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昭住建联发〔2021〕1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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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住建局 昭通市工信局 昭通市公安局

昭通市交通局 昭通市广播电视剧 昭通市能源局 关于印发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昭住建联发〔2021〕14 号

各县(市、区)住建(城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局、广播电视局、能源行业管理部门:

现将《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方案

昭通市住建局 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昭通市公安局 昭通市交通局

昭通市广播电视局 昭通市能源局

2021 年7 月14 日

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 部门和云南省住建厅等7 部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昭通市市窨井盖管理,强化城市安全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理念,按照最高检察院“四号检查建议”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的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红线底线,着力解决城市管理的难点、痛点、盲点和乱点问题,持续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补齐设施安全管理短板,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22 年12 月前,基本完成各类窨井盖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健全管理档案,完成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窨井盖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2023 年12 月底前,实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2024 年12 月前,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2025 年12 月前,智能化管理水平明显加强,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升,窨井盖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成立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工信、公安、交通、广电、能源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蔡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全市窨井盖管理日常工作。市级工信、公安、交通、广电、能源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行业窨井盖安全管理,县级层面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在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辖区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按照部门统筹、分块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部门互动、上下联动“三条线推进”工作机制,有序推动全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其中:

(一) 市住建局:横向统筹市工信、公安、交通、广电、能源5 部门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纵向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做好辖区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工作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厅。

(二) 市住建、工信、公安、交通、广电、能源6 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应部门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收集汇总行业系统工作情况报省对应部门和市住建局。

(三)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工信、公安、交通、广电、能源5 部门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收集汇总辖区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

五、责任分工

(一) 住建部门牵头做好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窨井盖设施建设的技术规范;督促和指导各类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隔离带等)、车站、码头、广场、学校、公园、商业中心、厂区、院落、旅游景点景区、城乡结合部、乡村等场所涉及的供水、排(污)水、燃气、电力、通信、供热、广播电视、路灯、公安、交通等各类地下管线窨井盖的维护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工信、公安、交通、广电、能源等5 部门)

(二) 工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会同通信管理等部门指导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窨井盖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负责督促和指导信息通信行业窨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 公安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交警等警务窨井盖设施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落实窨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侦破和依法打击盗窃、破坏井盖设施、相关警示防护设施及收购知道或应当知道是盗窃所得的窨井盖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所属公路、交通沿线、公路车站、码头、港口、机场等窨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建立完善并落实所辖道路范围内自有窨井盖设施的监管巡查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并负责做好其他权属单位窨井盖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

(五) 广电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广播电视行业窨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 能源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电网企业及供电企业开展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

六、重点任务

(一)调研指导(2021 年7 月31 日前)。

为确保窨井盖治理行动扎实推进,摸清家底、找准问题、提出措施办法及整治路径,迎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调研指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牵头,开展一次初步排查,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6 月15 日前市住建局汇总(注:之前市住建局已另行发文);市住建、工信、公安、交通、广电、能源等6 部门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一次行业系统窨井盖的调研指导,部门调研情况报告于2021 年7 月31 日前上报市住建局汇总。

(二)全面普查建档(2023 年12 月前)。

各县(市、区)住建、工信、公安、交通、广电、能源部门应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部门职责和任务,开展窨井盖普查建档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普查标准和内容等。在普查中,做到“有盖必查、凡井必查”,要厘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对无法确定的,要指定兜底负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并保障相应的维护经费。结合普查结果,健全窨井盖管理档案,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窨井盖权属单位要同步为现有窨井盖设置统一标识。普查工作方案于2021年7 月31 日前上报,2021 年11 月1 日前上报阶段性报告,2022年11 月1 日前上报普查建档阶段报告,2023 年11 月1 日前上报普查建档总结报告。

