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共青城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3月9日在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共青城市财政局局长 余 毅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突出重点领域资金保障,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感恩奋进、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执行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根据预计完成数(下同),202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609,476万元,同比增长7.61%,税比93.66%。
分收入级次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651万元,比上年增收16,689万元,同比增长7.99%。
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570,847万元,比上年增收26,809万元,增长4.93%;财政部门完成38,629万元,比上年增收16,307万元,增长73.0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352,5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64万元,增长0.3%。主要项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63万元;国防支出6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25万元;教育支出62,59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4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8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507万元;农林水支出30,9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8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2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084万元;金融支出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9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2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83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10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2万元。
依据上述收支情况,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65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3,92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16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3,0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75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184万元,调入资金4,857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8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3,939万元)和上年结余3,92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75万元,总收入为395,9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594万元,加上结算上解支出4,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3,23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39万元,总支出为393,66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46万元,当年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数161,0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3,459万元,同比增加107.5%,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67,85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13,093万元。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3,93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91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7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81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收入13,09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9,6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5,815万元,同比增加101.7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74,29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37,86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1,151万元;农林水支出59万元;其他支出73,95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01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0万元。
依据上述收支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结果: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1,09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2,146万元和上年结余22,546万元,总收入为278,404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29,601万元,专项债还本支出16,1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24万元,调出资金818万元补充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49,2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9,131万元,当年实现了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51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4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064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5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7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26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103万元,上年结余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7万元,主要是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00万元。
以上是预算执行数,由于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在省、市决算编制汇总后可能会有小的调整,总收入、总支出及净结余也相应会发生一些变化,届时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22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2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为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保障。
1.夯实收入促进稳步增长,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今年以来,财政工作面临留抵退税、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多重减收影响,财政收入“稳增长”压力大。财政部门始终将确保财政增收、提高保障能力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狠抓财源培植力度,多途径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地方可用财力持续平稳增长。2022年,全年共实现财政总收入60.95亿元,增幅7.6%,同口径增长1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7亿,总量位列全省第17位,位列九江市第3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8.3%,同口径增长10.85%,增幅全省排名19位,全市第三。
2.节用裕民增进民生福祉,财政保障更加到位。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持续加大对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财政资金投入,全年全市民生类支出完成28.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始终把“三保”工作摆在全市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三保”专户,加强库款管理和动态监控,有效保障全市各部门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
3.聚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坚决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持续落实惠企业帮扶政策,及时取消、停征、减免相关收费基金项目,积极清理涉企收费。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全市共落实新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租金87.23万元,其中为企业减免租金60.22万元,惠及企业3家,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7.01,惠及个体工商户46家。全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放财园信贷通贷款约1.79亿元,惠及企业40家。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相关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4.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助力重大项目落地。2022年我市新增债券10.5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55亿元,主要投向道路、桥梁及义务教育等27个重大民生工程;新增专项债券9.02亿元,共涉及5A级景区、基础设施等6个项目,有力地弥补了建设发展资金缺口。
从2022年财政执行情况看,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收支运行良好,实现了财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在新冠疫情、减税降费等多重压力影响下,财政运行仍存在一些困难: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放缓,受留抵退税、赣江新区补助政策到期减收等因素影响下,我市上级补助收入减少2.2亿元,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压力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在收入压力加大的同时,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资金需求不断加大,地方政府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三是预算绩效的意识不高,评价体系不全。全市各部门对预算绩效评价改革的认识不足,仍然停留在重安排、轻效益,重支出、轻评价等思想上。对此,我们将保持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作为,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妥善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和指导。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我市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继续遵循“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突出重点,量入为出”四大原则。收入方面:根据省、市宏观经济形势,合理安排收入增长。支出方面: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等行政性支出的增长,把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持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项目库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建立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综合考虑2023年收入增减因素和各方面需求变化,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68亿元,比上年收入执行数增长11.6%,税比94.12%。
分收入级次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9,9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3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预计情况是:税收收入199,900万元,其中:增值税35,800万元、企业所得税20,000万元、个人所得税100,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66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3,292万元、契税8,000万元,其他税12,145万元。非税收入40,000万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2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100万元、罚没收入5,550万元、专项收入5,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5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9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98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8,374万元、调入资金8,1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8,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39万元及上年结余2,246万元,减去预计上解支出4,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333万元,预算财力为308,715万元。预计结余2,000万元,预计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5万元,2023年预算支出预计可安排305,55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需要说明的是,2023年按照省财政厅要求,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只做提前下达部分,未收到的暂未列入年初预算。分科目安排如下: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09万元;国防支出39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27万元;教育支出40,9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7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355万元;农林水支出21,7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1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61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84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8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186万元;预备费5,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62,52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0,84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1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9132万元。
上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2,522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281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476万元)、上年结余29,131万元,减去上解支出3,016万元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1,264万元,2023年可安排的基金财力为168,654万元。2023年预算支出预计安排159,256万元,预计基金结余9,39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17,12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等土地成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23,500万元(主要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3,24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34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1,36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32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59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8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102万元,拟安排100万元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万元。
三、坚定信心,担当实干,确保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
按照省、九江市、赣江新区和我市市委的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牢牢把握经济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从我市市情入手,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做优做实财政收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民生托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着力推动财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不移抓收入,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在赣江新区结算补助政策到期、税制改革退坡到期,我市上级补助收入减少2.2亿元的情况下,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新兴经济、培育低空经济。
一是密切关注收入进度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情况,创新征管方式,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保障措施,加大依法治税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全面落实人才新政,充分运用人才专项资金400万元,及时兑现人才优惠政策。
二是培育增量。在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着力培育新型骨干税源,支持发展支柱产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可持续的财政增收点。支持培育发展内需市场,释放内需潜力,着力促消费、扩投资,发挥好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三是继续加大争资力度。抢抓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主动把握国家、省、市宏观政策导向,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和其他补助方面向上级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
(二)聚焦富民为目标,持之以恒改善民生福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财力优先向民生倾斜,兜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全市财政民生类支出安排23.94亿元,占支出比重81%。
一是加大卫生健康投入。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安排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相关资金5,440万元。加大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病媒生物防治等重点工作投入,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二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教育优先战略,把助推教育发展作为支出重点,安排政府购岗教师人员专项资金1,844万元,幼儿园备案制教师人员专项资金275万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只减不增,切实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将有限的财力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民生兜底保障,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强化风险严管控,防范化解财政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统筹考虑经济周期变化和财政运行等因素,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保持举债规模与财政经济状况相适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确保风险可控。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坚决推进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不折不扣落实十年化债计划,争取提前完成当年化债任务。
二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完善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测机制,准确掌握全市政府性债务动态和债务化解进展情况。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防范“三保”风险。强化监测预警,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实兜牢“三保”底线
新的一年,市财政局将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和审议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同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在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优化预算报告和草案编制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更好支持和服务代表委员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新时期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中展现新担当和新作为!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23年3月8日印发 |
(共印3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