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高新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月23日在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罗剑军
各位代表:
受区党工委、管委会委托,现将高新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全区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8257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4.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9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8.42%;非税收入18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1.58%。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7195万元,同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6.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5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12万元;教育支出265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5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0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55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0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6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463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3万元;金融支出22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27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189万元。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450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470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30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18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4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152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220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9323万元。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9450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3659万元,其他支出12320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80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8万元,年终结余33815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3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万元,上年结转1万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转下年2万元。
(四)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49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1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73万元。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73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30万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部分收支预算执行数是预计执行数,年终决算数据将会有所变动。
二、2022年全区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第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区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严格预算编制管理,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增强财政透明度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现将全区预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6700万元,同比增长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安排169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90.9%;非税收入安排17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9.1%。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合上级各项固定补助、转移支付补助、结余及体制上划、上解上级支出等因素,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11259万元,同比预算数增长37.2%。
具体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90万元,国防支出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17万元,教育支出2761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2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963万元,农林水支出106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337万元,金融支出53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8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41万元,预备费35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42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373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47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8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8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58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373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47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5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800万元,其他支出858万元,年终结余338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上年结转2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结转下年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已全省统收统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1年由市级统收统支,相应预算由省、市统一编制审批。2022年失业保险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制。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37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15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57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774万元。
三、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确保完成2022年预算收支任务
为完成全年预算,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财政预算完整性
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把好关口,从严从紧、科学合理审核单位预算编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的预算管理理念,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不予安排预算。统筹事业发展需求、项目质量及成熟度等因素,按照轻重缓急等因素对入库项目进行排序,突出保障重点,合理安排年度项目。
(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规范收入管理,统筹好资金、资产等财政资源,充分挖掘释放各种闲置资源潜力,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预算对国家重大资产的保障能力,实现有限公共资源与政策目标有效匹配。实事求是编制财政收入预算,合理测算确定收入预期目标,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完善结余结转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健全实有账户资金常态化清理机制。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更精准、更有效。
(三)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对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收支平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禁虚假化债、数字化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入库标准和程序。加强地方国有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增强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能力。充分考虑地方财力情况,全面体现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科学合理反映地方财政年度可承受能力。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应用,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和逆周期调节,着力实现预算管理更加稳重、更可持续。
(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三公”经费监管力度。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完善直达资金分配审核流程,规范直达资金使用,加快支出进度。突出重点。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对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实行清单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清理退出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五)增强财政监督透明度
加大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政策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收费基金、政府采购意向等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建立民生项目信息公示制度。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协同发力。强化监督结果应用,加大处理结果公开力度。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发展目标和财政工作任务,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推动财政工作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确保2022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