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的通知(腊拥〔2021〕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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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拥〔 2021 〕 1 号

勐腊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建云南

省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勐腊县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勐腊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2021 年 7 月 27 日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27 日印发

勐腊县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

城(县)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有关规定,省双拥办拟于 2022 年命名新一届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对在双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命名表彰。为做好我县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工作,我县以《西双版纳州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为蓝本,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有关要求为依据,以 “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 大比拼为动力,坚持服务备战、改进创新、军地合力,适应强国强军时代要求,着眼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深入扎实开展双拥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新时代双拥工作水平,创造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新业绩,为全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好中国梦勐腊篇章凝聚强大力量。

二、工作目标

围绕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8 个方面的考评标准和 10 个方面的评分细则,通过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推动双拥各项工作落实,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巩固云南省 “ 双拥模范县 ” 创建成果,力争创建国家级 “ 双拥模范城 ” 。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党政 “ 一把手 ” 分别担任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双拥重大活动亲自研究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健全双拥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设有固定的联络员。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县委、政府和驻腊部队将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规划方案,纳入对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落实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专题会议等制度,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要有具体工作部署。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内容,列入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县国防教育讲师团作用。宣传部门要在城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置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经常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推动双拥文化建设。充分运用 “ 报、网、端、微、屏 ” 等资源,大力宣传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成就,宣传双拥先进典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受奖喜报和发慰问信等工作,注重典型示范带动,开展激励爱国拥军模范、好军嫂、好家庭、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全社会尊崇军人、部队热爱人民,营造军民团结的社会氛围。

(三)拥军工作扎实有效。 倾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建立拥军支前协调机制,配合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积极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帮助移防换防部队解决实际问题。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保护好军事设施,城乡基础设施要兼顾国防需求,交通设施满足军事运输需要、通信设施军地兼容发展、人防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水电气设施军地同步规划建设。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落实优质定点医院为驻军部队服务。增强军供站应急保障能力,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加大行业拥军力度,车站、医院、银行等服务场所要设有军人优先优惠服务标志;公路、桥梁、隧道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应设置军车免费停放标志。民政部门和医保部门要对勐腊籍现役军人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或者出现重大疾病的,按政策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范畴并优先优惠解决。人社、科技、工信部门要加大智力拥军和科技拥军力度,协助部队培养新型军事人才。司法部门要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开展拥政爱民教育。驻腊部队要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抓好军队性质宗旨和拥政爱民教育,严格遵守群众纪律。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为驻地少数民族办实事好事。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研究制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措施,助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参与驻地生态文明建设。支持驻地开展学生军训,开展少年军校活动,组织军营开放和利用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积极参与驻地脱贫攻坚,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任务或者就近就便承担帮扶项目;开展军地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学互促活动;帮助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以党(团)组织名义结对资助贫困生,促进军地双方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协助地方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开展 “ 学雷锋 ” 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为灾区和生活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

(五)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优待政策。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免费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有关优待。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或高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对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勐腊籍现役官兵,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军队同等奖励标准进行奖励。扎扎实实做好安置工作。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则上安置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突出团以上军转干部安置重点,对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山、海岛服役以及从事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转业干部倾斜照顾。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政策,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公务员和事业身份随军家属。面向社会招聘的企业等单位,按规定和要求优先录取随军家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教育培训经费、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发放,确保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按政策解决好住房、生活、医疗等待遇。妥善安置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确保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做好军人“ 后路 ”“ 后代 ”“ 后院 ” 工作,落实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推进纪念褒扬工作,落实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和日常运行经费,积极有序组织祭扫活动,宣传弘扬烈士精神。按照国家出台的军人公墓建设标准,抓好军人公墓建设。

(六)双拥活动开展经常。 春节、 “ 八一 ” 等节日,党政主要领导走访慰问驻腊部队和优抚对象;驻腊部队领导适时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并开展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开展 “ 关爱功臣 ”“ 双拥在基层 ” 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双拥活动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军地有互动。组织走访慰问烈士遗属,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士遗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七)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 “ 四有 ” 新时代革命军人。军民共学创新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凝结共同的价值追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军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积极参加文明创建等活动,坚持开展双拥共建互访,经常开展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

(八)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关心部队建设改革,优待尊崇军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为亲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军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妥善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军民纠纷,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申报阶段( 2021 年 6 月 —2021 年 9 月)

1. 健全组织领导。调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制度,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意见》。

2. 制定实施方案。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将各项考评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力求做到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

3. 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双拥工作推进会,对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开展创建阶段( 2021 年 10 月 —2022 年 6 月)

