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关县传染病防治“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47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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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 2021 〕 47 号

大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关县传染病

防治“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大关县传染病防治“十四五”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 年 8 月 31 日

大关县传染病防治“十四五”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十四五”期间传染病防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根本,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夯实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构建科学高效、应对有力的传染病防治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压实责任,联防联控。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协作,压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季节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尤其是 2020 年发生的新冠肺炎及相关人畜共患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报告、处置,运用互联网+ 、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促进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迅速反应,依法科学应对。

(二)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强化传染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培训演练、物资储备、监测检测等工作,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着力解决监测预警和信息化等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基础,提高能力。充分发挥综合防治作用,努力减少传染病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全力减轻疫情危害。

三、总体目标

坚持传染病预防预警、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夯实基础的防治策略,加强鼠疫、炭疽、禽流感、新冠肺炎等突发、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到 2025 年末,全面建立健全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体系,有效落实应对准备和综合性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传染病在全县的发生和流行。

(一) 完善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及时审核率达到 100% ,医疗机构报告准确率、报告及时率、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达到 100% ,全县传染病漏报率低于 2% 。

(二) 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 90% 以上;大力提升病例安全规范转运能力。

(三) 继续推动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尤其要加强以新冠肺炎防控为主的“五支队伍”建设。

(四) 完善传染病防治相关预案,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五) 完善卫生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升实验室快速检测能力,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具备传染病样本检测能力。

(六) 完善院感防控制度和措施,各医疗机构要建立与业务能力相匹配的院感防控队伍,加强职业暴露监测与处置。

(七) 加强以肺结核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监测、控制与治疗,压实“四方责任”确保肺结核报告患病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八) 加强以包虫病为主的地方病的监测、防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增强防控水平,采取针对性措施减轻疫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九) 完成省、市下达的传染病防治任务。

四、组织保障

成立大关县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宗奎 副县长

副组长:王 剑 县政府办副主任

余 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程公林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光波 县发改局局长

郭衍荣 县工信商科局局长

李荣福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敖顺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家伦 县民政局局长

李光明 县财政局局长

罗朝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恒林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云华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升海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天臣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由余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立定期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汇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重大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处理领导组日常事务。

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接替,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五、部门职责和工作措施

(一)构建防治责任体系

1. 县委宣传部。负责传染病防治的宣传工作,承担重大传染病防治舆论引导和媒体沟通职责。

2. 县发改局。负责将传染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传染病防治机构所需基本建设投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列入基本经济建设规划。

3. 县工信商科局。负责传染病流行期间区域协查相关工作,协助卫健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4.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将传染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传染病监测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发生传染病时配合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

5. 县公安局。依法打击和取缔卖淫嫖娼、吸贩毒、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活动,承担监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疾病在监管场所传播,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传染病的监测与治疗,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协助卫健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6. 县民政局。对生活困难的传染病患者给予民政救助。

7. 县财政局。根据传染病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由部门按程序向县人民政府报批后执行安排,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工作。

8.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保障工作。

9.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传染病防治与管理,制定有关技术标准,组织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负责传染病防治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消杀、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10.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家禽、家畜检验检疫及人畜共患疾病的处置工作。

11.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打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

12.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冷链食品的监督管理,在传染病发生时负责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13. 县医保局。及时按医保政策报销传染病参保患者门诊、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现有医疗救助政策做好重大传染病参保患者医疗救助工作。

14.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

(二)强化预防预警措施

1. 加强传染源管理。县卫生健康局积极协调农业农村、林草、邮政、交通运输、检验检疫等部门,强化人物同防,将传染病源头防控措施纳入相关部门规划,加强动物疫病防治,提升禽、畜、牧业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积极防控人畜(禽)共患病;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减少公众接触传播野生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潜在风险;及时共享人畜(禽)共患病等信息;加强冷链食品、冷链物流管理,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发生,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尚。依法科学管理突发急性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病源携带者及密切接触者等。

2. 切断传播途径。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有效防范传染病通过虫媒等媒介、污染的食物和环境等波及到人。持续强化高、中风险地区入县返县人员管理,降低传染病输入风险。

3. 保护易感人群。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发挥疫苗接种在传染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巩固计划免疫接种成效,积极推广二类疫苗接种,建立和完善重大传染病疫苗应急接种工作机制;全方位、全人群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不断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为传染病防治营造有利氛围。加强宣传不食用野生动物、勤洗手、常锻炼增强体质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疫病的抵御能力。

4. 改进监测、评估和预警。在现有传染病监测系统基础上,不断改进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质量;积极推进传染病风险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风险评估制度,坚持传染病每季度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学校、医院等人群集中场所传染病预警监测机制,提高传染病早期发现和科学应对能力,努力降低传染病爆发、流行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三)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1. 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完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功能,依托系统进一步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报告工作,加强信息审核、订正、追踪管理,增强预警敏锐性。强化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诊断、报告培训,加强事前、事中管理,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意识和能力。

2. 加强防控队伍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 + 、大数据等技术,进一步强化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组建基层防控队伍,提升基层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等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强化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并做出诊断的工作模式,实现传染病疫情的快速反应。

3. 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对一些新发传染病的诊断必须依赖实验室提供可靠检测数据,因此传染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实验室建设,增强以核酸检测为主的病源学诊断能力。

4. 规范现场处置。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诊、门诊(含普通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住院病房等场所发现传染病病例时的规范处置能力建设。医疗机构要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改善急诊科设备设施和布局,使之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提升急诊科医务人员的突发急性传染病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新入院病人、陪护管理制度,制定封科、封楼、封院及腾空预案,规范报告处置流程。

5. 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按照感染性疾病闭环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救治能力建设,配强配齐人员队伍,加强人员培训,落实相关待遇,改善硬件设施和安全防护条件,发挥综合医院优势,不断提升重症病例救治能力。

6. 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建立县级传染病疫情防控专家队伍。进一步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应急处置、病例转运、院感控制相关标准,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规范传染病现场处置和病例安全转运流程,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留观、临时隔离、医务人员防护、终末消杀等培训指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及传染病菌毒种安全保藏要求,严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7. 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建立健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医疗机构要构筑预检分诊、病区管理、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三道防线,落实重点人群核酸筛查、环境监测两个措施,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强化“两个能力”提升,加强“五支队伍”建设,落实物资保障,切实做好应对疫情准备。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联防联控,完善工作机制。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网格化排查管控措施,充分发挥公安、工信商科大数据应急管理信息推送作用,在传染源早发现、早管控上下功夫,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完善县域内高效运转、部门联动防控机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保障经费。 加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队伍建设,保障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以及传染病疫情处置经费。县财政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重点保障防护物资储备、人员装备、应急演练经费,落实传染病防治专业人员津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政策,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完善相关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县卫生健康局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新冠肺炎防控预案”、“不明原因肺炎处置预案”、“重大传染病防控预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照预案组织演练,让预案中的场景得到实操,让医务人员熟悉操作规范和流程,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最大限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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