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发改能源〔2022〕197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7 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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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CR-2023-02001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 件

长发改能源〔 2022 〕 197 号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长沙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

通知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该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长沙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长沙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聚焦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打造“三个高地”引领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城市的能源战略需求,推动“强省会”战略落地见效,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引领长株潭城市群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明确能源领域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科学有序推动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

(二)基本原则

—— 总体部署、系统推进。以国家、省级能源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指引,统筹推进全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当好全省低碳转型领头雁。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合理把握碳达峰行动节奏,分阶段、分区域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实施方案可落地、可实施。

—— 科学有序、安全降碳。牢固树立“保能源安全就是保经济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全市能源刚性需求,稳妥处理好能源保供与节能降碳的关系,先立后破,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杜绝“一刀切”、“口号式”降碳。

—— 创新突破、科技支撑。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以“揭榜挂帅”方式加强能源关键技术研发,打造能源技术研发平台,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落地实施,寻求能源应用新突破。

—— 双轮驱动、供需互动。充分发挥政府引领和市场机制作用,深化能源领域市场化体制改革。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协同转型,加快推动节能工作向源头和末端进一步拓展延伸。

(三)主要目标

锚定力争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力争全市能源领域碳排放 2030 年前达到峰值。主要目标如下:

到 2025 年,能源结构优化取得阶段性成果,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和区外绿色电力受纳能力逐步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稳步提高,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 2025 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 20% 以上,电能占终端消费比重达到 22% 左右。

到 2030 年,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显著成果, “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 的现代能源体系基本形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转型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到 2030 年,全市能源领域碳排放如期实现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 22% 以上,电能占终端消费比重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以“一核引领、两线推动、六域协同、多点支撑”为总体思路,以如期实现碳达峰为核心目标引领,围绕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两条主线,构建能源供应、能源消费、能源输配、能源调节、能源科技、能源市场六大协同体系,重点建设一批试点示范支撑工程。

(一)构建绿色多元的能源供应体系

推进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强化本地电源支撑能力,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

1 、大力发展光伏发电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积极创新“光伏 + ”模式,推动光伏发电高比例、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省级及以上园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厂房、公共机构、商业楼宇等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分布式光伏与交通、建筑、新基建融合发展,重点打造长沙黄花机场 T3 航站楼、长沙高铁枢纽站等分布式光伏融合建设示范工程。积极推广水光互补、农光互补项目,利用浅滩、鱼塘、湖泊水域面积或农业大棚、喜阴林木等土地资源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加快推进宁乡灰汤农(油)光互补等光伏项目建设。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到 2025 年,力争全市光伏装机规模突破 100 万千瓦,到 2030 年光伏装机规模达到 250 万千瓦以上。

2 、积极有序发展风电

统筹风电开发和生态保护,加快已核准风电项目建设。按照 “ 就近接入、本地消纳 ” 的原则,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推动风电与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科学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好、建设条件优、消纳和送出条件能力强的集中式风电项目。结合低风速山地风电及高塔平原风电等技术发展,重点在宁乡市、望城区、长沙县和浏阳市等区域探索分散式风电规模化开发路径。充分利用省市间调峰资源,通过市场化方式最大限度提高风电并网规模,促进风电跨市、县消纳。适时开展老旧风电项目风机扩容、提质改造。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到 2025 年,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进一步提升,到 2030 年,力争风电装机规模达到 50 万千瓦以上。

3 、积极推动其他清洁能源发电

开展水电深度挖潜,积极推进在运水电站优化升级,持续推进老旧电站设备改造与技术升级;利用水库生态基流、供水量和水库弃水发电,推动椒花水库发电工程建设。强化发电燃料保障,积极布局垃圾发电项目,高标准开展宁乡、浏阳等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提高垃圾处置能力。创新发展“垃圾发电 + ”模式,实现垃圾焚烧电厂协同处置市政污泥等。到 2025 年,全市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 25 万千瓦以上,水电装机规模稳定在 17 万千瓦左右。

