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宁波市象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象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日在象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象山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根据《预算法》要求,现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同时将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一并提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的重要之年。一年来,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海洋强县、美丽富民,都市融入、变革驱动”战略,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资源资产统筹,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有效应对各类风险,全面提升管理绩效,促进经济稳进提质和民生有效改善,全县财政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000009万元,增长10.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8166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3.3%,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5.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中央财政收入391843万元,增长19.4%,完成调整预算的99.8%。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8166万元,加上中央税收等返还性收入3113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449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07万元、调入资金573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8550万元、上年结转87627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1253771万元。
2022年,丹东、丹西、爵溪三个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081万元,减少22.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为:增值税185189万元,减少5.5%,完成调整预算的92.6%;企业所得税56472万元,增长10.5%,完成调整预算的109.9%;个人所得税78764万元,增长104.4%,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城市维护建设税19546万元,增长2.2%,完成调整预算的93.1%;契税及耕地占用税40623万元,减少32.7%,完成调整预算的105.2%;其他地方各税52993万元,减少17.3%,完成调整预算的107.5%;非税收入174579万元,增长16.5%,完成调整预算的104.3%。
图表1: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单位: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6696万元,增长14.1%,其中:县本级897944万元、镇乡(街道)118752万元。预计上解支出8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55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8525万元。
2022年,丹东、丹西、爵溪三个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82万元,增长25.4%,收支平衡。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部分重点支出完成情况为:教育支出157498万元,增长3.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科学技术支出56513万元,增长15.1%,完成调整预算的9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257万元,增长41.4%,完成调整预算的95%;卫生健康支出93634万元,增长6.2%,完成调整预算的87.3%;住房保障支出30014万元,增长37.9%,完成调整预算的99.6%。
图表2: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部分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2509万元,减少19.4%,完成调整预算的86.5%,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908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800万元、上年结转133003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为7572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2790万元,增长4.6%,完成调整预算的81.1%。预计上解支出6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5800万元,结转下年6796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6040万元,减少48.5%,完成调整预算的98.2%,上年结转1954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6642万元,减少42.2%,完成调整预算的105.8%,结转下年893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3万元,增长215.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转2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为7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万元,减少69.4%,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调出资金711万元,结转下年35万元。
由于市县财政决算尚未完成,2022年四本预算收支执行准确数待决算后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举债规模。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05.5亿元,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21.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1亿元、再融资债券10.4亿元。
2.结构。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0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5.6亿元,占46.8%;专项债务108.5亿元,占53.2%。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符合预算法规定。
3.使用。2022年,全县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亿元,其中: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4.4亿元,占40%;交通基础设施1.8亿元,占16.4%;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3.75亿元,占34%;保障性安居工程0.3亿元,占2.7%;农林水利0.6亿元,占5.5%;生态环保0.15亿元,占1.4%。
4.偿还。2022年,全县偿还政府债务1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1亿元。
2022年,政府债券资金均依法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偿债资金来源落实到位,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未出现偿付风险。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合理区间,债务风险可控。
二、2022年预算执行成效
过去的一年,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下,按照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在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同支持下,县财政部门坚决执行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有效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抓收入优结构,强统筹保重点,防风险提绩效,切实履行好财政保障职能,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完善收入调度、分析、跟踪服务机制,推动收支运行符合经济发展和减税退税降费预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3.3%,增幅排名居全市第二位。抢抓政策机遇,主动向上对接、策划、储备项目,打好争资立项主动仗,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7.4亿元,同比增长35.5%;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1亿元。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出台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举措,全年一般性支出压减5.3%,统筹用于“三保”、疫情防控等急需领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分批推进矿山、塘坝、水库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提升资源资产利用效益,全年共盘活资源资产254.7亿元。
(二)财政政策积极有为。坚持稳经济稳增长,在资金紧张、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攻坚克难、精准调度、多方筹措,实现财政政策“能出尽出”、留抵退税“早退快退”、纾困政策“早兑快兑”、服务发展“快付快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达13.2亿元。紧紧围绕落实保障“5532”专项行动、“四不省钱”要求,周转安排“2+5”项目资金1.8亿元,拨付“减船转产”补助资金8.6亿元,落实各类人才经费2.2亿元,兑现产业扶持专项资金6.4亿元,保障“飞单”专项工作经费6亿元。加大文旅消费券发放力度,统筹安排县级财政资金2800万元,支持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刺激消费市场回升。助力打造共同富裕样板县,民生支出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7%,稳步推进教育、卫生、社保、文化等民生事业发展。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要求,全年落实各类防疫资金3.9亿元,用于保障全县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急物资保障等各项防疫工作开展。
