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政发〔 2021 〕 11 号
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
切实抓好 2021 年烤烟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单位:
为全面抓好 2021 年烟叶生产工作,做优做强元江烟草,推动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烟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方向,坚持创新引领,构建烟叶发展新格局,增强烟叶发展内生动力,高位推动烤烟生产工作落实,稳中求进推进烟叶稳规模、优布局、提结构、转方式、促增收,持续巩固提升烟叶供给质量和效益,助力乡村振兴、农民持续增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合同种植面积 6 万亩,其中云烟 87 品种 5.9 万亩、K326 品种 0.1 万亩;烟叶收购量 757.5 万公斤( K326 品种 14.2万公斤),其中国内计划 667.5 万公斤,出口备货计划 90 万公斤;力争实现上等烟比例 70% 以上,收购均价 30 元 ∕ 公斤以上,烟农总收入 2.4 亿元以上、烟叶税 5000 万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筑牢质量基础,推进烟叶标准化生产。 进一步稳固烟叶生产基础地位,加快推动烟区布局优化,着力稳定核心烟区面积,抓实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要以生产示范样板引领,稳定核心烟区,稳住土壤肥力较好、相对集中连片、适应机械化作业的连片烟区,重点稳住 50 亩绝对连片、 100 亩相对连片的核心烟区,着力解决好稳规模、保总量的压力;要以土地流转为抓手,培植种烟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种烟大户扶持力度,并引导鼓励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种植规模;积极探索 “ 村委会 + 合作社 + 农户 ” 模式,因地制宜推动烤烟产业的稳定发展;要以目标任务为切入点,各种烟乡镇(街道)主动压实计划落实责任,严格栽后插牌验收管理,栽足、栽够完成合同的有效株数,推动种植计划落地,确保完成烟叶收购总量。
(二)抓实品种纯度,确保烟农种植规定品种。 全县各种烟乡镇(街道)要将提高品种纯度作为提质增效的主要抓手,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加大烟叶收购价格上涨 5% 、 K326 品种继续保持收购价格 5% 种植补贴政策和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对烟农讲清政策,算清利益,充分调动烟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品种栽得实、种得稳。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强从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督,加大对烟种、烟苗、移栽关口的监控,扎实开展清除零星、私自育苗行动,凡统一规划育苗点以外烟苗一律视为非规定品种,积极营造栽纯品种的良好氛围。县烤烟生产督巡组、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和县烟草分公司要结合 “ 千分制 ” 考核办法对品种纯度进行检查验收考核,乡镇(街道)和烟站对种植品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到户到地块,并在村组进行公示。全县凡种植、交售非规定品种的,一经发现取消合同、取消补贴资金。
(三)坚持科技兴烟,力促烟叶生产提质增效。 全县各种烟乡镇(街道)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理念统领烟叶生产全过程,抓实田间生产稳产量、提升烘烤水平求质量、优化组织管理增效益等方面抓好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县烟草分公司要把提高烟叶产质量作为烟草产业第一车间抓紧抓实,切实把烟叶生产技术标准落实到烟农、落实到地块,把 “ 育苗管理、移栽节令、平衡施肥、中耕管理、采收烘烤 ” 等关键环节精准技术要点,全链条部署、一体化标准化推行、均质化生产。要强化烟叶生产技术措施培训与推广力度,以种植大户、核心烟农为重点,积极开展机耕、移栽、覆膜、病虫害绿色统防、专业化商品化烘烤等环节的专业化服务,持续举办烤烟生产政策、实用栽培技术、经营管理、标准化生产等培训班,加快推进新型职业烟农培育,逐步建立烟叶种植、烘烤、管理专业人士库、师傅库,稳定烟农队伍,进一步提升全县烟叶生产水平,为烟叶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四)强化示范引领,打造优质烟叶示范样板。 