1. 广泛开展宣传。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充分运用“ 报、网、端、微、屏 ” 等媒体广泛宣传双拥工作,结合双拥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 “ 十佳 ” 好军嫂及 “ 最美退役军人 ” 评选等活动,大力宣扬爱国拥军模范先进事迹,褒扬彰显双拥工作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 全面落实政策。加大拥军保障力度,加强双拥资源整合,完善退役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等政策机制,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统筹协调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破解新矛盾新问题,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3. 互办好事实事。通过开展春节、八一节走访慰问、进军营送温暖、送立功受奖喜报、悬挂光荣牌等拥军优属活动及助力脱贫攻坚、参与平安创建及文明创建、开展国防教育等拥政爱民活动,不断丰富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好事的内容形式,调动部队和地方群众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增强创建生机与活力。

第三阶段:迎接考评阶段( 2022 年 7 月 —2022 年 9 月)

1. 开展查缺补漏。各成员单位结合创建目标任务,按照 “ 巩固强项,转化弱项,补齐缺项 ” 的要求,找出薄弱环节,逐项突破,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标。

2. 收集整理资料。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责任分解表内容,认真收集整理 2019 年度以来的双拥工作文档资料,按时报送县双拥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 准备考评材料。按照创建要求,县双拥办做好各类申报材料的准备,制作高质量的双拥宣传片及画册,做好迎检准备。

4. 做好迎检工作。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考评组开展相关测评,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2022 年 10 月 —2022 年 12 月)

根据上级检查评估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补充完善,总结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规律,固化制度,进一步巩固创建结果,建立长效机制,为争创下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夯实基础、积累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 双拥工作政治性强,是党政军民共同的政治任务,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的政治保障。在新形势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双拥工作联系军地军民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自觉把双拥工作作为增强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做到 “ 两个维护 ” 的重要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贯穿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过程,不断开创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 新一届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的评比标准较高,硬性规定更严,评选名额减少,要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标准要求,把各项双拥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驻腊部队要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创建工作。县双拥办要积极当好参谋,做好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真正把创建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的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大国防教育和宣传力度,制定和落实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实施计划,通过在主要路口和地段增设双拥宣传牌,设置电子显示屏等,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做好宣传,做到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公共场所有内容,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形成全民重视双拥工作、关心双拥工作、参与双拥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县级联动。 在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中,县级相关单位要加强衔接,与全县各项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功能良性互补,效应协同的创建工作格局。通过全面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全面安排部署,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措施。 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双拥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攻克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 “ 瓶颈 ” ,不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在争创过程中要组织人力对双拥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任务落实,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从而推动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不积极完成创建任务的要进行问责。

(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保障。 县财政局要积极支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把双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各责任部门完成创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要把双拥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附件:勐腊县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任务分解表

附件

勐腊县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任务分解表

序 号 目标任务 内容要求 责任单位项 目

( 1 )提供《勐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内容

县委办、县政府办、

含双拥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

( 2 )双拥工作列入党政军领导政绩考核内容,提供 2020 年

武部

以来各年度目标考核文件。

( 3 )提供 2020 年以来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人武部党

委年度工作报告中有双拥工作的内容。一 .

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专题会商会议组 织 领 导 坚 强 有 力

县委办、县人武部、县

制度落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

双拥办

体会议;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

( 1 )提供 2020 年以来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成员单

位职责文件材料。

县双拥办、各成员单位

( 2 )提供 2020 年以来各年度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

结(述职)报告材料。

县委编办、双拥办、县

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

务局、驻腊各部队

支持部队建设、走访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双

提供 2020 年以来双拥工作经费财政预算及下拨文件材料。 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步增加。

推动合署办公落实发挥作用明显。 提供军地合署办公人员情况。 县人武部、双拥办、驻

腊各部队

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 提供年度相关工作计划,有具体活动的相关资料。 各成员单位

( 1 )提供 2020 年以来国民教育文件,内含国防和双拥宣传

县委宣传部、教育体育

局、文化和旅游局、县

人武部二 .

双拥宣传教育内容的年度工作计划。宣 传 教 育 广 泛 深 入

县委宣传部、教育体育

局、县人武部、驻腊各

部队

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

( 1 )提供 2020 年以来西双版纳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

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运用微

专栏,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双拥工作事迹的宣传情况。

县委宣传部、双拥办

( 2 )提供城区主要街道、主要交通干道设置永久性双拥宣

和双拥宣传;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

传标牌的照片。

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

人武部

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 编印双拥工作简报,提供 2020 年以来的存档刊物。 县双拥办

活动经常、活跃。 提供双拥文化产品创作推广视频、图片资料。 县委宣传部、文化和旅

游局、县人武部

奖励的先进典型。 提供在各级媒体宣传双拥工作和双拥先进典型的资料。 县委宣传部、县人武

部、驻腊各部队

( 1 )提供 2019 年以来支持服务部队完成军事任务的计划、

措施(方案)、总结等相关材料。

县政府办、退役军人

( 2 )部队执行军事任务时及时组织慰问,并全力帮助解决

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安保警戒和抢

局、县人武部、驻腊各

部队需要地方支持的合理化需求。提供县领导走访慰问部队三 .

