生态 廊道建设,防治生态孤岛化,保证生态系统连通性,提高生物多 样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生态保护空间管控策略。加快湿 地植被恢复与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评估与监测预警体 系建设,加强和维护陆域和水域环境的生态功能,全面推进生物 多样性保护。加快推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巩固存量、拓展 增量、提升质量。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贯彻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六大专项行动的要求,以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世界自然遗产等保护地为重点对象,加大自然 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的力度,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自然生 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守资源、环 境、生态红线,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1.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

以拉市海国际重要湿地、玉龙雪山、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为主体,科学合理地布局保护区空间结 构,强化有限区域内的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加强世界自然遗产地、 国家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其他保护地的基 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针对极小种群和极度濒危等重要特殊保护对 象,对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和珍稀、濒危、特有野生动 植物自然分布区域予以保护,推进落实建设高山花卉园、中药百 草园、珍稀植物园和滇西北野生植物基因库等迁地保护设施建设, 完善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相结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 系和保护网络。

2.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评估与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区域和空缺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与编目,完善丽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数据 库;实施极小种群物种调查及保护行动,加强对关键生态系统、 湿地资源与湿地生物多样性和重点保护物种的调查研究及受威胁 状况评估,及时发布濒危物种动态;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安全 防范体系的能力建设,提高生物多样性预警和管理水平;加强生 物物种资源出入境检验检疫能力建设,开展物种引进的风险评估; 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入侵机理、扩散途径和防范措施研究,建立外 来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对边疆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扶贫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鼓励实施符合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建设,扶贫减贫 等项目,积极争取各级和不同国内国际渠道财政和技术支持。到 2025 年,以 “ 物种零灭绝 ” 为目标,持续深入开展保护行动。

(三)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 1. 金沙江流域生态修复及安全屏障建设 推进丽江市境内 615 公里金沙江丽江段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作。以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重点,对金沙江流域实施分区保护及生 态安全屏障建设,坚决落实长江 “ 十年禁渔行动 ” 。加强对老君山、 玉龙雪山、泸沽湖、程海、拉市海生物多样性保护、 “ 三江并流 ” 世界自然遗产地及水源涵养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采取 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对自然生态有明显影响的产业发 展、经营活动或城镇建设活动,减轻人口压力,引导人口有序转 移,通过人为因素控制和自然修复努力实现原始生态系统的稳定 和良性循环,维护丽江市生态安全。加快对河流滨岸带、草原、 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的退化生态系统实施生态修复和维 护,坚持生态保护与建设优先,不断加大区域生态环境恢复保护 力度,限制矿产资源采选、金属冶金等显著破坏生态环境的经济 活动强度,支持旨在提高农牧民收入的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产业 适度发展,鼓励绿色生态经济模式发展,可持续地改善区域生态 环境。对农牧交错区,耕地相对集中的农业区,加强农业面源污 染防治和农田土壤的监测监管、进行修复及改善,改善人居环境, 加快对生态环境保护起支撑保障作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生 态环境好、社会经济落后区域的生态补偿,缓解资源开发利用和 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维持社会稳定。

2. 保护和恢复高原湖泊湿地生态系统 通过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围栏工程、鸟类栖息地保护工程、湿地生境保护工程等构建湿地生态屏障,加强湖泊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实施湖滨缓冲区、入湖河道 生态修复以及水源涵养区生态保育。逐步建立健全泸沽湖流域、 程海流域和拉市海流域全流域水质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湖泊的 环境监测能力,完善水质监测评价考核体系建设,创新自然资源 资产化和生态建设市场化等制度,加强入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 项目实施,确保入河、湖污染物削减指标、空气环境质量指标、 生态环境指标等达到分阶段预期目标,永葆丽江市青山绿水。

(四)巩固国土绿化的成效 以“增绿、增值、增效”为目标,加快推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巩固存量、拓展增量、提升质量。一是充分发挥国家林 业重点工程在全面推进国土绿化中的重要作用,继续落实天然林 保护工程,紧盯退耕还林任务,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压稳 靠实工作责任。在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变的基础上,科学核定适 宜退耕地面积,争取适宜的耕地全部退耕还林;二是在实施国土 绿化建设中,要大力发展木本油料、经果林等特色经济林和林下 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加快建设一批林业产业示范基地;三是根 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金沙江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主 动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四是加快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地区综合 治理,扩大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自然生 态系统稳定性,逐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五)推进生态旅游,保护丽江绿水青山 丽江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旅游优势,是著名的旅游胜地,旅游业的发展让当地百姓提高了生活的水平。保护资源和环境是 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生态旅游是适应这种发 展的最佳选择。应在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的背景下,加强旅游市 场监督管理,合理规划、优化调整玉龙雪山、丽江古城、老君山、 泸沽湖等重要旅游景区,促进全域旅游发展,鼓励发展生态旅游、 乡村旅游,推进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保护丽江绿水青山。

