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2022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进贤县2022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 1 月 6日在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一、2022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4亿元,完成全年调整预算的101.14%,较上年增长6.12%。其中:税收收入11.25亿元,完成全年调整预算79.79%,较上年下降18.75%,主要是受新冠疫情、房地产市场下行及减税降费叠加影响。主要税收收入项目:增值税4.09亿元,下降35.62%;企业所得税1.65亿元,增长7.03%;个人所得税0.31亿元,增长22.97%;城市维护建设税0.58亿元,下降29.46%;房产税0.9亿元,增长414.59%;印花税0.32亿元,下降9.78%;城镇土地使用税0.68亿元,增长91.52%;土地增值税1.25亿元,增长31.4%;车船税0.37亿元,增长98.08%;耕地占用税0.08亿元,下降94.81%;契税0.98亿元,下降17.05%。非税收入9.99亿元,完成全年预期144.82%,较上年增长61.89%,主要是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依法依规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主要非税收入项目:教育附加0.39亿元,下降37.3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26亿元,下降82.38%;罚没收入0.42亿元,下降70.8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85亿元,增长251.79%。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3亿元,较上年下降7.8%。主要支出科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亿元,增长8.73 %;公共安全支出1.32亿元,下降47.86%;教育支出12.65亿元,增长1.22%;科学技术支出0.27亿元,增长1.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3亿元,增长37.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7亿元,增长15.39%;卫生健康支出4.66亿元,增长121.53%;节能环保支出1.1亿元,增长0.27%;城乡社区支出2.39亿元,下降74.72%;农林水支出10.15亿元,与上年持平;交通运输支出0.82亿元,增长0.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8亿元,增长28.68%;商业服务支出0.13亿元,下降33.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0.4亿元,增长6.33%;住房保障支出1.53亿元,下降45.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3亿元,增长107.19%;债务付息支出0.79亿元,增长23.32%,国防、金融等其他支出0.52亿元。
全县财政一般预算各项收入合计65.6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1.2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3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7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53亿元,调入资金5.74亿元。各项支出合计65.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51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1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5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各项收入合计21.9亿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9.36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2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3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52亿元,调入资金1.3亿元。各项支出合计21.55亿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12.9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65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23亿元,调出资金5.7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3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各项收入0.045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378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收益;上级补助收入0.0019亿元,上年结余0.0054亿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396亿元,主要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005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3亿元,下降1.56%。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26亿元,下降2.56%。本年收支结余0.67亿元,滚存结余6.14亿元。注:社保基金是由省市统一办理决算,最终执行数需到1月底才能批复。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预算收支执行数,经省、市财政部门批复后还会略有调整变动,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
二、2023年县级总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对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推动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贤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全县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实现22.3亿元,较上年实际增长5%左右。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预期实现15.4亿元,较上年实际增长36.89%;非税收入预期实现6.9亿元,较上年实际下降30.93%。
可用财力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亿元+调入资金2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3亿元= 58亿元。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8亿元,预算收支平衡。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的初步建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47%;国防支出0.04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81%,主要是人武部的项目经费增加;公共安全支出1.7亿元, 较上年预算增长32.94%;教育支出12.49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1.94%,主要是在职教师绩效奖金计列本科目;科学技术支出0.4亿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主要是2023年乡镇没有列支本科目;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3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9.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2.53%,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基数提高、离退休人员绩效奖金计列本科目;卫生健康支出3.24亿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2.68%,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和困难企业职工医保由上级财政统筹,不列本级支出;节能环保支出0元,主要是县级环保机构上划,相关支出转列上解支出科目;城乡社区支出4.34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3.96%,主要是城管系统项目经费增加;农林水支出8.01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6.42%,主要是增加预留农林水项目支出1.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33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7.6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77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09.64%,主要是经开区管委会支出计列本科目;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2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9.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2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95.34%,主要是自然资源部门项目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83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5.84%,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8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7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4.61%;其他支出3.2亿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3.73%,主要是为精准预算减少了预留资金等;预备费1亿元,与上年持平;债务还本及付息支出4.9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与全市持平,考虑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还未最终公布,建议后续根据全市预期情况进行调整,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09亿元,其中:污水处理费0.04亿元,彩票公益金0.05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3亿元。全县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09亿元,其中:污水处理费支出0.04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0.05亿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28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1亿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0.2亿元、农村生态环境支出0.4亿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0.01亿元,调出资金21.1亿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036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收益。支出安排0.036亿元,主要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8亿元,增长7.94%。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68亿元,增长6.71%。由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需按照省、市统一编制,目前正在编制过程中,需根据全省预期情况进行调整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2023年的预算编制在收入上考虑了各类收入的增减因素,在支出上考虑了各项增支政策的出台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但鉴于财力的限制,一些无法确定的事项支出尚未安排。财力主要用于民生、教育、科学、农业、社会保障等法定及重点支出项目。
5.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单位64个、乡镇21个,部门预算金额38.66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6.51亿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19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1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亿元,资本性支出0.2亿元。项目支出12.15亿元。
财政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 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 级预算。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 会批准后执行。
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 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 部预算既彼此独立,又相互衔接,涵盖了政府所有的收 支管理活动,共同构成了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 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 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 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税收收入和非 税收入两部分组成,我国现行有效的税种包括增值税、 消费税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设置“类”级 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农林水、教育、 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 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 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 预算。政府性基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政府性 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 转使用”。基金支出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 不编制赤字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不足的,可使用以 前年度结余资金安排支出;当年基金预算收入超出预算 支出的,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各项基金按 规定用途安排,不调剂使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 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 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 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 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 划。目前,南昌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等。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中央、省对市分税制财 政体制统计的收入,包括中央、省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 方所得部分和地方固定收入。具体包括增值税、企业所 得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建 税、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 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和罚没 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非税收入:指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预算体系看,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是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与政府性基 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 算支出相并列。从资金来源看,主要包括用本级一般公 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安排的支出。
同口径增长:为客观、科学反映年度间财政收支增长 变化情况,一般以基期年为基础,将由于财政体制调整、 国家收支政策变化等形成的一次性因素和其他不可比因 素进行调整后计算的增长比例。
政府债务限额: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 势等因素确定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并报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 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 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各省债务限额,报国务院批准 后下达。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地方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
新增债券:根据《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 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请人大审议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 预算”。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