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
和顺古镇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腾政办发〔 2021 〕 21 号
和顺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市和顺古镇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 年 5 月 24 日
腾冲市和顺古镇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和顺古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古镇的水碓社区、十字路社区和大庄社区均属中国传统村落,国土面积 17.4 平方公里,辖 3个社区 8 个自然村 21 个村民小组,核心保护区面积 5.35 平方公里,有和顺图书馆古建筑群、弯楼子古建筑群、艾思奇故居、元龙阁、 8 大宗祠等 12 处市级以上重点文保单位、 89 处历史古建筑和 117 幢挂牌保护民居、古月台 20 个、古巷 11 条、 7 座古桥、牌坊 9 座, 2020 年底有民居客栈 485 家、餐馆 96 家、商铺 740家,从业人员 5218 人,有学校 5 所、卫生院 1 所。为全面加强和顺古镇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和顺古镇实际和消防工作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和顺古镇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落细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强化消防安全教育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科学编制和顺古镇消防发展规划。全面改善和顺古镇消防给水系统,畅通消防通道,提升建筑物耐火等级,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全面加强和顺古镇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联防联巡联控机制,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救援器材规划,配备与和顺发展相适应的车辆器材装备,提升灭火救援处置能力;着力推进和顺古镇智慧消防建设,健全火灾预警系统,有效防范火灾风险;建立健全和顺古镇消防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古镇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腾冲市和顺古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世伦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李 屏 副市长
段胜辉 副市长
成 员: 杨怀自 市工信局局长
武 静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加良 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 蕊 市民政局局长
谷绍权 市财政局局长
胡本法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永明 市住建局局长
陈艾兴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郑兴统 市应急局局长
赵建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普亚增 市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局长、和顺镇党委
书记
黄宗金 市执法局局长
杨春泽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席永清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李汉连 市水投公司董事长
何新成 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副经理
马 江 中国电信腾冲分公司经理
段忠强 市城乡供水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和顺镇,由普亚增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永明、陈艾兴、郑兴统、杨春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争取项目资金,推进项目落地建设;聚焦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时间节点,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和顺古镇消防发展规划
围绕和顺古镇 17.4 平方公里(核心保护区面积 5.35 平方公里)范围,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消防发展规划( 2021 — 2035 年),并通过市规委会审查。
牵头单位: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和顺镇、云南柏联和顺公司
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底前
(二)加强和顺古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 .实施消防给水系统建设工程。实施市政供水(消防)管网全覆盖,建设消防供水管网加压系统,设置足够的消火栓;充分利用古镇内 3 处天然水源合理布局建设取水码头(平台) 5 个。
牵头单位:和顺镇、水投公司
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局、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城乡供水公司
完成时限: 2022 年 12 月底前
2 .实施水碓社区水碓自然村片区,十字路社区贾家坝、张家坡、泰安庄片区和大庄社区污水管网及“四线入地”工程。
牵头单位:和顺镇、水投公司
责任单位:工信局、住建局、文化和旅游局、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
完成时限: 2022 年 12 月底前
3 .实施文保单位消防设施提升工程。实施和顺图书馆古建筑群、弯楼子古建筑群、艾思奇故居和刘氏宗祠、李氏宗祠、张氏宗祠、大庄杨氏宗祠、钏氏宗祠、贾氏宗祠、寸氏宗祠、尹氏宗祠 8 大宗祠、元龙阁等文保单位和 89 处历史古建筑消防工程。
牵头单位: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和顺镇
完成时限: 2022 年 12 月底前
4 .实施居民入户电气线路改造工程。制定居民入户电气线路改造方案,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老化、乱接乱拉的电气线路进行更换整理,对走廊、室内的电气线路全部采取防火护套保护,对古建筑内的电闸全部改用空气开关,确保用电用气安全。
牵头单位:和顺镇
责任单位:财政局、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
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底前
5 .实施智慧消防工程。制作古镇 3D 建模图和数字化预案,将 3D 建模图和数字化预案体现在接警系统中,以便发生火灾时对火场研判。整合智慧化和顺总集平台、智慧景区,融合治安监控探头,实施和顺古镇全方位、全天候监控,以便及时发现火灾,提高快速处置率。在文保单位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建立消防自动喷水装置,有效加强火灾的防灭能力;在民居建筑物安装 NB 智能感烟探测器 2 万只、安装智慧用电断路器 2600 套。
牵头单位:和顺镇、城投公司
责任单位: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云南柏联和顺公司
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底前
(三)强化和顺古镇消防队伍建设
1 .建立健全消防救援体系。以和顺消防救援站为指挥中心,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及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构建以专业为核心、行业为补充、镇村组相协同的消防救援体系。整合和顺消防救援站建立 1 支 30 人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1 支 30 人的兼职(机关)消防救援队伍、 5 支各 20 人的义务消防队伍( 3 个社区各 1支、云南柏联和顺公司 1 支、客栈协会 1 支),定期组织消防专业知识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应急局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和顺镇、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云南柏联和顺公司
完成时限: 2021 年 3 月底前