4 、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供作用

筑牢能源安全供应保障底线,充分发挥煤电为长株潭城市群负荷中心兜底保障作用。优化存量煤电机组运行,加强支撑性煤电建设,积极推动浏阳电厂等储备煤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严格合理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提高煤电能效准入门槛,原则上不新建超超临界以下参数等级煤电项目,新建煤电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 、因地制宜推动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

开展浅层地热能集中规模化应用,优先发展水源热泵,积极发展土壤源热泵,建设以望城区为代表的省级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区。以望城区滨水新城、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等省级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为试点,推动地热能利用集中规划、统一开发;鼓励新开发片区将集中供暖 / 冷作为必备的市政基础设施,支持在有条件的老城区探索开展集中供暖 / 冷改造试点,建设冬暖夏凉幸福新长沙。推动天心区政府大楼、湘雅五医院等建筑实施地热能改造或智慧能源替代,鼓励全市具备有资源条件的片区建设浅层地热为主的能源站。鼓励生物质直燃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在具有稳定燃料来源和热负荷的工业园区就近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太阳能生活热水及采暖利用。到 2025 年,全市浅层地热能供暖 / 冷建筑面积达到 600 万平方米。

(二)构建节约高效的能源消费体系

大力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开展能源消费节能降碳行动,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 、强化能源消费强度控制

坚持节约优先,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并适当增加弹性管理。科学分解落实各区县(市)及重点园区能耗双控指标,对能源利用效率高、发展较快的地区适度倾斜。加强用能预算管理与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的衔接,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限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能耗双控完成形势分析预警。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市、县各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到 2025 年,全市单位 GDP 能耗较 2020年下降 15% ,到 2030 年,全市单位 GDP 能耗进一步下降。

2 、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积极引导发电、建材等涉煤行业开展对标技改,大力推动长沙电厂等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加快推动涉煤企业实施燃料替代,逐步实施“煤改电 ” 、 “ 煤改气 ” ,降低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等区域非发电工业企业用煤。提高新增涉煤项目准入门槛,除国家和省规划布局的煤电、石化、热电联产等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新增煤炭消费,新建项目煤炭消费量通过存量挖潜置换。巩固散煤治理成果,主城区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适时扩大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到 2025 年,全市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 300 克 / 千瓦时以下;到 2030 年,煤炭消费基本集中在发电、建材、热电等少数重点企业。

3 、合理调控油气消费

大力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推广天然气三联供项目,鼓励在建、拟建建筑或改建既有建筑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提高交通燃料替代比例,积极发展交通领域天然气利用。引导工业企业更高比例使用天然气。重点推广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公共服务设施用气,加快提高城镇居民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提升发电用气消费水平。合理控制汽油消费增速,有序压减柴油消费量,保障航空煤油供应量。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提高成品油终端消费利用效率,因地制宜推进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替代传统燃油。加速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汽车,减少交通领域对石油能源的依赖性。到 2025 年,天然气消费量达 25 亿方,成品油消费增速控制在合理区间;到 2030 年,天然气消费量达 40 亿方,成品油消费基本达峰。

4 、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

科学有序释放和挖掘潜在电能替代项目,提升重点领域电气化水平。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气化,推广电窑炉、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扩大工业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使用比例。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大力发展家用新能源汽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岸电、空港陆电覆盖率和使用率;有序引导市内加油(气)站向综合加能站转型,推动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的全面升级。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电气化,积极采用电力驱动热泵等方式进行分散采暖;鼓励新建建筑安装光伏系统,支持具备条件的扩建、改建、既有建筑增设或改造光伏系统;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广电气化育种育苗,在农业副产品加工领域推广电烘干、电加工,提高农业生产质效。常态化开展家庭电气化推广活动,培育城乡居民用电需求。到 2025 年,全市完成电能替代量 35 亿千瓦时以上。

