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政文〔2023〕9 号
辉县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辉县市人民政府
2023 年4 月17 日
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
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工作,保障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实施,促进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679 号令)和《河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9 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搬迁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以“搞好服务、保障安全为重点,坚持政府领导,乡镇负责,职能部门全力配合”的原则,实现平安搬迁、和谐搬迁、顺利搬迁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活与发展需求的原则。尊重移民意愿,采取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相结合的方法,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安置,使移民达到或者超过原有生活水平。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建设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应当服从服务国家整体利益,优先考虑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又要确保搬迁群众的利益,同时妥善解决好移民问题。
(三)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方案制定和工作组织都要围绕“安全第一”来全面考虑,确保不伤、不亡、不漏一人。黄水乡政府要对移民搬迁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保移民搬迁安置安全平稳有序。
(四)搬迁原则。按照移民搬迁工作总体安排,应在该项目建设要求时间内全部搬出库区。
(五)确保稳定的原则。在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兼顾,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实施机构
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按“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进行。辉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有序推进,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门机构“辉县市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具体实施。
四、职责分工
(一)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移民搬迁工作的总体协调,收集汇总移民搬迁工作的具体情况;
2.负责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搬迁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负责对移民搬迁各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调度;
3.定期督导各单位工作成效,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后的进行通报;
4、研究制定并发布本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相关管理办法。
(二)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服务中心:
1.负责有关政策制定的起草工作;
2.负责政策解释、培训及宣传动员工作;
3.负责协调实物指标复核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专业项目、库底清理实施及验收工作;
5.负责移民资金的管理工作;
6.完成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黄水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移民搬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工作,动员移民积极搬迁、主动搬迁和轻装搬迁;
2.负责搬迁前的移民安全教育,提高移民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负责做好移民搬迁、房屋拆除及安置工作;
4.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及相关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5.负责做好征地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6.负责做好移民手续交接前的各项工作。负责移民户籍、党团关系和农村低保、新农合、军烈属、五保户等证件手续的办理工作;
7.负责与移民群众签订各类协议;
8.完成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与征地移民相关工作。
(四)其他相关部门
其他与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相关的单位及部门应在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征地移民工作。
五、征收及补偿资金发放
(一)本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区、枢纽工程建设区、建设范围外其他影响区及移民安置区等。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用地需求,分阶段组织开展征收移民工作。
(二)辉县市人民政府委托黄水乡人民政府根据《规划报告》中审定的征收面积,与各村及被征收户签订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资金优先用于解决生产和生活安置问题。
(三)对于地上附着物确需复核的应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实物指标复核由服务中心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黄水乡政府、项目法人、移民设代、移民监理及村干部等参与,权属人参加,按照实物指标调查有关要求进行。
六、搬迁及安置
(一)搬迁安置采用集中安置的方式,安置点位于黄水乡太行山城院内。
(二)搬迁移民入住新居前实行搬迁补助政策,包括人员搬迁补助费500 元/人,物资设备搬迁运输补助费600 元/人,过渡期补助费3000 元/人,农副业搬迁运输补助费用2000 元/处,个体工商搬迁运输补助费6000 元/处,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后一次性发放。
(三)按照搬迁期限签订搬迁协议并迁出的移民户分时段给予搬迁奖励。
(四)移民签订协议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搬迁完成后,由政府统一拆除。
(五)在移民搬迁前对搬迁人口逐人逐户调查登记造册,严格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六)生产安置采取以农业安置为主的安置方式。每个生产安置人口在小庄村购买配置0.8 亩耕地。即蓄能电站项目占地多于0.8 亩耕地,按人均0.8 亩耕地进行配置,占用的多出部分采用货币方式一次补偿到位;项目占地少于0.8 亩的耕地的,按照实际占用耕地购买配置到位;不占用耕地的原则上不配置耕地。生产安置费用从土地补偿费用中列支。
(七)移民征迁补偿补助费测算复核确认后,由黄水乡人民政府与移民安置户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签订搬迁安置协议时应准备的资料如下:
1.实物卡、移民补偿补助资金明白卡;
2.户口本复印件,每个家庭成员均需复印,原件待换发新户口本后收回,并存入新户口本复印件;
3.所有移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户主在搬迁房屋前照片;
5.户主签订搬迁协议时照片;
6.户内搬迁前影像资料;
7.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8.房屋钥匙领取单;
9.移民安置确认书;
10.资金卡及建房确认表;
11.其他相关材料。
