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腊县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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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勐腊县进一步

完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腊政办发〔 2021 〕 1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级国家机关各办

局,省、州驻县有关单位:

《勐腊县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年 6 月 12 日

勐腊县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8 〕 1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8 〕 12 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的通知》(农牧发〔 2021 〕 7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非洲猪瘟发展的新形势、新常态、新要求,坚决补牢我县猪瘟防控短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及非洲猪瘟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认清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坚持管住源头、防止扩散、降低损失、缩短时限、保障安全,健全防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非洲猪瘟防控切实做到五个 100 %到位:一是生猪排查覆盖率 100 %到位;二是疫情规范处置 100 %到位;三是污染场所消毒100 %到位;四是生猪及产品检疫和移动监管率 100 %到位;五是泔水和餐厨垃圾处置全程监管率 100 %到位。

三、工作重点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急性、热性病,家猪和野猪均易感染。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非洲猪瘟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其发病率、死亡率高,目前尚无有效药物和疫苗可以防御,一旦爆发将会对生猪养殖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结合勐腊县非洲猪瘟蔓延的严峻形势,要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控、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24 字防控方针,落实“早、快、严、小”的工作要求,强化“党委、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责任制,压实各级防控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以最强措施、最严要求、最硬手段、最高标准,坚决打赢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快速消灭疫源。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措施,养殖场(户)一旦出现病死猪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定点生猪屠宰场的残留物也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病死畜禽随意抛弃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务必坚决,行动务必迅速,措施务必全面到位,抓好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全面加强排查监测。针对生猪交易市场、屠宰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巡查频次,开展针对性抽样监测。同时,在入境口岸、交通枢纽周边地区以及公路沿线路口地区设立检查点,加大监管防控力度,严禁从非洲猪瘟疫区、受威胁区调运生猪及产品进入我县,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并从严从快处理。

(三)全面限制生猪流动。从 2021 年 5 月 28 日勐腊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生猪调运、猪肉及其制品、猪肉冻品流通的公告》起,全面加强流通监管,限制生猪调运。同时坚持内防外堵,暂时关闭我县所有生猪交易市场,禁止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地区生猪及其产品调入我县,加大生猪屠宰监管力度,所有生猪必须凭检疫证明入场,落实屠宰场和交易市场消毒制度,每天清扫消毒一次,并对其畜禽排泄物、垫料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规调运的生猪及其产品,一律就地无害化处理;对违规调运的运输工具一律扣留;对违规调运的责任人一律拘留。

(四)全面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从即日起,禁止养殖户购买、收集、使用宾馆、酒店、饭店、食堂等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县级相关部门加大排查力度,不漏一场一户,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全力做好养殖场(户)宣传工作。对于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同一协调,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的勐腊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农场社区应及时成立。

组 长:杨 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岩光坎代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副 组 长:郭丽红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黄 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吴卫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子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永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吕石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黄 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

主任

钟建荣 县委督查专员

称 章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宁川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晓明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高文彬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勇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余 红 县民政局局长

杨红彦 县财政局局长、县国资委主任、县

金融办主任

岩温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发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岩温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天勇 县商务局局长

玉 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永刚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成春 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李 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志刚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马 琨 勐腊海关关长

王刚 竑 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局长

许云川 勐腊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

陈 万 31641 部队连长

王 强 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

罗 勇 勐腊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岩温香 勐腊镇党委书记

敢 叶 勐腊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岩坎勇 勐捧镇党委书记

标 拥 勐捧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崇云 勐仑镇党委书记

刀 明 勐仑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林 勐满镇党委书记

陈世平 勐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岩坎轰 勐伴镇党委书记

邓福林 勐伴镇人民政府镇长

自占强 关累镇党委书记

李 二 关累镇人民政府镇长

袁伟华 易武镇党委书记

岩轰罕 易武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瑜 磨憨镇党委书记

刁志平 磨憨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姚志祥 象明彝族乡党委书记

陶新华 象明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央 海 瑶区瑶族乡党委书记

李成建 瑶区瑶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帅 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局长

董祯文 勐腊农场社区党委书记

王菲捷 勐捧农场社区党委书记

黄顺发 勐满农场社区党委书记

余 沙 勐醒农场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非洲猪瘟工作应急防控指挥部)和11 个工作组(综合协调及信息材料组、技术指导组、扑杀处置组、无害化处理组、疫源追溯调查组、疫情封锁组、疫情排查组、市场监管组、督查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具体如下。

1 .非洲猪瘟工作应急防控指挥部

常务副指挥长:岩光坎代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副指挥长:王子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永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吕石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研究室