部队

官兵的音像、文字资料。拥 军 工 作 扎 实 有 效

( 3 )提供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购置装备情况

各成员单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

( 1 )交通设施满足军事运输需要;( 2 )人防设施达到国家

运输局、住建局(人防

规定要求;( 3 )水电气设施军地同步规划建设。提供相关资

办)、供电局、县人武

料。

( 1 )提供 2019 年以来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拥军活动年

度计划;( 2 )提供 2019 年以来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拥军

活动的音像资料;( 3 )提供支持部队信息化建设和实施人才

县教育体育局、文化和

工程培训活动音像、文字资料存档;( 4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

旅游局、司法局、卫健

补助的优抚对象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范畴并优先优惠

局、科工局、住建局

解决;( 5 )有地方优质定点医院为驻军部队服务;( 6 )部队

装备维修需要的专业力量充足;( 7 )战备物资实现军地联储

联用。提供相关资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建局

( 1 )提供我县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政策文件。

县公安局、司法局、退

( 2 )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确保国防利益和军

役军人局

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提供存档资料。

( 1 )车站、医院等设有军人优先优惠服务标志。

( 2 )车站、医院等落实为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等提供

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县

交通运输局、卫健局

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的影像、图片、文字资料。

( 1 )县州公路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提供相

县交通运输局、住建

关文件。

局、退役军人局

( 2 )各类公共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

方需要部队支持事项。 提供计划 “ 双向清单 ” 和总结等相关资料。四 .

务,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提供帮扶计划措施及开展活动的影像、图片或文字资料。

县人武部、驻腊各部队

党员骨干和脱贫致富带头人。 提供相关影像、图片或文字资料。

驻腊部队有援建的贫困学校,采取各种形式搞好援建,团以

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积极开展助学活动,提供相关

影像、图片、文字资料。

提供为贫困群众义诊、送医送药、帮助医疗单位改善医疗条

件及开展相关活动的影像、图片、文字资料。

提供参加驻地生态保护和建设(植树造林、环境整治)、军

用土地和部队营区绿化美化的相关资料。

众,为驻地各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 提供驻腊部队相关影像、图片、文字资料。

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 提供预案和参加抢险救灾任务等相关工作资料。

县人武部、驻腊各部队

( 1 )提供驻腊部队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相关影像、

图片、文字资料。

( 2 )提供驻腊部队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

支持驻地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开展学生军训工

( 1 )提供 2019 年以来各年度学生军训工作计划和总结。

作,支持小学和初级中学开展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和

( 2 )提供支持少年军校活动的相关资料。

示范学校、少年军校活动;按规定组织军营开放和

( 3 )提供开放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开

利用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

展全民国防教育的图片资料。

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提供志愿者服务和 “ 学雷锋 ” 活动计划、为群众送温暖活动情

况的相关图片资料。

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无违反群众纪律

问题发生。

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 有拥政爱民活动协调工作计划和总结

提供制定出台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规定等综合性文件或工

作措施。 县双拥办

规定或工作措施。五 .

提供制定出台创建双拥模范城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励办政 策 法 规 落 到 实 处

法。 县双拥办

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1 )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

县交通运输局、文化和

旅游局

物馆、风景名胜区,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有关优待,提供相关

文件。

提供关于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已取

得革命残疾军人证的退役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县人社局

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有关工伤待遇,符合政策的残

疾军人可查可访。

( 1 )提供我县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政策文件,并

抓好落实。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发放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

放到位,要有 2019 年以来发放抚恤补助资金台帐。

县财政局、卫健局、医

( 1 )提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相关文件

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

( 2 )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

县民政局、住建局、卫

健局、医保局、退役军

人局

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提供 2019 年以来发放优待金的标准文件、发放台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

政局

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管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健全组织保障,落实纪念设施保护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