六、完善监测监察,构建生态保护现代化监管体系

“ 十四五 ” 期间,以《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2020-2035 年)》、《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为指导,立足丽江实际, 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的部署,完善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向生态状 况监测和环境风险预警拓展,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提高 数据质量,构建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估体系。持续推动环境监测 监察改革,健全环境监察执法体系,推进环境监测、监察联动执 法,提高环境执法效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 政手段,规范监测行为,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加强部门协作,推 进共治共享体系建设,形成政策措施合力,构建生态保护现代化 监管体系。

(一)落实生态保护监管,构建生态保护现代化监管体系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指导思想,在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 的安排部署下,以落实完善丽江市生态监测和评估体系为抓手, 选择丽江市重点区域流域、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评估和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工 作。以丽江市金沙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重点湖库、重要饮用水 源地等尝试开展重点领域监管,加强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查处力 度。

(二)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优化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2020-2035 年)》的要求,在国家、省的部署下,积极参与建设 涵盖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统一规划、 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环境空气质量自 动监测网络在覆盖各县区政府所在城镇的基础上,逐步延伸至空 气污染较重的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配合国家和省级的部署,争取完成丽江地级市的光化学评估监测站点建设,力争实现具有开 展非甲烷总烃监测的能力。推动城市路边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建设。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的安排和部署,分期、分步建立国家 大气中《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受控物质监测 网络,全面提升监测能力。增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温室气 体等监测点位,开展背景、区域或城市尺度监测。

水质自动监测在现有监测断面基础上,配合国家、省整合增加全市的国控断面,监测点要覆盖重点水域、重点湖库、县级以 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积极配合省级统筹安排,组织开展流域 面积 1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跨市界、县界断面、中小型湖库、 重点乡镇下游、流经城镇的重点河流和大型工业园区下游,以及 未纳入国家网的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推动水质污染溯源监测,积 极拓展流域水生态监测;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测,着重 “ 双 源 ”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地下水污染源)水质监控,丽 江市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同步开展地下水监测站点调查,摸清现状、 建立清单,根据管理需要补充建设部分监测点位。

进一步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行土壤环境分类监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要覆盖污染行业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社 会关注热点重点区域。

声环境监测网络要覆盖各县区政府所在城镇区域、道路交通及功能区,重点提升噪声敏感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农村环 境监测在现有已开展的监测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农村环境质量监 测点位,加强农村环境敏感区和污染源监测,增加对日处理能力 20 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此外,还要 加快推进全市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形成辐射监测能力, 依法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部 署推动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建设。

强力推进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当前环境污染形势,环境监测能力是各项环境管理的有力支撑。至 “ 十四五 ” 末,各县区环 境监测能力要达到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网络。配合国家、省级部署,开展生态综合监测站建设,建设完善全市自然保护区、重点流域和 湖库、森林、石漠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重点保护区域 的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网络。

(三)健全环境监察执法体系,推进辐射和应急预警监测 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监察执法体系,要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相协调,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相联 动,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 革相衔接,有效整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科学合 规设置执法机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 基本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 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与丽江生 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职能体系。完善环保责任追究 机制,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落实生态环 境保护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未尽责履职而 导致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与党政领导干 部绩效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损害责任追究、环保 责任清单等制度有效衔接,形成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 监督体系的闭合制度链条。

按照国家、省级部署和安排,建设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站、水体辐射自动监测站等辐射环境监测系统。统筹利用常规和辐射、 政府和社会应急监测资源,建立完善国家-区域(海域)-省-市 四级应急监测网络。加强丽江市辐射监管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成立辐射监督机构,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辐射监测队伍,统一配备 一批辐射应急环境监测的仪器和设备,力争组建辐射监测实验室, 逐步提高丽江市辐射应急监测能力。

