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政府文件
昌政发〔 2021 〕 25 号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0 条措施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同时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保持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深入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昌宁行动, 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常态化、精准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运用好“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信息化防控手段;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防控,扎实做好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筑牢外防输入的坚固防线,严防疫情输入,全面开展爱国卫生“ 7 个专项行动”,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常态化应急处置机制。紧盯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做好稳企、稳岗工作,全力稳住投资、消费、出口,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确保全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完成。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做好政策措施有效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抓住中央对乡村振兴给予支持的政策机遇,深入谋划实施一批项目。加大产业、就业扶贫,构建农业、工业、旅游业、农村电商等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帮扶局面。
三、坚定不移扩大内需
(三)持续抓好项目投资高效化专项行动。 围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3% 的目标,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要抓项目”鲜明导向,更好发挥政府性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以“项目建设高效化”为抓手,即重点实施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0 个以上,总投资 2000 万元以上项目 100 个以上;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 1000 亿元以上;储备项目总投资 1000 亿元以上。
(四)加大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力度。 充分发挥处级领导挂钩“三重”工作的带头作用,盯紧挂钩的重大项目,按照“一个项目、 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重大项目完成年度目标。综合交通领域要加快永平至昌宁高速、昌宁至链子桥高速等项目建设;非电工业领域要加快园中园配套硅基产业木材加工、 24 万吨饲料加工等项目建设;城镇建设领域要加快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城东市政交通设施等项目建设;房地产业领域要加快中煤 ·云南柯街温泉小镇、恩宏北侧房地产等项目建设;社会事业领域要加快中医院住院楼、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凤凰山经营性公墓扩建等项目建设;水利工程领域要加快保山坝灌区工程、大沙坝水库、 2020 — 2021 年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县级财政预算前期工作经费 1000 万元,重点保障永昌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前期所需经费。
(五)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继续执行“周报告、月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季开工”的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做深做足项目的研究论证、选址、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有效提升项目转化率和成熟度。各部门对重大项目保障要素审批如土地、林地、环评、水保等开辟绿色通道,同时安排专人配合开展审批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等资金支持。完善“发改部门梳理推介、银保监部门转送、银行自主审批”模式,协调金融机构在贷款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点项目给予最大限度支持。
(六)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鼓励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包装“一节一景点、月月有热点”节庆旅游活动,促进节假日旅游消费。实施文旅体育消费惠民政策,推出阅读、电影、演出、 展览、健身、自驾游等消费优惠措施。加大培育特色农村休闲、旅游、观光等消费市场。加大限上商贸企业培育。
(七)稳定就业促进群众增收。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4.2% 以内。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50% 给予稳岗返还;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对外出务工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予以县外 500 元、省外 1000 元的外出务工奖补;对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 1 人给予 1000 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人员给予“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毕业 3 年内在市内创业并带动不少于 3 人就业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 3 万元的创业补贴。
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八)实施全产业链招商。 建立产业链招商链长负责制,围绕硅基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文旅康养产业、新基建产业、现代服务产业开展链条化招商。按照“投资大、质量高、效益好”的标准,加大对投资规模在千万元以上工程的引进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型企业引进力度,实现引资工程数量型向质量型的根本转变,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五、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九)打造“绿色能源牌”方面。 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提升园区平台水平,创新园区管理体系,培育龙头企业,深化“一企一策”帮扶制度,打造硅基产业和农特产品加工两个“百亿”工业产业园,尽快实现通威 4 万吨高纯晶硅一期项目建成投产。
(十)打造“绿色食品牌”方面。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65 万亩,实现产量 21.7 万吨;培育区域特色鲜明、 比较优势突出、产业链条完整、经济效益明显的生猪、肉牛、蔬菜、茶叶等优势产业,确保出栏生猪 81.9 万头、存栏 65.2 万头, 出栏肉牛 4.66 万头、存栏 15.56 万头,种植蔬菜 16 万亩,实现产量 23.2 万吨,稳定茶园面积 31.33 万亩,实现茶叶产量 2900 万公斤,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以各类农业科技园区、优质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区域规划和其他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龙头带动和产业化经营”模式,搞好关键环节质量控制,狠抓标准化生产,提高绿色食品原料的供应和保障能力,实现农牧产品到品牌发展的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之路。