七、移民安置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一)移民安置建设项目实行前期审查、过程监管、后期审计的管理制度。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前期审查、过程监管和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后期审计。移民综合设代和综合监理机构参与审查、管理及验收。 征地移民安置实施中,凡涉及工程性项目建设,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二)征地移民安置建设项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国家《招标投标法》执行。
(三)移民安置建设项目施工实行合同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移民安置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凡按有关规定需实行工程施工监理的,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管理规定,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对移民安置项目建设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等方面进行控制管理。
(五)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在实施过程中,确需对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修改的,须由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移民设代机构、移民综合监理机构及项目法人出具意见,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六)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重大设计变更等因素导致确需调整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标准的,按有关文件规定调整,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八、档案管理
(一)移民档案工作是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移民档案工作纳入移民实施过程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确保移民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二)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 号)制定本项目移民档案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
九、监督管理
(一)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征地移民的调查、补偿、安置、资金兑付及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应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移民资金管理由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并印发执行,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和挪用。
(三)征地移民资金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对审计、监察、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整改,触犯法律且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奖励与处罚
(一)对在移民搬迁安置阶段性工作或总体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按照相关规定,对提前或按时完成建房搬迁的移民给予奖励。
(二)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必须搬迁的单位和移民,应当在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实施搬迁,不得拒绝搬迁或者借故拖延搬迁;已经搬迁并得到补偿和安置的,不得返迁或者要求再次补偿;也不得干扰、阻碍或破坏其他移民迁建单位或移民的搬迁。
(三)移民迁建单位或移民无正当理由,拒不按政府规定的期限、地点建房和搬迁,或故意拖延搬迁,经移民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教育不改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四)移民搬迁安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或强制带离现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煽动、组织群众聚众闹事、冲击国家机关,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的;
2.以干扰、阻碍或破坏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为目的成立非法组织的;
3.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移民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4.侮辱、诽谤、围攻、殴打移民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5.干扰、阻碍或破坏移民工程施工、搬迁安置、库底清理或其他移民工作的;
6.以强迫、威胁、利诱等手段向移民集资,破坏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
7.哄抢或损害公私财物的;
8.堵塞交通,不听劝阻的:
9.造谣惑众,在移民中产生不良影响的;
10.非法获得移民身份,套取国家补偿补助和搬迁安置的;
11.利用职务便利,为非法获得移民身份提供方便的。
十一、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方案》中涉及补偿标准详见后附件。
(三)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河南辉县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补助标准附件
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和
移民安置补偿补助标准
一、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建设征地影响土地补偿单价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 号)。详见表1。
表1 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涉及村征地片区综合单价
序号 乡 村 片区综合单价(元/亩)
1 黄水乡 龙水梯村 37000
2 黄水乡 西平村 37000
3 黄水乡 龙门村 37000
4 黄水乡 龙王庙村 37000
5 黄水乡 黄水村 37000
二、临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单价按1000 元/(亩·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以临时用地批复文件时间为准。临时用地复垦由临时用地使用单位负责复垦,按期复垦完成后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验收合格,将验收合格的土地交与村集体,双方签订移交土地确认书。
三、房屋计价标准
拆迁房屋及按照新政文〔2017〕97 号标准计价:
破旧房是指无门窗、屋顶损坏严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调查时按砖混、砖木不同结构进行调查。破旧房屋补偿标准参照新政文〔2017〕97 号文,按正常房屋补偿标准的50%计列。
四、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林地补偿依据林地包干补偿协议补偿(补偿标准为5000 元/亩)。
(二)经济林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林业部门发布的标准执行。
(三)其他地上(地下)附着物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 号)补偿,补偿标准范围外的附着物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
五、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参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 号)执行。青苗补偿标准为1000 元/亩。
六、其他补偿补助标准
移民安置其它补助费,移民房屋装修补助费。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编制规范》房屋装修补助费。A等装修每平方300 元,B 等装修每平方米200 元,C 等装修每平方米1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