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苏政办发〔2025〕10号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苏家屯区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苏家屯区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苏家屯区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苏家屯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优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40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多元利用
在发展进程中,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推动秸秆经济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迈进,同时实现资源的多元化高效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着力推进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与推广。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科学布局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时,充分兼顾地域差异,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针对不同场景分类施策;通过科学方法统筹整体布局,确保资源合理配置与效益最大化。结合各区域秸秆资源种类、产量、利用模式、农民意愿及运输半径等因素,合理安排秸秆综合利用的优先时序,科学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有效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问题。
3.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提质增效
通过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引导秸秆经济健康发展;依托市场供求关系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与创新驱动;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将稳定保持在95%以上,显著提升苏家屯区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和农村人居环境水平。项目将重点推动农作物秸秆的“五化”利用,即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构建多元化、高值化的秸秆利用体系。
建立健全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实现对秸秆产生、收集、储运和利用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持续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二、推广方向及资金使用
为推进全区农作物秸秆全域全量利用,有效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围绕秸秆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方向,结合技术支撑等因素安排资金分配,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投入力度。依据资金补贴比例,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宣传培训及技术服务等工作。项目实行总额控制,各项资金余缺可调剂使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重点县项目建设。
(一)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425万元)
1.旱田农作物秸秆深翻还田模式。于玉米秋收后,及时采用深翻还田农机具,按“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程序,将粉碎后的玉米秸秆深翻至25 – 30厘米耕作底层,实现秸秆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须于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同步安装监控设备实施作业全程监控,保障作业质量。计划实施面积3万亩,每亩补助60元,补助资金180万元。
2.农作物秸秆碎耙混还田模式(旱田花生、大豆)。采用耙混联合整地农机具实施作业,一次性完成秸秆粉碎、灭茬旋耕、深松、起垄及镇压,达到待播状态。作业期间同步安装监控设备,实施全程监控,确保作业质量,减少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隐患。计划实施面积1万亩,每亩补助60元,补助资金60万元。
3.水稻秸秆搅浆还田模式。推进水田区实施水稻秸秆搅浆还田,采用联合整地农机具作业,一次性完成秸秆粉碎与灭茬旋耕,达到待搅浆状态。作业期间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实施全程监控,保障作业质量,彻底解决水田区域秸秆焚烧所致环境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计划实施面积0.5万亩,每亩补助70元,补助资金35万元。(水田秸秆还田需于当年秋季还田后或翌年春整地前增加一道机械粉碎工序,以加速秸秆腐解,故每亩补贴相应提高20元。)
4.水稻秸秆碎混还田模式。全面推进水田区水稻秸秆碎混还田,采用联合整地农机具实施耙混作业,一次性完成秸秆粉碎、灭茬旋耕,达到待播状态。作业期间安装监控设备全程监控,保障作业质量,彻底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维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洁。计划实施面积2.5万亩,每亩补贴60元,补助资金150万元。(经实地调研,水田秸秆还田需于当年秋季还田后或翌年春整地前增加一道机械粉碎工序,以加速秸秆腐解,故每亩补贴相应提高20元。)
(二)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10万元)
1.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2022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手册》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本区示范点对玉米、水稻两种作物开展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工作内容包括测量材料准备、抽样地块选取、取样点布设、采样、农作物样本实测、样品制备与保存运输、秸秆与籽实水分测定、现场图像拍摄、数据汇总及监测报告编制等,确保监测工作规范、数据准确。于2025年10月至11月中旬完成取样,2026年4月完成数据上报。
2.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秸秆资源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摸清资源底数,准确掌握秸秆产生量、还田量、离田量等关键数据,并完成秸秆资源台账填报工作。
以上计划安排委托服务费10万元。
(三)技术支撑服务费(10万元)
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模式、技术流程与技术标准制定等技术支撑服务,计划安排委托服务费6万元。
(四)第三方验收服务费(15万元,由区财政配套)
深翻验收采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对作业面积与质量进行远程实时监控。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跟踪监管,由区农业农村局与相关街道共同组织督导检查。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实施进度将作业地块报至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办事处负责秸秆深翻工作的初步验收,由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申请资金,聘请第三方对街道验收结果进行复核验收。
三、实施程序
(一)项目实施流程
各街道应严格审核区域内耕地实际情况,确保项目面积不与保护性耕作及深松项目重叠,准确落实可实施面积,与农户充分对接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秋收后,及时督促农户按协议实施项目。项目结束后,由街道配合第三方验收部门开展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公示,并按报账流程通过财政“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农户,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公正。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旱田农作物秸秆深翻还田模式:秸秆还田量不低于30%,翻深25 – 30厘米,重点对坡地、林边、机场周边及交通干道两侧地块实施深翻。玉米收割留茬高度不低于15厘米。
2.农作物秸秆碎耙混还田模式(旱田花生、大豆):收获后秸秆粉碎均匀抛撒于地表,经耙混联合整地翻耕入土。耙地深度16 – 18厘米,使土地达到待播状态。
3.水稻秸秆搅浆还田模式:
(1)采用安装粉碎抛撒装置的水稻联合收割机完成收获与秸秆粉碎抛撒,留茬高度不高于40厘米,秸秆粉碎长度≤15厘米。
(2)水整地前放水泡田3 – 5天,泥浆深度14 – 18厘米,秋季水整地无需施用微生物腐解菌剂。
(3)整地时水层深度3 – 5厘米,使用水田旋耕埋茬平地机进行埋茬起浆作业1 – 2次,确保无秸秆裸露、地表平整,田块内高低差≤3厘米。
(4)春季泡田后,用水田旋耕埋茬平地机打浆平地,满足机插秧作业条件后插秧。
4.水稻秸秆搅混还田模式:
(1)采用耙混联合整地农机具作业,一次性完成秸秆粉碎、灭茬旋耕与混埋,耙混深度不超过25厘米,达到待打浆状态。
(2)春季泡田后,用水田旋耕埋茬平地机打浆平地,满足机插秧作业条件后插秧。
四、项目实施安排
(一)动员部署
为高效推进各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协调各项相关事宜;同时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统筹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任务要求,对实施方案草案进行研讨修订,最终形成正式文稿并下发执行。
(二)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标准操作程序,稳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任务,区相关部门协同各街道、村屯以及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同步开展数据校验和质量监控,通过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达到预期效益和环境目标。
(三)项目验收
为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与项目质量,将按照省市要求,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及专业技术专家组进行全面、客观的验收与审计工作,严格贯彻“先作业后补助”原则,从而保障资金效益和项目实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验收结果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规定天数,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将相关材料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进行详细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同时切实做好国家、省、市各级部门的验收检查备案工作,确保整个过程合规、透明,便于上级监督和审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技术支撑
成立以区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财政及各相关街道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对项目进行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辽宁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制定技术标准、流程及验收规范,全程指导项目实施,有效解决技术难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二)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考核验收
统筹规划并高效利用项目资源,优化政策措施,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杠杆作用。在实施过程中,立足我区实际,明确限定同类性质补助政策的互斥性,确保申报主体不得重复获取。
委托技术专家及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的全面核验与验收评估,以保障项目进度管控与建设成效。建立规范化的项目档案管理。
(三)做好宣传推广、加强信息调度
组织召开技术交流会、现场演示会等活动,广泛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技术与政策宣传,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深入了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妥善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及时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展及资金执行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遇重大事项时,第一时间向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及工作专班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