5 、聚焦重点领域节能技术应用

根据国家淘汰用能设备目录,完善用能设备淘汰工作细则和流程,坚决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全面提升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标准,扩大先进节能技术应用范围与节能高效用能设备使用规模。严格执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加强绿色建材生产及推广应用,降低建筑领域能源消耗。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示范,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完善市场推进机制,加强价格与财税政策引导,建立高能效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完善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节能监管体系,实施重点用能设备“产营销用”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能企业和用户,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

6 、高效集约推进综合智慧能源建设

深化 5G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的融合应用,开展系列智慧能源项目建设,提升能源智能化建设水平。依托省级能源大数据中心,开展各类能源数据、各环节能源数据采集工作,实现能源数据的全管理。划分重点用能区,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区开发使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在线集中 “ 监测、分析、评估 " 工厂生产能源消耗的动态过程,促进工厂用能的精细化、可视化,提高企业现有供能设备的效率,实现节能增效、高效生产。强化公共建筑运行监管,统筹分析应用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数据信息,普遍提升公共建筑节能运行水平,逐步实施公共建筑用能管理。

(三)构建坚强互联的能源输配体系

建设坚强能源输送网,优化布局能源输配通道,促进能源更加高效畅通配置。

1 、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建设以特高压、超高压为骨干网架的坚强电网,增强系统资源调节能力,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依托长沙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建设,打造华中地区核心电力节点枢纽,大幅提高“绿电入长”引入和受纳能力。积极参与谋划第三条特高压直流入湘通道落点长沙。加强主电网网架建设,构建“南北互联、东西互济”的长株潭城市群“立体双环网”,实施 500/220 千伏电磁环网解环运行,形成以500 千伏站点为中心的“分区供电、区内成环”的互联格局。全面推动电网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转型,进一步满足电动汽车、 5G 基站、分布式能源、储能等多元用户的接入需求。建设智慧能源创新区,提升城市供电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长沙配电网打造国际一流城市配电网。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等参与系统调节。

2 、推动多源供气通道建设

推进省级支干线管网建设,补齐重点地区输送能力短板,形成 “ 两主多辅 ” 天然气输送格局。完善市(县)内天然气支线架构,加速天然气向偏远及农村地区覆盖供应,提高天然气通达能力。按照 “ 毗邻管道气源、靠近负荷中心、方便储存转运 ” 原则,建设以本地储气设施为主、相邻地市集约化和规模化的储气设施为辅的储气体系,加快储气库及储气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布局长沙港 LNG 泊位和接受站。到2025 年,主城区居民气化率达 99% ,县(市)城区居民气化率达 95% 。到 2030 年,全市主城区及县(市)城区气化率达到 100% 。

3 、完善煤炭输储配一体的物流网络

健全煤炭供给保障储备和应急预案措施,加大优质煤炭供给,加快市内煤炭储配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浩吉铁路途经浏阳的优势,优化完善海进江水运、公路等煤炭物流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煤炭物流水平,增强集疏运能力,有力保障电力行业用煤。积极推动华电长沙电厂升级储煤系统。到2025 年,以长沙为中心的长株潭区域煤炭应急储备基地项目落地实施,高效畅通的多式联运型煤炭物流体系基本形成,华电长沙电厂储煤能力达 60 万吨。

4 、优化成品油输储配网络布局

积极发展成品油管道运输,完善成品油储配体系,保障成品油稳定供应。加速推进长岭 - 长沙黄花机场航煤油管道建设,进一步畅通成品油输送网络。建设市(县)级运输管道,提升市内油气管输能力和覆盖范围。实施成品油储配扩容工程,推进中石化长沙油库等工程扩建或新建,增强油品应急储备能力。到 2025 年,成品油输送能力大幅提升,新增储备能力 22 万立方米。

(四)构建安全灵活的能源调节体系

健全完善能源调节体系,加快调节性电源规模化发展,提高系统灵活调峰能力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 、推动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