2 .配置配齐消防设施设备。根据和顺消防救援站建设需要,新购置 2 辆小型水罐消防车、 2 辆巡逻及灭火两用消防摩托、 2套以大功率手抬机动泵为动力的远程供水器材;依托微型消防站设置,统一布点、统一采购、统一管护,设置 12 个微型消防站(镇政府、 3 个社区、 5 所学校、和顺图书馆、艾思奇故居、云南柏联和顺公司),每个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摩托车 1 辆、 2 把消火栓扳手、 2 支消防水枪、 6 个逃生面罩、 6 盘消防水带、 6 具灭火器及相应的个人防护准备、破拆工具等消防装备器材。
牵头单位:应急局
责任单位: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和顺镇、云南柏联和顺公司
完成时限: 2021 年 8 月底前
3 .严格落实经营场所及居民户消防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宾馆酒店民俗客栈、餐饮等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建设配置消防设施设备;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确保居民户每栋建筑设置至少 2 具灭火器,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
牵头单位:和顺镇
责任单位: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云南柏联和顺公司
完成时限: 2021 年 5 月底前
(四)建立健全和顺古镇消防安全制度
1 .实行“十户联防和防火单元”机制。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古建筑的封火墙、山墙等进行防火单元划分,每个防火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1200㎡ ,文保单位或市控保护单位与相邻建筑之间进行防火分隔;建立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消防救援站)、社区、居民小组、经商户(居民户)四级监管平台,实施“十户联防”机制,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消防预警联动,确保和顺古镇消防安全持续稳定。
牵头单位:和顺镇
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局、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柏联和顺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建立“电、火、气”三大隐患排查机制。严格管理电源、火和易燃、易爆物品,配电线路应设置短路、过载、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半年应请专业机构对强弱电线路、输气管道、输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报警系统设备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和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禁止在营业或开放期间动火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严密的消防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前提下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厨房等使用明火区域应组织值班巡查;严禁将瓶装煤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用于古镇的建筑物内,应采用集中供气方式,并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相关规定;营业面积大于 100㎡ 的餐饮场所,其厨房间的烹饪部位及排油烟罩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厨房排油烟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牵头单位:和顺镇
责任单位: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电力公司、柏联和顺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建立“五堆十乱”整治机制。严禁在古镇保护区范围内堆放柴草、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对“五堆十乱”(柴堆、粪堆、土堆、石堆、建筑垃圾堆“五堆”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泼乱排、乱贴乱挂“十乱”)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实施消防通道畅通工程,和顺古镇内主干道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严禁设置隔离桩、栏杆等障碍设施,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确保救援通道畅通。对需实施改建工程的,须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和顺镇
责任单位: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柏联和顺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 .建立三种特殊类型管理机制。建立特殊人群管理的组织体系,形成完善的组织网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心中有数”;对焚香点蜡等特殊用火,必须在室外适当地点进行,并配备灭火器材且由专人看管;严禁在古镇保护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牵头单位:和顺镇
责任单位: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云南柏联和顺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 .建立监管巡查隐患排查联防机制。合理规划保护半径,科学设立消防执勤点, 24 小时对保护区进行值班巡防;每季度组织开展 1 次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问题整改;学校及重点文保单位实行“保消合一”。
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
责任单位: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和顺镇、云南柏联和顺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1 .抓实宣传教育。在重点场所、醒目位置安装足够的禁烟、安全出口、安全疏散、安全警示等标志标识,在公众聚集场所、经营性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牌),加强对古镇居民、经商户、游客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宣传教育;通过“十户联防”,利用微信、网络等平台拓展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电源、火源、易燃易爆品管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加强痴、呆、傻、聋、哑“五种人”、精神病障碍者、 70 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等重点人群教育管理。
牵头单位:和顺镇
责任单位:市消安委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抓好实战演练。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和顺古镇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系统评估,结合评估报告编制和顺古镇灭火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 1 次和顺古镇消防灭火实战演练,不断提升消防队伍应急处突能力,提高居民消防意识和防范能力。
牵头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市消安委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牵头负责专项工作的项目方案,明确阶段目标任务,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沟通协作。 有关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协作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能职责,齐心协力抓实和顺古镇消防安全工作。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强化部门职能意识和参与意识,认真履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各项任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