主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岩温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及处置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成员从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2 .综合协调及信息材料组

组 长:岩光坎代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副组长:吕石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县

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黄 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钟建荣县委督查专员

杨丹蓉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其他成员从各行业部门人员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挥部和各工作组以及各乡镇、农场社区非洲猪瘟防控疫情处置工作;收集、汇总和分析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情况,并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收集汇总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汇总全县疫点、疫情的处置情况及病例报告,整理出具风险评估报告;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报送、数字统计报送、舆情引导和应对、信息发布、会议组织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技术指导组

组 长: 王子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岩温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王勇聪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联络员: 13708816110 )

孙逸平 县畜牧兽医站、高级兽医师

其他成员从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全县范围内疫病诊断、疫情确认、现场处置、流行病学调查、风险评估、专家验收等技术指导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扑杀处置组

组 长: 陈永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杨勇军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刚 竑 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局长

普学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联络员: 13988136969 )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各农场社区管委会主任、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局长。

成员:从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各乡(镇)、农场社区管委会、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结合实际,通过采取集中扑杀或逐户扑杀等方式,对指定疫区内所有生猪进行扑杀,并将生猪扑杀情况于当日报指挥部办公室;确保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对阻碍、扰乱、影响处置工作正常开展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进行打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 .疫源追溯调查组

组 长:陈永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鲁德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联络员: 13578102117 )

杨丹蓉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宋学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邓裕亮勐腊海关副关长

王 强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站长

罗 勇勐腊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成员:从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勐腊海关、勐腊边境管理大队、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相关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疑似或确认发生非洲猪瘟病例时,调查疑似疫情关联人员,对疫情发生前 30 天内,引入疑似疫点的所有易感动物、相关产品以及运输工具进行溯源性调查,追溯调查疑似疫情来源;研究引发疑似疫情的原因,病原来历,理清调查环节,分析传播途径,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分析疑似疫情发展规律,评估疑似疫情风险,预测疑似疫病暴发或流行趋势,增强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 .无害化处理组

组 长:王子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刚弘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局长

普学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联络员: 13988136969 )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各农场社区管委会主任,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局长。

成员:罗忠杨县畜牧兽医站站长、高级兽医师

其他成员从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相应机械、运输车辆等设施,并按无害化处理要求,将所扑杀生猪运往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发动群众清除猪舍污物、粪便、垫草等;按要求对养殖场、猪舍及周围环境、加工厂设施设备、交易场地、扑杀现场等进行彻底消毒灭源;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 .疫情封锁组

组 长:陈永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 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勇军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建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各农场社区管委会主任,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局长。

成员:从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

工作职责: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轮守制度,对疫区主要路口进行全面封锁,禁止生猪及其产品流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 .疫情排查组

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党委书

记,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各农场社区管委会主任,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从各乡(镇)党委政府、畜牧兽医站,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对乡(镇)辖区范围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和散养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排查,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场(户)、场(户)不漏畜,每天排查 2 次,确保养殖环节、流通环节、屠宰环节排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一旦发现生猪非正常死亡、疑似非洲猪瘟疫情,须第一时间上报综合协调及信息材料组和县非洲猪瘟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配合开展疫病诊断、疫情确认、现场处置、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 .市场监管组

组 长:王子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宁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发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余天勇县商务局局长

李 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余守祥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建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宋学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侯永兵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开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其他成员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生猪交易市场关闭,严防疫区生猪及产品流动;加强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冷库等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证明经营猪肉产品的行为;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快速准确掌握全县产品价格波动情况,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围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宣传引导组

组 长:郭丽红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黄 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蒋合勇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成 员:甲 军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江 陵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非洲猪瘟的危害性和综合防控知识,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和稳定工作,使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扑杀工作;加大网络舆情正面引导,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 .督查组

组 长:黄 磊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钟建荣县委督查专员

称 章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农场社区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深入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实地督查清理排查、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到各乡(镇)、农场社区督查清理排查情况,全面开展督查指导,确保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迅速阻断疫情,防止扩散蔓延;对工作失职、防控不力,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吴卫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红彦县财政局局长、县国资委主任、县金融办主

赵云燕县接待办主任

车 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事务管理

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各农场社区管委会主任,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局长。

