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凤庆县推进核桃全产业链聚集发展的意见(临政发〔2021〕1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29:23
收藏
详情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凤庆县推进

核桃全产业链聚集发展的意见

临政发〔 2021 〕 13 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支持凤庆县以核桃产业为主导,依托凤庆产业园区,整合全市核桃产业资源,推动核桃产业全产业链聚集发展、做强做大,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核桃优质原料基地建设

(一)支持推进核桃基地提质增效。围绕《云南省核桃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大力实施核桃基地提质增效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核桃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重点向凤庆县及参与凤庆核桃全产业链开发的县(区)和企业倾斜。到 2021 年,绿色食品产业基地认证达 30 万亩以上,有机食品产业基地认证达 15 万亩以上。到 2022 年,全市核桃面积稳定在 800 万亩左右,核桃干果总产量达 60 万吨以上;建成优质高效核桃基地 300 万亩以上,其中凤庆县建成 50 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二)支持推进核桃水洗果联盟建设。加快制定联盟水洗果标准、联盟入盟标准,打造联盟产品品牌。建立加盟企业监督制度及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联盟企业生产的产品逐步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商标。引导加盟企业在所在地建设标准化烘烤加工网点,把核桃采摘管理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水洗果联盟+大龙头+小龙头(合作社)+村集体+果农(基地)”的“ 5 +”管理模式,规范核桃采青管理,实现核桃质量的源头管控。到 2022 年,加入联盟企业达 30 户以上。(责任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推进核桃初制小龙头水洗果加工站建设。以临沧工投顺宁坚果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头,按照“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初制加工小龙头水洗果加工站+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生产组织模式,加快推进核桃初制加工小龙头水洗果加工站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为小龙头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2021 年 6 月底前,凤庆县以外的每个县(区)至少建成 1 个核桃初制加工小龙头企业。 2022 年底前,建成 850 户以上核桃初制小龙头,其中,凤庆县建成 150 户以上,其它 7 县(区)各建成 100 户以上,核桃无烟烘烤率达 100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临沧工投顺宁坚果开发有限公司)

二、支持核桃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一)支持培育产业链龙头企业。支持凤庆县大力引进央企、省企,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投资、联合经营等方式整合核桃产业链,优化核桃资源配置,打造规模较大、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核心龙头企业。到 2022 年,全市培育规模以上核桃加工企业 10户以上,其中,凤庆县 7 户以上。(责任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国资委)

(二)加大项目投资奖励。对新建投产并于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核桃产业链企业,在争取省级资金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 20万元。对新进入凤庆核桃产业园区的核桃产业链独立法人企业,从 2021 年起,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0 . 5 亿元、 1 亿元、 3 亿元、6 亿元以上,同时实际交纳税款分别达 150 万元、 300 万元、 1000万元、 2000 万元以上的,由企业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分别给予企业 10 万元、 20 万元、 30 万元、 4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凤庆核桃产业园区投资额达 5000 万元以上(不含用地成本)的新建核桃全产业链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后,市级财政按投资额的 2 %给予项目企业一次性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延伸拓展核桃精深加工。支持凤庆县大力发展核桃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形成以食品饮料为主业,医药、生物化工等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重点发展核桃油、核桃粉、休闲零食、蛋白饮料、核桃壳果等生态、安全、健康、营养的食用产品。推进核桃叶、皮、木等副产品和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开发生产核桃青皮素、核桃壳活性炭、核桃 粨 等产品。开发以核桃及其副产品为原料的保健品、微生物制品、化妆品、添加剂等新产品,促进核桃产业向生物医药、生物化工等领域拓展,提高产业综合效益和抗风险能力。到 2022 年,全市核桃工业产值达 20 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推进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支持凤庆县开展“凤庆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注册工作。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名牌农产品、质量标杆示范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业企业,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引导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建立和完善从生产到消费的质量可追溯体系。到 2022 年,实现核桃“三品一标”认证全覆盖,培育申报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 1 件。(责任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五)加大支持新产品研发力度。依托自身科研优势和国家林科院、张守攻院士工作站等资源,全力支持凤庆核桃科研工作。以临沧工投顺宁坚果开发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为主体,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集中力量加强核桃果油、核桃粉、核桃果仁系列产品开发和分心木、青皮、果壳、花序、花粉、油枯等副产物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和新产品研发。借助深入人心的核桃健脑概念,以国内外最新核桃研究技术成果为支撑,加大技术引进力度,让“临沧核桃、品质优良”理念深入广大消费者,打响临沧“健脑核桃”品牌。 2022 年底前,完成针对青少年群体益智健脑产品的研发工作。(责任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沧工投顺宁坚果开发有限公司)

