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丽教体发〔 2021 〕 29 号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丽江市青少年
体育训练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市直学校、市少体校、市体育发展中心,市级社会体育组织(体育俱乐部):
《丽江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由市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2021 年 6 月 1 日
丽江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体青字〔 2017 〕 99 号)和《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 2020 〕 1 号)精神,结合丽江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开展现状和需求,进一步深化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青少年体育训练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关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动服务体育强国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体育强省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结合丽江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开展现状,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教融合,进一步推进青少年体育市场化和社会化改革,促进丽江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 主动融入国家、省、市关于青少年体育改革和发展大局,顺势而为,主动担当,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政策引导,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青少年体育发展活力。
——坚持问题导向。 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结合我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发展瓶颈,破解青少年体育训练开展项目单一的短板,进一步解放思想,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发展方式,夯实丽江青少年体育训练基础。
——坚持社会参与。 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整合青少年体育训练资源,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创造公平竞争的青少年体育训练发展环境。
——坚持体教融合。 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体校、学校、社会多种资源共同参与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探索青少年体育发展多样化模式,先行试点推动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有序开展。
(三)主要目标
逐步建立符合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成长规律、青少年广泛参与、运动水平持续提升、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文化氛围蓬勃向上的具有丽江特色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到 2026 年,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改革更加深入,训练体系更加完善,全市青少年开展不低于 12 个奥运项目常态化训练,不低于 15 名运动员输送到省级运动队,不低于 5 名运动员输送国家集训队。足球作为丽江优势项目,在全省继续保持前列,并夺取省运会项目 2 个组别冠军。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 提高学校体育普及水平。 鼓励支持各年龄段学生根据身心发展情况广泛参与体育运动,学校合理安排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充分利用大课间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打牢体育训练基础,让更多青少年体验体育生活、热爱体育运动、享受体育快乐,让体育运动融入学习生活,扎根校园,从而提高青少年体育的普及水平。
2. 鼓励组建校级体育运动队。 鼓励学校在普及校园体育的基础上,以“三大球”和田径项目为引领,延伸带动适合青少年开展的各体育项目训练,将体育训练作为促进青少年提高身体素养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通过 “ 教会、勤练、常赛 ” 的方式开展体育教学,逐步建立班级、年级、学校的三级赛事体系,选拔优秀苗子成立校级运动队,进一步强化丽江市青少年体育训练网点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开展常规训练。
3. 积极发挥体育招考导向作用。 用好中考体育改革 “ 指挥棒 ” ,集中开展项目科学训练,注重体育训练对身体综合素质提高的基础作用,从而提升学生中考体育考试质量。用足高考体育单招和高校体育足球专项扩招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加大体育特长生培养力度,积极参加省级各类体育赛事,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通过体育单招等渠道进入高校就读,提升高考质量和水平。
(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1. 积极培育行业社会组织。 根据国家、省体育改革精神,鼓励社会力量按照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行政部门规定组建成立有关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俱乐部。认真落实《体育总局等九部门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体规字〔 2020 〕 2 号),各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主动履行体育行业组织和体育俱乐部业务主管职能,统筹整合资源,多渠道、多模式、多样化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参照国家、省级体育行业社会组织改革模式,在自身理顺机制和条件成熟的前提下,项目体育训练工作可交由社会组织和体育俱乐部承担,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2.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青少年体育竞赛。 在符合青少年体育赛事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在经属地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前提下举办区域性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等方式参与校园体育竞赛的组织和举办,逐步建立多元化青少年体育竞赛组织体系。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可通过资金奖补等方式给予扶持,同时负责加强赛前、赛中、赛后监督,确保赛事规范和安全。
3. 支持青少年体育市场化运作。 鼓励符合青少年体育培训资质并配备相应等级教练员的社会体育组织和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 “ 体育进校园 ” 活动,由学校审核条件后自主选择合作社会力量,为学校体育课提供公益性指导和服务,普及体育技能,有效缓解学校体育师资不足的问题。在学校课余时间开展训练指导按照“协商一致、自愿参与”的原则进行有偿训练服务,社会体育俱乐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以任何名义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学校可在场地资源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和保障,进一步盘活学校体育,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引导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创新培养竞赛体系
1. 建立完善培养成长模式。 努力构建青少年体育优秀后备人才小学至高中连贯升学的“一条龙”人才培养模式,义务教育阶段非九年一贯制学校鼓励通过校校结对的方式,在小升初阶段对体育优秀后备人才安排对口升学,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通过积极申报体育自主招生校,自主招生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从而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学校体育训练的有序衔接体系,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
2. 试行改革竞赛参赛模式。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赛事原则上由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参赛,并承担相应参赛经费。社会体育组织和体育俱乐部主办的省级及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项目竞赛原则上由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级社会组织或体育俱乐部按照职能职责组织协调并以协会、俱乐部或学校名义组织参赛,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承担参赛经费。各协会、俱乐部、企业成功引入省级及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落户丽江的,在事前请示并经研究同意的前提下,由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对赛事组织规范和技术流程等方面层层把关,严格按照《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 25 号)执行,并由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在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相应扶持。
3. 组建完善市级运动队。 在成立各级校运动队和社会力量进校园开展训练的基础上,以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为平台,主动衔接云南省运动会和云南省青少年(学生)运动会年龄组别设置,由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市级运动队的统筹和组建。按照“成熟一项目,组建一支队”的原则,市少体校牵头针对各项目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从全市具备相应体育教练员(教师)资质的人员中遴选,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组建各项目市级青少年体育运动队,定期开展精英提高训练,组织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并切实加强运动员注册管理,逐步建立完善运动队队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选拔机制,由教育体育局定期公布。市级运动队训练、参赛经费原则上由教育体育局承担。市级运动队的训练和参赛可通过政府购买、合作共建等方式委托学校和社会力量进行,并由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4. 建立完善安全保险制度。 各地各校各训练组织机构要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伤害风险管理,制定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切实加强运动员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和人身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运动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学生安全上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和家长多方齐抓共管、信息畅通的渠道,进一步完善保险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提升青少年体育训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
青少年体育工作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基础,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更是实现竞技体育强国目标的核心要义,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的意义,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担当作为,把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融入推进健康云南建设和贯彻落实体育强省战略的大局,锐意改革,勇于进取,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充分利用好内部和外部资源,做好青少年体育普及和提高工作。
(二)顺应改革趋势,转变思想观念
少年强则中国强,体育强则中国强。各地各校要以习近平关于体育工作特别是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和改革方向,“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以校长为“龙头”,带头树立“体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理念,抓牢学校体育基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过去仅仅依靠行政体制运转的观念,主动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统筹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在本方案框架内大胆探索,积极进取,努力形成本地本校特色的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局面。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训练氛围
加大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培育训练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青少年体育训练在全面锻炼和健全体魄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体育育人功能,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发展共识,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潮,增强家长、社会的认同和支持,通过开展常态化体育训练,让更多青少年学生热爱体育、享受体育,使参与体育运动、开展体育训练成为体验、适应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