大力推动长沙电厂等市内存量煤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加快煤电定位向基础性、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强煤电机组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提升煤电机组主力调峰作用,增强全市电力稳定供应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支持煤电企业积极参与全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加强自备电厂调度运行管理。到 2025 年,全面完成市内统调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机组最小出力达到额定功率 35% 。

2 、合理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

充分发挥气电调峰支撑作用,结合市内气源条件合理布局大型天然气调峰电站,扩大可再生电力消纳空间。加快推进华电长沙气电调峰电站建设,有序推进浏阳气电前期工作开展,缓解湘东电网调峰压力,到 2025 年,全市气电规模(含分布式)达 130 万千瓦以上, 2030 年装机规模力争达230 万千瓦以上。

3 、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发展

加快推动浏阳风洞口等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做好宁乡陈家冲抽水蓄能电站资源站点保护。优化已建黑麋峰抽水蓄能电站运行,按需灵活建设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到 2030 年,力争全市抽水蓄能电站规模达到 240 万千瓦。

4 、按需布局新型储能电站

推动新型储能在用户侧、电源侧、电网侧等不同场景下的应用,支持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用电企业、综合能源服务商合理配置储能电站。以建设大规模集中式共享储能为主,统筹项目选点, 优先在新能源消纳富集地区建设一批电网侧储能项目。强化新能源建设与储能融合发展,鼓励新增新能源项目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装机容量按不低于风、光装机规模的 15% 、 5% 配置,支持存量或已建设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站建设或租赁储能服务。到 2025 年,全市新型储能规模不少于 66 万千瓦,到 2030 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 100万千瓦以上。

4 、引导用户负荷参与调峰互动

加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引导需求可调控、能量可交互的用户负荷参与系统调峰,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推动全市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根据大工业用户特点制定市场运行实施细则和交易结算补偿机制,通过价格机制积极引导用户参与。采用数字化技术和先进控制技术,充分调动建筑楼宇、工业可控负荷灵活响应能力参与系统调峰。加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储能、充电桩信息交互,大力推广用户侧储能、大数据中心负荷、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 V2G )等新模式,实现新能源电力优先储存和高效消纳。发挥资源聚合管理效能,开展综合能源管理,探索建设虚拟电厂,实现用能全局优化。

5 、推动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

以数字变革为驱动,以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为平台,大力推动源网荷储等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园区集约型强、规范化、制度化等易于管控的特点,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作为源网荷储试点工作落地实效。充分挖掘新能源开发潜力及区域内消纳、调峰优势,促进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到 2025 年,完成 1-2 个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设。

(五)构建创新适用的能源科技体系

把握长沙创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机遇,加大能源科技技术研发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对能源碳达峰的支撑作用。

1 、加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立足长沙优质的产学研资源和新能源产业基础,加大能源创新与成果转换力度。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倡导组建先进储能材料、光伏装备和智能电网装备制造等特色能源产业联盟,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体系。推动“零碳”科技产业园建设,吸引能源科技创新企业入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点项目和重点创新平台,精准集聚一批支撑我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鼓励长沙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低碳专业学科,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争创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以国家能源研发中心、国家能源重点实验室为龙头,发挥好国家级、省级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载体作用,依托能源装备制造、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在新型储能技术、新型电力系统、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CCUS )技术等领域实现突破,带动能源产业链升级。

2 、加快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探索设立市级绿色科创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示范,建立面向海内外的高价值专利转换中心,促进低碳先进科技创新成果在市内转化。充分发挥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先发优势”,加快大容量、低成本、高安全储能技术大规模应用。积极开展漂浮式水面光伏发电应用,提高水面光伏项目的经济性;探索试点轻量化、粘贴式屋顶光伏及光伏建筑一体化( BIPV )技术应用,加快形成全市屋顶及建筑光伏开发新局面,缓解光伏建设用地压力。积极应用 120 米以上高塔筒风机开发山地低风速市场,突破我市风电资源“天花板”。加强氢能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示范,依托市内优势企业,推动氢能汽车制造快速发展。

