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
进一步加强烤烟专业化烘烤服务
指导意见的通知
临政办发〔 2021 〕 47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临沧市进一步加强烤烟专业化烘烤服务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 年 8 月 16 日
临沧市进一步加强烤烟专业化烘烤
服务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专业化烘烤对烟叶生产的减工降本、降损、提质增效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烘烤技术队伍建设、业主选聘、设施设备管护、精准烘烤、定价收费等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完善专业化烘烤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烘烤质量水平,促进临沧市烤烟产业持续稳步向好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全市烤烟专业化烘烤的现状
自 2014 年全市大力推广专业化、商品化烘烤以来,商品化烘烤比例占当年总量的比例稳步提高,达到 80 %以上,其中沧源、耿马、镇康三县的烤烟专业化烘烤占比达 100 %,烟叶烘烤损失逐年下降,有效控制到了 6 %左右。加之,生物质燃烧机和烟夹均得到了大力推广,进一步推动了专业化烘烤在提升烟叶质量、减工降本增效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全市仍存在烤房布局与烟区规划不匹配、烤房管护不到位、大田管理与网格化烘烤管理要求不对应、本地烘烤业主队伍少、烘烤技术指导员能力不足等现象。从目前来看,烟叶烘烤仍是制约临沧烤烟质量提升的瓶颈和短板,还需通过加强烘烤技术指导服务,强化烘烤过程组织管理,走集约化、专业化、商品化烘烤之路,仍是推动全市烤烟产业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有效途径。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现代烟草农业为统领,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完善烤烟专业化烘烤管理体系,用好管好烤房,提高烘烤质量,降低烟叶烘烤损失,增加烟农收益,实现减工、降本、增效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1 .全面推行烤烟专业化、商品化烘烤,密集型烤房 100 %实现专业化烘烤。 2021 年商品化烘烤比例达到 85 %以上, 2022 年达到 90 %以上, 2023 年达到 92 %以上;烘烤黄烟率 95 %以上。
2 .以合作社为平台,借助专业化烘烤组织,全面推广以烤房群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探索集大田管理、采收、烘烤、分级、交售为一体的专业化经营管理服务体系。
3 .建立管理规范、权责明确、管用结合、服务烟农的烤烟专业化烘烤及烤房管护的长效机制。
三、烤烟专业化烘烤运行模式
按照市场化要求依法依规运作,坚持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有偿服务、普惠烟农的要求,鼓励有实力的烘烤业主、烟农合作社通过承包烤房经营权的方式,因地制宜采取商品化烘烤为主、互助式烘烤为辅的组织模式,落实烤房管护责任到人或单位,推动专业化烘烤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商品化烘烤模式。是指经乡(镇)、村同意,承包烤房使用权、管理权,进行烟叶烘烤的个体、烘烤公司或烟农合作社等烘烤主体,通过收取烘烤服务费和烤房管护费,统一烘烤物资准备、统一作业标准(采收、编夹、入炉、烘烤),为烟农提供优质的烟叶烘烤服务,烤坏赔偿,自负盈亏的组织管理模式。所收取的烤房管护费,由乡镇或村委会统筹用于烤房的维修维护。
(二)互助烘烤模式。是指经村委会同意,由烟农自发组织,共同承包烤房进行烟叶烘烤的模式。在边远山区、零星分散种植、烤房使用 5 座(含)以下的烤房群,推选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负责烟叶烘烤的组织管理与协调、烘烤工艺的调整等工作。所收取的烤房管护费,由乡镇或村委会统筹用于烤房的维修维护。
四、专业化烘烤收费方式
为更好地将烘烤业主和烟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落实双方的责、权、利,实现双方共赢的目标,全市烤烟专业化烘烤收费方式以“按交售产值比例收费”方式为主,以“按鲜烟叶重量收费”为补充,逐步取消“按竿/按夹收费”模式。要求一个乡(镇)一种收费方式,由乡(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案,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做到一乡(镇)一案。
(一)按交售产值比例收费。认真调查当地烘烤成本,保留烘烤主体的适当利润,提取一定的烤房管护费,按照预测均价、亩产量、亩产值,合理确定烘烤费用占烟农亩交售收入的比例。各地要综合烤房群承烤量、业主烘烤覆盖面积等因素,原则上控制收费比例在12%—16%的适当水平,不得突破 18 %。
(二)按鲜烟叶重量收费。认真调查当地烘烤成本,保留烘烤主体的适当利润,提取一定的烤房管护费。实施商品化烘烤的区域原则上收费标准不得超过 0 . 4 元/公斤鲜烟叶;实施互助烘烤模式的负责人管理费不得超过 0 . 02 元/公斤鲜烟叶。
五、组织实施
(一)方案制定。各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烤烟专业化烘烤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协调、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并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烟草部门负责制定烘烤技术方案和培训方案,负责烘烤主体及其所聘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服务,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扶持。村委会负责烘烤主体的选聘、管理,烘烤服务价格的制定,烘烤工作的监督。烘烤主体按有偿方式向烟农提供烟叶烘烤服务,履行烤房管护责任,同时收取烘烤服务费和烤房管护费,其中,所收取的烤房管护费上缴村委会委托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会计核算中心专户储存,专项用于烤房的维修维护。
