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澜沧县 2021 年农村“厕所革命” 实施方案的通知(澜政办发〔2021〕123 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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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澜政办发〔 2021 〕 123 号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澜沧县 2021 年农村“厕所革命”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澜沧县 2021 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3 日

澜沧县 2021 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根据《普洱市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1 年改厕任务的通知》(普人居办〔 2021 〕 2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澜沧县农村公厕、户厕提升改造建设,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澜沧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切实解决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低等问题,采取县、乡、村、组、户五级联动,财政资金撬动、党员干部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的方式,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措施,全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质量的短板。

二、目标任务

聚焦农村“厕所革命”标准及要求,以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选择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标准和模式,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无害化卫生改厕技术和产品,原则上以“水冲厕 + 三格式化粪池(完整下水道)”和鼓励资源化利用的方式进行提升新建和改造。确保顺利完成2021 年省、市下达澜沧县“厕所革命”任务( 100 户以上自然村公厕 5 座和卫生户厕提升改造建设任务数 14600 座)。

三、项目建设标准、方式及步骤

(一)建设标准

1. 农村公厕新建的标准。按照“卫生公厕”的标准新建,每座公共厕所蹲位 7 个,其中:男厕所蹲位 3 个、小便器 2 个,女厕所蹲位 4 个,配备成品三格式化粪池和储水桶。

2. 农村户厕新建、改造的标准。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执行。农村户厕新建、改造的达标户厕必须上有顶(平顶浇灌或采用灰色彩钢瓦、树脂瓦等);四周有围合(有墙);内有冲水箱、蹲便器;侧有门;下有三格式化粪池(可采用小砖支砌式化粪池、塑料装配式化粪池、玻璃钢装配式化粪池,也可接入粪污排污管道替代化粪池)。

(二)建设方式

1. 农村“厕所革命” 2021 年公厕按照确保 100 户以上自然村逐步覆盖卫生公厕的总体要求,新建完成已下达的 5 座 100 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详见附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委员会。

2. 农村“厕所革命” 2021 年户厕提升改造重点对农村无户厕、非卫生户厕进行新建、改造。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或者农户采取卫生户厕改厕技术自行新建、改造 14600 座,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农户建设完成后由村组组织验收合格后上报乡(镇)汇总,由乡(镇)统一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县级备案同意拨付补助资金后兑现给改厕农户。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2021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县级实施方案会审、批复,下达计划,各乡(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8 月 15 日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完成改厕资金监管办法制定、划拨资金等工作,同时启动补助和实施建设工作; 9 月 30 日前完成总建设任务的 50% 以上; 11 月 30 日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12 月 30 日前完成验收、建档、系统录入等工作。

四、资金保障

(一)补助标准

1. 公厕补助。自然村卫生公厕,建筑面积为 40 平方米,预算工程投资 10 万元 / 座。

2. 户厕补助。农户自建新建、改造达标户厕,每户补助标准为 1200 元 / 座。

3. 经费补助。自然村卫生公厕县级安排工作经费 1 万元 / 座,主要用于图纸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和结算审计等费用支出;农村户厕县级按每户 10 元保障工作经费,确保 2021 年“厕所革命”农村户厕提升改造顺利完成。

(二)资金筹措

2021 年完成 5 座自然村卫生公厕和 14600 座卫生户厕提升改造共需资金 1802 万元,其中,公厕 50 万元(每座 10 万元, 5座共计 50 万元)户厕 1752 万元(每座 1200 元, 14600 座共计1752 万元)。目前,自然村公厕省级资金已下达 50 万元补助资金,卫生户厕省级补助资金已到位 584 万元,其余缺口资金 1168万元由县级配套。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厕所革命”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农村户厕新建、改造建设工作面广,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人员、明确职责,切实把“厕所革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到村,并督促各村(社区)建立好台账。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本村(社区)户厕新建、改造工作计划。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确保农村公厕、户厕新建、改造按时按质完工。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照部门职能负责牵头抓总,强化项目实施和项目监管,做好项目方案编制、检查指导、经验推广和农户自建卫生户厕的补助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负责做好环境评估及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各乡(镇)负责做好宣传发动,落实有意愿改厕的农户,调查确认农户自建卫生户厕情况,做好监管和检查验收,并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共同做好改厕农户奖补资金兑付工作,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做好户厕建成后的建档立卡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 各乡(镇)、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代会议,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 群,编印宣传材料、制作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改厕政策、模式,补助标准及政策措施将,改厕好处宣传到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逐步转变群众卫生观念和不良生活习惯,借助“小厕所”实现“大民生”,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厕所革命’、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让广大群众实现“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提高群众参与度和工作透明度。

(四)加强项目监管。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和项目乡(镇)要强化项目管理,充分认识农村卫生户厕提升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抓实抓好项目组织和项目实施,分用好有限的补助资金,严禁盲目扩大项目工程量、严禁施工单位垫资实施项目。乡、村两级要组建项目建设验收组对项目全验收,经验收后报告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组成抽验组,按照每乡(镇)不低于总量的 15% 进行抽验。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给农户管理使用和维护。

(五)强化资金保障。 农户自建的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农户建设完成村组验收合格乡(镇)汇总后,由乡(镇)统一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待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资金监管部门拨付补助资金后兑现给改厕农户。由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队投标承包统一建设的,在项目开工后,给予拨付 30% 的建设资金,项目启动后按施工进度拨付建设资金,待工程验收完成后拨付剩余金额。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卫生户厕提升改造建设,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确保资金安全。

(六)规范档案管理。 各乡(镇)、村要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统一指导下录入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系统,设立工作电子台账,做到一户一厕一档,对完成改厕的农户要现场逐户统一编号登记。做到县、乡(镇)、村三级数据一致,并存档备查。

(七)督促跟踪问效。 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要实时进行督导、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质量和任务进度双达标。对工作不力,引发集体矛盾纠纷、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推诿扯皮,进度缓慢,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专项纪律检查力度,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项目资金的,要严查快查、通报曝光。

附件: 1. 澜沧县 100 户以上自然村公厕建设目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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