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宁波市象山县涂茨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涂茨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涂茨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23年1月13日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扣全年预算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我镇公共预算总收入(税收)4286 万元,因财政体制调整,企业划转;还有由于疫情影响,为企业减负,实行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税款缓缴、留抵税额退税等,税收收入比较往年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收入情况为:增值税1937万元,企业所得税1074万元,个人所得税25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8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9万元,房产税343万元,印花税66万元,资源税22万元,其他税种收入42万元。
2022年我镇实现财政可用资金收入9955.6万元,其中:财政支出包干基数1960.9万元,财政运行经费1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604.4万元,基金预算补助收入4261.3万元(其中21051石料拍卖3700万元,财政运行经费60万元),代管资金专户收入129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5.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261.3 万元,代管资金专户支出129万元,三项支出合计为9955.6 万元。
财政预算各项支出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7.23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支出0.7万元,用于人大行政运行开支。
2、政府办公机构事务支出1179.53万元,用于政府行政运行、事业运行。
3、审计、纪检监察、档案、宣传、市场监督管理、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9.33万元。
4、党委机构事务支出8.8万元,用于党委行政运行、平安综治事务。
5、组织事务支出19.97万元,用于党建等开支。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9万元,用于政协委员工作室经费、教育配套、疫情防控、反走私、反邪教、反恐、维稳、平安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其它政府公共事务开支。
(二)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16.05万元,用于禁毒管理和征兵事务开支。
(三)教育事业支出由县教育局统一核算。
(四)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62 万元,用于群众文化、农村文化礼堂运行、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体育事业和科技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59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民政事务等支出57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6.37万元。
3、抚恤、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61.38 万元。
4、社会福利事务支出75.0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
5、残疾人事业、扶贫、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及其它社会救助等支出29.77万元。
(六)卫生健康支出84.19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一般行政管理支出0.76万元。
2、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02万元。
3、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及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68.22万元。
4、公共卫生支出2.19万元。
(七)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五水共治等开支。
(八)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32.26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4.85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农村安居宜居美居创建。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197.41万元,主要用于21051项目37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各项专项工作支出、土地开发、乡村旅游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特色村创建补助、美丽乡村建设、水利工程管理补助经费等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支出2685.45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支出1404.87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耕地保护补偿、美丽乡村建设补助等。
2、林业和草原支出41.88万元,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防灾减灾、公益林补助等。
3、水利支出373.34万元,用于美丽河湖片区建设、防汛防台及水利事业相关费用等。
4、农村综合改革及其他865.36万元,用于村干部报酬、网格化管理、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村创建补助等。
(十)交通运输支出32.4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公路日常维护开支。
(十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48万元,用于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37万元,用于森林绿化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175.02 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
(十四)其它支出 63.89万元,困难对象慰问、居家养老服务等。
各位代表,从2022年财政运行情况来看,镇财政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镇乡(街道)财政支出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压减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支出,总的来说2022年预算执行良好,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地方税源基础薄弱,增收压力大,可用资金来源除去正常经费拨款外,固定收入来源少,具有经营性且可持续的收入来源缺乏;二是刚性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三是预算细化程度还有待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高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债务化解形势严峻,收支的增长幅度差距较大,负债逐年增加,政府偿债压力大,财政债务风险仍然存在。以上问题我们将借财政体制改革和投融资改革之力逐步加以解决。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我镇财政预算和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聚力一二五 走好共富路”战略目标,紧紧围绕我镇“党建引领、镇域提品、产业突出、农旅美镇、治理有效”发展战略,强化财政管控,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统筹财力,确保重点项目的支出需要,促进我镇经济平衡健康发展。
一、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2023年我镇公共预算总收入(税收)4800万元,增长12%。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年可用资金7725万元,其中:支出包干基数为2266万元,财政分成及运行经费1667万元,2022财政分成670万元,补助收入256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500万元,代管资金专户收入60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2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837万元,代管资金专户支出60万元,三项支出合计7725万元。
财政预算各项支出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6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支出1万元,用于人大行政运行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2、政府办公机构事务支出1870万元,用于政府行政运行、事业运行。
3、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统计、档案、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0万元,用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统计、档案、群众团体相关事务。
4、党委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用于党委行政运行、平安综治事务。
5、组织事务支出20万元,用于党建工作。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万元,用于政协委员工作室经费、信访维稳、消防、反走私、疫情防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教育配套等其他政府公共事务。
(二)国防与公共安全支出60万元,用于禁毒管理、兵役征集、民兵事务等。
(三)教育专项支出由县教育局统一核算。
(四)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万元,用于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体育事业和科技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民政事务等支出57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4万元。
3、抚恤、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61万元。
4、社会福利事务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
5、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及其它社会救助等支出30万元。
(六)卫生健康支出100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一般行政管理支出1万元。
2、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4万元。
3、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及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83万元。
4、公共卫生支出2万元。
(七)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五水共治、生态保护等开支。
(八)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00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7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各项专项工作支出、土地开发、乡村旅游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特色村创建补助、美丽乡村建设、水利工程管理补助经费等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2755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支出1475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三资管理、垃圾分类、美丽乡村建设补助等。
2、林业和草原支出42万元,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防灾减灾、公益林补助等。
3、水利支出373万元,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河道保洁清理、防汛防台防旱及水利事业相关费用等。
4、农村综合改革865万元,用于村级一事一议补助、村干部报酬、网格化管理、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村创建补助等。
(十)交通运输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公路日常维护等开支。
(十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万元,用于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万元,用于森林绿化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170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
(十四)其它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对象慰问、居家养老服务等。
各位代表,为实现2023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财源培植,推动经济持续发展。财政收入来源的重要途径是靠经济发展。一是利用现有区位优势,依托大港口、联围塘区块,加大招商引资,着力引进临港重装、港口能源等一批优质项目,助推我镇工业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二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培育有较大吸引力和优势的特色精品农业、生态农业,做好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升农业产值,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三是要充分利用我镇岸线资源、山海特色,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招商,培育新型业态,推出农渔事体验、红色军旅、体育康养等旅游项目,结合“漫涂”饭桶山、东门外,借力象山直播基地,提档升级全域旅游,加快美丽经济发展,拓宽经济来源。
2、聚焦民生热点,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一是按照“以收定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根据我镇全年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财政收入预期及实有财力状况,统筹考虑,合理预算,为做好全年财政及保障工作打好基础,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及时跟进,适时调控,财政优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医疗、民政等需求,重点保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交通道路建设,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充分考虑工业、农业经济发展及各项工作开展需要,安排相应财力,为一二三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提供强有力保障,切实发挥好财政作用。
3、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财政工作水平。一是鉴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国家、政府财政趋紧的大环境,根据市、县两级政府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增长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加强财政监管,从严从紧控制各项支出,大力压缩会务费、业务招待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继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最需要、最关键、最迫切的地方。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实施“乡财县管”,执行“智慧财政”系统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提高财政部门及其它部门相关人员的财务制度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财务运行和操作流程。继续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重大财政事项和支出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制度。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和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操作和办理,不断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要求,落实好物资采购招投标和备案制度。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管理,促使专款及时足额定向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发挥专用资金效能。
各位代表、同志们,2023年我镇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让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代表的支持监督下,紧紧依靠全镇人民,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为加快区镇协同发展,引领全域共建共享共赢共富,着力构建“核心带动、两翼驱动、山海联动、多片互动”发展新格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镇,全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湾型特色城镇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