(三)治理安全隐患(2021 年8 月15 日前)。

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压实窨井盖权属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消除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权属单位要建立问题清单,制定限期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的窨井盖,要尽快维修加固;对窨井盖缺失的,要及时按相关标准补装;对低洼、易涝等地区的窨井盖,要逐步加装防坠装置;对已确认为废弃的窨井盖,要限期完成填埋。在专项行动基础上,窨井盖权属单位要制定窨井盖更新计划,逐步更换超出涉及年限、材质落后的窨井盖。专项行动方案及整改方案于2021 年7 月31 日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及整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2021 年8月15 日前上报。

(四)规范建设施工(长期坚持)。

地下管线建设项目施工时,应结合窨井盖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和周边环境条件,科学合理选择窨井盖产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安装。加强窨井盖施工验收管理,窨井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窨井盖设施在建成移交时,应为窨井盖设置统一标识。扩建、改建城市道路需要拆除、移动窨井盖的,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窨井盖权属单位报告,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在工程完工后按有关技术标准恢复原状。新建、移动窨井盖需同步建立管理档案。

(五)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长期坚持)。

落实窨井盖权属单位日常巡查维护责任,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限时进行处理。城市道路上的窨井盖进行维修、更换等作业时,市政、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作业完成后,窨井盖权属单位应当将道路设施恢复原状。排涝应急处置时,要密切监测井内水压,确需移动、加固窨井盖的,应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规范、设置安全警示,做好安全防护,排涝结束后及时恢复窨井盖原状。要加强窨井盖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和响应处置机制,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探索建立窨井盖责任保险制度,强化安全风险保障。定期巡查机制和应急预案于2021 年11 月1 日前上报。

(六)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2025 年12 月前)。

切实扭转“重建设轻管理观念”,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新技术应用,创新窨井盖安全管理模式。要建设“城市大脑”,强化城市数据互联共享和系统整合,布设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终端,建设道路、排水、管网、窨井盖等市政设施数字化感知体系,搭建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平台。要以国家、省、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加快搭建以市、县两级城市管理大数据中心为核心支撑、以数字化业务系统和现场实景应用为关键抓手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窨井盖管理统一纳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及时发现、快速派遣、办结反馈等功能,实现对窨井盖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并逐步将窨井盖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逐步实现基于传感器和物联网的管理创新,提升窨井盖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力争2022 年底前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或指挥中心建设,实现与国家、省、市联网,实现一体化管理,并逐步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延伸。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单位)直接负责、各地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工作体系,市直各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窨井盖的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窨井盖的日常巡查、定期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补齐设施管理短板,确保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级层面,建立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注重落实,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部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问责。县级层面,参照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做好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结合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的开展,制作《窨井盖管理告知书》、窨井盖管理海报、标语、公益广告等宣传资料,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服务热线、便民服务移动终端(APP)、电视台等媒体,利用“朋友圈”“亲友群”“生活圈”等微网络,合理利用电子显示屏、专栏、板报、橱窗等平台,综合运用电视、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常态化宣传,切实开展窨井盖安全管理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工地、小区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宣传活动,拓宽与群众交流渠道,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信息上报。 阶段性材料和各项工作情况(含窨井盖治理统计表)须在时间节点按时上报,以便在规定时间汇总上报省级部门;市级部门联络员和县级住建部门联络名单一并报送。

附件:1.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2.昭通市窨井盖管理重要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动最高检察院“四号检查建议”窨井盖综合治理的要求落到实处,补齐设施安全管理短板,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决定建立昭通市窨井盖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部门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2022年12 月前,基本完成各类窨井盖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健全管理档案,完成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窨井盖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2023 年12 月底前,实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2024 年12月前,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2025年12 月前,智能化管理水平明显加强,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升,窨井盖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工作任务,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功做法,协调解决部门和县(市、区)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部门联席会议由市住建局、工信、公安、交通、广电、能源等 6家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

部门联席会议由市住建局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市住建局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应邀的单位领导为部门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各单位相应职务领导接替,不再另行发文明确。

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承担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部门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向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研究的问题,经召集人审定后,确定会议时间和参会范围。每次部门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执行。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1. 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昭通市窨井盖管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部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2.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间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注重落实,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3. 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部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问责。

4.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牵头,参照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联络员工作制度,推进辖区窨井盖管理工作。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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