(四)逐步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体系 基于“三线一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在 “三线一单”统筹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上,从市域、县(区) 域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严格项目准入,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 依据,严格项目的审批。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推进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通过统一标准规范、业务流程梳理、系统整合集成等,逐 步构建丽江市生态环境管理“大系统”,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 理能力;全面整合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建设丽江市生态环境信息 资源中心,提高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分析能力,提升生 态环境信息共享与服务能力;通过整合集成生态环境管理行政审 批事项,建立丽江市生态环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五)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贯彻执行和学习,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绿色发展“三张牌”等重点 举措,以环境宣传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环境宣教的能力建设。 针对丽江市现有的环保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滞后,导致现有宣传能 力跟不上新形势下快速提升的各项环境宣传工作要求等问题,面 对新形势下对生态环境宣传提出的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特 别是新媒体宣传与网络舆情应对,急需配备专业设备、技能指导、 业务培训及工作交流的机会,全面提升丽江市宣教工作能力。

通过建立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主动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 农村等方式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联动,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 渠道的全民环境教育培训机制。强化环境新闻宣传发布能力,扩 大公众环境知情权,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互 联网、短视频、直播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监督违法企业,不断提高公众保护环境和防范环境污染 的意识,大幅度提高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率。倡导简约适度、绿色 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营造良好的绿色 出行环境,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

(六)强化声环境管控,营造动静相宜的生活空间 依托一区四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从制度保障、强化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逐步提高一区四县的声环境管理能力和 水平。

以市人民政府牵头,以制度先行为法规保障,提出丽江市声环境管控的具体做法,一区四县人民政府基于自身实际,提出切 实可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办法中需明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应 由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 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 理,形成多部门联动定期开展声环境管控联合行动。强化声环境 的监督管理,建立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机制,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 不同的噪声监管措施,对工业噪声,应按国家要求达工业企业厂 界噪声排放标准;对交通噪声,应划定禁鸣区、制定禁鸣时段等 精细化管理措施;对社会生活噪声,明确禁止的事项及相应的监 督管理措施;对夜间噪声超标的区域,找准造成超标的原因,采 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如若由于大型货运车经过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为0、1、2、3 类区域的超标,则需要在上述省环境功能区在夜间 禁止大型车辆通过,为大型车辆划定夜间行驶路线,特殊原因则 需要提前申报及公开公示等。

加强一区四县声环境噪声监测设施建设,增设声环境自动监测点。以声环境功能区为基础,在不同的声环境功能区,新增布 设声环境自动监测点位,全面掌握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状况、变化趋势及特征。

(七)加强辐射污染源管理,严防辐射污染风险

以加强辐射污染源头管理为主要举措,严防辐射污染风险。强化对现有辐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配合国家和省级开展定期的 排查和相关的检查,保障现有辐射污染源的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 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从源头防控辐射污染源的泄露风险。

丽江市的辐射污染源多为特殊行业的核技术利用,包括水泥制造、高速路收费站、洗煤厂、医院等,辐射类的污染源有通信 基站、输变电项目、通信塔台等设施。预期在 “ 十四五 ” 期间,医 院 DSA 数字造影等 Ⅱ 类射线装置, CT 、 DR 等 Ⅲ 类射线装置的配 备和使用会有所增加。加强对新增加辐射污染源的申报、登记、 “ 三 同时 ” 等的监督管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职能职 责,核技术利用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辐射源进行专人管理, 定期对辐射源管理和使用人员开展培训,定期开展监测,严防辐 射源污染泄露,同时保证辐射源使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 要持续做好废旧放射源收贮管理,确保闲置、报废、退役放射源 得到妥善处置。

七、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引导,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改革,在现有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已取得的成果和 成效的基础上,以争创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生态文明示范县 为抓手,推动丽江市争创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实践创新基地, 促进绿色创建工作,力争到 2025 年,全市省级生态文明县(区) 创建比例达到 80% 以上,创建市级绿色学校 30% 以上,市级绿色 社区 40% 以上,创建绿色饭店 5 家以上。

(一)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改革 丽江市应围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要求,加快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改革,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到 2025 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 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 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环境风险预警、环境应急体系、 总量控制、监测信息共享与信息统一发布等制度,建立生态保护 补偿机制、多元化生态修复和保护措施,保险与财务担保相结合 机制等。