示范引领是科技兴烟和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标,是烟农烟叶生产导向。全县上下压实责任,以上率下做好示范样板。按照 “ 以点带面、典型引导 ” 的思路, 2021 年全县在因远镇、洼垤乡、羊街乡打造3 片县级千亩连片示范样板,分别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县长挂钩联系,每个种烟乡镇(街道)打造一片 200 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乡镇示范样板,每个种烟村委会打造一片 50 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村级示范样板。
(五)突出合理留叶,着力提高烟叶等级质量。 全县各种烟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剖析导致过低封顶、留叶数不足的薄弱环节和限制因子,列出问题清单,强化分类指导,分区域、分环节制定短板改进工作方案,指导烟农科学封顶、合理留叶,确保烟叶单产、效益提升。
(六)推广防治技术,抓好烟叶绿色安全生产。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烟叶生产全过程。 2021 年全县计划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 0.99 万亩;推广绿色植保, 100% 实施烟蚜茧蜂生物防治技术。全程推广波尔多液统防,构建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严禁使用除草剂,科学合理用药,控制农残,提高烟叶安全性。清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废旧地膜,减少烟叶生产内源性污染,严格落实采烤前 20 天禁用化学农药, 100% 实施鲜烟叶农残快速检测。全县计划推广 0.01 毫米增厚地膜 1.73 万亩,除回收以外的残膜由各种烟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农户集中焚烧。推进绿色烘烤,抓好电能、生物质颗粒燃料等新能源烤房烘烤及燃料保障。
(七)推进专业烘烤,挖掘特色优质烟叶潜力。 实施烘烤专职负责制,逐级建立烘烤组织队伍和技术队伍,分层级、分阶段组织开展烘烤实操培训、指导服务。深入推进专业化、商品化烘烤,建立健全合理的定价机制和损失赔偿机制,全面落实以留养烟叶成熟度为中心的烘烤配套技术措施,提升烟叶烘烤质量,最大限度降低烘烤损失,深度挖掘 K326 品种上部烟叶可用性提升空间。针对重点区域、特色品质、特殊烟叶制定烘烤应急处置方案,妥善处置烘烤突发情况,统筹协调资源,确保不浪费一片烟叶,切实将田间烟叶转化为有效产量。
(八)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烟叶收购等级质量。 实施好收购关口前移,加强专业化预检分级队伍建设,精心开展好入户初分指导和预检考核,切实将涉及烟叶质量的相关问题解决在农户家中,提高烟叶等级纯度和等级质量。抓实收购组织管理,严格落实约时定点定量交售制度,提高烟叶收购效率和服务烟农水平。严格执行烟叶收购等级标准,充分发挥优质优价收购的导向作用,保障平稳收购、善始善终。
(九)加大建设力度,夯实烟叶生产基础设施。 提升烟叶生产硬件设施建设水平,抓好烟水烟路和电能、生物质颗粒燃料、果蔬烟叶烘干机烤房建设,加强已建烟区基础设施管护,探索闲置设施、农机、设备的调剂使用及综合利用,保障烟区、烟农广受益、长受益。 2021 年,计划实施曼来镇吗伏洞 1 个项目区烟水工程;在因远、羊街、洼垤等乡镇分别建设电能烤房 75 座、生物质颗粒燃料烤房 135 座;统筹做好 2022 年度烟水路储备项目的规划设计与申报工作。继续推进烟草水源工程陆家店水库项目,确保那诺一库扩建工程项目通过中国烟草总公司评审。
四、政策保障
按照 “ 以烟养烟 ” 扶持原则,县级每年统筹使用不低于 10% 的烟叶税扶持烤烟产业,其中 3% 用于烟区基础设施管护。
(一)烟叶收购政策
烟叶收购价格总水平上调 5% 。 K326 品种售后补贴最高不超过收购价格的 5% ,按照实际合同收购量进行补贴。
(二)县乡村组烤烟生产组织奖励经费
市级按烟叶实际收购量,奖励 16 元 / 担。其中:县级 2 元 / 担、乡镇(街道) 2 元 / 担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村委会 8 元 / 担、村民小组 4 元 / 担用于奖励抓烟的村组干部(不含派驻国家公职人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 “ 千分制 ” 综合考评结果得分 950分及以上的全奖;低于 950 分的,每分每担扣 0.10 元。
(三)烟叶生产重点工作经费
1. 乡镇(街道)烤烟生产工作经费。县财政从 2021 年各乡镇(街道)烟叶税中安排 5% 作为乡镇(街道)烤烟生产工作经费。
