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贵溪市2021年市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贵溪市2021年市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21日在贵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贵溪市财政局 李远强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我市2021年市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市2021年财政运行形势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收入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任务,保障了各项预算支出执行到位,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6.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5.9%,较2020年决算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2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3%,增长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1)税收收入313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9.2%,其中:工商税收274475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11387万元、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27857万元;
(2)非税收入99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3%,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12537万元、专项收入 226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2927万元、捐赠收入105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629万元、其他收入 6万元。
2021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70亿元,下降6.39%,主要是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即2021年已拨付至部门,但部门未使用的指标不可形成支出,需结转至2022年支出。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 30990万元,下降4%;
国防支出完成412万元,下降87%,主要是人防易地建设费未形成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 17078万元,下降 7%;
教育支出完成140702万元,增长0.08%;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5776万元,增长0.1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1181万元,增长0.7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62648万元,下降12%,主要是较上年减少了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完成41609万元,下降19%,主要是较上年减少了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5397万元,与上年持平;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33848万元,下降22%,主要是上级补助减少;
农林水支出完成75360万元,增长16%;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880万元,下降1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140038万元,同比增长24%,主要是疫情加大了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479万元,下降57%,主要是上级补助减少679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862万元,下降88%,主要是较2020年减少了上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助112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1773万元,下降66%,主要是项目进度缓慢,未形成实际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212万元,同比增长22%,全部为上级补助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2344万元,下降81%,主要是上级补助减少10294万元;
其他支出完成 762万元,增长210%,全部为上级补助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1500万元,增长3.29%;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120万元,增长87.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10964万元,占预算任务的174.8%,增长0.38%。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0724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026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49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200万元。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01689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94.9 %,增长4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021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完成3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66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8453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完成1896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38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202126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完成79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02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1000万元,占预算任务的 170%,全部为国控集团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55886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97.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63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8728万元;失业保险收入836万元;2021年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市级统收统支。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4774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8.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0000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932万元;失业保险支出 1808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814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328万元。
(二)市本级(不含“两园”及乡镇)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56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8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具体执行情况是:
(1)税收收入68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9%,其中:工商税收37237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7386万元、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24178万元;
(2)非税收入79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2%,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12537万元、专项收入25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2927万元、、捐赠收入1058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29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
2021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897万元,剔除上级专补和上年结转支出,当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394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233200万元的96%,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6279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84%,主要是由于规范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部门预算指标2453万元未形成实际支出,下同;
国防支出完成 354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4%;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425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教育支出完成78684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90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45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899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9%;
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2087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057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9%;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 1896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0%,主要是市建设大道综合改造工程2000万元未形成支出;
农林水支出完成16989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7%;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489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122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210万元, 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86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578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68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82%;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150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119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94693万元,占预算任务的189%,增长6.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增加12259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 190975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 2026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49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200 万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86500 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5.2%,增长50 %,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021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35 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2661 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6934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完成1896 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完成 798 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完成 381 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 202126 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23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9027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1000万元,占预算任务的170%,全部为市属国有企业所缴纳的股利及分红,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55886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 97.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63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8728万元;失业保险收入836万元;2021年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市级统收统支。