(二)着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着力在提档升级、强化示范上下功夫,推进 全省生态文明创建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具体做法:一、整合生 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绿色系列创建, 以“三创”为抓手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力度, 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二、以环境保护工作“八大体系”为指 导,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跨越发展,争取最早获 得国家命名,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生态目 标责任、生态文明制度、生态安全为重点的“五大体系”,严格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县域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责任,压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和省级生态文明州创建 责任,构建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协同攻坚抓实省级生态文明州和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

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四县一区生态村、生态乡镇、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以创建国家级生态 文明示范市为终极目标。动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 文明建设,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市、县、乡(镇)、村为载体的生 态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丽江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大力实施以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能源建设、生活污水及垃 圾处理、农业有机废物处置、村容镇貌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 文明乡镇创建工作。到 2025 年,全市省级生态文明县(区)创建 比例达到 80% 以上。

积极推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途径。围绕全面打造绿色惠民、绿色共享品牌,做好对接 汇报,大力推动丽江市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 基地,推动区域生态优势转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探索丽江市 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途径,深入开展丽江市生态产品价值的现状 调查,积极探索实现丽江市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途径。

持续推进绿色创建。统筹推进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酒店和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等绿色细 胞创建工作,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细胞组织,弘扬环境文化、倡导 生态文明,营造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公众 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努力形成崇尚自然、珍惜环境、保护生 态的良好风尚,增强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自觉和自律,把环境 保护贯穿到日常生产生活之中。到 2025 年,力争创建市级绿色学 校 30% 以上,市级绿色社区 40% 以上,创建绿色饭店 5 家以上, 华坪工业园区等重点园区达到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并 通过相关部门的考核。

第六篇重点工程汇总及效益分析

一、重点工程及概算投资

基于丽江实际,谋划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固废污染防治、生 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工程共计 64 项, 预计投入资金 81.052665 亿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2020 年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工程的谋划将丽江市水环境保护工作 作为重中之重,规划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36 项,预计投资 75.919801 亿元,占总投资的 93.67% ,在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中, 程海湖水污染防治工程 10 项,预计总投资 16.2401 亿元,泸沽湖 水环境保护工程 10 项,预计总投资 24.8568 亿元;大气污染防治 重点工程 5 项,投资 0.236 亿元,占总投资 0.29% ;土壤污染防治 工程 3 项,投资 0.762148 亿元,占总投资的 0.94% ;地下水污染 防治工程 2 项,投资 0.449716 亿元,占总投资的 0.55% ;固废处 置工程 1 项,预期投入资金 0.4 亿元,占总投资的 0.49% ;农村人 居环境改善工程 5 项,预期投入资金 2.7 亿元,占总投资的 3.33% ;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4 项,预期投入资金 0.19 亿元,占总投资的 0.24% ,能力建设工程 8 项,预期投入资金 0.395 亿元,占总投资 的 0.49% 。详见下表 6-1 。

二、资金筹措计划

积极申请各级各类资金,落实规划投资,确实推动规划重点工程任务的实施。紧密结合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及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要求,积极主动申请中央财政生态 环保专项资金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将规划重点任务工程 中符合中央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 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申报入库条件的项目尽量纳入到中央财政生 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中,积极申报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支持范围的项目。市级、区级、县级财政不断增加本级生态环保 资金的投入比例。鼓励企业敢于承担自身的环境责任,不断加大 对自身环境保护设施的投入力度。引入和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到丽 江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规划资金筹措计划见表 6-2 。

根据上表,总投资中,预期需积极申请中央资金 38.657746亿元,占总投资的 47.69% ,省级资金 12.7140 亿元,占总投资的 15.69% ,地方资金 9.380919 亿元,占总投资的 11.57% ,社会资本20.3 亿元,占总投资的 25.05% 。

三、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计划

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依据如下原则制定实施计划(附表1 中建议了各项目的实施年限,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实施):

一是轻重缓急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环境保护督查的要求以及环境问题紧迫性、重要性的需要,部分项目需要 尽快实施,如丽江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程,丽江市县级以上饮 用水源地的保护工程、丽江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治理工程等, 由于项目牵涉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公众比较关注,应尽快实施; 此外,能力建设项目为任重道远的工作,涉及一区四县各级生态 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管理能力,需要总体统筹,按一年完成一到 两个区县的原则安排资金和项目,争取完成“十四五”的建设目 标。

二是依照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的原则,以丽江市一区四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的要求,各区县自2021 年起,均有完成一 定数量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的任务,该项工作应尽快 开展,保障各区县的实施进度。

