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安义县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1月8日在安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安义县财政局局长 杜顺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县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安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关于2022年预算的决议和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在政策性减税、疫情性减收以及防疫性增支、保障性增支的双重压力下,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稳定调节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各项重点工作有序进行,助力安义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6148万元,比上年增长3.55%(同口径增长11.89%)。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税收收入完成82309万元,比上年下降10.48%;其中:增值税收入24417万元,比上年下降32.22%;企业所得税收入5732万元,比上年增长8.66%;个人所得税2735万元,比上年增长17.79%;耕地占用税14334万元,比上年增长179.25%;契税8466万元,比上年下降2.41%;车船税12675万元,比上年下降39.34%;其他各项税收13950万元,比上年增长2.45%;非税收入完成63839万元,比上年增长29.74%;其中:专项收入7300万元,比上年下降35.15%;行政事业性收费44571万元,比上年增长65.41%;罚没收入9888万元,比上年增长7.4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19万元,比上年增长21.4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061万元,比上年增长10.64%。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1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546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61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808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21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535万元,调入资金165815万元,上年结余7700万元,全年财政收入总计522663万元。
2.财政支出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449万元,同比下降9.18%。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34万元,比上年下降14.53%;
国防支出480万元,比上年增长51.90%;
公共安全支出11200万元,比上年下降49.69%;
教育支出63583万元,比上年增长2.71%;
科学技术支出2553万元,比上年增长3.8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15万元,比上年下降75.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46万元,比上年下降11.31%;
卫生健康支出25097万元,比上年增长20.66%;
节能环保支出9749万元,比上年增加134.58%;
城乡社区支出61438万元,比上年下降15.58%;
农林水支出69436万元,比上年增长0.98%;
交通运输支出3791万元,比上年下降51.69%;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589万元,比上年下降0.8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81万元,比上年增长34.8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99万元,比上年下降13.88%;
住房保障支出6184万元,比上年下降50.2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86万元;比上年增长6668.4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74万元,比上年下降1.00%;
其他支出366万元,比上年增长490.32%;
债务付息支出4915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3万元。
3.平衡情况
财政收入总计为522663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4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0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58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594万元,年终结余为7020万元均为上级专项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807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17894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81万元,上级专项补助基金1434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5782万元,全年基金收入总计242106万元。基金支出242106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170万元、其他支出466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07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0万元;上解支出30000万元;调出资金9021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689万元,年终结余531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50万元,属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占年初预算100%;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万元,上年结余315万元,收入合计8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万元,年终平衡一般预算调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847万元,结余为8万元。
(四)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109703.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30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24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险基金收入18110.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550.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654.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722.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23.9万元等。上年滚存结余66454.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2139.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077.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2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93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412.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776.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722.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66.9万元;当年结余7564.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4019.3万元。
(五)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债务限额文件,我县2022年债务限额为5785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980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08746万元。2022年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4331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950万元,专项债券104229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22138万元,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偿还到期的3年期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根据年终报表测算,2022年县本级当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具体平衡情况待省财政厅审核我县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后,再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统筹财力,贯彻落实“三保”要求
2022年度我县财政部门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原则,严守“三保”底线:一是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年初按照“三保”需求情况,共安排财政资金14.4亿元用于“三保”预算,其中“保工资”预算7.8亿元,“保运转”2.8亿元,“保基本民生”3.8亿元,“三保”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加强对“三保专户”资金的监管。县财政部门长效坚持先“三保”支出,后其他支出的库款保障秩序,设立“三保”资金专户,确保专户资金用于保障工资、民生、基本运转等重点项目,强化民生保障力度。
(二)助企纾困,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为有效促进疫情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县财政部门大力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企业留抵退税额进行大规模退税,积极实施扶持我县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政策,全年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约1.5亿元,有效减轻企业压力;同时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将“财园信贷通”贷款纳入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完成“无缝对接、无感转化”,2022年全年共为226家企业审批财园信贷通贷款额度12.68亿元,为191家企业放款财园信贷通贷款额度共计10.65亿元,充分为我县实体经济注入了活力。
(三)筹措资金,助力社会事业发展
为有效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发展,在不扩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我县财政部门会同各项目单位充分筹备、合理包装,按照“先谋事、后谋钱”的原则鼓励各部门积极申请债券项目资金,2022年度我县共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0.42亿元,涉及北溪张家安置房、职教城安置房等四个项目;一般债券资金1.69亿元,涉及职教城南山大道、安义县农村路域环境整治等七个项目。相关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充分繁荣了我县的社会事业,为我县建设“五个新安义”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深化改革,持续推进一体化建设
我县财政部门持续落实上级部门预算一体化改革要求,2022年度将全县69个预算部门,122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进行管理,各预算单位单位信息、人员信息、项目库信息等数据做到实时共享,有效提高了财政预算编制、指标下达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同时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正式上线会计核算模块,在县财政部门的积极落实及部署下一体化会计核算模块已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各单位账务管理得到有效规范。
各位代表,我县2022年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全县广大干部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认识到我县当前财政状况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疫情及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我县税收收入增长后劲不足,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较低;二是“三保”及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0763万元,较预算执行数增长10%。其中:税务组织收入90541万元、财政组织收入70223万元。