2. 示范样板工作经费。① 2021 年县级示范样板安排工作经费35 万元,其中烟草工业补助 20 万元,县级补助 15 万元(每片补助 10 万元, 5 万元作为考核兑现);②乡镇(街道)级示范样板县级补助工作经费 3 万元 / 片(每个种烟乡镇 < 街道 > 补助一片)。
3. 政府协作经费。按烟叶收购量计划,烟草工业安排 3 元 / 担,用于县乡村组烤烟生产收购组织协调管理全过程工作经费。
4. 烟叶产业激励补助经费。由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通过综合考核后向市级推选 3 个先进种烟乡镇(街道)和按种烟村 30% 的比例推选先进种烟村(居)委会,由烟草工业安排先进种烟乡镇(街道) 10 万元 / 个和先进种烟村(居)委会 3 万元 / 个的烟叶产业发展补助经费。
5. 抗旱经费。由烟草公司根据产前投入情况进行安排。
(四)常规烟叶生产补贴
1. 烟种补贴。全县计划烤烟种植面积 6 万亩,补贴烟种 5.4万袋,由烟草公司以物资形式全额补贴。
2. 烤烟专用化肥补贴。全县计划实施 6 万亩,其中 K326 品种 0.1 万亩,云烟 87 品种 5.9 亩。烟农购买施用烟草公司统供的复混肥、硫酸钾肥,由烟草公司按 K326 品种 160 元 / 亩进行补贴;云烟 87 品种 600 元 / 吨进行补贴。
3. 商品有机肥补贴。全县计划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 0.99 万亩,其中 K326 品种 0.1 万亩,云烟 87 品种 0.89 万亩。烟农购买施用商品有机肥,由烟草公司按验收合格的合同面积每亩补贴 40元。
4. 特色品种 K326 种植补贴。因远、羊街、龙潭、曼来、甘庄 5 个乡镇(街道)种植的 1000 亩 K326 特色品种,按实际验收合格面积,由烟草工业直补烟农 200 元 / 亩,县级直补烟农 100元 / 亩;烟草公司按照实际合同收购量给予 5% 的品种补贴。
5. 烤烟自然灾害保险费补贴。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种植面积,每亩保费 70 元,最高理赔标准 1500 元 / 亩,其中烟草公司补贴 50 元 / 亩,省级商业扶持资金补贴 5 元 / 亩,非建档立卡户烟农自缴保费 15 元 / 亩,建档立卡户烟农自缴保费 15 元 / 亩由承保保险公司全额承担。
6. 病虫害统防及绿色防控补贴。全县计划实施 6 万亩,其中K326 品种 0.1 万亩,云烟 87 品种 5.9 万亩,无人机植保 0.1 万亩。由烟草公司委托综合服务烟农专业合作社,免费为烟农提供专业化植保服务,在合同面积内按验收合格面积,由烟草公司补贴给合作社云烟 87 品种 15 元 / 亩, K326 品种 46.8 元 / 亩,无人机植保 30 元 / 亩。
7. 专业化育苗补贴。全县计划实施 6 万亩,其中 K326 品种0.1 万亩,云烟 87 品种 5.9 万亩,按验收合格面积由烟草公司进行补贴, K326 品种补贴 30 元 / 亩,云烟 87 品种补贴 10 元 / 亩。
8. 专业化机耕补贴。全县计划在因远、曼来、龙潭三个乡镇实施机耕 0.3431 万亩烟田(地),由烟草公司按验收合格面积进行补贴,其中:深耕 60 元 / 亩、机耙 90 元 / 亩。
9. 专业化运输补贴。全县计划实施 0.284 万担,由烟草公司按验收合格数量补贴 6 元 / 担。
10.1+N 专业烘烤补贴。全县计划实施 1 万担,由烟草公司按验收合格数量补贴 15 元 / 担。
11. 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补贴。全县计划实施 15.15 万担,对参与开展专业化分级的烟农,按验收合格数量由烟草公司通过电子结算的方式直补烟农。其中 K326 品种补贴 20 元 / 担、云烟 87品种补贴 10 元 / 担。
12. 核心烟区规模化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补贴。全县计划实施 0.15 万亩,其中因远镇核心烟区土壤保育 0.05 万亩,由烟草公司按验收合格面积补贴 10 元 / 亩; K326 品种合理留叶0.1 万亩,由烟草公司按验收合格面积补贴 90 元 / 亩。
13. 烟田废弃残膜回收处理补贴。全县计划实施 1.73 万亩,对推广使用 0.01 毫米地膜并回收利用的,在合同面积内按实际验收合格面积,由县烟草公司补贴 50 元 / 亩。
14 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专项扶持经费及贷款利息补贴。按下达的核心烟区土地流转计划组织实施,对在核心烟区开展土地流转种植烤烟,在下达流转面积内按实际验收合格面积,由市级补助村组工作经费 10 元 / 亩,专项用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在核心烟区土地流转工作中发生的规划测绘、破埂整地、误工补贴等支出。对在核心烟区开展土地流转,种烟面积达到 20 亩及以上(含 20 亩)的单个种烟主体,由烟草公司按验收合格面积给予土地流转贷款利息补贴 20 元 / 亩。
(五)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贴