(二)模式选择。烤烟专业化烘烤必须坚持政府组织引导,烟草部门依法监管服务,市场化运作,烟农自愿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通过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当地专业化烘烤模式,通过公开、公平竞聘,严格把关,选择有能力、懂管理、实力强的专业化烘烤实施主体,并由乡镇或村委会与实施主体签订烤烟专业化烘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及所承担的职责,报所在乡(镇)政府和烟站备案。烘烤业主要实行风险押金冻结制度,根据业主承担烘烤面积大小,缴纳一定的风险押金,通过业主指定银行,将风险押金冻结到业主账户,直到烘烤业主履行完协议,烤房移交后,方可解冻,重点用于化解烤坏烟叶赔偿、烤房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违约风险。
(三)科学定价。必须在地方党委政府和烟草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坚持维护烟农利益的原则,认真测算烘烤成本,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化烘烤服务价格和烤坏烟赔偿标准。每年定价后,要进行公开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广大烟农的监督。
(四)解决争议。业主与烟农因烤烟专业化烘烤发生争议时,按签订协议的约定事项由村委会、业主、烟农通过平等协调解决。如不能平等协商解决的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烟站组织村委会、业主、烟农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解决。
(五)监督考核。市政府把烤烟专业化烘烤及烤房管护工作纳入年度烤烟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进行督查和考核。市烟草公司和各县(区)也要参照进行督查和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公司牵头负责,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确保专业化烘烤和烤房管护工作顺利开展,逐步提高商品化烘烤覆盖率。同时,各县(区)实施方案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公司备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动员烟农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环境,确保烤烟专业化烘烤及烤房管护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宣传引导,将大田生产重点技术落实到位,促进大田长势整齐一致,打牢田间鲜烟叶基础;将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同一长势、同一部位、同一成熟度烟叶对应到同一座烤房,打牢烤好烟的基础;将鲜烟叶分类、稀编密装、排队入炉、满装满烤等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打牢提高烘烤质量的基础;科学合理、灵活调整烘烤工艺,打牢减少烘烤损失、增加烟农收益的基础;统筹管好用好生物质燃烧机、烟夹等设施设备,打牢烟农减工降本的基础。
(三)抓实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始终高度重视烘烤队伍培养与建设,努力稳定一批本地化、专业素质强、农民信得过的烘烤主体队伍、技术指导队伍和职业农民烤师队伍,储备一批青年烘烤人才队伍,并匹配市、县、站点和烤点专职烘烤技术管理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提高技术队伍工作积极性。二是发挥扁担作用。充分发挥烘烤的“扁担”作用,一头挑“大田”,一头挑“分级收购”,烘烤工作要前移到大田,综合利用标准化技术措施,适时封顶留叶,促进烟株群体结构合理、营养均衡、发育协调,提高鲜烟叶素质和烘烤特性。三是抓实技术落地。全力推进下部叶封顶后 7 天左右 3 — 5 片一次性早采、上部 4 — 6 片充分成熟一次性采烤工作;全力推进“走六步闯三关”精准烘烤工艺技术,重点推广“提前排湿”“多点控制”和“慢升温”等关键烘烤要点,协调好烟叶颜色变化与失水干燥的同步性,提高烘烤质量。四是积极推进绿色烘烤。用好盘活云南省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努力实现生物质燃料自给自足,将生物质燃料、高热量燃煤作为替代木柴、低质量燃煤的有效手段,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四)加强技术服务。要充分发挥烟草系统烘烤技术队伍的作用,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对所有的烘烤主体及所聘用人员进行100 %烘烤管理培训, 100 %全程跟踪服务指导,确保各项烘烤技术管理措施执行到位,有效降低烘烤损失。同时用好“两场两会”即入炉现场会和出炉现场会,及时召集业主和烟农现场观摩和总结,不断提高烟叶烘烤水平和管理水平。烘烤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公司要加大对烘烤工作的巡查指导和监督考核,针对特殊区域要驻点指导,进一步提升技术到位率,提升对烟农的技术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