(十一)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方面。紧紧抓住建设大滇西旅游环线机遇,谋划包装阿背寨梯田、玉地里黑温泉、天堂山湿地花海、黄家寨古茶、澜沧江高峡平湖、右甸河田园生态旅游区西山、右甸河田园生态旅游区东山等 11 个半山酒店项目。按照宜居宜游的要求,重点以柯街镇芒赖、漭水镇沿江松林、茶山河、黄家寨、田园镇四角田、勐统镇长山、翁堵镇大明湖、卡斯镇兰山、湾甸乡帕旭、鸡飞镇邑等、温泉镇松山 11 个旅游特色村优质的产业旅游资源为基础,整合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田园休闲、农家体验等旅游项目资源,定期举办乡村旅游节会赛事活动,完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公共服务体系,振兴乡村经济,推动昌宁全域旅游走向深入。年内启动鸡飞温泉景区、黄家寨景区4A 级创建,创成四角田菌园景区、勐统土司庄园景区 3A 级景区,创建卡斯镇、湾甸乡为省级旅游名镇,漭水社区为旅游名村。
(十二) 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以“数字昌宁”建设为引领,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数字经济提升、数字治理提效,有序推进全县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城市建设,逐步提高产业数字化程度,加快 5G 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 4G 网络补盲工程,全县 4G 网络覆盖率达 98% 以上;推动 5G 网络覆盖工程,培育 5G 产业发展生态圈,新建 5G 基站 130 个。推进数字化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持续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加快“一网通办”改革。建设产业基础支撑平台,支持行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开发海量数据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工具库和算法库,支撑人工智能训练、 大数据分析挖掘和行业智能应用开发等,打造全县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
六、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
(十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实施城市规划更新、路网更新、功能更新、品质更新、空间更新、管理更新六个专项行动和智慧城市建设,完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改扩建、县城排水防涝、老旧小区改造、兴宁街改扩翻、城市路网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加快美丽坝区、美丽集镇、美丽乡村、美丽村庄建设。
(十四)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建设。 出台《昌宁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21 年工作要点》。全面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建设工程,计划启动建设 3 个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 15 个乡村风貌特色化、产业发展专业化、生活品质现代化的精品示范村, 30 个生活富裕、生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创建 5 个省级精品示范村, 8 个市级精品示范村;创建 5 个省级美丽村庄, 15 个市级美丽村庄。
(十五)推动建筑业加快发展。 鼓励县内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不断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力;鼓励建筑企业到县外开展业务,不断提高建筑业产值。加大对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警示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培育“四上企业”。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重点支持微型企业上数量、小型企业上规模,加快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让市场主体活起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十七)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杜绝产生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对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计划地在三年内支付清零。
(十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金融机构上半年信贷投放进度同比提高 5 个百分点或不低于全年信贷投放计划的 65% 。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稳产保供“菜篮子”等重点“名单”企业,全力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银税互动”“信易贷”“中证应收账款融资”等平台进行融资。推进金融、税务、市场监管、法院、电力、医保等信用信息依法共享,提高银行机构审贷精准性和效率;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审查机制,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常态化政、银、企对接工作机制,按季召开政、银、企对接座谈会,促进融资供需双方持续有效对接,根据融资需求,达成融资意向各金融部门年内完成融资意向放贷达 8% 。
(十九)稳定外贸增长。 在加大对省市级奖补资金争取的基础上,对我县外贸增长贡献较大的外贸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降低外贸企业经营成本,稳定外贸进出口额增长。主动服务茶叶、硅产品等出口企业开展多边贸易,鼓励跨境电商发展,加大国外市场开拓,力争进出口总额达 1000 万美元以上。
八、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力争营商环境“红黑榜”半年考评和政务服务“好差评”争先进位的同时,强化补短板、锻长板,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完善“一部手机办事通”,力争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保持在 95% 以上。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极具竞争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文件中未明确时限要求的,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国家、省、市出台有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本意见发布后,各责任单位要压实责任, 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附件:任务分工方案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1 年 6 月 12 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
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内 容 牵头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