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4774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8.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0000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932万元;失业保险支出 1808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814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328万元。
(三)“两园”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两园”财政总收入完成588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的12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83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18%,具体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238618万元、非税收入19717万元。
2021年“两园”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229万元,占调整预算数248800万元的98.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两园”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27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0.6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18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7.2%。
以上数字是预算执行数,待实际执行数编成决算并报省财政厅批复后,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预算执行和财政主要工作
2021年,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稳中求进的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严格预算执行,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支持作用。
1.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切实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生财有道、 聚财有方,认真落实好财税库联系制度,加强财政与税务、人行等部门之间的联系,认真开展收入形势研判,及时、准确掌握收入组织工作中的新情况,保证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2021年,我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86.14亿元,同比增长25.3%,税收占财政总收比重为88.4%,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其中:税收收入76.16亿元,同比增长30.9%,非税收入9.98亿元,同比下降5.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1.35亿元,同比增长5.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比重为75.9%。
2.强化税源培植,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发展状况,认真做好企业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拓宽我市财源税源。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和降成本、优环境的相关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到应减尽减,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动力。二是通过多个平台积极助力企业解决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全年通过财园信贷通帮助130家企业融资67085万元。通过惠农信贷通帮助170余家农业企业贷款12500余万元。帮助铜基地融资平台向省融资信用担保公司融资2亿元,帮助园区企业向省融资信用担保公司融资3800万元。三是强化企业扶持资金管理,今年共拨付企业扶持资金25.4亿元。同时,我市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产业扶持政策,既保持扶持政策的相对稳定,保证企业能安心生产,又适当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3.优化支出结构,各项重点支出优先保障
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制度,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有效防止超预算支出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盘活存量资金,不断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优先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23629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7亿元,有力保障了“三保”资金、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支出。其中:拨付上级和本级各类社会保障民生资金6.45亿元、各类教育民生资金2359.15万元,拨付各级各类疫情防控相关资金6311万元,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592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2783.5万元、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6769.5万元,拨付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治理等环保资金3353.6万元。拨付稻谷补贴资金2685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077.08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566.24万元。2021年,财政共计安排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69万元,其中:中央3571万元,省级3746万元,市级1032万元,市本级102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市本级投入与上年持平,符合资金投入稳定、力度不减的政策要求。
4.积极有序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一是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财政任务。在认真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经费划转和过渡期预算管理、涉改事业单位经费调整等工作的同时,按要求完成了财政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新设立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乡镇和园区财政事务中心两个副科级下属事业单位,并对财政评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完善,通过实行公开摇号确定委托服务中介机构、对部分业务实行同时委托两家中介机构进行背靠背评审、将预算评审和结算评审业务分离等方式 ,进一步加强财政评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财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二是按要求完成了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上线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财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完成了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以及集中支付管理模块的上线工作,实现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管理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启动了我市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出台了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两园财政体制,于2022年1月正式印发执行。
5.扎实开展财政监管
一是持续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在相继开展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等两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小金库”问题变异回潮,从源头斩断搞不正之风的“资金链”,8月中旬起,财政牵头开展了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严肃查处设立和变相设立“小金库”行为。此次“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为期4个半月,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两个阶段工作由上一级财政部门组织进行交叉检查。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对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了重点清查。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于3月底完成了对全市36个单位的国有经营性资产的重点检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完善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提出了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目标监控、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坚持民生资金和影响面广的项目导向,逐步实施重大项目实行绩效预评估工作,力争绩效评估全覆盖。2021年对我市债券资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就业资金、扶贫资金、贫困生补助资金、涉粮领域的中国好粮油专项资金等开展了重点评价工作。四是强化政府采购和项目工程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制度,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共完成进场交易采购项目153个,项目预算金额25161.49万元,中标成交金额24287.38万元,节约资金874.11万元,节约率为3.47%;协议供货方式采购项目707个,采购预算金额2210.74万元,成交金额2124.36万元,节约资金86.38万元。完成政府投资预决算评审项目共计1472个,送审金额63.7亿元,审定金额58.4元,审减金额5.3亿元,审减率8.3%。五是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作用,实时监控全市三公支出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到位。2021年,我市“三公”经费支出2051.11万元,同比2019年 “三公”经费支出2306.97万元下降了11.1%(2020年“三公”经费因疫情原因支出大幅下降,可比性不强)。
6.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化解工作持续进行
依托财政部债务监测平台,及时监测各单位债务变动情况,严格按照《贵溪市隐性债务化解方案》逐步化解我市隐性债务。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商,认真做好债券发行工作。2021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市债务限额22.38亿元,已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2.38亿元,有效支持了我市经济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
2021年,财政部门牢固树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观念,在扎实完成职能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积极调度、统筹、落实资金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社区、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挂点帮扶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普法学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以及有关财政惠民政策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五型”政府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财政服务水平。全力支持人大、政协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提高依法理财能力的重要内容,2021年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5件和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对市政府转来市人大闭合期间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办理,全年共落实代表建议涉及民生改善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元。
各位代表:2021年是我市财政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经济在多重压力考验的情况下,财政预算执行能够达到预期的成效实属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以及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在2021年的财政预算执行中,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可用财力的增长跟不上刚性支出的增长,科学理财的压力加大。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实践中,努力寻求解决的办法。
三、2022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
按照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要求和实事求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的原则,我们编制了2022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批准。
(一)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2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为92.34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下同)预算为43.84亿元,较上年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是:
(1)税收收入345000万元,增长10%,其中:
工商税收303720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13000 万元、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28280万元。