3 、积极开展战略性及前瞻性能源技术布局

充分发挥长沙优质的产学研资源和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载体作用,积极开展氢能利用、动力电池、长周期储能、大容量风电、新型电力系统稳定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时研究内陆地区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 CCUS )应用,探索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可接受成本开发路径;加快氢能在交通运输、工业、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研究,积极探索水泥熟料煅烧氢能利用技术;充分发挥电氢耦合长时储能和深度调峰作用,探索氢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试点。

4 、打造国内领先的特色氢能产业链

瞄准氢能发展新蓝海,充分发挥我市产业、科研、区位等三大优势,打造国内领先的氢燃料工程机械制造和生产基地。立足现有产业基础,以引培氢能龙头企业为重点,支持市内装备制造优势企业发展氢能板块产业。深化省内外合作,积极对接岳阳、株洲等城市共建湖南氢能城市群,推动国省干线、高速公路等重点路段加氢站建设,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工程机械、物流车、公交车示范应用,探索打造湖南第一条“氢能城际交通专线”和“湖南氢能物流网”;加强与广东、山东、湖北等省氢能试点城市的交流,拓展在氢能项目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

(六)构建统一开放的能源市场体系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 、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建设

积极参与全省电力市场建设,扩大市场交易主体范围,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引导企业全面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结合省内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度,积极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持续推进市内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积极组织新能源企业和减排企业参与全国和省内绿电市场交易,做好绿电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以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区域为重点,探索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发展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建立需求响应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衔接机制,打造政府主导、电网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需求响应运作市场模式。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强化分时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提高系统利用效率。

2 、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市场

做好电力行业重点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查、配额分配、监督履约等工作。按照国家碳排放权市场建设部署,鼓励建材等重点高耗能行业企业积极对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支持市内自愿减排企业参与自愿减排碳市场交易,支持市内可再生能源企业积极利用国家自愿减排管理平台,开发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 )项目。推动建设全市碳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建设。

3 、谋划参与用能权交易市场

按照国家及全省用能权管理的工作安排,做好用能权交易市场和能耗双控工作的衔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摸底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审核等工作,探索制定用能权指标设定和分配办法。试点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推动用能单位用能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提高企业用能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能源优化配置和精细化管控。

三、政策保障

(一)完善统计核算体系

按照国、省两级统计核算制度要求,积极落实区域和能源行业碳排放计量体系。强化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服务功能,推动能源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定期开展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倡导开展同行业碳排放强度对标,鼓励重点能源企业制定碳减排路线图。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统筹整合现有能源类专项资金,加大对能源碳达峰重大项目、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对接国家及湖南省有关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支持政策。加大对既有建筑的节能降耗增效改造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等项目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落实能源领域碳达峰相关税收优惠,开展税收精细宣传辅导服务,帮助能源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确保能源企业应享尽享。推动能源领域资源整合和深度挖掘,培育 1-2 家能源领域市级骨干企业,支持本地企业与能源领域技术先进企业合作,开展综合能源业务,提升市场化服务水平。

(三)健全能源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聚集迎峰度夏度冬能源供应安全,加强能源行业风险预警能力建设,整合全市能源产供储销数据资源,积极与省级能源信息系统平台对接,规范能源统计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建立能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健全能源供给保障储备和应急预案措施,为能源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健全能源领域执法体系,加大能源基础设施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危害能源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推动新开发片区编制片区综合能源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各类能源供能用能系统,实现能源供需平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建立部门、县区联动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行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按需召开协调会议,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本实施方案有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抓好工作落实,强化能源碳达峰目标任务跟踪,适时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机制、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监测,创新监督管理措施和手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各领域沟通协作

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各领域的工作协调机制,增强长沙市能源领域碳达峰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等其它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碳达峰实施方案之间的衔接,确保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工作协调配套、协同推进,科学有序、按时保质地完成能源领域碳达峰相关工作任务。

(四)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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