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车辆、维修改造和日常运行

委编办、财政局

经费,积极有序组织祭扫活动,切实发挥教育宣传

功能。

( 1 )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及时妥善安置,提供相关文件。

县委组织部、退役军人

( 2 )落实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培育创业典

型,可查可访。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 80% ,提

县委编办、人社局、退

供相关文件及安置岗位情况;按规定落实同工龄、同工种、

役军人局

同岗位、同级别待遇。

( 1 )搞好退役士兵培训,年度培训率不低于 70% 、达成就

业意向 70% 以上,提供支培训经费的相关文件。

( 2 )提供开展退役士兵培训的影像、图片、文字资料。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教育

( 3 )落实好退役士兵一次性就业补助政策,提供一次性就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

业补助金和自谋职业补助金财政预算的文件,有 2019 年以

社局、医保局、财政局

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台帐。

预算且按时足额拨付、发放,退役军人就业扶持政

( 4 )落实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

策落实。

补助政策,有财政列支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金的预算文件,

规范发放程序,健全补助金发放台帐。

( 5 )提供部份退士兵两保接续相关台帐。

落实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在机关和事业单

县委组织部、编办、人

位工作的随军随调后安排到相应的单位工作,积极

达到 90% (含)以上,其他身份随军家属就业率争取达到

社局、财政局、退役军

扶持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生

80% (含)以上。提供未就业随军家属有生活补助的资料。

人局

活补助。

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 提供地方性优待办法文件及政策落实到位的相关资料。 县教育体育局、县退役

军人事务局、县人武部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

政局、人社局、县委编

县委编办、退役军人

局、财政局、各乡镇农

场党委

( 1 )提供表彰奖励优秀退役军人的相关资料;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提供邀请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参加有关庆典和纪念活动

的相关资料。

( 1 )按政策接收并妥善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落实好政治、

生活、基疗待遇,提供开展活动的影像、图片、文字资料。

县财政局、退役军人

局、县医保局

( 3 )军休所附属用房设施健全、完善。

( 4 )军休补助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提供预算批复文件。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

政局

助补贴落实。

( 2 )落实地方补助补贴,提供拨付资金的文件。

县信访局、退役军人局

集体上访事件。

( 1 )提供 2019 年以来的全县双拥工作年度计划、年度工作

县双拥办、驻腊部队

排,工作有亮点、军地有互动。

( 2 )有节日走访等双拥活动的影像、图片、文字资料。

提供 2019 年以来全县开展 “ 关爱功臣 ” 活动的实施方案、年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驻

度总结。服务对象可查可访,提供开展活动的影像、图片、

腊部队

文字资料。

( 1 )党政领导每年 “ 八一 ” 、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

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腊部队和重点优抚对六 .

县双拥办、县人武部、

象;驻腊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并慰问困

驻腊各部队

难群众。

提供音像资料。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

人武部、宣传部

拥活动载体。 提供有创新活动载体及活动取得成效的相关资料 县双拥办、县人武部

县双拥办、县人武部、

提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的影像、图片、文字字资料。各共建

驻腊各部队、军地共建

对子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

单位七 .

军 民 共 建 富 有 成 效

( 1 )提供 2019 年以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年度

计划和具体措施,提供开展活动的影像、图片、文字等相关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资料。

县人武部、驻腊各部队

( 2 )部队有 2019 年以来贯彻落实《军人道德规范》的计划

和具体措施,提供开展活动的影像、图片、文字等相关资料。

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

军民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

区法制创建等活动,提供开展活动的影像、图片、文字资料。 驻腊各部队

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 1 )提供部队 2019 年以来为地方办实事的年度计划、 “ 双

县人武部、驻腊各部

队、县双拥办八 .

清单 ” 及相关资料。军 政 军 民 关 系 融 洽

驻腊各部队

( 1 )部队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矛盾纠纷的规定措施,并加强

县司法局、县人武部、

驻腊各部队

对广大群众的教育引导,杜绝产生军地矛盾和纠纷。九 .

群 众 满 意 度 测 评

抓好拥军优属和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确保随机抽样问卷调

查测评满意率达到 90% 以上。采取问卷调查或电话调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度。

部队要抓好对广大官兵的教育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地

县人武部、县双拥办、

驻腊各部队

意率达到 90% 以上。

有为。 双拥工作领导机构文件,领导组织相关会议、参加活动资料。县双拥办

传。 搜集、提供相关材料。 县双拥办、县人武部、

驻腊各部队

大科研实验中保障有力。 搜集、提供相关材料。 县双拥办 驻腊各部

队、县人武部十 .

加 分 项 目

省平均水平。 搜集、提供相关数据材料。 县双拥办

范,作用发挥好。 提供优抚事业单位转隶和开展工作相关材料。 县双拥办

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

和物资储备局)、县退

役军人事务局

访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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