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CJ/T 458-2014 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悬浮控制系统技术条件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悬浮控制系统的系统组成、环境条件、要求、检验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与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简称车辆)悬浮控制系统的制造、试验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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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13306 标牌
GB/T 21414 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 电气隐患防护的规定
GB/T 21563-200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
GB/T 24338.4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
GB/T 25119-2010 鞔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CJ/T 375 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悬浮架
支撑车体并传递悬浮、导向、牵引与制动力的机械结构装置,并具有机械解耦适应轨道曲线与不平顺公差的作用。
3.2
悬浮模块
承载车辆悬浮、导向和牵引的基本单元。模块主要由托臂、箱梁、电磁铁和牵引电机等部件构成,两个模块通过防侧滚梁连接组成悬浮架。
3.3
悬浮控制系统
实现车辆悬浮功能的系统。包括悬浮控制器、悬浮电磁铁和悬浮传感器。
3.4
悬浮控制器
对悬浮电磁铁与轨道之间的间隙进行控制,使电磁铁保持稳定悬浮的电气装置,包括功率单元和控制单元。
3.5
控制单元
接收悬浮传感器、功率单元和悬浮指令信号,经过运算处理,生成控制信号的单元。
3.6
功率单元
将来自控制单元的信号进行功率放大,以驱动悬浮电磁铁工作的单元。
3.7
磁浮
磁悬浮
通过对悬浮电磁铁电流的控制,使车辆与轨道间保持稳定间隙的无接触状态。
3.8
悬浮间隙
车辆在悬浮状态下悬浮电磁铁磁极面与F型钢轨下表面之间的垂向距离。
3.9
悬浮间隙偏差
实际悬浮间隙与额定间隙之差。
3.10
悬浮导向控制
通过悬浮间隙、磁铁垂向加速度等信号检测,对悬浮电磁铁的励磁电流进行反馈控制,调节悬浮力,以保持允许的悬浮间隙。当电磁铁横向偏离F轨时,悬浮力的横向分力产生使其横向复位的导向作用。
3.11
悬浮电磁铁
在励磁电流作用下,产生可控电磁力,实现电磁悬浮和导向功能的电磁铁。主要由励磁线圈、极板和铁芯构成。
3.12
悬浮传感器
测量悬浮控制系统的特定状态量,如悬浮间隙、磁铁垂向加速度等,并将其转化成电信号的器件或装置。
3.13
励磁电流
流过悬浮电磁铁的电流。
3.14
起浮
在悬浮控制器控制下,悬浮电磁铁从落车状态上升到额定悬浮间隙的过程。
3.15
落下
在悬浮控制器控制下,悬浮电磁铁从悬浮状态降落到落车状态的过程。
4 系统组成
4 系统组成
悬浮控制系统由下列设备组成,见图1。
——悬浮传感器;
——悬浮控制器;
——悬浮电磁铁。

图1 磁浮列车悬浮系统图
说明:
1——直线电机;
2——轨枕;
3——水泥梁;
4——悬浮电磁铁;
5——悬浮传感器;
6——F轨;
7——托臂/箱梁;
8——空气弹簧;
9——悬浮控制器;
10——车体。
5 环境条件
5.1 海拔高度:≤1400m。
5.2 环境温度:—25℃~+40℃。
5.3 最大相对湿度(当月月平均最低温度25℃):≤90%。
5.4 悬浮控制系统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及车辆清洗时清洗剂的腐蚀作用。
6 要求
7 检验与试验方法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应通过检验,证明悬浮控制系统设备符合本标准和相关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检验分类为:
a) 型式检验:用于考核指定产品的设计符合同本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
b) 例行检验:用于检测材料和工艺故障,确定悬浮系统设备功能正常。
检验项目按表1规定进行。
表1 悬浮控制系统检验项目
9 标识
9 标识
悬浮控制系统设备的标识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10 包装、贮存与质量保证
10.1 悬浮控制系统设备的包装应符合防潮、防尘和防止运输损害的规定。
10.2 悬浮控制系统设备出厂时应提交有关技术文件、维修用图纸及说明书,备品和专用工具。
10.3 悬浮控制设备应按制造厂的规定贮存在干燥、清洁、无酸碱及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低温贮存温度不应低于—40℃。
10.4 悬浮控制设备的保修期限不低于验收交货后18个月。在用户遵守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情况下,保修期限内确属设备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影响运行或损坏时,制造商应及时无偿地负责修理或更换,安装调试,恢复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