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90541万元,较预算执行数增长10%,其中:增值税26859万元、企业所得税6305万元、个人所得税3009万元、资源税2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399万元、房产税2564万元、印花税325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145万元、土地增值税1751万元、车船税13943万元、耕地占用税15767万元、契税9313万元、环境保护税198万元等。
非税收入70222万元,较预算执行数增长10%,其中:专项收入803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9027万元,罚没收入1087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21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67万元等。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初步测算,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0763万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2617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告知部分及每年列固定补助的)收入23121万元、专项补助(提前告知部分)收入1642万元等、调入资金32486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3193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50万元)、上年结余70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594万元,收入总计为349798万元。收入总计减专项上解上级支出731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195万元,2023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34290万元,比上年预算调整数443934万元,下降24.70%。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11万元,国防支出39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542万元,教育支出6425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4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375万元,农林水支出696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2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2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0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52万元,预备费48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93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4万元,其他支出301万元。
(二)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014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20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701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99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44万元。根据本级基金收入2101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7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19万元,收入总计为217438万元。根据收入情况2023年基金预算支出总计安排217438万元。具体安排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9192万元、其他支出19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807万元、上解支出17644万元、调出资金3193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915万元。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是县国资营运公司、县城投集团和赣昌水投公司的经营收入纳入预算,全面反映全县国有资本经营的全貌,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万元,上年结余8万元,收入合计为596万元;根据收入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30万元,收支平衡。
(四)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9357.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2249.8万元,利息收入517.8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46.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4856.6万元,转移收入1487.3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9280.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8411.6万元,转移支出377.9万元,其他支出490.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07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4097万元。
(五)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
全县2023年共有编制部门预算的部门69个,预算单位122个。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8490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为18490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为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57107.62万元,事业收入为25974.72万元,其他收入为1822.46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849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2663.53万元,项目支出为52241.27万元。
根据县人大财经委要求今年部门预算重点审核安义县教育体育局。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6994.4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为46994.4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699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77.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7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894.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9.92%;商品和服务支出52.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30.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96%。项目支出1516.5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3 %。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28.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4.19%;资本性支出88.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81%。
四、2023年财政工作打算
(一)坚持改善民生,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继续落实各项民生保障资金。通过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要领域,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保障,优先解决广大群众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二是积极创新民生投入方式。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工作进行,形成多元化的民生保障方式,使民生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二)抓好财源建设,促进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用好惠企政策形成多方合力。县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各乡镇、高新园区等牵头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压实各方责任。通过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强化政策兑现;同时建立总部企业服务台账,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服务力度,动态掌握总部企业在我县的运行状况,及时解决企业关心的问题及诉求。二是强化协税护税专班机制。为充分了解我县各重点企业税收情况,加强财政收入的监管,县财政将持续积极对接税务部门,完善税收信息共享机制,严防税收“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三)加强资金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以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行立改,并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切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规范各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债务常态化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模式,强化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坚决杜绝虚假化解隐性债务,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四)做好节支增效,提升财政资金效用
一是继续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三公”经费监管力度,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工作方针。二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覆盖全县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同时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做为预算项目编制依据,实行财政资金全程监管、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充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安义县财政工作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围绕“开源”“节流”“减支”“增效”的目标,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奋力建设现代化安义贡献新的力量。
《关于安义县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县和县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名词解释
1.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市收入之和,它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是计算当年地方可用财力的主要依据之一。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金库的财政收入。具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收收入,二是非税收入。
3.非税收入:指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4.财政收入总计:指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债务收入、债转贷收入等收入总计,是财政当年可用资金之和。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
8.政府债务限额: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各省债务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10.增值税留抵退税: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23年1月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