成员:从县财政局、县接待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社区管委会、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积极筹措和安排、落实应急处理经费,保证资金按时就位,并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做好上级到县调研指导处置工作领导的食宿保障;做好参与处置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委会: 对辖区内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政府领导牵头的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机构,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非洲猪瘟疫情处置的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做好任务分解、沟通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县畜牧兽医站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对屠宰点的检疫管理,按规定时间要求,全面完成屠宰企业检疫能力建设任务;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管委会对辖区内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造册,宣传、引导和监管养殖场(户)不得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

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加强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培训,负责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协助开展疫区内人员防护、检查站(点)消毒等技术指导,做好防疫知识宣传。

县公安局: 负责社会稳定工作。配合、参与猪肉及其产品跨县市调运监管;配合、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交通管制,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协助开展疫情案件追踪溯源处理,查处打击涉及非洲猪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结合当前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和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边境地区各派出所、警务室作用,强化巡逻防控,严防境外活禽牲畜及制品非法进入境内。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非洲猪瘟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融媒体中心: 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疫情相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普及非洲猪瘟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自觉参与防治非洲猪瘟行动。

县发展和改革局: 积极协调和争取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提高重大疫病防控能力。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非洲猪瘟防疫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市场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支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做好生猪及其产品价格监管,完善肉品市场供应体系,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猪肉产品价格稳定、供应充足。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加强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管理。严格管控加工肉制品来源,严格排查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原料采购验证制度是否有效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严格执行生产流程控制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猪肉流通领域疫情管控。以城乡农贸市场、集市、冷库、商场、超市、餐饮配送单位为防控重点,严格把控进货渠道,严把猪肉销售关溯源工作,严格落实市场销售肉制品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及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合格印章),严防死守未经检疫、检验、病死猪肉、疫区猪肉或其他不合格鲜肉、冻肉流入市场,流向餐桌;严格建立健全餐厨剩余物台帐管理。督促落实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剩余物(厨房废弃物或泔水)台帐管理制度,正确处理餐厨剩余物。督促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与餐厨剩余物处理方签订协议和厨房废弃物或泔水流向,加强未经高温处理过的餐厨剩余物用于生猪喂养工作落实。协助各网格做好沿街和商区个体户的防病知识宣传工作,对不自觉、不配合的店主进行相应的处罚。

县民政局: 负责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救济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 负责配合、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场点的选址,参与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工作。

县政府外事办公室: 做好突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涉外事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向相关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地区了解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地区疫情、防治等情况,接待国际组织考察、争取国际援助等工作。

县商务局: 负责加强市场监测和储备牲畜产品的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做好餐厨剩余物的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管工作,严禁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场

(户)。

县财政局: 根据非洲猪瘟防控的需要,及时落实防控经费,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县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定期向农业农村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按规定处置病死牲畜、病畜和带毒牲畜。

县教育体育局: 加强学校购进猪肉产品的监管,学校食堂严禁采购疫区猪肉产品和无《检疫检验证明》肉产品。严禁学校食堂餐厨剩余物(泔水)进入到养殖环节饲喂生猪。

勐腊海关: 负责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监测检测。负责严格执行进口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加强对国际运输工具、国际邮件、跨境电商产品、出入境游客携带物的查验和检疫,加大打击走私力度,监督销毁非法入境的来自疫区的家猪、野猪及其产品。负责货运船舶的餐厨剩余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使其流入生猪养殖场。

31641部队: 负责组织协调军队系统的有关防疫资源和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支持全县突发非洲猪瘟的应急处理工作。

勐腊边境管理大队: 参与境外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工作及边境地区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的应急处理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及强制扑杀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政管理所: 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运牲畜及其产品,禁止客运和货运车辆从疫区运出牲畜及其产品,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以及公路临时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检查工作。

县邮政管理局: 负责加强对邮件、快件包裹的检查。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对各级各部门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各乡镇、各农场社区以及领导小组下设的各工作组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服从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综合协调及信息材料组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执行组,一定要抓好综合协调、信息反馈、指令传达等工作,确保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其他工作组一定要明确职责,在综合协调及信息材料组的指导下,严格按其职责和工作流程抓好各项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工作组要建立防控工作报告制度并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疫情排查、防控工作信息。各乡镇、农场社区、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及领导小组下设的各工作组从 2021 年 6 月 13 日起,执行非洲猪瘟疫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疫情报疫情,无疫情报平安,于每天下午4:00 前将当天疫情情况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综合协调及信息材料组,由综合协调及材料信息组统一汇总,遇有疑似疫情依法、及时、规范报告疫情,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严格落实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联络畅通。请各乡镇、农场社区和关累水港经济开发建设局各明确一名联络员,于 2021 年 6 月 13 日 6:00 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报送至综合协调及信息材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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