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1〕2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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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

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政办发〔2021〕2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江农场管委会、勐库华侨管理区,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双江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 年7 月16 日(此件公开发布)

双江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双江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改善双江自治县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双江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把打贏蓝天保卫战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深化污染治理,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双江自治县空气质量,确保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7.2%,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鹏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副组长:杨绍兵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玉忠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涂学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正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光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仕恒提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成员:顾正永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局长孔彪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刀江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董元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宏惠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申学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玉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杨绍平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顾祖富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兴武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冬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杜静梅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王宏云县民政局局长李发良县融媒体中心主任陶荣斌林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杨绍高县气象局局长吴姜燕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周兴勇临沧公路局双江公路分局局长毕海丽勐勐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俸明祥勐库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李自兰沙河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赵舒瑜大文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许军忙糯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杨绍尧邦丙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汤庆平双江农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肖兴龙勐库华侨管理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顾正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的管控工作措施:坚持分步推进,划定禁烧区,重点在沙河乡、勐勐镇甘蔗种植、水稻连片区域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大力开展禁止焚烧秸秆相关政策宣传,在禁烧区全面推行秸秆禁烧,引导农户就地利用或向企业出售蔗稍蔗叶等各类秸秆;积极引进蔗稍蔗叶等秸秆开发利用企业,建立健全收购网絡,加大收购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不断推进蔗稍蔗叶等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五化”。加强对违法焚烧蔗稍蔗叶等秸秆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用火审批,禁烧区禁止审批。责任领导:张正清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业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江农场管委会、勐库华侨管理区责任人:王宏惠、孔彪、毕海丽、俸明祥、李自兰赵舒瑜、许军、杨绍尧、汤庆平、肖兴龙

(二)加强建成区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加强县城城市建成区(包括勐勐镇政府、沙河乡政府、双江农场管委会所在地和林产业园区)和勐库镇、邦丙乡、大文乡、忙糯乡政府驻地及勐库华侨管理区的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施工场地施工扬尘污染监管。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加强渣土车监管,对道路运输渣土泼洒造成严重污染的进行处罚。大力提高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道路清扫作业以机械化清扫为主、冲洗和洒水联合作业模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频次,城市主干道每天机扫2 至3 次,其他道路至少机扫1 次。洒水(冲洗)车在冲刷作业时,及时调整喷嘴位置,做到不漏洒(漏冲),及时调整高度和水压,实现路面冲刷干净,较宽路面实行二次冲刷,先中间后两边,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牙无浮土;对污染严重的路面进行反复冲洗,直至路见本色。人工清扫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规范作业,避开大风等恶劣天气。责任领导:罗仕恒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江农场管委会、勐库华侨管理区责任人:刀江红、李冬、毕海丽、俸明祥、李自兰赵舒瑜、许军、杨绍尧、汤庆平、肖兴龙

(三)加强其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加强禁烧区内城镇建成区以外的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农业生产地块扬尘污染防治。加强禁烧区内城镇建成区以外的道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蔗地扬尘污染。广泛开展禁烧区内道路沿路造林绿化活动,在重点交通干线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林荫大道、鲜花大道和生态景观大道。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提高城镇面山林木覆盖率,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责任领导:杨绍兵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林业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双江公路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江农场管委会、勐库华侨管理区责任人:李玉洁、孔彪、刀江红、李冬、王宏惠杜静梅、周兴勇、毕海丽、俸明祥、李自兰赵舒瑜、许军、杨绍尧、汤庆平、肖兴龙

(四)加强企业烟(粉)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加强南华糖业有限公司、玉叶林化有限公司、互信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监管,采取有效治理设施,提高锅炉除尘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相关企业废气、无组织粉尘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要求。责任领导:杨光明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责任人:顾正永、杨绍平、王兴武、董元海

(五)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措施: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按照《双江自治县在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加强禁止燃放区域管控,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燃放区域、医疗机构、学校、敬老院等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时段性禁止燃放区域(东至千冒自然村、铁厂自然村、后城自然村;南至县委党校、纸厂宿舍区;西至原红砖厂、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北至冰岛国际茶城,此地段每年除夕至正月初一两天全天候禁止燃放)燃放烟花爆竹。对主城区烟花爆竹禁限外加大巡查、管控,依法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害处,倡导低碳、环保、文明的过节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责任领导:涂学明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融媒体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江农场管委会、勐库华侨管理区责任人:顾祖富、申学德、王兴武、李冬、李发良顾正永、毕海丽、俸明祥、李自兰、赵舒瑜许军、杨绍尧、汤庆平、肖兴龙

(六)加强清明香纸焚烧管控工作措施:推进禁烧整治,强化城乡祭祀用品服务市场监管和宣传引导。倡导绿色文明祭扫,大力宣传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祭奠、撰文追忆、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礼敬故人,寄托哀思,积极传承中华优秀礼仪文化精髓。责任领导:周玉忠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江农场管委会、勐库华侨管理区责任人:王宏云、王兴武、顾正永、毕海丽、俸明祥李自兰、赵舒瑜、许军、杨绍尧、汤庆平肖兴龙

(七)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加强汽油车、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防治。落实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方案。对辖区内的柴油货车保有量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调查并实行编码登记;建立环保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模式并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严格汽油车辆市场进入标准,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不予年检。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落实新能源车登记制度。责任领导:涂学明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江农场管委会、勐库华侨管理区责任人:顾祖富、杨绍平、李冬、董元海、王兴武顾正永、毕海丽、俸明祥、李自兰、赵舒瑜许军、杨绍尧、汤庆平、肖兴龙

(八)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加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和油品储运销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散、乱、污”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VOCs 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维修等VOCs 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违法排污行为,积极推进VOCs 治理工作。在县城建成区全面实施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工程,要求所有餐饮企业(含烧烤摊点)安装除油烟设施。未安装除油烟设施的一律不准营业,不予办理市场准入手续。加强加油站及储油设施监管,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完成治理改造。责任领导:杨光明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责任人:顾正永、杨绍平、李冬、王兴武、董元海李玉洁、吴姜燕

(九)严防森林火灾工作措施:抓好、抓实春季森林防火,避免发生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组织好扑救的同时立即通报火灾情况,做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最大限度避免因森林火灾造成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责任领导:罗仕恒牵头单位:县林业草原局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责任人:王宏惠、申学德、顾正永

(十)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测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工作措施: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测。及时关注、分析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当AQI 日均值>70 持续1 天,且呈上升趋势,按照《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双政办发〔2019〕42 号)确定的工作职责,做好应急响应设备、物资的购置、储备工作。必要时及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改善空气质量。责任领导:杨光明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责任单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气象局责任人:顾正永、杨绍高、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攻坚责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剖析查找问题症结,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思想,主动作为,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及时研究部署,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实到行动上。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明防治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列出的整治任务,逐项细化部门整治方案,扎实推进问题解决,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业务员做好对接联络,部门整治方案、分管领导和业务员名单于2021 年7 月18 日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联系人:吴卓然,电话:7621590,邮箱:lcsjhbj@163.com。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每月一报,从2021 年7 月起,每月25 日前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并于12月20 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三)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每月对防治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部署推进防治工作。责任领导每月要围绕分管职责开展1 次工作检查,排查梳理存在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进行交办落实,要以点带面破解制约空气质量的深层次问题,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压力层层传导,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上台阶、出成效。

(四)强化执纪监督,提升整改效能。县政府办督查室要按月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敷衍塞责的部门和干部,严肃追究责任,营造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整改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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