(六)加大支持核桃产品推介销售力度。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当好“红娘”,做好中介,积极引导精深加工企业、大型超市、农产品收储销售公司等直接与合作社建立联盟,减少中间环节,形成信息共享,互惠互利的机制。指导、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线上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加强与淘宝、京东、拼多多等销售平台合作,拓宽临沧核桃系列产品销售渠道,加大产品销售数量。鼓励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展会宣传推介临沧核桃系列产品。积极发挥核桃产业协会作用,做好“精品入滇”“滇品入沪”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扶贫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凤庆核桃产业园区建设

(一)加快园区基础配套建设。加快凤庆核桃产业园区功能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核桃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核桃产品研发及工程技术中心、核桃冷链仓储暨托管交易中心、标准化厂房暨“双创园”、核桃文化展示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园区承载能力,补齐全产业链招商、实现企业集群发展的短板,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转贷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发展专项债券,符合条件的给予积极支持。到 2022 年底,核桃产业园区建成标准化厂房 10 万平方米以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成。(责任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沧供电局)

(二)加大提升凤庆核桃产业园区服务和保障水平。优先保障产业园建设土地利用计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对新建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对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园区软环境建设等项目及其他与园区建设有关的项目,优先纳入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申报计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园区管委会管理职权,在人员编制上优先保障,在人才引进上重点向园区规划、招商引资、企业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倾斜。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优化各项审批事项和流程,为入园企业项目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服务”。落实好涉税事项“一网通办”“最多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纳税时间,让企业便捷办税。开展经常性的企业走访调研活动,积极帮助企业申报争取专项支持和扩产促销,为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编委办)

(三)加大企业入驻标准厂房租金补贴。对新入驻凤庆产业园区核桃产业园统规统建标准厂房的企业,实行前三年免租金优惠政策,免租租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30 %,县级财政承担 70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凤庆县人民政府)

(四)支持企业用工补助。对新建投产的核桃全产业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吸纳就业 30 人以上(含 30 人),与员工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级财政按 10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凤庆县人民政府)

四、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级财政整合国家、省、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从 2021 年起到 2023 年,每年筹措不低于 2000 万元,支持凤庆县核桃产业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支持核桃基地提质增效、新产品研发、重点科技推广、标准化仓储库、标准化冷链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凤庆县人民政府)

(二)加快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促进核桃产业链企业降成本增效益。(责任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加快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充分发挥利益调节机制,对各县(区)把核桃原材料运往凤庆核桃产业园区精深加工的,建立税收等利益分享机制和办法,推动核桃精深加工项目向凤庆产业园区聚集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凤庆县人民政府)

(四)加大企业贡献奖励。对新建投产的核桃全产业链企业,实行财政贡献奖励,以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为基数,企业投产后前 3 年每年奖励 90 %,奖励资金由享受税收分成的县(区)或园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

(五)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推进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力度优先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核桃精深加工及配套项目的融资需求。支持临沧工业产业集团公司与凤庆产业园区联合成立投资公司,按市、县一体打造AA 级以上主体信用评级。充分发挥省农担公司临沧办事处、临沧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作用,强化“政银担企”合作,优先为园区核桃精深加工及配套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争取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稳步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龙头企业信用,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加大对云南省上市后备企业临沧工投顺宁坚果开发有限公司的培育和引导,争取早日上市。(责任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银保监分局、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

(六)加大企业融资贴息力度。对投资额达 5000 万元以上(不含用地成本)的新建核桃全产业链项目新增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银行贷款实行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为 1 年,贴息率按实际获得贷款利息的 50 %进行贴息,贴息贷款年利率不高于 6 %,单个项目贴息额度不超过 300 万元,贴息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50 %,县(区)或园区财政承担 50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大技术创新奖励。对新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核桃全产业链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自主研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 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28 日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