(2)非税收入93400万元,下降6.4%,其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12400万元,专项收入23000元,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6300万元,捐赠收入1100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600万元。
2022年市级可用财力554277.44万元加上级专项补助68672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622949.44万元,较上年增长22%,具体科目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029.84万元,增长68%(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同),主要是增加政策性预留资金10700万元;
国防支出1769.59万元,剔除上年度人防易地建设费在基金中安排因素,与上年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13564.44万元,下降25%,主要是检察院、法院上收鹰潭市管理;
教育支出123568.56万元,增长10%;
科学技术支出16156.43万元,增长2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556.06万元,较调整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15.07万元,增长33%,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兜底增加1761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加135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8473.54万元,增长26%;
节能环保支出26042.7万元,增长10%;
城乡社区支出45807.24万元,增长50%,主要是增加政策性预留资金18000万元;
农林水支出40211.23万元,增长8%;
交通运输支出1623.7万元,增长22%;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0887.06万元,增长2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4.06万元,增长1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54.44万元,下降4%;
住房保障支出6659.17万元,增长6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8.31万元,增长55%,主要是上年结转支出205万元,剔除此因素,同比增长31%;
预备费5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
债务付息支出15298万元,下降44%,主要是减少了隐性债务偿还试点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95700万元,加各项转移性收入4325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5618.6万元,预计收入总计315643.6万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90318.6万元,加各项转移性支出25325万元,具体为:上解上级支出883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493万元。预计支出总计315643.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0万元(全部为国控集团利润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上年结转支出16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838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69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1442万元;失业保险市级统收统支。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5264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46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8029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1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62118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按照“全口径预算、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积极稳妥、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编制原则编制本级预算、确保本级预算收支平衡。
2022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为28.27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6.67亿元,较上年增长12%。具体情况是:
(1)税收收入209100万元,其中:
工商税收171669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12623万元、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24808万元。
(2)非税收入73600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11302万元,专项收入4453元,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6300万元,捐赠收入945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600万元。
2022年市本级可用财力259992.23万元,加上级专项补助68672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328664.23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9992.23万元,增长37 %,剔除上年结转支出6992.23万元、政策性预留(含PPP项目)40700万元,同比增长1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87.6万元,增长116%,主要一是增加政策性预留资金10700万元、二是上年结转支出2453万元;
国防支出1769.59万元,剔除上年度人防易地建设费在基金中安排因素,与上年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11937.44万元,下降28%,主要是检察院、法院上收鹰潭市管理;
教育支出61056.96万元,增长9%;
科学技术支出656.43万元,增长1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4.36万元,下降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95.06万元,增长66%,,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兜底增加1761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加135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4488.98万元,增长10%;
节能环保支出8042.7万元,增长16%;
城乡社区支出28309.61万元,增长247%,主要是增加政策性预留资金18000万元;
农林水支出15994.51万元,增长29%,主要是增加政策性预留资金40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886.7万元,增长50%,主要是上年结转支出312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7.78万元,增长2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4.06万元,增长1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54.44万元,下降4%;
住房保障支出5989.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较上年增加公积金预留3680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8.31万元,增长55%,主要是上年结转支出205万元;
预备费5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
债务付息支出15298万元,增加33%。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637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6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200万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4325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5115万元,预计收入总计283140万元。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58815万元,加各项转移性支出24325万元,预计支出总计283140万元。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具体情况是: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基金支出28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359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82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4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090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0万元(全部为国控集团利润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上年结转支出16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838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69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1442万元;失业保险市级统收统支。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5264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46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8029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1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62118万元。
(三)“两园”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22年“两园”财政总收入预算为62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下同)预算为26.26亿元,较上年增长1.7%。“两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税收收入244100万元,其中:
工商税收241023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53万元,
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3024万元;
(2)非税收入18500万元,全部为专项收入185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6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减上解支出,加上年结转收入,“两园”可用财力为268586.92 万元,“两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8586.92万元。具体科目安排是:
教育支出50000万元,增长5%
科学技术支出15500万元,增长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5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9000万元,增长7%;
节能环保支出18000万元,增长42%;
城乡社区支出17497.64万元,增长2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0239.28万元,增长1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两园”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20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完成数增长96.6%。剔除上解上级支出1000 万元,加2021年结转至2022年安排的支出5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1503.6万元。全部为国有土地出让权收入安排的支出31503.6万元。
四、锐意进取,担当实干,努力做好新一年的财政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鹰潭市和我市党代会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好市委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推进财政服务提质增效,坚定不移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行业结构优化,积极引导和支持三产经济发展,加强零散税收和地方税种的征管,深入挖掘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潜力,促进地方税收和可用财力增长。
(二)注重民生改善,加大资金投入。始终把民生改善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执行各项民生改善政策,优先安排落实民生保障资金,确保民生投入只增不减。
(三)强化预算执行,科学管理支出。全面落实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上线,实现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管理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优化支出结构,防控债务风险。增强忧患意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加强债务管理,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地方债券发行额度,采取积极措施,有计划地化解隐性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五)紧抓干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切实推进干部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打造人民满意财政为目标,以“五型政府”建设为抓手,抓实抓好财政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素质增强,全面提升财政服务质量。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面临新挑战,也将迎来新机遇。我们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鹰潭市和我市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践行“我为群众做实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建议、意见,担当作为、开拓创新,坚决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