(三)风险防控措施有效。加强债务风险源头管控,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清理核实隐性债务,通过国企股权转让、统筹土地出让金收入等渠道筹措化债资金,稳妥完成年度存量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稳步推进“乡债县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实现12个镇乡(街道)债务县级接管。压实责任守底线,兜牢兜实“三保”支出保障,开展财经秩序和楼堂馆所专项整治行动,筑牢财经纪律“防火墙”,提高防控财政风险能力。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健全库款预测预警监控机制,科学合理调度库款,有效防范支付风险。推进“清廉财政”建设,加强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开展会计评估、涉企违规收费、“三公”经费、镇乡(街道)政府(国有)投资项目等方面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内控建设,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四)改革创新接续加力。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完善“智慧财政”系统建设,上线运行资产云、财务云模块,实现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加速“甬易办”平台与“智慧财政”预算执行系统对接,打通市县两级支付渠道,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兑付效率,兑现时间提速2-3个工作日。深入实施“乡财县管”,严格经费支出审核,规范基层财政管理,新增6.9亿元资金用于保障镇乡(街道)正常开门运转,并出台相关奖励办法,有效激发镇乡(街道)债务管控、招商引资、资源资产盘活积极性。深入推进社会团体组织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共有103家社会团体组织上线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成功开具票据3042笔、涉及金额734万元。
(五)效能管理不断提升。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出台《象山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完成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沙塘湾民宿集聚区基础配套工程等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评审。督促106家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739个、资金48.4亿元。对石浦一冷文化园等8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3亿元,并强化结果应用。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完成工程结算审查145个,核减投资1.6亿元,核减率10.3%。发挥委派会计(财务总监)作用,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共纠正和阻止违规资金2.8亿元。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实行采购清单化管理,规范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节约财政资金2.3亿元,节约率12.8%。
各位代表,2022年我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主要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县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监督和支持,是全县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财政收支上看,近年来收支紧平衡特征仍然明显,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二是从风险防范上看,隐性债务化解、社保基金运行、财政库款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风险,需引起高度重视;三是从绩效管理上看,部分部门绩效理念不够牢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编制好2023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确定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各级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深入实施“海洋强县、美丽富民,都市融入、变革驱动”战略,聚力一二五,奋力上台阶,聚焦“863”重点工作计划,树立大开源大统筹理念,打好城乡财力大开源攻坚硬仗,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保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风险防范,提高管理绩效,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新实践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县委确定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2023年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坚持预算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应,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支出保障精准高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保有压。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把握政策供给时度效,聚焦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强化财政政策资金保障能力。三是风险防范更加有为。统筹发展与安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强化风险意识,坚决守好债务、“三保”、库款、社保基金等底线,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防范虚列收支、脱离监管。四是绩效管理持续深化。突出资金使用绩效导向,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使用、管理全过程,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将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财政收入安排要统筹考虑经济增长预期,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4700万元,增长6%。加上预计的中央税收等返还性收入3113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6493万元、调入资金20452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5657万元、上年结转78525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1171036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安排情况为:增值税226200万元,企业所得税66600万元,个人所得税62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000万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39000万元,其他地方各税68900万元;非税收入160000万元。
图表3: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单位:万元)
2023年,拟安排丹东、丹西、爵溪三个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858万元,比上年增长21.1%。
根据收入预算情况,拟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5379万元,其中:地方财政预算支出安排790361万元(含县本级 706444万元、镇乡(街道)8391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12649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78525万元;加上上解支出9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5657万元,支出合计1171036万元。
拟安排丹东、丹西、爵溪三个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7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4.3%。
按照上述安排,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及债务计划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557511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703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7960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723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55751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9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703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67960万元。收支平衡。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212533万元,加上上年结转8939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2214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10280万元,结转下年11192万元。收支平衡。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545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5万元,合计全年可用资金5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90万元,调出资金502万元。收支平衡。
2023年,我县政府债务余额预计21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5.6亿元、专项债务114.5亿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除保工资、保运转外,重点保障以下五方面:
1.聚焦重大战略任务,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国家级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主体区建设为引领,统筹用好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加快推进实施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主体区“海上两山”实践地提升工程等建设,全力争创国家经略海洋实践先行区试点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安排人才、旅游、精品线、亚运等专项资金近5亿元,持续打响“半岛英才”“半岛青年”等品牌,迭代升级“青年与海”人才主题活动,加快集聚创新人才;推进环石浦港、环蟹钳港旅游资源整体开发,大力推动“橘生山海”“斑斓海岸”等精品线工程创建,发展壮大乡村精品民宿群,助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承办亚运分赛事,培育引入体旅融合项目,有效提升花园城市能级。
2.聚焦经济发展大盘,支持培育产业转型新动能。集中财力推动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5800万元,支持开展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增强产业发展活力。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安排科技扶持资金3.3亿元,持续推动科技数字赋能、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培育绿色能源规上企业,推动现代海洋绿色产业加速崛起。安排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825万元,一方面支持推进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试点,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另一方面用于支持提振消费系列行动,持续打响象山海鲜美食节等消费品牌,不断扩大本地消费规模和拓展域外消费增量。统筹安排3261万元资金,用于推进各类数字化改革和信息化项目建设。
3.聚焦共同富裕建设,支持打造高品质幸福生活。坚决兜牢“三保”底线,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安排教育资金16.3亿元,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支持深化普高教育质量争先进位行动,动建象山杭州育才学校,统筹优化城乡教育资源,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安排卫生健康资金4.4亿元,持续深化医共体、健共体改革,加快推进县台胞医院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安排社保基金、医保基金等补助资金19亿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支持探索构建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就业专项资金4000万元,支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稳住就业基本盘。安排文化、体育等公共文化事业资金1.3亿元,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4.聚焦乡村振兴提质,支持深化城乡高质量融合。安排农业发展资金、农村品质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经费1.2亿元,大力支持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夯实“三农”底盘。安排污水处理、农业生活垃圾分类、美丽庭院创建、村庄梳理改造等经费1.2亿元,支持推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攻坚战,改进提升山水林田路房“六度空间”,全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集成改革,大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行动,加快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严格落实“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让更多改革红利在基层释放共享。
5.聚焦平安象山建设,支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疫情防控资金1.1亿元,支持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高水平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安排社会治理专项经费7358万元,支持公共安全智能化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象安”系列专项行动,织密织紧治理“一张网”,助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抓好涉海涉渔、消防安全等重点风险领域治理,持续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23年,县财政部门将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充分发挥资金保障、引导调节、政策协同作用,加强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注重资金绩效,强化风险防控,坚决履行好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县的财政使命。
(一)坚持稳中求进,保持收支平稳运行。密切关注经济发展趋势,培育夯实优质税源,积极发挥留抵退税“回补”效应,充分挖掘重大项目落户象山的全过程税源,努力完成年度税收目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项目招引落地转化,对近5年招商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实施排摸整治,加快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对亩均效益低的企业开展重点监管,分类处置、整治提升,提高税收产出质效。加大对海岛、码头、沙滩、林地等存量资源资产盘活力度,推动“海上两山合作社” 运作,建立高效转化机制,推动优质资源资产注入国企,实现财力大统筹。加强非税征收管理,加快推进土地、矿山出让,实现应收尽收。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降低运行成本,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坚持精准施策,筑牢经济发展大盘。不折不扣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提高政策效能,更好发挥财政撬动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持续助力企业加速转型,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内挤外引,加强项目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全力推动全域国土空间整治、市域铁路象山线建设、宁波市(象山)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环石浦港EOD项目等重大项目实施。全面落实人才强县、创新强县首位战略,强化企业研发创新、重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资金保障,支持建设高标准科技创新、产业承接和人才集聚平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育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三)坚持共富主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强化“三保”支出保障底线,持续推进七大“象有行动”。突出绩效导向,在制定财政扶持、民生保障等方面政策时,更加注重资金保障的精准性和绩效性,为每一分钱锚定绩效“坐标”,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深入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稳步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经费,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落实好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政策,对消薄村实行以奖代补,加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力度,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力支持推动乡村振兴。健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机制,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坚决落实防疫调整优化措施。
(四)坚持守牢红线,稳固财政运行根基。严格新增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政策提标扩围的事前评估,制定2023年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并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国企债务监管,持续推进“融资降本增效”专项行动,降低融资综合成本率。落实社保基金上级统筹责任分担机制,抓好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收,着力扩大参保比例,并积极探索提高土地出让金收入提取社保基金比例,有效防范社保基金风险。科学做好库款调度,优化库款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动态监控库款运行保障情况,防范化解库款支付风险。
(五)坚持创新变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全面运行“智慧财政”系统,数字赋能“乡财县管”,推动实现财政预算县乡一体化管理。深入推进“乡债县管”,全面完成镇乡(街道)国企债务接管,细化相关措施,提高各镇乡(街道)拓宽增收渠道、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积极性。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扩大事前绩效评估范围,明确8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完善与部门整体绩效相挂钩的预算分配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全市财政系统三年“规范管理、效能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创新项目资金监管模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启动试点镇乡(街道)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敢闯敢试的勇气、奋战奋进的锐气、善作善成的底气,拉高标杆、锲而不舍,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花园城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新实践作出财政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