三是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的原则,对于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较好,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较高的项目,应尽快安排实施,而 对于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较慢的项目,需尽快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待条件成熟,立即安排实施。

四是根据项目内容和规模适时调整项目的实施期限。重点工程项目特别是河、湖等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项目规模大、涉及的部 门多,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应灵活适 时地依据项目的责任单位、规模和内容等分期实施项目。

四、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分析

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受到党和国家以及广大民众的高度重视。 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丽江市“十四五”规划中 的重点工作之一,与丽江市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 身利益密不可分。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关注广大 民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切实解决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存在 的问题为出发点,致力于为丽江市的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好丽江的 碧水蓝天净土,为丽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广大民众 营造优良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二)生态环境效益分析 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五 ” 规划谋划了多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关注丽江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农村 人居环境、环境风险防控等多方面,其中,丽江市作为长江上游 金沙江干流流域的重要区域,其 98% 以上的国土面积均属于金沙 江流域,金沙江干流由西到东、由北到南流经全市五个县区(古 城、玉龙、宁蒗、永胜、华坪),金沙江流域丽江段的水环境保 护对于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按照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从 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保 护理念,本规划 “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助力丽江经济高质 量发展 ” 作为规划重点任务之一,并将金沙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良 好水体保护和不达标水体污染防治为重点,规划将约 90% 的重点 工程总投资用以保护丽江市的重点流域、重点湖库及饮用水源地, 充分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 讲话的精神。大气环境以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及移动源污 染防治为重点,土壤环境以遗留土壤环境污染区域和高风险土壤 疑似污染区域管控为重点,农村人居环境以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 垃圾收集处置为重点提出一系列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通过工程实施解决丽江市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削减各类污染物排放,增 加河流、湖泊及湿地的湖滨带和河滨带面积,提升生态环境的服 务功能和价值,持续改善丽江市总体生态环境质量问题,推动丽 江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七篇目标指标可达性分析

规划明确了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五 ” 规划的目标,即到2025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满足国家和省总量控制的要求,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 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丽江中心城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率达 到省级考核目标要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全省前列,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达到国家和省级污染物总量 控制要求;纳入国家、省考核的地表水 Ⅲ 类以上优良水体比例力 争持续提高,持续保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 优于 Ⅲ 类的比例,泸沽湖水质保持 Ⅰ 类,程海水质保持稳定并力争 有所提升;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 到省级下达的目标要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中向好, 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能力得到提升。

一、规划指标的可达性分析

根据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目标,遴选出六大类, 25项指标。分别为生态环境质量类,包括 7 项指标,涵盖饮用水源 地、地表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方面的指标;污染防治类共计 5 项指标,包括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等方面的指标;生态保护类共计 2 项指标,包括生态红线 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考核两个指标;环境风险防范类,有 3 项指标,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指标;碳减排指标 2 项, 包括单位 GDP 能源消耗下降率和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环境管理及能力建设类指标,共计 6 项指标,涵盖全市监测监察 能力建设、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境信息公开、公众满意度等 方面的指标。为确保实现规划的目标及相关的指标,规划基于国 家和省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丽江市生态环境保 护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以规划重点任务为抓手,以具体工程项目为落脚点,在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修复、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及能力建设方面提 出的工程项目将能有效确保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 “ 十四五 ” 规划目 标的实现,具体分析如下:

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以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水功能区达标率、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耕地 安全利用率等指标为主,体现丽江市总体生态环境质量的状况。 自“十三五”以来,丽江市蓝天碧水净土保卫工作成效显著,上 述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级的相关要求,在“十三五”环境 保护的基础上,“十四五”规划提出了开展水环境保护、大气环 境保护和土壤环境修复的多项工程,均能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的 排放,确保丽江市总体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预计能实现预期 的目标。

污染防治指标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农村生活治理等方面的指标,规划重点任务中明确 了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确保不断 削减污染排放较高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加快工业固体废物的综 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医疗废物在现有处理能力不足、处理技术落 后的情况下,提出了新建能满足丽江全市医疗固废收集处理的项 目建设,确保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废 物无害化集中处置能力覆盖率达 100% 。在各区县已完成的农村生 活污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提出了下一个五年丽江市开展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对象和任务目标。通过如上措施,可有效开展 全市的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削减全市的污染物排放量,同时,进 一步提高工业固废、医疗废物、农村畜禽粪污等固体废弃物的收 集和处置能力。