1. 生物质燃料采购补贴。全县计划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 1780吨,其中采购市内合作社生产的烟草公司补贴 200 元 / 吨,采购市外合作社外生产的烟草公司补贴 100 元 / 吨。
2. 田间鲜烟叶农残快速检测补贴。全县计划推行田间鲜烟叶农残快速检测 6 万亩,由烟草公司按合同面积补贴 2 元 / 亩。
3. 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补贴。全县计划实施 6 万亩,在合同面积内按实际验收合格面积,由烟草公司补贴 2.5 元 / 亩。
(六)烤房建设补贴
1. 果蔬烟叶烘干机烤房配套补贴。与农业农村部门推广的果蔬烟叶烘干设备进行配套补助。在农业农村部门补贴基础上,烟草工业配套补助 5000 元 / 座。补助条件: 一是 按市级下达的建设计划指标组织实施; 二是 布局在烟区用于烘烤烟叶; 三是 烘干设备必须进入农业农村部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达到农业农村部门的验收要求; 四是 烘干设备必须符合国烟办综〔 2009 〕 418 号文件要求; 五是 烘烤室容积必须在 70 立方米以上。
2. 电能烤房建设补贴。集中建设电能烤房 5 座以上(含 5 座)并用于烘烤烟叶,在市级补助 1 万元 / 座、烟草公司补贴 6.5 万元/ 座的基础上、县级财政配套补助 1 万元 / 座。原则上每群不少于 5座并排联体集群建设。
3. 生物质颗粒燃料烤房。集中建设生物质颗粒燃烤房 5 座以上(含 5 座)并用于烘烤烟叶,在烟草公司补贴 3.5 万元 / 座的基础上,县级财政配套补助 2 万元 / 座。原则上每群不少于 5 座并排联体集群建设。
4. 把电能烤房和生物质颗粒燃料烤房作为发展壮大脱贫村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的乡镇(街道),在市级、烟草公司补贴的基础上,县级财政从省级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中分别配套补助电能烤房 1.5 万元 / 座、生物质颗粒燃料烤房 2.7 万元 / 座,资产及收益纳入村集体经济管理。原则上每群不少于 5 座并排联体集群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持续巩固烟草产业支柱地位不动摇。 充分认识烟草产业对元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清晰把握元江烟叶发展之势,客观审视烟叶发展面临的挑战,坚持问题导向,在烟叶发展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发展信心和决心,稳固烟叶生产基础地位,保障优质烟叶原料高效供给,高位推动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烟叶生产收购目标任务。
(二)切实加强烤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种烟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叶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构建大抓烟草新格局。认真落实党政 “ 一把手 ” 负责制,逐级传导压力,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强化责任使命担当,攻坚克难,奋力有为;配强抓烟干部队伍,提升抓烟工作本领,切实履职尽责;强化目标考核督导;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工作动能。
(三)牢固树立抗大旱夺丰收思想。 受去年极端持续干旱天气影响,全县库塘水窖等蓄水严重不足,抗旱保苗、保移栽、保成活是今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谋划,认真研判,发扬苦干实干精神,凝聚抗旱合力,强化投入保障,科学制定调水、补水、运水方案,应用好、指导好抗旱栽培技术措施。积极组织群众抢抓节令,集中抗旱移栽。烤烟移栽期间, “ 挂包帮 ” 联系单位干部要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主动深入挂包村组与农户共同 “ 战斗 ” 在第一线,全力推动抗旱移栽和保苗等工作,全力以赴打赢烤烟抗旱保增收攻坚战。
(四)严格落实烤烟生产扶持政策。 财政部门要确保上级下达扶持资金和县级扶持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强化地方烟叶税 “ 以烟养烟 ” 政策落实。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坚决杜绝 “ 以拨作支 ” 、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拖欠资金等行为,充分发挥扶持资金效益。市、县出台的所有烤烟生产扶持和奖励政策,必须根据各项考核办法,严格检查考评验收。
2021 年 4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