生态修复指标涉及生态红线划定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和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查与考核结果两项指标。生态红线划定面积体现了国土空间管控的范围,通过强化国土空间的管控力度,保持 一定比例的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国土面积得到有 效保护,对全市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明显。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 测与考核结果是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对全省所有区县生态 环境质量状况年度变化情况的评估,评估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环 境保护和环境管理三大类,涉及森林覆盖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 度、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 20 项细化指标,可集中反映区县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年度变化状况,根据 2015-2019 年县域生态环 境质量状况监测与评估的结果看,丽江市一区四县总体生态环境 质量状况基本保持稳定,并有向好发展的趋势,因此,预期在 “ 十 四五 ” 期间,通过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实施,争取 丽江市各区县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稳中向好。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是应对新时期新环境问题的主要 抓手,规划提出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体制、提高核与辐射监管 能力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三个指标,在重点工作任务中,从环境 风险管理的角度上,进一步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并将环境应急监 测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程,结合管理和工程措施,预期能实 现不断提高丽江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目标。

碳减排指标有 2 项,主要涉及全市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减少两个方面,将按照国家在 2030 年实现碳达峰和 2060 年 实现碳中和的总体战略目标为指导,贯彻落实 “ 十四五 ” 期间云南 省碳减排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以逐步优化能源结构为主要手段, 完成省级下达的碳减排的任务。

为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需要从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和对公众的服务意识入手,设置了三个与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相关 的目标和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提升的目标。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的相 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向公众公开需要公开的关于丽江市环境保护和管理的信息,二是对公众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及时处理, 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三是定期开展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 的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公众对丽江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程度。 在环境能力建设方面,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一区四县环境 能力和监察能力的标准化建设要求,通过不断的努力,预期能不 断提高丽江市环境管理和环境能力建设的需求。

二、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达标分析

根据 2015-2020 年丽江市主要河流水质状况,丽江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有少量断面水质未达到水环境功能类 别的要求,本规划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境内的重点流域水环 境均提出了相应的水污染防治和保护措施,确保达标水体在 “ 十四 五 ” 期间稳定达标,在此不再对已达标水体进行水环境质量达标分 析。因此,本节主要对水环境质量不稳定、不达标或呈现恶化趋 势的重点流域或湖库进行水环境质量达标分析,主要包括程海、 漾弓江龙兴村断面(含市区南郊断面)、仙人河隧道口(含永胜 城南断面)、宁蒗河红旗断面、五郎河总管田断面(含沙马村断 面)。

程海流域提出 10 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涵盖对流域范围内的点源、面源的治理工程和流域水资源、水生态修复和流域空间管控 的多项工程,能有效削减流域入湖污染负荷并能逐步恢复程海水 环境自身的生态修复功能。针对程海湖泊水质主要指标 COD 不达 标,且总氮和总磷呈现出不断恶化的趋势,以及程海水资源量不 断减少的严峻形势,根据《程海保护治理规划( 2018-2035 )》对 程海湖泊水环境容量的分析及预测,通过如上的工程措施,到 2025 年,程海水位能得到逐步恢复,力争水质逐步改善达到国家和省 级的相关要求,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达到或保持 Ⅲ 类( TN 除外), 湖泊水华风险基本得到控制,湖泊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预计 目标可达。

漾弓江龙兴村断面及市区南郊断面水质不稳定,年均值不能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氨氮指标不稳定。断面主要超标的 水质指标为总磷和氨氮。根据本规划对龙兴村断面剩余水环境容 量的计算,龙兴村断面总磷的剩余环境容量超出 47.972 吨 / 年,氨 氮剩余环境容量不足,超出 30.998 吨 / 年。针对龙兴村断面水质不 稳定的主要污染来源为丽江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源,本规划提出漾 弓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以完善中心城区的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 为重点,在 “ 十四五 ” 期间将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根据丽 江中心城区拟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参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 常运行情况,按 90% 的负荷计算,至 “ 十四五 ” 末,流域的污水收 集和处理设施可削减 COD 2956.5 吨 / 年,氨氮 591.3 吨 / 年,总磷 54.2 吨 / 年,总磷削减量可实现龙兴村断面水环境容量有剩余,并 与其它水污染防治措施协同发力,将有效遏制住龙兴村断面水质 的恶化趋势,力争确保龙兴村断面及其市区南郊断面的水质稳定 达标。

仙人河隧道口断面(含永胜城南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主要原因为接纳了永胜县城区域永北镇的城镇生活污水。根据本 规划对仙人河隧道口断面水环境容量的估算,断面总磷的剩余环 境容量超出 11.04 吨 / 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均还有剩余环境容量。 在 “ 十四五 ” 期间将建设永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高永北镇及其 周边城区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能有效缓解永胜城南断面 和仙人河隧道口断面的水污染负荷。参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 运行情况,按 90% 的负荷计算,可削减 COD 985.5 吨 / 年,氨氮 197.1 吨 / 年,总磷 18.1 吨 / 年,总磷削减量可实现仙人河隧道口断面水环 境容量有剩余,同时,与其他水污染防治措施相协同,力争遏制 住断面水质不断恶化的趋势,并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宁蒗河红旗断面水质在 “ 十三五 ” 期间断面水质不稳定,影响断面水质的主要因素是宁蒗县大兴镇的城镇生活污水。随着宁蒗县城区的不断扩张,将对流经县城的宁蒗河的水质造成威胁, “ 十 四五 ” 期间,宁蒗县将在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同时 新建宁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采用同样的方法计算污水处理设施 的建设将能削减 COD 1971 吨 / 年,氨氮 394.2 吨 / 年,总磷 36.14 吨 / 年,并与流域内其它水污染防治措施相协同,力争实现不断改 善断面水质的目标,同时,对下游新增的国控断面红海子的污染 负荷削减有贡献,确保国控断面的水质稳定达标。

五郎河总管田断面 2019 年水质监测不能达水环境功能要求,由多年保持的 Ⅱ 类水质下降到 Ⅵ 类水质,而到 2020 年水质恢复到 Ⅱ 类。沙马村断面为 2019 年新增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为 Ⅲ 类,不能 满足 Ⅱ 类的水环境质量功能要求。根据本规划对总管田断面水环境 容量的计算,若以 Ⅵ 类水质为基准计算,断面总磷已无剩余环境 容量,总磷污染负荷超出其断面水环境容量 51.47 吨 / 年。规划提 出对流域涉及的宁蒗和永胜沿河的乡镇集镇和农村两污的收集和 治理工作,预期可削减 COD 167.54 吨 / 年,氨氮 33.51 吨 / 年,总 磷 3.07 吨 / 年,对断面总磷的污染负荷有一定贡献,由于生活源不 是流域的主要污染来源,其削减量未能满足总磷的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 2020 年总管田水质恢复到 Ⅱ 类的现状,说明该断面水质不稳 定,为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在对沿河生活污染积极治理同时, 规划提出五郎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以流域范围内的农业面源 污染防治及五郎河两岸的水土流失防治为重点工作,通过协同发 力,力争在 “ 十四五 ” 期间遏制住五郎河总管田及沙马河断面水质 恶化的趋势。

第八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丽江市人民政府总领,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充分理解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保护理念,将生态环境 保护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 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照职责分工,各负其 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 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努力推动县市分级责任、各部门整体联动、 全社会广泛参与到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各县区之间、 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协调 会,研究解决推进规划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高效、协 同、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二、分解压实任务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为引领,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 组织制订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落 实责任,超前谋划、深入研究,将工作任务目标具体化,对规划 所列的项目优先安排,列入年度重点建设投资的项目,需明确“时 间表”,确保任务有实质性进展。

三、鼓励多元化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充分发挥经济政策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尽快建立符合丽江市发展需要和市场经济特征的高效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将环 境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债券资金 支持;鼓励企业参与到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中,探索 PPP 合作模式在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运营,适时采用 BOT 、 BOOT 、 BTO 、 BLOT 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在乡镇及农村生活污 水及垃圾收集和处理领域,探索以政府购买第三方的方式组织运 营管理;遵循 “ 谁污染,谁治理 ” 的原则,全市在有条件的农村地 区逐步建立起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污水和垃圾 处理收费制度,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的健全解 决资金来源的困境。按照 “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 的原则,建 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合力推动建 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和 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丽江市生态保护建设,吸引和撬动更多社 会资本进入丽江市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领域。

四、严格评估考核

各级政府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约束性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为导向的目标 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对接落实中央出台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 效考核办法。开展规划实施阶段性滚动评估考核,主要对生态环 境保护依法行政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 量改善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效益、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 评估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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